您好!请问我母亲被邻居家的猫抓伤,中国人寿意外险险可以报吗?

德州老人购民生人寿意外险
摔倒去世后遭拒赔
[提要]德州平原李女士自己公公购买的“民生人寿康禧意外伤害保险”。14年4月老人在家浇地不慎滑倒,村里人打120送到平原某医院,几天之后去世。然而,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不属于意外出险,拒赔。
  9月26日讯 近日,德州平原李女士向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关注质量》栏目反映,自己公公购买了&民生人寿康禧意外伤害保险&,14年4月老人在家浇地不慎滑倒,村里人打120送到平原某医院,几天之后去世。然而,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不属于意外出险,拒赔。  记者了解,李女士购买的这份民生人寿意外险属于一种&意外卡单&,一年一期,每年保费120元,死亡最高保6万元。民生人寿保险的拒赔结果让她和家人很难接受,她认为公公的去世和意外摔倒有很大关系,完全应该界定为意外。
  保险公司:医院病历为&脑出血死亡& 无法界定是意外出险
  节目在9月24日的直播中连线了民生人寿德州分公司理赔部门张先生,他表示,因为用户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医院病历都是&脑出血死亡&,没有能证明&意外死亡&的证据,所以没法界定是意外出险。  究竟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是&意外&呢?  张先生称:&我们认定医院病历如果记录有因外伤引起的住院,我们可以界定为意外,但医院记录是&脑出血&,而且保户有癌症病史。所以不能认定为意外。&  那么,民生人寿界定是否意外出险,仅仅是依据医院病历吗?只有外伤才是意外,摔倒引起的脑出血不算是意外吗?  张先生告诉记者,病历上没有记载&摔倒引起的脑出血&,记录的是&无明显诱因昏迷&,不是摔倒。病历不是全部理赔依据,但保户提供不出其他的证据。  针对保险公司张先生的说法,李女士表示,目前能提供的意外证据就是人证&&乡村大夫,另外,病历上记录的是&无诱因摔倒&,并不是&无诱因昏迷&。  对于人证的问题,张先生则认为,人证没有见到出险的过程,没有办法证明是意外摔伤,不能界定为有效证言。而且乡村医生只能见到这个人昏迷了,而这个人没有外伤,也没有诊断他是什么病,所以无法证明。  双方在节目中争执不下,民生人寿德州分公司理赔部门张先生建议保户走司法渠道解决。
  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工作人员参加了节目的直播 并坚持拒赔意见  9月25日,《关注质量》节目直播前约十分钟,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电台,并直接参加了当天节目的直播,并坚持拒赔意见。  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张新华先生解释称:经过保险公司调查,被保险人于4月28日入院急救,5月2日出院,其入院急救病历显示:&病人2小时前无明显诱因摔倒&,而另外一份住院大病历则显示:&患者于三小时前无明显诱因出现意识不清&,无论是&无明显诱因摔倒&,还是&意识不清&,都不是致死的关键原因。医院对被保险人死亡的主要诊断是:脑干出血,其他诊断是丘脑出血、脑梗死。保险公司认为:医院诊断病人死亡的这三个原因都是属于&病因&,而不是&由意外摔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的情况&。  民生人寿山分运营部主任陈淑霞也表示:&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申请理赔的申请做出拒赔是由于被保险人死于疾病,并非意外。& 意外保险所指的&意外&是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剧烈的、非疾病的。  保险公司在直播中同时出具了一份事后获取的被保险人摔倒事发现场的照片,并指出&是一个很平缓的破路,一个土路,不是水泥路,没有尖锐物体,很平缓的路&。但主持人查看图片后则表示:土路上明显有石子、倒下的麦秸和很多的小草窝。对此,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一个人摔倒他会撑一下,或者头被磕破之类的&&&,另外&这条路的路况有可能导致用户摔倒,但这些物体导致的摔伤程度有限!&同时,又提出:被保险人年纪比较大,50多岁,针对他的身体健康状况,去浇地是否合理?对此,投诉人李女士则表示:家里一直是老人在浇地。  经过几番沟通,最终,民生人寿方面表示:针对李女士公公的这个意外险案例,即使被保险人确实是被外物绊了一下摔倒,但摔倒也不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脑干出血,脑干出血是疾病,不能理赔。
  网友讨论 意见不一致  受理本案的过程中,很多听友网友参与话题讨论。日照肖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在耍赖,摔倒就是诱因,本人是30几年从业经验的推拿师,从临床角度来讲,摔倒是老人去世的直接诱因,属于意外。&而河北杨先生则有不一样的看法:认为不能理赔,自己在保险公司从业12年,认为保险公司的回答是没问题的,需要证据证明意外死亡。保险公司理赔就看病历,如果病历写明白了是意外摔伤造成身故,完全没问题,现在病历完全没体现意外,保险公司就没法理赔。  济南热心听众庄先生:保险公司既然承认死者是摔着了,就该理赔,没人特意去摔倒的,另外,保险公司找的各种理由都是强词夺理,都站不住脚。  临沂李先生:&很多中老年人都慢性心脑血管病,到底中老年人可不可以投保意外险呢?&  网友&幸福调频李枫&:要知道保险公司就是站在理赔的角度收费,站在拒赔的角度处理问题,所以保险在中国基础本来就是骗人的,能赔的都是典型案例。  网友&FM秋天的落叶&:感觉保险公司强词夺理,给保户介绍的保户明白吗,是不是针对老年人的诱导消费,出险时以各种借口推脱。买保险时彻底明白里面的内容再买。老年人应当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以免被误导消费。  网友& DJ倪衾&:我觉得人家是摔倒去的医院,不是因为脑梗死去的医院,属于意外。  网友&夜猫子大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商业保险唯一可以相信的就是车险,出了交通事故,责任清楚了,一般都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至于其他什么分红险、人身险、教育险通通不可靠,发生问题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拒赔,老百姓也没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和一家企业打官司,吃亏的总是投保的老百姓。  齐鲁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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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9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买了这份意外保险,提供保险合同或有效发票或转帐成功通知书等材料,还可以找当时的代理人核实,在确定有这份保险合同后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再去找保险理论也不迟。
一个月前在线
拿上你的保单,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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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合同,有合同,什么事情都好说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卡里谁是投保人
联系你的代理人,问清是怎么回事。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保险都是按合同条款承担保障责任,你这情况系统里没有,就没有有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除非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买了且合同生效,在保险期间内才可以。
Ta的精选方案
你要问一下,当时的业务员保了你们家哪几个人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带着合同去公司找你的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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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不是保险卡没激活(没生效)?您有收到95519发的保险生效的短信吗?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首先问下你的业务员,看看当时办理了哪几个人的?你有收到合同或者保险卡吗?意外险都是短期的,不知道是否还在有效期呢?把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再找公司理论不迟。祝您生活愉快。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我是平安人寿的保险顾问邱晓敏,很高兴能为你提供专业保险咨询服务。对于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和遗憾!!首先你要确定是否购买,是找业务员买的,还是去营业区柜台还是网上买的,要提供相应的凭证(合同,短信,录音等),是否还在保险期间(有无过保),如果这些都能确定你就可能放心的去找人寿了。如果什么都不能提供,打官司也没用,法律要求证据,您就自认倒霉,下次擦亮你的双眼,买保险还是要找大公司呀,还是要找负责任的业务员。
一个月前在线
具体根据合同说话
Ta的精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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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录入了你的身份信息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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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有全家福卡折吗?如果有,可以作为凭证。
一个月前在线
全家福是都是直系的,你买时没看条款?应当以合同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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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我买了中国人寿意外险,_百度知道
我买了中国人寿意外险,
如果你没有医疗费的发票,就不能做保险理赔了,保险医疗费报销的原则是补偿,所以你是不能得到双倍赔付的。如果发票在你手里那就还可以报销。
其他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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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按照损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赔偿你拿什么去保险公司报销呢?发票?医疗保险,不会超额赔偿的?医院病历
您好,如果对方是通过保险途径走,给您报销的,您所产生的医疗收据人家需要拿回去报销的,看他全部给您报销了还是报销了部分,如果他只报销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可报,还可以再为您报点,如果人家已经全额给您报了,您就报不了了。如果对方没报保险,是私人方面负担的,您就可以报销。
  您好,如果对方是通过保险报销的话,那您就不能再报销了,如果对方是自己负的医药费用,那您可以按照意外卡的赔付比例保销医药费用。
您好:您在保险公司还可以报销。
你好,只要你有医院给开的相关收据和诊断病例,是可以报销的
您好:准备好医疗证明可以报销,可以您的业务员联系或拨打95519中国人寿的咨询电话。
你好!你的在住院手续还有吗?他们会拿去报销的,你们有手续怎么报。
可以,直接找给你办卡的业务员,让他帮您办理理赔就好了。
您好:需要住院的医药单据和发票以及诊断证明等!只要有就可以报销!
我有一位朋友骑电动车时被一辆载货大车撞了,造成尾骨骨裂住院治疗。该车只有交强险,他是负全责,按合同最多赔10000元。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如果住院住上一两个月时间,加上误工费,少说也要两三万,后来通过双方协商,私了。肇事司机给了我朋友一万元钱,没要发票。朋友报案说是自己摔伤的,意外险又报了70%左右,最后算下来还赚了一千多块,保险理赔要赔得好,得是有内行指导。
意外医疗费用是互补的,对方如果已经全部出了你的医疗费用,那么你就不能报了,如果对方有未报完的部分,你可以凭发票及对方保险的报销凭据,报剩余部分。如果你的这份卡单中有住院津贴,你可以申请赔付。前提是你应该报案。
您好,您的单据在吗? 在的话就可以报销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人寿的信赖与支持!医疗费用的报销为补偿性质,如果对方已经全部承担,保险公司不再报销;如果对方只承担了部分,则可以凭医院相关手续或对方在保险公司报完后的财务分割单再到保险公司继续报销!
您好:如果对方是拿医疗单据进行保险的报销的话,没有报完的另外一家公司还是可以报销剩余没报的。
你好,保险的报销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如果对方承担的医药费是通过保险公司报销的,发票和相关资料对方可能已交至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没有报销的剩余部分,你可以通过中国人寿意外吉祥卡报销(报销时只提供发票复印件即可);如果对方付的医药费是自己承担的,没有要你的发票及资料,你可以将发票和相关资料准备好,去中国人寿报销。
对方付的医药费,对方没有要你的发票,你就可以拿发票到国寿来报销了
您好! 是可以理赔的,只要是对方付医药费,是个人负的,您要有收费单据,和诊断证明就可以。
您好 意外卡是100%报销的,您准备好住院的医药单据和发票以及诊断证明去客服中心咨询办理理赔。
你好,可以报销的。
您好,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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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我在几家保险公司上过意外险,发生意外后可以几家同时报销吗?互相有约束或其他要求吗?_百度知道
请问我在几家保险公司上过意外险,发生意外后可以几家同时报销吗?互相有约束或其他要求吗?
您好1.我是丹东泰康人寿2.保险的赔偿分为给付型和补偿性两类A给付型的:可以重复赔偿B补偿性质的:各公司的赔偿最高限额是你的花费,不可能获得额外利益。3.给付型包括:身故、全残、部分残疾、住院补贴、重大疾病等获得保险金;补偿型包括:意外医疗、住院费用保险等保险金。4.意外险包括身故责任、全残责任、残疾责任、医疗费用等,参照上面的两大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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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
但是职业有贵贱之分。
不同的职业,存在的危险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如果你的职业风险大,而买的职业风险低的保险,就是出了最大的问题----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也不会赔!!!!!
因此,选择合适的保险,才是最后能得到赔偿的关键。
另外:医疗险,加起来 ,不超出所花费用。就是投保100家保险公司,最多有一两家赔。
平安保险代理人许先生向您问好
如果是意外身故或者是高残,几家公司都可以理赔不冲突。但是如果是意外医疗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
您好!1.意外伤害是不冲突的几家都可以全额报。 2.意外伤害医疗就不同了,无论在哪一家公司先报,然后第二家报的只能是剩余部分。
给付型没限制报销型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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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两份意外险能否得到医疗费理赔?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30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按合同的条款报,如果报免赔额的80%,也只能报80%的。看你的是什么意外险。
谢谢!已在补充问题中列出保险责任条款。若熟悉这D345/D346保险,请看本案中深圳中国人寿如何理赔。谢谢!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是重复购买了保险,只能得到一方的赔付,这是国家规定的。
能否提供一下“国家规定”的出处,如保险法第几条?谢谢!
很期待这位彭先生能提供出这种“国家规定”的具体法律条文。将来若协商不成,对博公堂之前我需要知已知彼。谢谢!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我觉得因为都是中国人寿的可能真的只能报一份,如果另一份是别家公司的应该能再报的。
如果只能报一份为什么可以买多份?而第二份就不应该承保。
谢谢您的逻辑推理。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我们公司卡式意外保单也不可以重复理赔!
周老师,百元激活卡我们广西客户是可以购买两个并且报销两个的,只是在报销上一个报销完再报销另外一个而已。
谢谢你的专业解答。从合同精神上,第二个保单若不能报销的话,也就是无效的,根本也不能卖出去。理赔时能识别第二张卡,交易时却不做管控,岂不是欺诈行为?
:不用客气哦,是的如果不能报,第二个核保根本是通不过的,特别是同一家公司。
明白,核保,此为重点。谢谢你的专业和敬业。
:第二份会增加您的保险金额,但并不意味你能报两次,例如你买了两份,每份意外医疗1W,100%报销,那你报销只能报一次,但是如果你需要报销1.8W,没有第二份的话,你就只能报1W,
:现在我碰上的问题是:两份保单,一份报了,一份报不了。只有第一次,哪来报两次?你以为保险公司是壹基金呀?
:美女先看清楚客户提出的问题---三月份母亲因意外住院,花去医疗费6千多。社保报了2千多。母亲在老家(桂林)有买中国人寿的意外险(100元一年的)。桂林中国人寿理赔了1千多。我在深圳中国人寿也帮母亲买了意外险(360元一年的)。那应该还有3000的医疗费缺口对吧?
:美女我回复的是,针对SHENG说第二张是欺诈行为的解析。还有,在未知道自费(即剔除部分)是多少之前,你决定他的缺口是3000?我不敢肯定,因为资料不齐全。
:您好,请认真阅读:例如你买了两份意外卡折,每份有意外医疗1W,无免赔100%报销,如果你意外治疗用了8000,第一份报了后就报了8000(假设没有剔除部分),如果你再去报第二份,那就是重复报了,是不能报的,也就是你说的一份报不了。假设你治疗用了6000多,而剔除部分是2000多的话,你社保报了2000多,再报险报了1000多,合共大概4000左右,那你就算已经报完了,第二份是报不了的,所以问题是你还没回复我,究竟你的理赔剔除部分是多少?
:还有到现在都还没清楚你买的是什么意外险,可否提供信息,我分析下
:是的,缺口3000是不敢肯定,但是客户说:深圳中国人寿审查了我母亲的理赔资料后,由人寿业务经理打电话给我,称查到桂林中国人寿理赔过,深圳中国人寿不能再赔,并称是国家规定。请教是否有这样的国家规定?真的是桂林中国人寿理赔过,深圳中国人寿就不能再赔吗?美女
:还有美女我想请教:保险理赔的结案应该是通过什么方式告知投保人或被保人的?
:保险的基本原则(算国家规定吗?),健康险是要按照补偿原则的,如果他除剔除部分已经全部报销,不要说中国人寿的另一份保单,就算是买了其他公司的,你们也不会作出理赔。信息中说的理赔过了,是不是指已经理赔完呢?这个不敢肯定,还是那句,信息不完整不能确定。
:保险理赔结案后,会短信通知业务员,并出一张理赔结案的通知书,上面明确标明,因什么理赔,该案理赔部分多少,剔除部分是多少,按照什么公式计算,共理赔多少钱等等,这是给客户的,客户能很清晰透明的知道公司怎么做、根据什么做的理赔,理赔了多少。
:嗯那麻烦你再仔细看看客户的提问补充到底理赔完没有?
一个月前在线
根据保单的补偿性原则,应该理赔的
愿闻详解!夜色已深,感谢!
一个月前在线
情况不详,可否提供更细情况?你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是多少(即剔除部分)?第一份意外险是不是已经报完非自费的医疗费?如果是,那不可以再做理赔,这是同一医疗费用重复理赔了.
还有你的两份意外险是哪种险?
1.请教如何识别自费项目?这个费用清单还在深圳中国人寿。2.一份为意外综合险(深圳360元/年),一份为意外险卡(桂林100元/年)
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可以重复报销的,但是,国家有一个不可获利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所有保险报销的总和不能超过医药治疗的总花费。这观点与你的观点相反,能否说说不到重复报销的法律来源?谢谢!
:你的第一份理赔单出来的时候有的看那些是剔除部分。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我看你花了6000多,如果全部属于社会基本保障范围,医保应该能报3000多,即50%左右,但是你只能报2000多,所有有此一问
可能你有点不明白我意思,你可以报很多份保险,把你剩余的部分报完为止,但是同一笔,例如,社保已经报销了的,就不会参与理赔,同理,第一份报了的部分就不会参与下一份的理赔,如果你第一份已经把保障范围内的(即除剔除及社保外的所有费用)报完,第二份理赔在剔除自费后就是0,怎么理赔?这就是不可获利原则!我说的观点并没什么矛盾
谢谢!也就是说,同样是中国人寿的业务人员,深圳中国人寿经理讲的“意外医疗费用理赔时两份意外险只能报一份是国家规定”,你认为是错的。你认为可以报很多份(不止两份),但要扣除自费及已赔的金额即可。如果方便,请看看我最后一个补充问题,是否有完善之处?感谢!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因为报销型保险不能超过其医疗费用的总额,其实你的确只能挑其中一份报销额度高的那一份来报销,因为发票只能用一次。不过其实也可以拿2份一起报销,只要不超过总额是没有问题的。
您说得对,总额不能超过。
14小时前在线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我分析是以下的原因:
一、中国人寿的意外险都是几个保险条款组合起来的产品,价格和保障由各省分公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所以,不同省意外险有区别;
二、保险信息数据目前集中到各省分公司,外省的保险信息无法查询;
三、100元的意外险和360元的意外险,因意外住院,都是适用中国人寿的《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因客户适用该条款在老家已经理赔,所以在同一家公司不能因相同条款理赔两次。
&&&&&&& 本人也遇到过这样的理赔案例:一位学生家长在我手中买了80元的学生险,但是学校又以学校的名义在我公司为每个学生购买了50元的团体学生险,该学生因疾病住院发生理赔,在我公司通过团体学生险获得理赔,后通过80元学生险申请理赔余额,理赔部门审查后说不能都因《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理赔两次【50元和80元都是适用《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如果是适用其它医疗保险条款,如《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则可以按条款规定报销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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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老师我对你说的:二、保险信息数据目前集中到各省分公司,外省的保险信息无法查询;有点疑问:为什么同是一家公司系统不是同一个?
没错,相同条款不能理赔两次,其实即是说他买的360卡折,包含的意外医疗跟100的是一样的,即是同样的保险他买了两份,是不能都理赔的,举个例子,如果该意外险报销比例100%,他两份都能理赔,是不是等于赚了一倍?这有违不可获利原则!另外即使他买的险不同也只会以余额为基数进行理赔,如果已经全报,也不会能理赔。
:你这个问题应该去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万峰先生。为什么这样呢?
:呵呵 肖老师做为这个人寿的代理人我想在这里我看见的是你在发言所以才问你的,如果我是你的客户你应该不会是这样的回答吧?呵呵
:我也会这样回答客户的,因为这不是我们这些保险代理人所决定的。这就像国家的社保,有些省是地级市统筹,也有些省已经实现全省统筹,为什么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连国家总理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去问一个老百姓有什么意义?
:嗯是的去问一个老百姓是没有什么意义,对的社保统筹有些省是地级市是不同的,关键是同是一家公司先不说其他的系统,就是核保系统应该是相同的吧?那如果客户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其他的地方又不同的购买了多个360的意外险,然后出现理赔了又不能理赔,大家想象一下会是什么结果。
感同身受。谢谢您的将心比心。无论做事业还是做人,双赢才能永续发展。
理赔时能联网查询,不可能核保时却不能联网查询。技术不是问题,问题是理念。
:我们惠州市中国人寿有380元的意外卡销售,没有360元的意外卡这个产品;有100元的意外卡(险种代码643),保障是意外引起的身故和残疾,没有医疗保障。你不会说我在深圳买380元意外卡,桂林买100元意外卡(有意外医疗保障),为什么惠州不能卖呢?
:我估计首先是你向深圳中国人寿提供桂林中国人寿的理赔资料,所以深圳中国人寿才知道你不但在桂林购买意外险,而且还获得理赔,我可以肯定的说并不是你说的“理赔时能联网查询”。
:呵呵 肖老师请看看客户的问题里面是这样写的,母亲在老家(桂林)有买中国人寿的意外险(100元一年的)。桂林中国人寿理赔了1千多。我在深圳中国人寿也帮母亲买了意外险(360元一年的)。深圳中国人寿审查了我母亲的理赔资料后,由人寿业务经理打电话给我,称查到桂林中国人寿理赔过,深圳中国人寿不能再赔,并称是国家规定。现在客户理赔的是100元意外卡,而你说100的这个是只有意外引起的身故和残疾,没有医疗保障??好糊涂哦
:嗯无论做事业还是做人,双赢才能永续发展。非常欣赏你这句话。
:再说了肖老师产品能不能卖是地方的操作跟核保系统完全是两码事,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
:也请你看清楚,我说的是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不含深圳分公司)范围内销售的100元的意外卡,并没有说广西省桂林销售的100元意外卡没有意外医疗保障。
:保险产品能不能卖,怎么卖,在哪些范围卖,不是你、我所决定的。
&&& 你好,尊敬的客户先生,经过这么多的回答,更明了了,相信会有好的解决方式。
&&& 按你的情况所述,我个人也认为在额度范围内是可以理赔的,因我儿子去年意外出事了,也有买过两家公司的学平险,一个是我们新华的,一个是太平洋的,都理赔了,花三千多元,太平洋先报了一千多,新华报了两千,自己只出了三百多。即使是同一家公司,只要能买到的,原则上都可以报。
&&& &“保险公司不是在做只进不出的生意,难免有欺诈之嫌。作为投保人,应如何维权呢?举横幅?上法院?保险本来是要个保障,如此却横生事端。”这个我不赞同,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呢,也许公司也有他的理由,要好好协商解决,或者公司也有出错的时候,大家互相体谅,总会把事情处理好的。
&& 衷心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你讲的原则上都可以报。我会用学到的知识跟深圳中国人寿交涉。下一步他们若能拿出新的理由,我也会分享与各位保险达人。另我对深圳中国人寿的批评是就事论事,是针对他们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良知。他们认为打个电话说个“国家规定”,投保人就晕了,就算了,他们做得过份了。
工作人员不会恶意去欺骗客户,因为公司也不是他们经营的,要赔也是公司出钱赔,一定是有什么误会了,希望大家再心平气和地协商,主要也是想解决问题为目的。
呵呵,我们也期望深圳中国人寿业务经理给我的拒赔电话及拒赔理由“国家规定”是个误会。我已发邮件给那位经理,并请她转给理赔负责人处理并给出书面答复。有最新进展会第一时间向各位关心此案的朋友汇报。感谢!
一个月前在线
实话讲,你这种情况,太平洋是可以理赔的。只要理赔总额不超过总的未报销医疗费。
我的客户前段时间就已经理赔了。
谢谢两位。若是保险是你们代理的或是你们公司卖的,恐怕我就没机会深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了。可谓祸福相依!
:呵呵不用客气,其实服务客户是我们保险代理人的职责,不管客户是在哪一家公司购买的,我想我们都应该尽到我们保险代理人应尽的责任,比较保险是需要专业的服务嘛。
一个月前在线
看着报销比例有点低。但是不同卡单不同责任可能是不太一样,不好置评。
你好,争辩很激烈。
一个月前在线
&&& 争辩很激烈。
&&& 关键还是看你买的产品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理赔部门都是按照险种具体规定来理赔的。
&&& 一般的,绝大部分的意外医疗险有 补偿原则 的规定,即“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剩余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一份保险没有报销完,第二份保险会报销剩余部分。但是,如果条款有特殊规定的,要按照条款来。
&&& 因此,买保险的时候,要问清楚,很多理赔纠纷,大多是业务员没有讲解清楚,当然也不排除极其个别情况下,理赔出现纰漏。
&&& 支持您的维权,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我头像,选择QQ或者电话联系。
谢谢你您的支持,我在努力中。
一个月前在线
按你的描述应该还是可以理赔的,因为你的保险报销后并没有把你所有医疗费都报销完,如果剩下的医疗费用还有医保范围内发生的,就应该得到理赔的。
谢谢您的分析。您的意见和保险合同责任一致。谢谢您的专业。
一个月前在线
尊敬的咨询朋友:
&&&&&& 您好!
&&&&&& 以上详细描述,我详细看了多遍。您投保的两份意外保险都应理赔,不是单单理赔一次。每次理赔额度都是减去已经报销和理赔的余额后按比例赔付。
谢谢!能否看看我试算的深圳中国人寿理赔金额是否完全正确?当然,如果少算了更欢迎指点,呵呵!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看到你的补充,我觉得你特专业,比有的业务员还专业。我要补充的是,409.88元也是90%报销之内的,才对。深圳公司不赔,总要给个理由吧。
Ta的精选方案
非常感谢!感谢您的夸奖,这也是各位保险达人给的热心帮助。更感谢你说的自付费用也可在90%报销之内,我想,我母亲知道后都会很感谢您的支持和帮助!
自费用药409.88元怎么是90%报销之内的,我倒想看看北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意外医疗保险条款有自费用药可以报销的相关规定,可以提供相关条款吗?
不好意思,是失误。更正不是自费用药409.88可以,是免赔额200元在90%报销范围内的。大家讨论的很激烈。不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没看到合同,想不出结果。很疑惑,理赔结果也不是我想要的。真的太少了,我也做过很多的理赔,都是公司理赔大于社保的额度。不知他桂林的赔付为啥这么少。正常的情况下,应该用不到深圳公司的保单赔付,我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深圳拒赔。我觉得这位客户应该先弄清楚桂林的赔付详情,就知道深圳到底该不该再赔付。
肖先生,我们的保险合同责任条款之原文如下:特别约定:在本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支出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意外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途径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我司按照每次扣除人民币100元,对其余额按80%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途径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我公司扣除已经获得赔偿部分后,按照无免赔额,90%比例给付保险金。以上条款,并没有讲要扣除自付金额。请分析,谢谢!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意外医疗),保险金额20,000.00元。保险条款第四条 保险责任 第四项 ……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其中“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意思是指除了自费用药以外的社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这不是讲到要扣除自费药的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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