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本月实发工资为3200.扣缺勤和请假50,扣请假120,扣工作业绩300,请问这几笔

井冈山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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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
信息分类: 其他有关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井冈山市财政局
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 & 目&&&&&&&&&&&&&&&& 录 & 1、井冈山市财政局财产管理制度 2、井冈山市财政局考勤制度 3、井冈山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考勤实施细则及休假规定 4、井冈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5、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6、井冈山市财政局差旅费补助办法 7、井冈山市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 8、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经费开支细则 9、井冈山市财政局学习制度 10、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11、井冈山市财政局卫生管理制度 12、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13、井冈山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4、井冈山市财政局八项服务承诺 15、井冈山市财政局首问责任制 16、井冈山市财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17、井冈山市财政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18、井冈山市财政局责任追究制度 19、井冈山市财政局会议制度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财产管理制度 & 一、本制度所指的财产主要是指本局机关购置、上级配给、外界捐赠等各项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包括办公用房、车辆、空调、办公设施设备、厨房用具等。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按照本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三、财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公用财产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使用的财产由各科室负责,无故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四、办公室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同时设立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台帐应标明入帐时间、单价和数量,做到帐物相符,并且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由科室保存。干部、职工调动时,领用和借用的物品,必须归还,由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购置财产的,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一次性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一次性购置金额超过500元的由局长并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超过3000元的由局长办公会审批。财产的调配、维修、和报废由局办公室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办理。 六、本局的财产每年年底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清查,并填制盘点表,非正常损失由科室自行负责。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考勤制度 & 为规范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制度,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政府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打卡时间:上午上班7:50——8:15,下午上班2:15——2:45,领导每周巡查两次以上。 && 二、严格请假制度。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下(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示,报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按市委、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须到办公室销假,超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必须提交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交办公室,作为考勤与销假依据。口头请假征得同意者,事后须及时补办请假条等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和请假申请方可批准。 四、局工作人员休工休假均视工作情况予以安排,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长审定。工休假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内事假按照(井财[号)关于印发《井冈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病假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不再享受工休假。因公负伤,需休息治疗的,不影响考评,享受局机关奖励、补贴、福利待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外出疗养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凡参加正规“五大”学习的,应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在面授及考试期间凭有效证明可以请事假。 六、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七、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视为旷工。 八、局办公室负责考勤和考勤奖惩兑现工作。 九、未休公休假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考勤实施细则 及休假规定 & 为规范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制度,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局考勤实施细则,并对职工休假及病假期间相关待遇作出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考勤 局机关实行指纹打卡制;各中心财政所实行考勤签到制(不准代签);行政服务股参照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1、上下班打卡(签到)时间: 上午上班7:50分—8:15分 下午上班2:15分—2:45分 2、迟到、早退及旷工计算 上午8:15之后打卡(签到)算迟到,10:00之后打卡(签到)算旷工半天;下午2:45之后打卡(签到)算迟到;3:30之后打卡(签到),算旷工半天。 局机关、各中心财政所考勤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局机关考勤由信息中心统计,各中心财政所考勤由各所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签到)表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核后进行公示。 二、干部职工外出实行报告制 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如市内下乡、下单位检查工作及开会等)不能及时打卡(签到)则必须在事前填写《外出报告单》经分管领导(中心所负责人)签字同意,作正常上班处理。若领导不在不能及时办理的须在7天内及时补办手续。每月考勤公示后不再补单。 三、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 每月由两位领导带班不定时对局机关及各中心财政所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巡查,若发现不在岗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即使已打卡或签到的也以缺勤处理,每次扣0.1分; 四、请销假制度 参照《井冈山市财政局考勤制度》执行,并于事前填写《请假报告单》。 五、考勤扣分标准 1、迟到早退1次扣0.1分; 2、旷工半天扣0.2分; 3、事假,一年累积不超过5天(含5天)不扣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2分; 4、病假,一年累积不超过5天(含5天)不扣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1分(病假3天以上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六、职工休假及病假期间待遇相关规定 1、按规定休产假、婚丧假、工休假和探亲假等法定假不扣分,如因故未能在规定假期内按时返回,经请示领导批准的(凭科室负责人、中心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按事假计算,未经领导批准的,按旷工计算,1天扣0.4分。 2、公休假必须在年度内按规定时间连续休,不得分段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休假的经领导批准后可补休; 3、当年内事假按照(井财[号)关于印发《井冈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赣府字[号)。 4、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⑴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b、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⑵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b、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国发[1981]52号) 5、事假期间待遇按照(井财[号)关于印发《井冈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 6、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不变。 七、考勤定期公布 干部职工每月考勤情况由信息中心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及外出统计和请销假情况于次月初定期公布一次。 & 井冈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 为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事假条件及批准 (一)全局干部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二)干部职工的事假,应由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报信息中心、办公室备案。 二、事假期间待遇 (一)干部职工请事假,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在规定的假期期限内其工资(含津贴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从第8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的70%发放,原则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的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干部职工请事假,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在规定的假期期限内其工资(含津贴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的70%发放,原则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从第31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的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及各项奖金福利,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三)直系亲属患病确需陪院看护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假期,其事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经局班子会研究后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事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或事假期限超过批准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三)干部职工请事假超过规定假期期限的,不再休公休假。 (四)办公室将对干部职工的事假进行统计,并在年终公布。 (五)以上规定从2010年9月起执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做出统一规定后,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采取经费包干的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账管理 1、机关行政财务经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管财、理财。 2、一次性报账在2000元以下,由局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报账;2000元至5000元以下由局长、分管财务领导共同签批报账;5000元以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账。 3、报账的票据必须是税务发票或其它有效发票。 4、报账的票据必须注明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必须署名。 5、票据先经会计按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或局长签批后报账。 6、出纳根据会计审核、领导签批后的票据,给予报账。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根据(井府办字[2010]05号)《井冈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井冈山市财政局差旅费补助办法》规定执行。 三、招待经费报销规定 除个别指定的定点住宿单位(局机关与各住宿单位签订协议的)可由办公室签单外,其他单位一律现金结算,并在一周内持发票、“来客报告单”及菜单到办公室审核并填写报帐单。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差旅费补助办法 & 根据(井府办字[号)《井冈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现将局差旅费补助办法制定如下: 一、补助范围与补助标准 1、补助范围:在职在岗干部职工。 2、补助形式与补助标准: ①吉安市内出差补助(含市内下乡,周边县市开会、出差、培训,吉安市出差、开会、培训)采取定额包干形式,每人200元/月。 ②吉安市以外的出差补助(含省内其它设区市,南昌,省外开会、出差、培训)按照(井府办字[号)文件规定执行。 ③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公务(含出车,接待,下乡,开会)按每人20元/天给予补助。 二、其他 1、每个月定额发放了吉安市内出差补助后干部职工不得再报吉安市内出差补助费,出差的车船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按照《井冈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吉安市以外出差的住宿费、打的费实报实销,其他费用按照《井冈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干部职工、驾驶员差旅费补助(吉安市以外地方出差的补助)凭外出报告单及派车单等原始单据由干部职工、驾驶员自行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复核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每月月底列支。 4、干部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正常公务需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复核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每月月底列支;驾驶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正常公务凭派车单自行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复核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每月月底列支。 5、驾驶员若无正常原因拒绝出车,将在定额包干200元中扣除30元。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 & 一、公务用餐管理 1、坚持既热情礼貌又节约从简的原则,禁止奢侈浪费的行为。 2、公务接待实行报告制度。 &公务接待派餐范围:吉安市财政局科级以上干部,各乡镇场一把手及分管财税工作领导,各县市财政局科级干部。 公务接待实行申请派餐统一安排制度(因工作需要),对口科室到办公室申领“来客报告单”,并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由局办公室安排用餐。特殊情况局领导口头、电话交办或签字后通知办公室补办有关手续。 接待参考标准: 1、厅级领导:800元/桌(不含烟、酒水); 2、处级领导及外来客商:600元/桌(不含烟、酒水); 3、吉安市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科级干部:500元/桌(不含烟、酒水); 4、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税工作领导:400元/桌(不含烟、酒水),接待中原则上只用本地生产的烟酒,限上30元以下的中档烟(每桌一包)、100元以下的黄白酒、200元以下的红酒,啤酒限上燕京特爽。 5、财政所来客:局食堂用餐; 6、干部职工在局机关食堂用餐实行购买饭菜票用餐制,用餐时间是中餐为12:00,晚餐为17:30。 原则上不一客多陪,陪餐人数按照对口接待原则,由对应科室人员陪同,来客如同时几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住宿接待制度 凡需要安排住宿,对口科室到办公室申领“来客报告单”,并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由局办公室安排住宿。特殊情况局领导口头、电话交办或签字后通知办公室补办有关手续。 住宿接待标准: 1、处级以上领导及外来客商:680元以下套房。 2、吉安市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科级干部、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税工作领导:300元以下的标间。 3、来客如需办理门票的,除吉安市财政局科级以上领导及上级领导以及各种工作组、检查组需安排的外,其余来客均门票自理。 4、除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来客外,原则上不请导游。 & & 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经费开支细则 &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减少人、车、会等公务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刚性的正常经费支出,结合我局近几年的经费支出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外出考察及公务活动的开支,经局班子研究决定需开展公务活动的,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参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支出。 2、差旅费严格按照(井府办字[号)《井冈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以及《井冈山市财政局差旅费补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井冈山市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的程序及标准执行。如遇重要客人或重要接待需提高标准的,经办人员应提供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来客报告单”至财务办报账。对于来山客人(除省厅、吉安市局交办的客人)原则上只安排二餐,其它费用自理。对于来山客人及来山领导需赠送礼品的(烟、酒、土特产、纪念品、红色宣传品等),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同时经办人员应提供领导签字的申请单及发票至财务办报帐。 4、局机关食堂按成本核算方式,每月拨付6600元,超支不补。 5、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的开支严格按照《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实行定点维修及事前报告制,经办人员填写“修理报告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办理。燃油费按办公室开具的“派车申请单”凭卡加油,不得累计签单,特殊情况下租车、借车或用现金加油,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用车人和司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经财务办审核无误后报帐。 6、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下班后随手关灯,关闭电脑、空调;五楼会议室外借一律使用先缴费后使用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半天500元,全天1000元。 7、压缩办公设备和低质消耗品的购置,一般情况下,各科室不再添置任何仪器设备。确实需要的,经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或信息中心统一采购。 8、财务办严把审核关,对超范围超标准,违反局机关规章制度的有关票据应坚决予以退回,监督局对局机关财务进行监督。 井冈山市财政局学习制度 & 为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鼓励自学成才,努力提高本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两周举行一次集中学习,下午2:30—5:00。 二、学习形式:(1)办公室主持的专题学习;(2)各科室轮流主持的业务学习;(3)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4)利用音像资料辅导;(5)按有关规定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学习。 三、学习要求:(1)由办公室安排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2)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应向办公室请假;(3)参加学习人员应按要求带好学习材料,认真听讲,认真记录,不“开小会”,不翻阅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报、刊物;(4)全年学习笔记,每人不少于5000字,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评价依据。 四、奖励办法:本局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者,按如下规定实行奖励: (1)经批准参加财经等相关专业或本职工作需要的专业学习(含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的,学习期间工资、年度奖金、福利照发。 (2)对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对通过国家规定考试科目取得财经类及工程类(仅限计算机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奖励标准为: 取得大专学历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取得本科学历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取得研究生(含研究生课程专修班)学历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 取得初级技术职称者,一次性奖励400元; 取得中级技术职称者,一次性奖励600元; 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获上列奖励者,其学杂费等费用一律不再报销 & & 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二、本局干部、职工均须增强安全意识,对来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三、本局干部、职工均须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各科室每天下班前应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造成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四、非本局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 五、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及下班后,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进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六、凡进入机关大院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禁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本局财务室、档案室、消防设施、厨房设施的安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票据房由综合科负责。 八、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本科室(单位)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且本年度所在科室(单位)不能评先评优。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卫生管理制度 & 为搞好本局办公楼内外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优雅、洁静、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楼内外的环境卫生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购买必要的卫生药具。 2、各科室的办公室日常卫生自行负责打扫,楼道、走廊及前院的日常保洁卫生由清洁工负责,后院、厨房由厨房工作人员负责。 3、节假日办公楼内外卫生按市政府的要求办理,局办公室可视卫生情况安排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大扫除,所有垃圾实行袋装外送。 4、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楼外必须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乱搭、乱挂衣物,无垃圾、污物等。 5、按照“室内达标”的要求,楼内必须做到地面清洁,墙面无蛛网,玻璃无灰痕,无“四害”;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四周墙壁无乱画、乱贴。卫生间无污垢,无蝇、无蛆、无臭气。 & & & & & & &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组织考核。 二、车辆使用管理。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保证工作用车;2科室需派车,用车人到办公室申领“派车申请单”,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3、副科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因会议、学习、医疗等方面用车,报局分管领导批准;4、上级财政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用车,报局分管领导批准。5、本局干部因特殊情况需私事用车,城区内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城区外须经局长批准。6、双休日干部职工回家不再统一派车。 三、车辆燃油管理 1、实行汽油费冲值卡的办法,充值卡统一由办公室到市石油公司充值,司机凭派车单到加油站加油,每车每月燃油按派车单结算一次。凡出车在不能使用充值卡的地区,凭局领导批准的派车单和用车人署名的票据,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后,方可报帐。 2、车辆油耗标准:面包车每百公里15公升,小车每百公里12公升。 四、保养、维修和保险管理 &1、车辆日常保养由办公室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有关技术要求办理。不允许只用不保养和以修代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清洗保养费限每月30元/车,据实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凡需修理的车辆必须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列出维修项目和大致费用(含更换零部件),经批准后方可进厂。出车在市外必须修理时,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办公室报告。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应试车验收签字,并将旧件收回,由办公室按财务审批权限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司机须在车辆保险到期一周前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必须在保险到期前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 五、驾驶员管理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私自出车,不准违章驾驶,违者自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 &为了加强对我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和市保密局有关规定,结合内部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局信息中心负责。 二、局计算机网络划分为三个子网,按安全级别从低到高依次排列为:互联网(外网)、办公网(内网)、业务专网(专网),三个子网间实现物理隔离。 三、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严禁不同用途的计算机互相串用。 四、对接入内网和专网的计算机,不得用于玩游戏或安装一些来历不明的软件。 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清除不了的病毒,应及时报信息中心。 六、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密码要定期修改。 七、建立定期安全备份制度,服务器和各科室PC机上的重要数据(含数据库、操作系统、主要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服务器上的数据备份由信息中心负责,各科室PC机数据备份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八、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安排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九、认真维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始终保持设施整洁,不得在设备及工作台上堆放茶水、零食、磁性物质等杂物,下班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十、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八项服务承诺 & 1、待人热情。对前来联系工作的同志做到“起身、微笑、问好、请坐、倒水、办事、送客”。 2、政务公开。公开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政务程序,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税政策,公开大宗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 3、办文快捷。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紧急文件紧急办理;个别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文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向来文单位反馈,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办结时间。 4、责任落实。落实六项制度:一是首问责任制,二是一次性告知制,三是限时办结制,四是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服务窗口承办制,六是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相互推诿、扯皮。 5、服务主动。一是在政府网和内网及时提供电子政务服务信息;二是建立走访制度,每年至少二次到市(县)直部门、基层财政部门和部分大企业征求意见,提供服务。 6、行政依法。坚持依法办事,推行执法公示,把依法行政作为处理公务问题的基础守则。 7、答复满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或委员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 8、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礼品红包,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首问责任制 &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决定在全局推行首问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1、全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群众观念和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为来局办事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接待来局办事人员的第一人即是首问责任人,所办业务涉及到的第一科室即是首问责任单位。首问责任人(单位)对服务对象要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属本职内的工作,要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刁难;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消除误解。不属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予以说明,并引领到承办科室或相关人员,不得以“我不知道”或“不归我管”为由搪塞推诿。 3、首问责任人如因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或敷衍塞责而被投诉者,由行政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被投诉累计两次者,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实行待岗诫勉处理。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 &&& 一、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本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责任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的制度。 三、对服务对象诉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相关材料,能够即时办理的应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如遇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单位,对暂不了解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之并协助咨询解答,不能一推了之。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 为充分发挥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落实管理职责,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 1.本制度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本局购置的、上级单位划拨的和代为管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 计算机及外设:计算机、打印机、UPS电源、扫描仪、移动硬盘等; 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调制解调器等; 办公文印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印刷一体机等; 其他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 2、办公自动化设备采取“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方式。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指定在各科室使用。 &3.所有设备必须由信息中心和使用科室分别建立台帐,台帐要逐项记录设备型号和配置、附件、购置的时间、设备原值、存放地、设备的移交接情况,并与会计帐固定资产科目相关内容相衔接。 4.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科室设备使用人必须在信息中心登记备案,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对因保管或操作不当损坏或丢失的,使用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准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借的,由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6.科室领用的设备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如不便存放的,可交信息中心统一保管。 二、设备购置 1.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办理。 2.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需购置设备的,须填写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申请表,统一交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交信息中心提出意见,信息中心应根据该科室现有设备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以及所采购设备的适用性,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3.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先经信息中心验收登记,及时记入台帐,加贴编号标签,再由科室办理领用手续。 三、设备维修 1.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 2.报修程序:科室设备有维修要求的,先与信息中心联系,信息中心派专业人员进行察看,简单故障,尽量自行处理;如不能解决,由科室填写设备维修申报表,信息中心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按照财务审批权限报批后,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3.报修设备尚在保修期的,请供应商或厂家维修机构进行维修。超过保修期的,也要尽量选择厂家指定的维修机构或其他正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4. 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配件的,须确认配件已损坏,并在更新配件后,带回原件对帐。 5. 经过维修或更换过配件的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中详细注明。 四、设备调配 1.根据工作需要,本局可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调配。 2.调配方案由信息中心提出,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信息中心开具设备调配通知单给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到信息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五、设备报废 1.设备已超过正常使用时间无法工作,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维修、不值得维修的,可申请报废。 2.报废程序:由设备使用科室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交信息中心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凭信息中心开具的设备报废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3.科室不得擅自处理报废设备,所有报废的设备必须交信息中心统一保管,并由信息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贵重设备的处理还须报请局长办公会审定。 4.经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及时在会计帐和设备台帐中予以注销,信息中心还要将报废回收的设备单独造册登记。 & & 井冈山市财政局责任追究制度 & 为切实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工作,全面推动本局工作按质按量落实到位,减少工作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1、失职追究办法适用于违反我局“八项服务承诺”和其他工作过错的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2、失职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严格程序”的原则。 3、违反“八项服务承诺”中的第八项,按有关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廉政纪律进行处理,不再重复追究责任。 二、违反“承诺”行为 以下情况属违反服务承诺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不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接洽工作的同志态度冷淡,不耐心接待,或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来访者有较大意见的。 2、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办理在规定工作日内没有完成的(特殊情况下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结但及时向来文单位反馈,取得谅解的除外)。 3、科室不安排去单位上门服务、局里统一安排去上门服务而未去又无特殊原因的。 4、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后,代表或委员仍不满意又不在一个月内重新办复的。 5、政务公开不到位、内容更新不及时而影响了政务公开的。 6、公文有误影响了工作和受到上级或服务对象批评的。 三、失职追究措施 1、被投诉、举报或被检查出违反“承诺”,经认定,损害了本局形象:违反“承诺”一次,由监督组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在科室内作出检查;累计违反“承诺”两次,全局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向局班子作出书面检查;累计违反“承诺”三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累计违反“承诺”四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予以待岗。 2、本科室(单位)或科室(单位)人员被投诉、举报、检查出违反“服务承诺”,科室(单位)负责人不严肃批评,纠正措施不力,导致本科室(单位)连续发生违反“承诺”行为的,视情追究责任人所在科室(单位)领导责任。 3、违反“承诺”被追究责任,其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存入本人档案,并在年度考评时予以综合考虑。 四、违反“承诺”行为认定和责任追究审批程序 设立局执行“八项服务承诺”监督组,组长:贺光灿副组长:肖彦,成员:游小兰、赖华清、裴新平。&履行违反“承诺”行为认定和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等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科内点名批评、作检查等由监督组书面直接下达到有关科室,其它责任追究意见由监督组报局班子审批。 五、被追究责任者在接到责任追究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监督组提出复核申请,监督组应于15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被追究责任意见如仍有异议,可向局班子直接申诉。 & & & & & & & & & & & 井冈山市财政局会议制度 & 一、局领导班子会议 1、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召集 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是财政局的领导核心,对全市财政工作实行全面领导,领导班子会议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两次,如有重要情况时,可随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或书记主持,局长或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局长或副书记主持。 2、局领导班子会议由正、副局长、党委书记、纪检书记、乡镇财政局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参加,必要时可通知部分科室或财政所同志参加。 3、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内容 (1)讨论研究全市财政工作的重要部署。 (2)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讨论研究以局党委和财政局名义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请示、报告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总结,以及召开重要会议的文件。 (5)讨论研究加强财政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重大措施,研究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的配备、调整;向市委推荐由其任免的干部,以及局名义推荐或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拨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7)研究机关财务安排中重要事项及机关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8)其他需要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的重要问题。 4、每次局领导班子会议,其日期一般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班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 5、需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事项,先由分管的领导提出意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提交局长和书记审定。 6、局领导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7、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局领导班子会议,列席会议的同志可对所讨论的议题和文件材料发表意见。 8、局领导班子会议均要作记录。 9、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班子成员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二、局务会议制度 1、局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2、局务会议由局班子成员、各中心财政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3、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总结、交流工作;听取各中心财政所、各科室工作汇报。 4、局务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增加会议次数。 5、会议时间和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能参加的须会前请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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