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办理时间

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_新浪廊坊
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
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杨苗苗)10月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了解到,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正式开始办理了,一位邢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间是每年的9月~11月,在校学生办理医疗保险时间是每年的9~10月。
  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年的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2015年新参保和以前中断缴费的居民,可不补缴以前年度的欠费而直接参保。此外,处于就业劳动年龄段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330元降低到现在的280元,学生及18岁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由原来的75元减少到现在的50元,男60岁、女50岁以上居民由原来的310元减少到现在的26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居民由原来的180元减少到130元。
  工作人员还介绍了参保缴费的办理手续:在校学生(包括托幼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组织参保,居民在办理低保认定审核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重度残疾(1~2级)城镇居民,持残联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具有本市户籍的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家庭其他成员的参保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流动就业人员及其子女,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居住地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非征缴期内,新生儿可在出生90日内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家庭其他成员参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外地参保(含参加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人员转入我市参保的,可在征缴期结束后持异地医保转移手续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缴费年限接续手续,其异地缴费年限视同本地缴费年限。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宁波城乡居民医保本月开始办理 参保范围扩大缴费周期延长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通讯员 任社 记者 段琼蕾
  6月15日起,宁波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市民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了,办理地点是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而学生6月8日起则通过所在学校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是由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而成,将改善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消除原先城乡居民之间同病不同价的现象。
  这跟之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宁波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相比,有何新变化?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请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来特此做解读。
  新变化一
  参保对象范围扩大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与城镇居民医保相比,参保对象范围扩大了:
  第一类是各类居民,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和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第二类是各类学生,指市区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市区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日为基准日。
  新变化二
  成年居民缴费可从A、B两档选择
  为有利于原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宁波市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为成年居民增加了一类低档(B档)的参保类型,缴费标准较低,相应的待遇水平也较低,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标准(A档)参保。婴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参保不分档次。
  也就是说,宁波市区成年居民可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A档和B档参保类型,并按对应档次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不可变更参保类型。
  要注意的是,中小学生与大学生指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参保不限户籍和国籍。
  此外,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因年度关系,本次参保缴费工作不包括原已参加市区江北、鄞州、镇海、北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将在2015年9月之后新农合年度结束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新变化三
  参保缴费周期为16个月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这次的缴费金额好像比往年高了。工作人员解释说,本次参保缴费工作过渡期与2016年度参保缴费手续一并办理,即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16个月,其中包括4个月过渡期。
  为什么会有一个医保过渡期?原来,城镇居民医保年度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原来的新农合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统一起见,这次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了确保原城镇居民医保顺利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宁波市区范围内日至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4个月缴费按全年标准三分之一执行,医疗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享受标准按全年度标准执行。
  这次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缴费周期为16个月,成年居民A档个人缴纳为930元,成年居民B档个人缴纳530元;6周岁以下婴幼儿个人缴纳530;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在校中小学生个人缴纳200元;在校大学生个人缴纳为130元。
  哪些人可以免缴医疗保险费?
  &&宁波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成员、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的家庭成员、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这五类人员。
  医保参保手续何时何地办?
  &&成年居民、婴幼儿及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6月15日至7月27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市区各类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医保新老制度过渡参保手续。
  另外,有两点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说明。一是初高中、高校毕业生不再通过原学校办理参保,如果继续升学,由所在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二是小学毕业生可在目前所在学校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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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的职工医保和社区办的医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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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报销比例不一样吗???已经交了好几年的职工医保,停了去办社区的合适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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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条件不好的交城镇医保合适。实惠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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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 &&&我想您关心的问题主要是交哪种医保更合算吧?!单从报销比例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三级综合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85%,一级医疗机构90%)高于城居保报销比例(70%)。但在职职工缴费由单位、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如果职工因各种情况全部由自己缴纳医保的话,职工医保缴费要远高于城镇医保缴费。
& & 如果您想由职工医保改为城镇医保的话,要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城镇医保,时间截止到12月26号。
& &&&以上仅供参考。
& &&&具体政策,请于上班时间咨询市医保中心基础科,以其最终解释为准。电话:8826863
& &&&您还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补充内容 ( 21:41):
更正:城镇医保今年截止到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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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焦作晚报》刊文:
居民享受到了实惠&&参保由被动变主动
我市已有9万余人办理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
本报讯(记者杜玲)参加医保的居民享受到了门诊、住院报销的实惠,由被动参保变成主动参保,尤其是许多学生家长为孩子参保的积极性高涨。连日来,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在为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忙活着,截至目前,已有9万余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办医保不用劝了
11月20日一早,家住解放区上白作街道春林村的冯继芳老人带着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证件来到解放区上白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家7口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去年6岁多的孙女患心肌炎,今年住院医保报销了1000多元,而去年她缴费才20元,医保政策真好。”冯继芳老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11月10日开始,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铺开,负责办理参保缴费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惊喜地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居民的参保热情特别高,缴费根本不用劝,办居民医保从被动变主动了。“以前我们都得劝,说这个政策好,可很多人还是不办,零星办的居民也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现在每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缴费的居民都得排队,年轻人也多了!”解放区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办人员郑嵘说。目前,到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的已有3000多人,已经达到去年该中心参保总数的三分之二。
吸引了更多孩子家长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买药都可以报销55%,一年最高可报300元。”11月20日上午,郑嵘正在给居民宣传医保政策。“我和3岁多的儿子连续几年一直参加居民医保,俩人一年缴费不到200元,真正需要的时候,医保可是能帮上大忙。去年儿子在幼儿园意外骨折了,居民医保报销了500多元。”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妈妈正在复印身份证,一边等办理手续,一边跟记者聊天。
据介绍,原来参加居民医保的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现在年轻人和小孩儿都来办了,很多人真正享受到了实惠。“目前,学生家长对居民医保很关注,由于在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重大疾病呈多发性,这两项居民医保都可以报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基础科有关负责人介绍。
提醒居民:不要错过参保时间
据了解,今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各类人群的缴费金额是: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纳4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个人缴纳14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6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
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如果居民还没有缴费,请及时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每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办公,参保缴费受理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25日。请市民相互转告,不要错过了参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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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焦作日报》刊文:
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
截止时间:12月25日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近日从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大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2月25日,凡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参保居民从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的,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 参保对象: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居民
& & 据了解,参保对象包括三类: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技校、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市区或各县市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但在焦作市城镇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
& & 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40元
& & 与往年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市对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
& & 据了解,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个人缴纳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个人缴纳1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 & 此外,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成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其居民医保费按前款相应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 & 享受待遇:一个年度内大额医保上不封顶
& & “2015年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时间为日至日。”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参保(含中断续费)居民有90天等待期(新生儿除外),90天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 & 按规定比例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根据规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学校参保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一个缴费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5%比例报销,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
& & 按规定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负担。
& & 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凡符合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在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 & 按规定比例报销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报销比例不低于80%,自日之后,一个年度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 &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记者了解到,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登记。
& &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须提供下列材料: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属于低保或重度残疾的,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60周岁低收入家庭认定表;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不属于参保对象的,提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续费居民携带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续费。
& & 此外,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将于近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 & 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从2015年起,社会保障卡将陆续发放到居民手中。在社会保障卡没有发放之前,参保居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看病就医(未办理身份证的持户口簿原件),不会影响居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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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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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海芳 &&&&
记者从宁波市医保中心获悉,从今年9月起,我市将依据市政府新近审议通过的《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实现医保城乡统一。9月1日起
记者从宁波市医保中心获悉,从今年9月起,我市将依据市政府新近审议通过的《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实现医保城乡统一。9月1日起原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将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本月开始,我市各地陆续开展居民和学生新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其中宁波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各街道、乡镇各类居民参保缴费将于6月15日开始,各类学生的参保缴费则从6月8日启动。参保对象:各类居民、学生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和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另一类则是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要注意的是,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日为基准日。本次参保设有过渡期由于原城镇居民医保年度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原来的新农合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统一起见,本次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确保顺利过渡,市区范围内日至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4个月缴费按全年标准三分之一执行,医疗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享受标准按全年度标准执行。成年居民设有两档缴费标准记者了解到,由于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16个月,折算后,参加成年居民A档的居民,个人需缴纳930元,参加成年居民B档的,个人需缴纳530元,6周岁以下婴幼儿参保,个人缴纳部分为530元,中小学生及6周岁(含)以上未入学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大学生个人缴纳部分则为130元。宁波市户籍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等五类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市区范围内免缴人员中的成年居民统一按A档标准参保。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为有利于原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参保,新政策中为成年居民增加了一类低档(B档)的参保类型,缴费标准较低,相应的待遇水平也较低,成年居民可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A档或B档参保类型,并按对应档次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不可变更参保类型。参保缴费可在街道(乡镇)或学校办理据了解,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在本月15日至7月27日工作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学生的参保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日至7月8日,第二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7日,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请于相应时间内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学年入学新生及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学生,在第二阶段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补办参保(续保)手续。今年即将毕业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班学生、高等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再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如果继续升学,由所在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小学毕业班学生,无论其上年度是否已经参保,均可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当年度内参保关系仍归属于学校地域所属区)。“参保”“参合”的市民可以预约体检啦要注意的是,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参加了2015年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可以预约体检了!从今年6月10日开始,整个体检过程将持续到2016年1月底。据了解,在市区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健康体检实施的有效时间内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合)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健康体检。不过,长达半年的体检期内,如果您一直没去,这份“福利”可就相当于自行放弃了。今年的健康体检项目根据受检人群的年龄结构、健康风险等特点,分为老年人及非从业人员、高校(技校)学生、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等四类,按不同人员类别,体检项目有所不同。60岁以上的老人,体检中会测定血糖血脂,检查肾功能,并进行癌胚抗原测定,而对于尚未入学的小朋友,体检项目中则安排了对口腔、视力、听力和生长发育等情况的判断。由于今年我市将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进行并轨。因此,今年参保参合人员体检将统一标准、统一项目、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时间。不过,城镇居保参检人员由75家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参保人员可随带本人社保卡(医保卡)到选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预约登记,也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并在约定时间到体检医院凭本人医保卡(社保卡)进行体检。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健康体检,则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参合人员根据相应时间地点进行统一体检。除上述两类人员外的中小学校、高校(技校)参保学生的健康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各学校就近选择体检医院实施体检。医保经办机构提醒广大参检人员,为了保证体检质量,体检医院对每日体检人数做了限定。请体检人员有序预约,准时体检,以免临近结束时因人多造成预约困难。同时注意在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少吃高脂肪、高胆固醇食物;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体检当天需空腹,定点体检医院将免费提供早点和茶水。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会在约定时间内将体检结论和建议一并反馈给体检人员。相关链接居民医保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序号医院名称地 址体检预约电话1镇海区澥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海区澥浦镇汇源路88号2镇海第二医院镇海区俞范东路811号3镇海区蛟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海区蛟川街道中官路村4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海区后葱园路29号康复住院部一楼5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海区庄市大道6镇海区炼化医院镇海区蛟川街道天益北路168号7镇海区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龙湖镇西经堂村8镇海区骆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镇骆西路631号9江东区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区桑田路326号10江东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区惊驾路121号11江东百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区镇安街23号12江东区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穿路828号13江东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区甬港南路225号14宁波康复医院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502号15宁波市颐康医院科技园区院士路328号16高新区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梅墟镇17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北路426号18海曙区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咏归路145弄12号19海曙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呼童街108号20海曙区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粮丰街128号21海曙区西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新芝路95弄6号22海曙区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大沙泥街45号23海曙区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青石路9号24海曙区望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悠云路270号25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环城西路白云街111号26华慈医院海曙区永丰路216号27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庄桥外环东路10号12156428江北区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大庆北路55号29江北区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双东路19号30江北区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慈城镇竺巷东路34号31江北区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洪塘通惠路5号932宁波市第九医院江北榭嘉路619弄68号33江北区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大闸路164弄9号34江北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新马路50号635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梅堰路537弄18号36江北区儿童医院江北区新马路50号437北仑区柴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仑区柴桥街道柴卫路2号38北仑区小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368号39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仑区小港戚家山街道环山路367号40北仑区新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碶昆仑山路501号41北仑区大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碶街道福利路12号42鄞州区横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横街镇横街南路46号43鄞州区集仕港镇中心卫生院(鄞州区第六医院)香雪路9144鄞州区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五乡镇爱民北路99号45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嵩江中路216号46鄞州区古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古林镇古中路666号47鄞州区塘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塘溪镇塘盛路48鄞州区洞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洞桥镇文卫路58号49鄞州区龙观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龙观乡龙兴路21号50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茅山胡家坟村51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下应街道金达路北52鄞州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石碶雅戈尔大道143号53鄞州区咸祥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85号54鄞州区邱隘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81号55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8号56鄞州区高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高桥镇杨家槽路57鄞州区横溪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横溪镇文化路97号58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四明西路259鄞州区章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章水镇振兴东路58号60鄞州区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区学士路4261鄞州区东吴镇卫生院东吴镇62鄞州区云龙镇卫生院云龙镇王家岙村(云龙派出所旁) 63鄞州区鄞江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江镇鄞江路268号64鄞州区瞻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瞻岐镇东一村65鄞州区下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应河西村66大榭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292号67宁波市海曙区妇幼保健院(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299弄8号68宁波市江东区妇幼保健院(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42号69宁波市江北区妇幼保健院(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164弄9号70宁波市北仑区妇幼保健院(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北仑区新矸街道闽江路627号71宁波市镇海区妇幼保健院(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镇海区招宝街道苗圃路281号72宁波市鄞州区妇幼保健所(限6周岁以下)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甬兴西路88号73宁波口岸医院(限高校学生)宁波市柳汀街336号74宁波大学校医院(限高校学生)江北区风华路818号75宁波美康中医医院鄞州区启明南路269号新闻延伸:四类人员容易漏保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说,根据往年参保办理情况,有四类人员比较容易发生漏报,从而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首先,市区范围内人户分离的居民。这类居民由于搬迁等原因,离开了户籍地,例如户籍在海曙区,人已住到了鄞州区,导致海曙区的街道工作人员难以为他们落实参保。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按居民户籍所在区参保,请这类居民别忘记回到户籍地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其次是中小学生。部分中小学生容易因遗忘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暨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通知书)》、《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回执》造成漏保。第三是新生婴儿。市区户籍的新生婴儿自出生开始就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在出生次月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第四是居住在市区,户籍在宁波各县(市)的各类居民。请关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的宣传信息,按当地政策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原标题:宁波市区城乡医保制度并轨 参保手续开始办理 可预约体检)
来源:宁波日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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