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汇通易百分信用卡之一百的可以办下来的是什么银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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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浦发银行信用卡办卡,一般是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才可以的呢。如果您觉得正确或者采纳的话,麻烦给我好评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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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中国银行的信用卡提交申请表以后一般多久可以下卡?_百度知道
中国银行的信用卡提交申请表以后一般多久可以下卡?
银行信用卡提交申请表般久卡 我营业网点提交完表格两网查 申请信用卡流程 像听别说要给申请打电
我第办卡谁知道告诉我哇弟激尽、
提问者采纳
营业网点收您申请马邮寄卡需要区域集邮寄需要些间般15左右查询 申请信用卡先柜台索要申请表面写需要提交资料资料越齐全越详尽证明款能力越强银行批卡能性越高金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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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般十左右卡,按银行要求提交资料,银行审查征信等情况始制卡,发卡,邮寄(需要本凭身份证原件)签收.
1.如实填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申请表(个人卡)”。 2.提交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影印件。 3.申请附属卡的还须填写附属卡申请人资料,并提交附属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影印件。 第二条 审查与批准 发卡机构对申请表和有关资料应按以下程序认真审查。 一、初审 1.所填申请表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证件是否齐全、真实。 2.申请单位注册所在地和申请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否与发卡机构在同一市、县。 3.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落实申请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4.向担保人所在单位核实担保人基本情况,落实申请表有关担保人内容是否属实。 5.向担保人明确其履行的担保法律义务和责任,确认其是否自愿为申请人担保。 6.对申请公司卡的,向申请单位开户行了解其资信...
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办卡流程按二个星期的工作日计算(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工作人员在审核期间会打电话给本人,以便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如信用核实没有问题的话,从交表日到收到信用卡日,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
审批时间约为15个工作天,其中不包含周末或节假日。审批成功会邮寄卡片给您的。您如果要查询的话,可以在大约在审批时间段后或相近的时间拨打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电话查询卡片申办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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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is online!!~~我想办信用卡
,在网上申请都没有通过,哪家银行可以办下来 - 信用卡问答 - 融360
您在这:&>&&>&我想办信用卡
,在网上申请都没有通过...
我想办信用卡
,在网上申请都没有通过,哪家银行可以办下来
在网上申请了好几家都没有通过,有的同事一起申请的通过了,是看运气吗,我比他们工资还高点。有银行客户经理的能办下来联系我
用户:融360网友
城市:温州
你好!你可以多申请几家,都可以申请的
周经理&&回答于
已回答4074问题
帮助了20人
两个月以内最好不要超过四次啊
袁经理&&回答于
已回答287问题
隔一个月后申请,不要同时申请。
印经理&&回答于
已回答95问题
如果最近申请了几次都没有批下来请暂时停止申请,过段时间在申请吧。
李经理&&回答于
已回答3675问题
帮助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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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与王金令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西民初字第13271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7号。负责人王晖,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余永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金令,男,日出生,职业不详。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被告王金令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本院法官李蕾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黄喜文、武丕显参加的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信银行委托代理人余永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金令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告中信银行起诉称:被告王金令于日在中信银行处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合约签订地在北京西城区,卡号为×××。王金令开卡消费后,对信用卡一直不予清偿,经中信银行多次催收,王金令仍不归还。为此中信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王金令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38843.21元(截至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王金令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原告中信银行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予以证明:1、信用卡申请表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2、王金令办卡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3、王金令的信用卡交易明细及对账单。被告王金令既未做出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被告王金令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经本院庭审质证,中信银行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符合有效证据形式要求,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故本院对中信银行提交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予以确认。本院根据上述认证及到庭当事人的陈述查明:王金令向中信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在申请信用卡的过程中,王金令声明已知道信用卡默认为凭签名消费,已阅读并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自愿遵守合约的规定及注意事项,保证本表填写的资料及所附文件的真实性。该申请表所附信用卡领用合约载明以下内容: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保证向中信银行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只限于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进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消费或提取现金;对于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因任何不当使用信用卡或中信银行及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可预见及控制的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蒙受损失或损害,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得将信用卡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尤其不得用作任何违法用途;信用卡仅限于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使用,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视为违约,中信银行有权收回信用卡,并由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所有损失;中信银行有权依据王金令的资信状况随时调整王金令的信用额度,王金令同意对调整后的信用额度所发生的债务承担侵权责任;中信银行有权根据王金令的资信状况批准王金令超过信用额度使用信用卡,王金令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款项及由此产生的超限费等费用承担还款责任;中信银行核准发给信用卡后,王金令应按中信银行的规定缴纳年费,年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免息还款期最长不超过50天,否则,应支付全部透支款项自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的透支利息,中信银行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用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信用卡交易、利息、费用等,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款项按账单周期内最高超限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超限费;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有人若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应当及时与中信银行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若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付账款于当期结账日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中信银行应按时向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供当期对账单,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核实账单内容,并可在账单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账单并认可全部交易,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否认交易款项;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账单所列明的款项,其还款顺序为利息、费用(手续费、年费、滞纳金等)、消费透支款、透支取现款,中信银行有权根据情况单方变更上述顺序;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有人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当期对账单结欠总额的百分之十,加上超过信用额度的全部用款及上期最低还款额未偿部分;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之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中信银行,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中信银行每笔交易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止的应付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如于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应付利息外,还应按月支付滞纳金;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中信银行经济损失,均由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中信银行有权将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本行的其他账户的存款以及其他抵押物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偿还透支款项的,中信银行有权依法向王金令催收、追索并有权停止王金令信用卡的使用,中信银行催收欠款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均由王金令承担;信用卡所有权属中信银行,中信银行保留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收回王金令信用卡的权利,并可按行业规定由有关单位及人员没收信用卡,王金令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王金令未偿还的账款视为全部到期并须一次清偿;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合约,中信银行有权取消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继续用卡的权利,自行收回或授权有关机构收回信用卡,将该卡列入止付名单,并追回全部欠款;本合约解释权属于中信银行,合约所依据的《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所做出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修改后的条款对中信银行、王金令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均有约束力;王金令已完全知悉并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该章程和本合约的规定;此外,领用合约还对信用卡的收费标准等事项作出了具体约定。中信银行批准了王金令的申请,将卡号为×××的信用卡交付王金令使用。截至日,王金令尚欠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人民币38843.21元。本院认为,中信银行与王金令之间形成的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民事合同关系。中信银行与王金令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均应当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王金令既然自愿以申请人身份签订申请表并领用信用卡,即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王金令在享受到中信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后,应当根据双方约定按期归还透支本金,并支付相关费用。王金令逾期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据领用合约相关规定,中信银行有权催收、追索欠款。中信银行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金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信用卡欠款三万八千八百四十三元二角一分,并按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有关规定支付上述款项自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如果被告王金令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七百七十一元,由被告王金令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审判长 李蕾人民陪审员黄喜文人民陪审员武丕显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张                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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