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权做体育用品商标专用权期限怎么样?

迈克尔乔丹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姓名被指误导消费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乔丹体育对此作出回应,称侵权之說并不成立公司早在2000年就已成功注册,享有法律认可的商标专用权期限权

2000年福建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2009年12月福建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乔丹体育名下注册的中文“乔丹”、拼音“QIAODAN”以及篮球运动员形象商标专用权期限有数十個之多。

乔丹控告乔丹体育的理由:乔丹体育非法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用于产品2迈克尔.乔丹其中文名字在中国广为人知3乔丹体育对迈克尔.喬丹名字的市场推广造成误导4乔丹体育通过误导消费者获得商业利益

民法通则规定说公民享有姓名权,但是姓名权有地域性通常来讲姓名权只能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公民也就是中国公民,但民法通则同时又规定姓名权可以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像乔丹體育所说的,乔丹因为在中国境内没有居住不符合这种情形,所以他不能够依据民法通则起诉从单纯的司法实践看,在很多情况下法院承认外国人即使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也同样享有姓名权只是姓名权是否构成被侵犯是有争议的。另外由于中外文化不一样,乔丼在国外只是一个普通的姓氏不是一个名字,但在中国很多人可能尤其是体育爱好者可能会把这个名字和乔丹体育与乔丹定义在一起。

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在目前的司法事件中存在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中国的《民法通则》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是不是可以延伸到外国人的范围,二是乔丹体育并没有用乔丹的全名而只是用了并部是他独有的姓,这在姓名权的对应问题上存在障碍

但是乔丹與乔丹体育在商标专用权期限权问题上存在着很多问题,乔丹体育擅于打擦边球在普通公众的意识中,乔丹具有唯一标识性乔丹即是邁克尔·乔丹。使用乔丹商标专用权期限,并配以体育标识(篮球项目),在其品牌定位上,倾向于对乔丹体育其赋予具有国际渊源品牌内涵的产品,给市场营造一种与迈克尔·乔丹存在着模糊性关联的误识。

商标专用权期限制度保护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方面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保

&nbsp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诉被告周运德侵犯商标专用权期限专用权纠纷一案

&nbsp湖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nbsp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nbsp本院在审理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诉被告周运德侵犯商标专用权期限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于2009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nbsp本院认为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nbsp准许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撤回起诉

&nbsp本案受理费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承担。

&nbsp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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