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期限期限2018年8月21日到2028月8月20日期限公布出来了,商标注册证要几个月能拿到手

  外交部山东全球推介活动在京举行

  新时代的中国:新动能新山东与世界共赢

  首次对东部沿海省份进行全面而富有特色的推介,向全世界展示山东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索

  王毅致辞 张业遂出席 刘家义致辞 龚正推介

  9月20日,来自15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240多位驻华大使、外交官员,以及110多名中外记者,近40名国际知名中外企业代表,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代表共500多人云集外交部蓝厅。由外交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以“新时代的中国:新动能新山东与世界共赢”为主题的外交部山东全球推介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一场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沿海开放大省,向全世界敞开胸怀的风云际会。

  今天的外交部蓝厅,属于山东。在这个中国与世界沟通的平台上,古老而又现代的山东以主角的身份,璀璨在全球的聚光灯下,与世界对话、与全球交流。来自五大洲的国际宾朋在这里倾听山东故事,触摸山东脉动,感受山东魅力。

  这是外交部为各省区市举行的第15场推介活动,也是首次对我国东部沿海省份进行全面而富有特色的推介。

  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出席主题推介并致辞,外交部党委书记张业遂出席;省委书记刘家义致辞,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进行推介。

  王毅表示,回望历史,山东孕育了中华文明的根与魂。孔子创立的儒家文化一直滋养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以和为贵,和而不同”“亲仁善邻,四海一家”,这些“和合共生”的思想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今天的中国,正在积极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愿与各国一道,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王毅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山东成为中国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走进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为山东提出“腾笼换鸟、凤凰涅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九月

本基金于2014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以市场中性策略为主要投资策略,通过同时构建多头和空头的方式实现策略,因

此除面临一般混合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所特有的风险。首先,本基金的市场中性策略

是否能实现剥离多头股票系统性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其次,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股指期货

还可能引发的基差风险、杠杆风险、对手方风险、盯市结算风险等;此外,在本基金的封闭

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还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发对冲

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

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指《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2、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

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等人员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38、封闭期: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

该日)之间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39、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进入

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所使

用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 2

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提取评价日:指每次基金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附加管理费在该日计算并计提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9、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8、注册资本: .cn

客服电话: (免长途费)或 02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 2)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房)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 3)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 4)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 5)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 6)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 7) 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 8)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 9) 名称: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 10) 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 11)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 12) 名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 92 号嘉信大厦 1-2 楼部分和 5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533 号

( 13) 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 14) 名称: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 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 22-27 楼

( 15) 名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

( 16)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17)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 18)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 19)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 20)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 21)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服电话: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22)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 23)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 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邮编: 100088

天相基金网网址: .cn

( 24)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 25)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层

客户服务热线: 0; 400-

( 26)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5

( 27)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2

( 28)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 29)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 30)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

( 31)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 32)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 33)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楼

( 34) 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 35)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

客服电话: 95336(浙江), (全国)

( 36)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 37)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 38)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 19 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 020-3

( 39)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 40)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 41)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 42)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 43)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 44)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 45) 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 46)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 47)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 48) 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 49)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三层、五层

( 50)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 51) 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 号

( 52)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 53)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 54)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 55)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 56)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 57)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 58)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 59)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60)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 61)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 62)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 63) 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 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 07)

( 64) 名称: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2 层

( 65) 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 66)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 67)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 68)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 69)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 70)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 71)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详细地址)

( 72) 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 73) 名称: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 2819 号 1 幢 10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403 号上海信息大厦 1215 室

( 74)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 75)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 13 层

( 76) 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 77)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 78)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 79)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 80) 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 81)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 82) 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新华 1949 产业园东门

( 83) 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 84) 名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 8-B4, 9-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 85) 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 86)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 87) 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公司网址: .cn( 88)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 89)名称: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

( 90)名称: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 91)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 92)名称: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 93)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 94)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 95)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 97)名称: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室

( 98)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室

(99) 名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9 层

( 100)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9 楼

(101)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 102)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 103)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 104)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服电话: (安徽省外)、 96588(安徽省内)

( 105)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 106)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 107)名称: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170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C 座 1701 室

( 108)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 109)名称: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11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1103 单元

( 110)名称: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法定代表人:申健

( 111)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 112)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 114)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 115)名称: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 116)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 117)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 118)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

( 119)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大楼 A 区 17 层

( 120)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 121)名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室及 1307 室

( 122)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 123)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5 层

( 124)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 198 号

( 125)名称: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 126)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 127)名称: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 15B5(西区 15 层)

( 128)名称: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27 层

( 129)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 130)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楼

( 131)名称: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龙源通惠大厦) 501

( 132)名称: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 133)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 134)名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31 号九思文创园 5 号楼 501

( 135)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 136)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 137)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 138)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 139)名称: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 140)名称: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 141)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 142)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1 号楼( D 区) 801 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1 号楼( D 区) 801 室

( 143)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1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58 号

( 144)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 145)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 146)名称: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 147)名称: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 148)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室

( 149)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10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财富大厦第 49A 单元

( 150)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 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业务传真:( 010)

( 151)名称: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 152)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 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 153)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销售机构或销售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 10、 29 层

联系人: 刘智、林晓纯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洪锐明、江丽雅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6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六十个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封闭期、 申购与赎回

一、 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所使

用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

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举例:假设本基金成立日为 2014 年 5 月 1 日,那么第一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 8 月, 2014

年 8 月份的沪深 300 股指期货交割日为 8 月 15 日,因此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 2014

年 8 月 8 日,以此类推。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 2

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

2、 销售机构: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三、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

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 1 份,投

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注册登记

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

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

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本

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

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

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生效,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七、 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 1)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 普通客户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

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投资策略的

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投资策略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信诚基金销售为旗下部分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融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衍期货为旗下部分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唐鼎耀华为旗下部分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民商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人可免

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300万(含)--1000万(不含)9.2%/年,(合同收益:9.0%/年);
1000万(含)以上,9.4%/年(合同收益:9.0%/年);
(差额收益在信托各期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给客户) 注:以上收益均为客户税后实得;
1、融资人的经营性、投资性或再融资现金流入;
2、保证人经营性、投资性或再融资现金流入;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将以贷款方式贷放给香投集团,补充借款人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AA,债券评级AAA)为融资人履行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我们预计南山铝业2018 至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9.22 亿、208.12 亿、216.73 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33 亿、22.43 亿、25.20 亿,鉴于公司目前市净率仅为0.72 倍,而未来项目不断投产盈利能力有保证,维持“推荐”评级。|;


近日,由华南(期货)私募俱乐部主办的“焦煤(, 0.50%)焦炭(, 1.78%)供需及期货投资研讨会”在深圳举行,与会嘉宾表示,由于期货价格走势已反映现货市场下跌预期,加之下游需求乐观,焦炭价格继续下跌空间有限,而焦煤后期上行承压。

  回顾上一轮焦炭的上涨行情,山西阳光焦化期货部煤焦研究员黄晓丽认为,焦炭价格上涨的起因是贸易商投机需求助推焦炭价格上涨。“贸易商作为焦炭供需中间环节,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焦炭的供需面,但可以助推焦炭价格上涨或者下跌,贸易商囤货需求通常能推动价格上涨。”

  具体来说,黄晓丽表示,当时钢厂库存处于中性状态,焦炭价格仍受打压,贸易商关注到焦化厂库存正在下降,就开始囤货,等到钢厂补库困难,焦炭的价格涨势也就正式开启,港口库存和价格齐涨。

  “在六轮的价格上涨后,焦炭价格达到近年历史高点,贸易商恐高心理加重,目前以抛货为主,谨慎接货,后期仍有抛货的风险。”黄晓丽表示,焦炭价格三轮以上的上涨、贸易商盈利乐观、期货价格处于升水状态等情况下,贸易商会选择抛货来保护自己的利润,从而带动钢厂打压焦炭价格。

  “从国内焦煤企业的生产情况看,目前环保和安全检查对于产区的影响开始显现,国内焦化企业目前焦煤库存处于中等水平,随着采购量的提升,低硫主焦资源的紧张局面加剧。”中国煤炭市场网市场总监李小龙表示,现在国有重点大矿基本处于正常生产阶段,但民营企业的生产受到影响较大,随着环保政策和运输结构改革的落地,焦煤现货价格会获得一定的支撑。

  从国外的供应来看,澳洲目前公共港口例行检修,对焦煤发运有一定影响,外贸煤成交价格持续上涨,蒙古煤口岸通关车辆现在恢复到了正常水平。李小龙表示,澳洲矿方2018年新增产能500万吨左右,蒙古煤进口受政策影响较大,如果保持正常的通关水平,对于后市焦煤价格也会形成一定的压力。

  从焦炭的需求端情况来看,黄晓丽认为,目前钢材市场处于需求旺季阶段,在基建后期持续发力、制造业数据和房地产数据强势的带动下,钢材价格有钢厂库存低位支撑,难有较大的跌幅。“钢价如若延续目前的下跌态势,需要累库进行下一步的验证。” “目前市场的焦点在于后期环保逐步宽松,主要是焦企特别排放限值和4.3米焦炉启动退出对焦炭供给的影响。经过评估,特别排放限值通过减产的方式可以达到,而4.3米焦炉在2019年开始执行,对当下影响有限。”黄晓丽表示,近期焦炭的矛盾点仍集中在焦企的低库存状态下,对应钢材旺季需求是否会跟进。由于焦炭期货价格走势已部分反映现货下跌预期,钢材需求表现较为乐观,叠加焦煤供给收紧,焦炭期货跌幅受限,短期可在2150—2200元/吨的价位尝试多头交易,中长期仍要待后期需求走弱再进行评估。

  李小龙则认为,受价格倒挂和补库存放缓的影响,焦炭成交价格有一定压力,环保回头看对于焦炭产地的开工率影响非常有限,区域性的问题比较明显。“从环保角度来看,2018年下半年焦炭行业利润会创新高。焦化行业普遍流程短、污染大、产能落后,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目标来看,产能升级、设备升级和排放标准的提高会倒逼焦化企业主动退出,如果后期环保限产和产能退出,产量的下降对于焦炭价格会形成支撑。”|;


  8月份以来,PTA价格进入上行通道。现货价格由6400元/吨上涨到最高9500元/吨,涨幅近50%;期货价格由6200元/吨上涨到最高8000元/吨,涨幅近30%。从驱动PTA价格上涨的逻辑看,既有长期矛盾的累积,又有短期矛盾的助推。具体看:

  终端需求转好是驱动供需改善的主要原因。2016年以来,随着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同步复苏,整体需求的好转带动聚酯终端需求的复苏。2016年底,聚酯产业链开始去库存,PTA社会库存也出现同步的下降。 聚酯新装置投产增加PTA的边际需求量。2018年初,聚酯产能为4800万吨,2018年8月份,聚酯产能达到5100多万吨。而同期,PTA的产能并没有新增量的投产。下游边际需求量的增加,加速了PTA的去库存速度。

 现货商回购、低库存和高持仓量加剧现货市场的紧张。PTA供需格局的改善导致PTA出现去库存,历史同期的低库存导致PTA供需出现紧张。叠加PTA大型装置的检修,生产商在现货市场持续回购PTA现货,加剧PTA现货的紧张程度。期货市场上,2018年8月初,PTA双边持仓90万手,此时社会库存只有不到80万吨,巨大的虚实盘比导致空方越来越被动,TA809合约大幅上涨,TA9-1价差一度达到1200元/吨的历史高位。


  PTA价格的拉涨带动产业链价格重心的上移。虽然产业链库存处于低位,PTA涨价的传导也较为顺利,但原料(PTA)价格的上涨不可避免造成了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PTA和PX的生产利润大幅好转,聚酯的生产利润则受到挤压。8月中下旬至今,聚酯装置开始出现停车检修的现象,瓶片和短纤子行业停车较多,涤纶长丝子行业相对较好。聚酯开工率下滑,PTA开工率保持在高位,PTA供需格局由7月、8月初的偏紧转向宽松,但受到社会库存较低、PTA主流生产商持续回购现货的影响,PTA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走势背离,TA901合约贴水现货1500元/吨左右。|;
 PTA近期价格的上涨是供需错配和资金助推的结果,上游PX和PTA的生产利润好转。供需错配会受到市场的纠正,实现方式是通过PTA涨价来掠夺下游聚酯工厂的生产利润,聚酯装置停车,聚酯开工率下滑。供需偏紧的格局慢慢转向宽松,但宽松的供需格局仍然没有改变现货偏紧的局面。
  故而,可以认为传统的PTA定价方式在目前行情分析中失效,目前的PTA定价方式为上下游博弈定价。例证为:一、PTA期货和现货价格并不是由供需确定,而且期现价格也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原始是社会库存低位,PTA主流生产商有能力和欲望干扰现货价格。二、生产利润的好转,成本支撑定价失效。以TA905合约为例,9月14日夜盘价格为7082元/吨,假设PTA生产利润为零、加工费为700元/吨,可以折算出PX美金价为1192美元/吨,PX生产利润为185美元/吨。PTA远期的价格依然是高估的。三、进口看,现货进口出现盈利,但盘面价格仍深度贴水国内外现货价格,外盘流入货源有限,对国内供需格局影响不大。

  上下游博弈定价的作用机制是,PTA工厂利用行业集中度高和低社会库存来干扰现货价格;下游聚酯工厂在无力抵抗的情况下,降低开工率减少需求,PTA供需重新恢复平衡甚至变为宽松。PTA现货价格见顶。PTA供需重回平衡的实现路径是上游PTA工厂面对高利润下的生产策略和下游聚酯工厂的开工意愿。

  PTA供应量受到三个条件的约束,原料PX、生产利润和生产意愿。PX方面,近期亚洲地区装置检修较多,PX供应减少。国内PTA产量处于高位,对PX的需求增加。国内PX库存在持续去化,原料(PX)的短缺限制了PTA的供应量,是目前国内PTA供应不能放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当前PTA生产利润已经不能构成供应的限制因素,主流生产工厂的生产意愿决定了PTA的供应力度。从PTA装置计划检修的节奏看,主流生产工厂在如期进行检修,但PTA价格的上涨挤压了聚酯工厂的生产利润,导致聚酯工厂的开工意愿降低。下游聚酯开工率的下滑,导致PTA环节虽然存在装置的检修,但供需依然处于宽松的状态。  从PTA上下游博弈的结果看,聚酯工厂失去了利润,但“赢得”了PTA的供需再平衡。未来PTA社会库存很难看到大幅继续下降的情况,除非聚酯需求再次爆发。价格方面,PTA现货价格可以确认见顶。|;


海外网9月18日消息,据俄罗斯卫星网消息,美国能源信息署(EIA)近日表示,8月份美国日均石油产量为1090万桶,这是美国自1999年以来首次超过俄罗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国。 据悉,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公布的初步数据,美国8月份石油日均产量比6月份增加12万桶。美方认为这得益于页岩油产量的快速增长。

  另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北达科他州7月份页岩油产量创下新纪录,已经超过委内瑞拉石油总产量。

  7月份,北美的巴肯页岩油田每天能产出127万桶石油,这就与委内瑞拉总产量相当。根据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数据显示,8月份,委内瑞拉每天开采124万桶石油,仅约为2016年初水平的一半。

  据美联社早前报道,特朗普8月份曾在一项重要的新政策声明中表示,在经济层面上,美国没有必要节约石油。美国能源部认为,美国10年前开始的水力压裂技术革命(一种页岩油开采技术),已经打开了本国页岩油的开采大门,使“美国有了更多选择以及在使用原油资源时顾虑更少”。|;


  央行上海总部公告指出,ICO融资主体鱼龙混杂,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新京报讯 (记者宓迪)9月18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公告,提示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多次就虚拟货币话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

  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的全球份额降至不足5%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昨日以“常抓不懈 持续防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为题,再次重申了此前对违规虚拟货币交易的严监管态度。

  2017年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等单位曾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位于上海的交易所“比特币中国”开展现场检查。

  此次公告指出,近年来,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ICO融资主体鱼龙混杂,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告表示,为维护金融稳定,去年开始,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果断决策,出手清理整顿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及时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相关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

  “经过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的全球份额已从最初的90%以上下降至不足5%,有效避免了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球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导致的虚拟货币泡沫,阻隔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公告称。

  密切监测ICO及各类变种形态

  另一方面,公告亦指出,互联网时代的非法金融活动既隐蔽又多变。监测发现,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出现了以下新情况:一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海”,即原本设置在境内的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走海外,在境外注册并继续向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二是出现了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说起今年以来的一些区块链项目,一位区块链行业人士曾对新京报记者坦言。

  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之实。

  此外,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近期报告亦指出,近期,国内区块链行业先后兴起了“币改”和“链改”风潮。目前已有基于“币改”和“链改”等理论进行改造的项目陆续上线,针对“链改”和“币改”的舆论热度居高不下,或有炒作过热之嫌,其实际价值仍然需要时间检验。此次公告表示,针对上述新情况,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强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实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测,实施封堵;二是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指导相关支付机构加强支付渠道管理、客户识别和风险提示,建立监测排查机制,停止为可疑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目前有关支付渠道已经排查并关闭了约3000个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账户;三是密切监测ICO及各类变种形态,加强研判,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向市场传递更为明确的监管信号。此外,还加强了对新摸排发现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等的处置,永久封停了部分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的公众号。

  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如发现各类ICO变种形态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有关监管部门,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机关报案。|;


  截至18日19时,离岸人民币(6.7, 0.05%)兑美元汇率(CNH)徘徊在6.8766附近,盘中一度触及9月以来最低点6.8930。

  值得注意的是,9月18日离岸人民币汇率上演过山车行情,盘中出现逾300个基点的反弹。

  “18日早盘大量资金入场买涨离岸人民币汇率,直接跌破6.9整数关口。要不是16时欧洲交易时段开启美元指数(94.9, 0.07%)回升,离岸人民币很可能不跌反涨,回到6.86附近。”美国对冲基金Axiom分析师Gordon Johnson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这某种程度反映当前外汇市场的“最新情绪变化”,在央行此前出台重启逆周期因子等一系列汇市干预措施的威慑下,国际投机资本不敢贸然押注人民币大幅下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当前6个月美元/CNH隐含波动率下降至不到6%,较8月初的7%有明显回落,表明境外投机资本意识到人民币短期内难以跌破“7”整数关口。

  离岸人民币上演“过山车”行情

  多位境外银行外汇交易员透露,在消息传出后,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CNH)迅速跌破6.89整数关口,其间不少对冲基金买入7天期执行价在6.93-6.95的看跌离岸人民币汇率期权产品,押注人民币短期内跌破6.9整数关口向“7”迈进。

  “但这令外汇市场怀疑,人民币汇率跌幅是不是过大了。”上述美国对冲基金经理称,在上周特朗普打压强势美元后,过去一周美元指数从95.3跌至94.4,同期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理应有所反弹,但事实上离岸人民币汇率却不涨反跌,创下9月以来最低点6.893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9月18日早盘,中资银行买盘比较踊跃,随着离岸人民币汇率成功远离6.89整数关口,不少对冲基金纷纷在6.88附近追涨人民币汇率,对此前沽空人民币策略进行止损。

  Gordon Johnson认为,9月1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小跌,对机构操作产生了较大影响。当天,人民币中间价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45个基点,报在6.8554,尽管创下8月24日以来最低点,不少对冲基金却认为在9月17日晚人民币下跌压力升温的情况下,中间价小幅回调预示逆周期因子正在“入场”,因而纷纷买涨人民币套利。

  他直言,这意味着未来套利空间随之下滑,迫使不少国际投机资本寻找新的沽空目标。

  “近期越来越多沽空资金涌向南非兰特、印度卢比等新兴市场货币。毕竟,国际投机资本的沽空策略,也是专挑软柿子捏。”嘉盛集团亚洲首席技术策略师Kelvin Wong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资本进出新兴市场“两极分化”

  在对冲基金MKS PAMP分析师Sam Laughlin看来,近期离岸人民币汇率下跌压力骤增的另一个原因,是受到新一轮新兴市场货币沽空潮起拖累,比如南非兰特、印度卢比纷纷跌破年内低点,其中印度卢比兑美元汇率更是持续刷新纪录低点72.90。


 Sam Laughlin指出,新一轮新兴市场货币沽空正从两个方面对人民币施加新的下跌压力。一是越来越多全球投资基金削减新兴市场资产投资占比,拖累人民币资产持仓量下滑,导致部分人民币头寸被抛售;二是由于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跌幅不到6%,远低于印度卢比、南非兰特等新兴市场货币。因此,不少对冲基金认为人民币汇率“高估”。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尽管新兴市场货币持续动荡令人民币难以“独善其身”,但它未必会触发人民币下跌预期持续升温。

  Gordon Johnson透露,9月5日国际金融协会(IIF)公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流入新兴市场股市的资金达到71亿美元,其中58亿美元资金流向中国股市,占比高达81.7%。这意味着人民币资产依然受到全球资金青睐,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资金流出与经常项目账户赤字加大压力。

  究其原因,一是中国国债收益率在同等信用评级的国家最高,让全球套利资金看到获取可观无风险利差收益的投资机会;二是越来越多全球大型投资机构不相信中国相关部门会默许人民币大幅贬值“对冲”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所衍生的出口压力。|;


2018年正逢国际金融危机十周年。十年后的今天,尽管世界经济逐步在危机中缓慢复苏,然而肇使国际金融危机的结构性根源并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美国所采取的一系列转嫁风险的政策,更加剧了体系内的裂变。同时,“去美元化”也在全球范围内暗流涌动。

  美元不再是“最安全”避险资产

  当前,尽管美元作为全球“货币锚”的地位依旧不可撼动,然而,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挥舞贸易保护主义大棒,以及其背负的巨额债务令世界各国暴露在美元的风险敞口之下。一方面,美国对多国强征关税加剧各国的担忧。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导致美国财政状况前景进一步恶化。

  减税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影响债务累计。首先,赤字额外需要通过债务融资;其次,财政扩张使得利率上升,增加利息债务的利息成本。根据美国税收联合委员会(JCT)测算,当前特朗普减税方案将在未来10年增加赤字约1.45万亿美元。而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测算,减税使2027年债务占GDP的比重从现有框架下的91%提升至约97%。财政赤字扩张意味着美国需要加大融资力度来支持财政刺激,因此减税落地后,未来美国国债供给将大幅增加。CBO预计,到2028年国债与GDP比率为106.5%。

  美元进入新周期,财政加杠杆叠加联储收紧货币,财政宽松提振经济与货币收紧将加速美国国债收益率的上行步伐。“宽松财政 货币从紧”的政策组合事实上难以长期持续。美国当前正处于二战之后最低利率水平,美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全面上移将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累积。

  过去10年,总体而言,新兴市场的经济增速显著高于发达国家,由此新兴市场企业更愿意加杠杆。随着主要国家货币政策正常化的进行,全球利率水平有望显著上升,这将加剧部分高债务国家还本付息的压力,最终对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产生新的冲击。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美联储货币政策外溢性大大增强,资本流动对新兴经济体扰动更加频繁,美元周期的作用加剧了新兴经济体系统性风险:美元升值,新兴经济体本币贬值,借入美债的部门资产负债表恶化,引发资本流出,进而加速本币贬值。

  此前,由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美元流动性紧张,给新兴经济体以及出口导向型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体系带来了巨大困难,从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与美元体系脱钩也具有很强的内在驱动。近期,伴随着美元升值、美债收益率走高,以及资本频繁波动,多个新兴国家货币暴跌,哈萨克斯坦为减轻损失,已经在减少美元外汇储备比例,并实现外汇储备多元化。数据显示,2006年,美元在哈萨克斯坦外汇储备中占比一度高达67%,而今年6月底这一比例已经降至46%。

  全球转向多极化货币秩序

  笔者认为,当前全球金融格局“去美元化”格局正在成形。首先,“石油非美元化”格局渐趋清晰。早在2016年11月,俄罗斯就在圣彼得堡国际商品交易所推出乌拉尔原油期货,以卢布计价;伊朗国际原油交易所2011年7月开始,以欧元(1.1657, -0.0013, -0.11%)、伊朗里亚尔和其他一篮子货币作为结算货币。

  其次,世界债权国纷纷大幅减持美元资产。不仅中国、日本两大债权国减持美债,包括俄罗斯、土耳其等全球十多个国度纷纷减持美债。数据显示,作为第二大债权国日本已持续数月进行减持,每个月的减持规模接近100亿美元,这令其美国国债的总持仓降至2011年10月以来的最低程度。与2017年同期比拟,日本减持美国国债规模高达803亿美元。而德国也将其持有量从2018年4月的860亿美元削减到2018年5月的783亿美元。此外,英国、爱尔兰、瑞士、卢森堡以及美国近邻加拿大、墨西哥也在抛售美国国债。按减持占比计较,爱尔兰在4月抛售175亿美元美国国债,减持比例超5.5%;墨西哥也减持了33亿美元,减持比例高达11.7%。

  第三,美元在全球储备体系中的份额持续下降。IMF7月发布最新数据显示,美元储备份额持续下跌。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美元在全球外汇储备中所占份额连续5个季度下降,从去年四季度的62.72%降至62.48%,创下自2013年四季度以来的最低水平。非美元资产却“此消彼长”,例如人民币(6.7, 0.05%)在全球外汇储备的份额连续第三个季度增长,在全球外汇储备的份额从1.2%上升至1.4%。欧元和英镑(1.3145, -0.0003, -0.02%)的份额均有所增长,英镑所占份额升至4.68%,创2015年四季度以来新高;欧元在全球外汇储备中所占份额从去年四季度的20.15%升至20.39%。新兴经济体印尼、马来西亚与泰国此前宣布在三国贸易结算中采用非美元货币或者本币化交易。印尼不仅与马来西亚与泰国宣布在三国贸易结算中采用非美元货币或者本币化交易,而且还与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等延长货币互换协议。第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正步入新阶段。人民币国际化正在步入新阶段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将人民币计入外汇储备,28个国家宣布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数据,到2018年1月为止,全球逾1900家金融机构将人民币列为支付货币之一,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先后宣布要把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库,并相应减少美元储备。

  此外,人民币债券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提高也受到国际机构者加持。国债依旧是境外机构主要的配置方向。截至8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债券托管总量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1万亿元。其中,境外机构持有国债规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3万亿元,单月增持国债539.5亿元,为连续18个月增持。目前,境外机构在中国国债市场的占比已从去年的0.88%一跃提升到5.85%,俄罗斯、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多国已把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事宜提上日程。|;


 9月18日,三大期指午后发力快速上攻,主力合约涨幅一度均超2%。分析人士表示,央行频频释放流动性、基建补短板配套政策出台以及A股存在技术性超跌反弹需求等,均对期指走势形成提振。此外,三大期指价增量涨态势良好,预计短期内仍存反弹空间。

  美尔雅(5.670, -0.05, -0.87%)期货宏观股指分析师王黛丝表示,9月18日央行超出市场预期开展2000亿元逆回购操作、基建补短板配套政策出台以及外部扰动事件方面传出消息,市场解读为利空出尽,是昨日各大指数略放量上涨的主因。

  除了上述因素外,南华期货研究员姚永源认为,近期,A股持续弱势震荡下跌,以沪综指为例,其频频碎步创新低,距离2638点强支撑位仅一步之遥,且沪指成交量跌破900亿元,再次刷新熔断以来新低,悲观情绪已至冰点,市场技术上酝酿超跌反弹行情,也是支撑昨日期指大涨的因素之一。

  姚永源进一步表示,近期基差指标与期指价格持续背离,也刺激期指酝酿反弹行情。以当月和次月基差为样本,到期时间为权重计算的加权平均总基差来反应股指期货对现货的市场情绪。从9月4日股市震荡下跌以来,三大期指基差指标不断收窄,IF基差指标从-25.14点上涨到-8.95点,IH基差指标从-6.33点上升到7.39点,IC基差指标从-50.08点上升到-21.21点,甚至IH基差指标近期持续在零轴以上,反映出现货虽然持续下跌,但期货跌幅相对较小,与期货引领反应现货的规律明显不符。值得一提的是,本周期指将迎来交割,主力新增资金将会大幅移仓。姚永源表示,昨日,IF、IH、IC三大期指合约总持仓量分别增加2042张、1407张、983张,说明价增量涨态势良好,短期还有上冲惯性,且当月合约持仓量大幅减少,说明期指临近交割主力新增资金大幅移仓,但从中期持仓量和期价量增价跌关系来看,此次反弹依旧是超跌反弹,上行空间不会太高。

  王黛丝则认为,随着行业、货币政策边际改善,产业资本、沪港通北上资金、险资等市场主流机构持续配置A股,市场风险偏好有望转暖,预计短期沪深主板指数仍有反弹空间,后市需关注成交量的配合情况以及相关领涨板块的持续性。

  中长期来看,姚永源表示,影响股市的核心因素依旧是围绕经济是否稳中向好,也就是稳经济为重点的经济刺激政策实施效果能否反应到宏观经济数据层面上。此外,面对外部事件扰动,可能会促使管理层加大经济刺激力度,则表现出政策刺激而带动股市反弹,但若宏观经济数据未出现反弹迹象,股市就难言反转,将以宽幅震荡磨底为主。|;


 A股市场今年以来的剧烈震荡,令被誉为“进可攻、退可守”的可转债投资策略也遭遇困境。Wind数据显示,按A/B/C分开计算,截至9月17日,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36只可转债基金,除招商可转债今年以来净值变化为零外,其余37只可转债基金今年以来均呈现亏损状态,其中跌幅最深的中海可转债C今年以来已经亏损了15.99%。

  不过,业绩的糟糕似乎并没有妨碍部分基金经理们对可转债后市投资的信心。多位可转债基金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经历过一轮下跌后,大批可转债跌破面值,纯债溢价率普遍走低,其债性给了投资者一定的“保护”,而一旦A股出现反弹,其交易价格上涨的弹性也很大,值得中线布局。

  扩容潮消灭“红利”

  自去年开始,可转债经历了一波较大的扩容潮。在定向增发等再融资闸门收紧的背景下,可转债一度成为各路资金眼中的“香饽饽”,上市首日暴涨频频。但随着A股市场的剧烈波动,众多可转债的正股价格纷纷跌破转股价,最终导致大批可转债交易价格纷纷下行,曾经的“红利”昙花一现。

  诺德基金陈建指出,伴随着可转债发行加速,稀缺性将不再。2016年可转债发行仅6只,2017年3月,随着某银行转债发行300亿巨量起,可转债发行开始明显加速,全年公开发行共40只,共募集资金919.2亿,2018年以来至8月下旬,已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达49只,共募集493.5亿。目前仍有170家公司已经发布了可转债发行预案,拟募集资金超过4300亿。陈建进一步指出,伴随可转债扩容,发行转债企业良莠不齐,信用资质下沉,信用风险值得关注。

  不过,一位可转债基金的基金经理认为,尽管可转债的扩容潮让稀缺性消失,但对于可转债投资者而言却未必是利空,因为可选择标的的不断增加,会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机会来实现超额收益。该基金经理认为,相较于A股市场的跌幅,可转债基金的相对表现还是可圈可点,这也正是可转债扩容潮后带来的好处——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在增强。 从各项指标来看,可转债的现状确实令投资者有强烈的危机感。以转股价值为例,Wind数据显示,截至昨日收盘,109只可转债中,仅有10只可转债的转股价值高于100,即转股能够获得正收益。以转股溢价率来计算,除了3只可转债转股溢价率为零,2只可转债转股溢价率为负外,其余104只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均为正数,其中又有10只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惊人地超过了100%。这些数据均表明,目前可转债市场的“股性”大部分都已经消失。

  在一些可转债基金经理们看来,伴随着可转债价格的不断下跌,债性的“保护”让低位买入可转债的安全性大大增加,反而为可转债提供了一个长期布局的好机会。一位基金经理就认为,单纯从价格上来看,多达66只可转债在昨日收盘时跌破了面值,虽然短期还有可能向下波动的空间,但一旦其债性与债券市场收益率接轨,就会出现绝佳的买点。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可转债投资也存在信用风险,因此,债性的“保护”是建立在没有违约风险的前提之上。因此,意欲在低位买入可转债的投资者,还需要关注上市公司的资金状况,谨防信用风险带来的误伤。|;


2017年3月,租客刘先生在一家小型房屋中介公司“押一付三”租了一间房。但仅住了几天,另一家房屋管理公司就以收购原中介公司为名,要求刘先生重签租房合同,并让其提供身份证和信息。而房租缴纳须通过一个第三方APP支付,刘先生发现该APP实际上是一个分期贷款的APP。原来,中介所谓的“公司被收购”,实际就是自导自演的,他们以“扣押金”“换门锁”和“降低房租”“押一付一”“免服务费”等方式威逼利诱刘先生重新签合同,就是为了骗取刘先生的身份证和信息,进而利用这些信息在网贷平台办理贷款。刘先生在骗子要求的APP上按月支付房租,实际上就是在给骗子还贷款。

  【说法】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很多“黑中介”深谙租客心理,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时看似正规,不久便自导自演“被收购”“APP付房租”的,租客面对中介的“威逼利诱”往往稀里糊涂签了合同,殊不知后面的麻烦。作为租客,要明确以下三点: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首次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遇类似情况应当严肃声明拒绝变更、重新签订合同,并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二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理性面对中介的“威逼利诱”,不贪小便宜、更不能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如遇黑中介滋扰或拒不履行合同,可以保留证据报警和。三是变更合同需慎之又慎。如需重新签订合同,同样要像第一次签订合同一样,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重点关注与租金相关的条款,比如: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付款账户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租客自身权益。|;


  九月已经过半,最近大家都在感叹房地产市场的“金九银十”恐怕又要泡汤了。因为各项调控政策的相继推出,市场上早就出现了各种悲观情绪,但数据是个好东西,专治情绪!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新建商品住房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2个城市房价持平,只有厦门1个城市房价下跌。具体来看,8月份一二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总体平稳,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所上涨。

  价格的坚挺至少说明,需求都还在,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该出手时都没有闲着呢!  在传统的印象中,“金九银十”是房地产的跑量季,一波促销之后,全年销量能不能完成,就看这两个月了。

  很多专家都在说,最近三年都没有什么所谓的“金九银十”了,因为在全年不同的时间里都有销售的旺季出现,比如2016年的六月、八月和十一月这三个月,还有2017年的二月、三月这两个月份,都是当年的旺季。事实上,从2014年底开始的这一波房地产行情,确实让很多人觉得“金九银十”不明显了,但问题似乎是,不是“金九银十”促销旺季没了,而是全国买房热潮下,全年都房地产高烧不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标专用权期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