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退休金的失独父母退休享受全额退休金人可以吃低保吗

江门日报多媒体报刊
第D02版: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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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独老人的生活更有色彩
建活动平台并保证长效实施很重要
&&&&失独家庭,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江门市原副市长李崴呼吁的焦点。李崴指出,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心灵的打击可能一辈子都会伴随着他们。为帮助这一群体,李崴提出了五点建议,其中有三条建议涉及精神层面。记者走访并结合市老年学学会的调研发现,相对于物质,失独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失独老人的精神世界更值得关注,建立失独老人的活动平台并保证其长效实施,让他们的生活更有色彩,这显得很重要。&&&&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我市约有数百户失独家庭&&&&蓬江区的林叔今年68岁,如果儿子没有遭遇12年前的那场交通意外,他也该享受抱孙之乐了。然而,这一寻常人的正常生活场景,却只能存留在老人家的梦里了。&&&&据李崴介绍,目前全国失独家庭约有130万个。具体到江门的数据,市卫计局表示“不方便透露”。市老年学学会曾于去年10月份开展此项专题调研时发现,蓬江区符合扶助对象的共有138户193人。记者另外获悉,新会区相关部门登记在册的失独家庭约有100多户。&&&&在失独家庭中,失独老人由于年事已高、难以再育、身心受损,成了更值得关注的群体。&&&&失独老人的物质需求大致能有保障&&&&目前,失独老人过得怎样?&&&&据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陈香珍等介绍,他们调研了15名城市失独者,其中13人已退休,退休金每人每月多为元,8个家庭中除3个家庭有积蓄外,其他家庭少有闲钱。对于“目前的收入是否能应付日常开支”这个问题,受访者一致表示“目前没问题”。&&&&记者还从市卫计局获悉,目前对于失独家庭的扶助执行的是广东省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尽管如此,陈香珍等人从受访对象居住的环境、家庭中的摆设看出,大部分家庭的生活质量明显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主要是他们的身体状况相对其他老人差,用于自费医疗性开支较大。”市老年学学会理事雷乐怡等告诉记者,有一户受访对象每月自费的医疗费约为1000多元,如遇上突发的疾病,开销就会更大。&&&&失独老人难以“走出来”&&&&相对于看得见的物质帮扶等,对失独老人的精神世界的关注,更值得我们重视。&&&&李雪是市心理学会秘书长,她关注失独老人近3年时间。据其介绍,部分老人表现得比较极端,有的在外疯玩,有的封闭在家,有的成了面具人:在外有说有笑,其实内心非常压抑,容易形成内伤。&&&&市老年学学会会员还观察到,有的饮食不规律;有的经常失眠;更有甚者远离原来的居住地,断绝和原来的生活圈子交往。“封闭”、“失落”,是受访对象描述失独老人常说的关键词。&&&&“我去拜访了一位老人,她的女儿已过世多年,我们以为老人的心情能慢慢平复了,没想到的是,当我问到她的女儿的死因时,那位老人泣不成声,根本聊不下去。”雷乐怡举例说。&&&&陈香珍则讲到,孩子的离去,让有些父母感到生活失去意义,进而动摇了原有的夫妻关系。有一起个案,就是因为儿子因病去世后,女方还想生一个但男方不同意,最终因意见不统一而离婚,如今女方出外吃饭时,总会随手打包一份,说是带给儿子,以寻求心理安慰。&&&&“我们感到大概三成受访者的精神状态比较好,其他的相对较差。”据雷乐怡分析,失独老人精神状况的好坏与否主要有几方面因素;失独的时间长短;子女的死亡原因;个人性格;文化程度;曾从事的工作;有无兴趣爱好。&&&&病由心生,过度悲痛和长期的情绪压抑直接威胁着失独老人的身体健康。市老年学学会通过个案访谈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研究,发现很多老人因此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头痛、烦躁和失眠,甚至诱发重大疾病。&&&&失独老人关怀项目最缺资金&&&&失独老人渴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精神慰藉,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如何才能既帮到他们,又不至于触动他们内心的那道伤疤?&&&&新会区人大代表莫国杰曾建议,建立一个交流平台,帮助失独家庭建立联谊会,组织一些活动帮助他们。&&&&“失独老人希望和有相同遭遇的人在一起。”李雪不仅认同莫国杰的建议,实际上也在践行——2013年9月,他们借助第一届公益创投资助的5万元,开展了江门地区唯一一个关爱失独的项目——“暖阳计划——关爱失独老人”项目,服务对象为20人,主要是通过定期电话访问、康乐活动、户外参观交流等形式,鼓励老人家走出家门。同时,他们还让一些有家庭的义工与失独家庭结对,组成认亲家庭,定期带孩子去探访,给失独老人带去情感慰藉。&&&&尽管项目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可惜的是,仅实施了一年便因为资金“断炊”而难以为继,再过了一年,两家爱心企业伸出援手,才使项目“起死回生”。&&&&这让李雪陷入思考:尽管失独老人最终要回归社区,由社区管理最为合适,但就目前而言,由社会公益组织牵头,比如心理学会、社工机构,建立一个交流平台,能更好地形成过渡,让失独老人先“走出自我”,再面向社区。但如果要保证“渡桥”的效果,就要改观过去完全依靠政府支持的方式,转向引进社会资源,比如,寻求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帮扶。&&&&资深社工孙科则建议,相关组织可帮助建立失独老人QQ群、微信群等,引导失独老人互相抱团取暖。&&&&“有些失独老人少接触社会,性格可能会变得偏执、偏激,不仅对家庭不利,可能对社会也会不利。”雷乐怡希望相关部门对此群体能予以重视。&&&&名词解释&&&&失独家庭&&&&所谓失独家庭,指的是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响应政府号召只生一个孩子,履行了计生义务,然而独生子女不幸亡故的家庭。  摘要:文章从失独老人养老面临的生活困境出发,分析其在精神以及物质生活方面存在的生存障碍,并从我国政府的角度出发,探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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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的问题及对策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文章从失独老人养老面临的生活困境出发,分析其在精神以及物质生活方面存在的生存障碍,并从我国政府的角度出发,探索政府管理以及社会资源对我国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的影响。作为长久之计,完善相关社会管理体制是解决失独老人养老困境的制度保证,精神慰藉和社会服务工作机制的完善则是帮助失独老人摆脱失子之痛、安度晚年的最佳措施。 中国论文网 /3/view-4897875.htm  关键词:失独老人 精神赡养 社会工作   我国自1983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为响应国家号召,大批育龄夫妇选择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将所有希望寄予其身上。现在的80后子女成为了执行独生子女政策后诞生的第一代人。如今,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大都已经步入中老年时期,一旦独生子女不幸离世,他们就将成为“失独老人”。这些“失独老人”的晚年生活将会是异常悲凉。   一、我国失独老人面临的困境   有关人员对失独老人数据进行了统计,当前我国15—30岁的独生子女约有1.9亿人。按常规死亡率计算,1975年~2010年间,我国有超过1000万独生子女在25岁之前死亡,这就意味着,有2000多万父母亲成为“失独老人”。这些“失独老人”不仅要承担失去唯一子女的巨大悲痛,还将面临老无所依、如何安度晚年的困境。   1.精神慰藉缺乏   人生三大不幸其中一项就是老年丧子,这种悲痛是他人无法体会的。孩子不仅仅是父母们血脉的延续,也是他们精神的寄托。尤其是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三角形的家庭构造关系,支点过于集中,情感依赖的程度更加明显,一旦崩溃就会更加封闭。   我国心理学专家曾指出,与国外相比,丧子之后的心理障碍在我国表现得更为严重。国外多是无子女或是多子女家庭,他们从开始就建立起不指望孩子的理念。而且子女成年之后,父母多选择和他们分开生活,因此心理依赖程度较低。在我国,失独家庭超过千万个,在这些数据的背后是众多沉溺于痛苦中无法自拔的父母。他们将身心都禁锢在痛苦与黑暗中,失去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2.制度设计刚性原则缺乏对失独老人的关怀   失去了唯一的子女,也就是失去了唯一的法定赡养人。在自己老无可依,或者成为“失能老人”的时候,养老院就成为了最后的希望。但当看到一些“失独老人”因没有儿女签字,多家养老院将他们据之门外的消息后,对养老院抱有最后一线希望的“失独老人”陷入了绝望。   不仅是养老院,现在就连住院看病也成为了这些失独父母们的一个难关。因为精神上以及身体上的不适,失独老人的晚年需要较多的医疗救助。但医院手术治疗规定,必须需要病人家属签字才能进行手术。失独老人已无子女可以为其负责,如果其配偶也已经离世,此刻老人心里的痛已经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单位是不愿为已经退休的职工担负这个责任的。   3.经济困难,老无可依   中国已渐渐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又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在失去独生子女的同时,这些父母们也失去了唯一赡养人。这些失独老人多为中老年群体,面临着即将退休、劳动能力丧失的境况,收入大多也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根本无法承担因年老体衰带来的一系列高昂的医疗、养老费用。   早在2001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是我国首次对失独老人生活保障问题作出政策性规定。但是政策中政府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概念模糊,没有给出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会有很大的伸缩性。在2007年8月,我国制定了针对失独家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并在重庆、吉林、山东等地进行试点。制度规定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100元的补贴,但需要女方年龄达到49周岁时方可。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来说,毫无疑问是杯水车薪。   “一刀切”的做法不仅帮不到陷入养老困境的失独老人,还使得政策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对于失去情感和生活依赖重心的失独老人而言,国家这些象征性的文件是对他们的忽视。当年计生政策的积极践行者转而成了被忽视的弱势群体,这种心理上的落差是他们恢复正常生活的一道门槛。   二、我国失独老人养老保障建议   民众拥护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未雨绸缪,对失独家庭设立实实在在的救助与赡养渠道。政府部门要出台针对失独老人的帮助政策,因为只有政策才最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   在当前已出台的地方政策中,有不少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的地方。比如北京实行的失独老人住养老院无需担保政策,重庆提高了失独老人的特别扶助金,并加强对他们的精神慰藉工作,陕西规定失独家庭可获取2—3万的一次性补助,武汉则对失独老人提供免费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政策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失独老人的丧子之痛,为他们安度晚年提供了帮助。我们也应注意到,物质上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轻失独老人的养老物质负担,但是精神赡养的问题不能妥善解决,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因此,我国政府在失独老人养老保障模式的探索中,应当强化政府责任,转换管理机制,进行管理创新,从失独老人最敏感的问题处入手制定相关措施。   1.精神赡养   失独老人的心灵是非常脆弱的,很多失独老人无法走出失去子女的苦痛,他们自我封闭、不愿与外界交流。失独老人需要关爱和帮助,这不仅仅是政府进行物质补助的问题,物质补助虽然能够提供生活保障,但却不能抚平心灵的创伤,而只有关爱才能让他们淡忘悲伤。   所以,应给他们建立一个交流平台,让失独老人相互间能够“抱团取暖”,让他们慢慢地走出封闭的生活。政府可以在基层成立社区或者群体型互助组织,搭建互助平台,把具有相同经历的人聚集起来;帮助失独家庭建立联谊会,再组织一些活动帮助他们,关爱他们。通过相互沟通交流,让失独老人打开心结,接受现实,从悲观情绪中走出来。在失去亲情之后,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鼓励和慰藉,感受到社会的尊重与需要。通过精神扶助,为失独老人提供精神赡养,帮助他们渡过艰难期,用积极的心态来生活。
  2.解决失独老人养老及医疗困境   失独老人要想入住养老院,无子女作担保是他们面临的现实问题。为确保失独老人能够安享晚年,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对无担保的失独老人和养老机构的责任进行细化和明确,确保失独老人能够入住养老机构,并最终取消养老院担保人这一准入门槛。   另外,失独老人大多已步入中老年时期,身体质量的不断下滑以及失子之痛带来的心理问题,都在侵蚀着他们的健康,医疗费用占据了晚年支出的大部分。当前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普遍较低,医疗费用让他们难以承受,更何况是无退休养老保障的农村失独老人。因此,政府需要在医疗机构制度中给予失独老人特殊照顾。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失独老人的就医费用相应予以减免,无收入来源的农村失独老人采取免费诊断和救治的政策。这样,才能够避免这些计划生育的弱势群体在经受失子之痛后,还要再忍受身体健康方面的痛苦,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国家的温暖和关怀,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3.完善社会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对于经济条件允许且不愿意去养老院度过晚年的失独老人,可以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居家养老。而这一模块则是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需要放开民间团体以及社会组织的准入机制,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   一方面,应重视社会工作者的重要性,利用社会工作者的优势。他们是致力于帮助贫弱、残障和其他不幸者的专业人士,应将他们这一群体纳入失独老人管理视野,借助社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失独老人重回正常的生活轨道。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政府应放宽民间团体、社会组织等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权限,让这些组织去关注失独老人这个群体,为老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让失独老人心情舒畅,排解孤独寂寞,感受到亲情与温暖。   4.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失独老人养老提供制度保证   今年年初,我国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为进一步保证失独老人晚年生活,政府应为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办理健康平安保险。一旦独生子女发生意外,父母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另外,政府也应给失独家庭提供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的补助金,使他们的晚年不至于生活艰难。政府还应当制定针对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制度,用制度切实保证失独老人能够享受到医疗费用的减免和额外的医疗照顾。   另外,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可以更灵活些,给予失独老人更多关怀,让他们体会到政府没有忘记他们,政府愿意与他们一起分担困难。   5.搭建家庭重建平台   有着家庭养老传统的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以子女赡养照料为先。步入中老年时期却又失去独子,即便有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来照料,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孩子,无法常伴失独老人左右。因此,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帮助失独老人重建完整家庭。   对于有意愿并且身体条件允许的失独父母,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为他们提供再生育的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实现其再生育子女的愿望。对于没有再生育意愿或因年龄、身体原因而丧失生育能力的失独父母,民政部门可以联系福利机构,优先为其安排收养子女。失独父母再抚育子女时年龄可能会相差悬殊,考虑到他们的经济状况以及抚养压力,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助,比如对其未成年子女受教育费用予以减免,每月领取一定的抚养费用等。感受到重新组建家庭的温暖以及子女亲情的照顾,这些失独者们就能较快地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的生活。   综上所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持续了30余年,在为我国减少人口过度膨胀风险的同时,也为我国家庭增加了独生子女伤亡的潜在生活风险。国家目前能做的只是限于风险发生后的弥补,对风险的防范没有任何作用。从长远考虑,要从根源上减少失独老人的风险和困境,则需要在计划生育政策上有所调整,减少对独生子女的硬性规定,适当的放开“城乡二胎限制”的政策。允许有意愿以及能力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子女,从而降低失独家庭出现的概率,也有利于规避失独老人晚年的养老风险。   参考文献   [1]宋强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J].人民论坛,2013(5)   [2]董丽红.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2012(6)   [3]刘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与社会保障[J].人口与发展,2008(6)   [4]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非经济养老风险及其保障[J].浙江学刊,2007(3)   [5]赵鹤玲.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养老模式探究[J].学理论,2011(34)   [6]李倩,贺连香.加强失独老人护理工作的探讨[J].护理学杂志,2013(4)   [7]商晓萌.刍议“失独者”的心理健康问题[J].华章,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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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失独老人住养老院新规 担保可代行“儿女之责”
编辑:zhaoliang
日讯,失独老人、无子女老人、空巢老人或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入住养老院或因疾病住院治疗和手术时,将有免费担保人签字。本市“失独”老人入住公办养老院工作昨天启动,市民政局通过招标选定“北京市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作为担保人和监护人代行“儿女之责”。大约春节后,首批老人就可与基金会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入住公办养老院。
&图文无关担保人代行“儿女之责”据了解,目前,本市养老院接收老人入住时都须其子女进行担保,以应对老人突发疾病医疗费用无人负担等问题。由于无子女老人没有监护人,在实际操作中,养老院一般不接收高龄无子女者。据估算,全市无子女老人家庭大约有5万个,其中大约有1万名丧子或子女残疾的老人想入住养老院而无法实现。如果加上“空巢”老人家庭,相应的数字会更加庞大。“免费担保人”的出现可以打通有一定经济能力、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入住养老院的政策瓶颈,也能为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更多便利。英硕扶老公益基金负责人介绍,基金会将协助老人选定养老院,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担保,整个代理过程免费。同时,老人入住养老院后,一旦重病需医院急救,基金会将负责代办住院手续、手术签字等一切事宜。在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协助老人进行维权,保障各项权益不受损害。老人须用资产作为担保即日起,失独、重残等特殊家庭老人如果想入住养老院,可向基金会提出担保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以核实年龄和是否具有北京户籍,并向基金会如实告知子女情况和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有充足现金的老人来说,可以按照入住养老院收费水准向基金会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保证金,用于紧急情况下使用,保证金的使用需要按照老年人给基金会的《授权委托书》执行。没有足够现金作为保证金的老人,可以选择转让住房等资产作为保证的方式,获得基金会的担保服务,“以资产作为担保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经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委托第三方管理老人资产市民政局福利处负责人表示,对于老人的资产,基金会将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管理机构管理,“在管理资产方面,基金会发挥的是一个平台作用,就是可以选定一批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信托公司等机构来帮助老人打理,甚至是处置自己的身后遗产,目前已接触了链家地产、我爱我家等。”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除了老人个人的保证金外,市民政局还拨付了200万元作为基金会的“公共应急保障金”,可以帮助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度过临时经济危机。紧急救助后,基金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将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今后公共保证金部分还将通过个人保障金、公开募集善款等渠道增加”。目前,全市214家公办养老院均可接收计划生育困难老人,其中,将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市第五福利院已经完成改造,今年或将接收老人入住。基金会热线:/802/803/804北京市民政热线:96156。&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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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万多元的理赔款,是雪中送炭。&去年,当顺义区李桥镇的失独老人张大妈因车祸意外身亡后,市计划生育协会为她的家人送来了&暖心计划&理赔款。
  昨日,记者从市计划生育协会召开的2013年&暖心计划&工作会上获悉,按照北京市特殊扶助政策的确认程序,截至今年5月,全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人数统计为8781人。按照人均保费2789元,今年全市将投入2449万元,将8781位失独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去年6月15日,关爱独生子女夭亡家庭的&暖心计划&项目正式启动。&暖心计划&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探索出的帮扶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新模式,是专门为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群众量身打造的惠民工程。该项目由市计生协与中国人民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共同运作,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为目标人群,为其提供养老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残疾保险、烧伤保险以及女性重疾保险。
  2012年,全市共投入2160万元,为7746位独生子女死亡的家长提供了养老和医疗综合保障,人均保费2789元,并将在全市范围内连续投保三年。截至今年5月31日,共完成保险理赔41例,理赔金额共计314426元,最高赔付金额32900元,平均每人给付理赔金7669元。
  顺义区李桥镇的张大妈是一位失独老人。2009年,她的儿子因突发疾病身亡,留下一个3岁的小孙子。张大妈的丈夫身体不好,家里一直吃低保。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去年9月3日,张大妈又因车祸意外身亡。
  事故发生后,市计生协和保险公司根据她家人提供的材料,第一时间将32900元理赔款送到张大妈家人手中,给家属送去了极大的安慰。家人当时就哭了,他们对协会工作人员说:&这笔理赔款真是雪中送炭,3万多元虽然不能救回一个生命,但是却能救活一个家。&
  &暖心计划&实施前,每位失独家庭成员按照北京市特别扶助政策,每年可领取特别扶助金2400元。&暖心计划&实施后,每位失独家庭成员每年可额外获得2900元的养老保险金,还可同时享有意外伤害医疗、女性重疾等多重保险。(记者 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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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
简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
来源:毕业论文网
  论文摘要: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导致众多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于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产生了众多的失独老人。较之其他老年群体,失独老人更为弱势,面临的养老问题也更为严峻。文章通过对失独老人的养老现状和成因分析,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措施,力求为保障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提出基本思路。
  论文关键词:失独老人;独生子女;养老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以来产生了数以万计的独生子女家庭。我国目前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已突破了一亿大关。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陆续步入老龄化的行列。但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是无法规避的。有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的突然死亡而成为失独家庭。据有关统计,目前中国15岁到30岁的独生子女总数大约为1.9亿人,这一阶段的死亡率为万分之四,按此比例可以得出中国每年将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目前该类失独家庭的数量已经超过百万。在这一百万大军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属于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由此可以推断出这些失独家庭中很多家庭将正在步入养老的阶段。这些特殊的家庭再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不得不接受&空巢&的后半生。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孩子不仅仅是养老的基础,更是家庭的精神寄托之所在。所以,该由谁来照料这些失独老人的老年生活?谁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精神慰藉?一直是一个颇富争议的领域。
  一、失独老人的养老现状
  失独老人是计划生育政策下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空巢&不是由于子女外出学习或者工作所导致,而是由于家庭中独生子女的不幸去世。这类特殊的老人的养老现状在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明文规定,&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普通的家庭而言,这只不过是一个硕大的宏观政策,没有具体化。即使有一些地方政府发放了一定的社会援助,但每月不过在几百元左右。失独老人不生病时候还能勉强维持生计,一旦生病必将陷入极端贫苦的境地,使得失独老人的养老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
  (一)失独老人的经济现状
  目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的供给是老人的主要来源。失独老人与其他老人相比较,无法从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应的家庭赡养支持。再加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4-2-1&家庭结构,使得这类老人可能还要面临赡养自己父母的巨大责任。由此可见,失独老人的家庭经济负担是十分沉重的。
  (二)失独老人的生活照料状况
  生活照料是养老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家庭子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数老人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都需子女提供生活方面的照顾,但由于子女的不幸离世,失独老人也就失去了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支持。迫于无奈,其中一部分失独老人不得不求助于一些专业养老机构,但是养老机构却明确规定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签字,以此为由而拒绝接收。没有人为这些失独老人签字负责,养老机构更是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使得失独老人从养老机构那里得到一些生活照料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
  (三)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状况
  在中国,养儿防老成为几千年来养老的最优选择,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子女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离世,这类老人往往感觉到无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由于失独老人长期受到子女去世的压抑,这类老人往往自卑,情绪十分消极,更有甚者办理原来居住地,断绝和原来的生活圈子交往,开始与世隔绝。
  (四)失独老人的现实选择状况
  由于独生子女的不幸离世,失独老人往往从精神上和经济上遭受沉重的打击。他们一般生活上比较困苦,精神世界极其空虚。为了摆脱这些困境,其中一部分老人排除了主流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他们进入寺院,开始寻求新的寄托,开始自己新的养老生活。
  二、失独老人问题产生的成因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的老年生活的开始,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被摆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由于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一个迫待解决的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政策层面
  失独老人问题是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诞生的。1973年起,中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当年很多家庭就是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却无法规避成年子女突遇死亡的风险。这项风险不应该转移给家庭承担,而且许多家庭也无力承担这样的风险。随着问题越来越严重,政府随即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来保障这类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失独老人的危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该规定是从一个宏观的层面来界定该事件,未能制定出详细的实施细则来加以贯彻落实,所以根本无法实施。尽管一些地方政府也发放了一些社会援助,但是区区几百元的补助根本无法承担起失独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开支。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调整,使得政策的摇摆性很大,这样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失独老人的援助问题。
  (二)个人层面
  由于个人成长过程的不确定性,个人存在过程中的意外事件也时有发生,必然导致一部分独生子女不幸死亡。据调查,造成独生子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疾病,其他的如溺水、自杀和工伤也有一定的比例。当面临这样的意外事件时,家庭无力承担,值得寄托于政府的相关政策。目前的政策条例无法提供给失独老人以合适的保障,由此带来的矛盾不只是个人,更有甚者是全社会。
  三、对失独老人的养老的建议
  (一)大力建立计划生育专项援助机制
  计划生育部门应该加紧制定失独老人养老专项救助条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失独老人进行救助活动。一方面可以拓展筹集资金的渠道,除了政府的财政拨款外,可以进行社会捐赠等;另一方面可以明确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和需求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援助。救助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开展,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更有利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
  (二)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保险工作的开展
  健全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保险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失独老人的经济困难,缓解失独老人的经济压力,免除其后顾之忧。养老保险可以提高对适度老人的养老金,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参与养老保险的激情和意识。
  (三)加强独生子女意外事故的风险意识
  目前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一代在日趋激励的市场竞争中面临更大的压力。他们是家庭中唯一的一个子女,从小就背负着父母和亲朋的期望,在遇到情绪问题时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引导,更容易产生极端行为。2000年国家卫生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国15~34岁的青少年中,自杀成为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降低独生子女的死亡率,规避独生子女在突发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会、学校、家庭应该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加强风险意思,降低独生子女非疾病的死亡率。第一,依托学校和社区组建独生子女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定期测评和咨询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第二,加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讨安全知识,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四)大力宣传孝道文化,在精神层面给予失独老人更多的关怀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大力宣传孝道文化,让更多的人来关系失独老人这一特殊群体,不但可以增强社会和谐程度,还可以为当地的发展注入更多的稳定因素。第一,要加强舆论宣传,教育社区居民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意识;第二,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促进失独老人服务朝着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专业人员可以为失独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相关服务;第三,可以大力发展社区的力量参与,社区可以组建家庭自助互助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帮助社区内的失独老人,拓展社区内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
  (五)积极支持非政府组织扶助失独老人
  国家应该大力鼓励大量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等第三部门进入失独老人养老领域,发挥他们灵活多变、专业性强、富有激情的优势。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及时有效地扶助拥有失独老人的家庭,提供一些政策之外的关怀和补助。
  总之,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组多的挑战。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不仅仅关系到老人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是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需要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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