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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对保险即骗局的理解
  今天来谈一谈自己对保险的一点看法。在此之前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从保险的定义上来说,保险对于我们个人以及整个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我这里主要讲对个人来说,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  大概在06年开始,我个人开始有比较强的保险意识,但个人并没有购买过商业保险,到08年时购买过一个产险,那时明确的说,是被妇科医生诱导的。当时老婆刚怀孕,医生要我买保险,说以后经常去做一下检查,并在那里生产,出了意外有保险。当时自己并没有认真的去了解,想着也许会在这医院生产,并且在电视新闻上也看过不少的医疗事故,有个保险也比较好吧。  但是保险办下来后,一看,傻眼了,每个月必须去医院做几次产检,并且自费,反正要全过程要在它的医院进行。一算下来还要花一大笔钱,才满足它的保险条款。后来便想,这几百块保费就算它白交了吧。以后只做基本的检查,再也没有做过其他多余的产检。  大概从08年开始,每年我都给自己及家人购买了意外险。这对打工者来说是最实惠的保险,也是最基本的保险了。那时候每天上下班都要在公路上跑很长一段时间,道路状况也不太好。想着意外险的保额也不过区区10万元,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就一直想投一个比较全面的,保额比较大的保险。但一直没有看到有使我满意的。  10年的时候,主动找了中国人寿的业务员,让他提供几个保险参考一下,此后他也找我谈过很多次,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还是没有买。到12年的时候,看到有亲戚在做保险,于是便想等她做得可以了再找她买一个。但后来她却没有做了。  于是自己又主动找保险公司,在这期间,发现另外有亲戚在做保险,最后从她手里买了个平安护身福。  但是一年后,我又退保了。继续投保基本的综合意外险。  现在正式进入主题,根据我所购买的平安护身福谈谈我对保险的看法。  一、任何人都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  二、购买保险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量力而为。  三、分红型保险不适合低收入人群购买。  四、保险依然是以骗字当先。  首先说第一点,如果有人说保险没有用,我只能说你这人对保险还没有最基本的认识。保险肯定是保不了你的性命的,但它可以通过金钱补偿的方式来使你在物质上的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  去年我的一个远亲,不谨慎从楼上坠亡。跟父亲谈起这事的时候,我说到:不知道他有没有购买保险,有保险的话也好有点补偿。父亲未经思考的说:人都死了,保险有什么用。  对于正值壮年的老表来说,他的死亡对于他整个家庭来说当然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至少还有几个孩子要上学,还有年迈的老人要赡养。这些都是需要金钱来开支的,人的死亡已经不幸了,再失去一个主要劳动力,对一家人来说,其打击可想而知。  如果有一个基本的意外险,少则一二十万,多则四五十万的保险补偿,对于一个普通家庭也可以有很大的帮助了。  所以我建议没有购买保险的朋友们,即使你再不相信保险有用,也请去购买一个基本的意外险。因为意外是无处不见的,灾难随时可能降临到任何一个没有准备的人身上。  根据目前的生活水平,建议意外险的保险不要低于30万,最好在30-50万之间,每年的保费大概也只需要400元到1500元左右。  其次说第二点,购买保险一定要量入为出,保费不要超过年收入的10%,并且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保费交得多,保额自然要高很多,但是商业保险的保费都是很贵的,一般的家庭承受比较吃力。就如我购买的“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来说,每年的保费将近7000元,分摊到每个月则将近600元/月,这对我来说无疑是笔很大的开支了。  保险的销售用的是传销的手段,推销保险就像画一个很遥远的饼给你充饥用,这有用吗?未来是不可知的,如果把大量的现金投入到未来的不确定之中,不但影响了现在的生活,未来还可能遭受更大的损失。  所以购买保险一定要量力而行。  再来说第三点,这一点是根据第二点得出来的结果,因为商业险的高费率,所以低收入家庭不建议购买分红型保险。  在这里呢,还要补充其他的因素。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通货膨胀。我没有去核实人民币的膨胀率到底是多少,这里只根据我自己的了解给出一个大概的数值。1994年时,一公斤肉是4元钱,现在大概是24元钱,也就是20年膨胀了6倍;2000年时期待一份800元以上收入的工资,现在以中山的水平要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15年,膨胀6倍多。  我之前购买的平安护身福年交6700元,30年共计20万1千。假如到期后,保险公司连分红一起全部退还给你,大概有30万(因退保合同已被销毁,不记得具体多少了)。根据6倍膨胀,30年后的30万只值现在的5万,但30年后的通胀是远不止6倍的。  所以说,保费高只代表你必须付出的高,并不但代表你将来收入能达到很高。也许有人会说,你的保费不是一次性交的,后面10年所交的也不值钱了呀?是的,但结果都一样,只有在保证不通胀的情况下,保额才是真正有用的。但在中国,你无法保证通胀不继续扩大。  然后说第四点,做保险,始终离不开一个字,那就是:骗。  有人说以前是有骗,但现在保险法修改了,不骗了。我要说的是:以前是大骗,现在是小骗;以前是明骗,现在是暗骗。  还是拿我购买的平安护身福作例子。这个保险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终身寿险保额万);  2、重疾险保额万8千);  3、意外险万);  4、意外医疗险万,不记得到底是多少了);  第一骗:这些保险实际是相互独立相互排斥的,只不过是在同一张保单上一起交费而已,但推销保险的告诉你,你一共会有000+000=998000,也就是近百万的保险额。例,假如某被保险人不幸意外身亡,那保险赔偿额最多只有000=650000.(65万)不管发生任何险情,65万是你能够得到的最高额度;  第二骗:保额共用,而不是独立保额。  假如某被保险人不幸身患重疾,根据保险获得14万8千重疾险用于治疗,最后你能得的保额只有000=2000,因为它的重疾险148000是从终身险150000里面扣出来的,而不是说你有000=298000的保额。  而保险推销员在推销过程中,可能会提醒你这件事,但他绝对不会重复的提醒你第二次。并且在介绍的过程中,会再次告诉你:看这两个险你就有近30万的保额了。  由于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终身险和重疾险是共用保额额的,而保险合同你已经签字认可的,所以凭这一点你是无法告保险公司欺诈的。  同时,保险合同上面的表述也非常的隐蔽,它不直接告诉你这两个险种是共用金额,而是告诉你:当你发生重疾理赔后,终身寿险保额会等额减少,终身寿险仍然有效。15万花掉14万8千后还剩下2000嘛!业务员在介绍的时候,他会告诉你,这重疾险陪多少都没事,你的终身寿险还是不受影响,仍然有效。让你误以为还是有15万在那里,其实是还有2000的保险额度仍然有效。  关于这一点半年前我在网上看过有中央电视台的相关报道,很多投诉都因为保额的等额减少而让投保者无法真正的得到保障。  第三骗:先投保,再给合同。  关于上一条的等额减少,在保险合同上虽然有明确且隐蔽的说明,但是所有的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你都是见不到合同的,而是在你投保之后才把合同给到你手里,再给你10天的犹豫期。那么短的时间内,我相信没有几个人能够把厚厚的一本保险合同认真仔细地去看一遍。  保险公司会让你签一个投保协议,确认你已经全面了解保险及合同内容。但是如前面所说,1、对你很重要的他只说一次给你听;2、你投保前不给合同你,而是投保后才给你,让你只有10天的犹豫期。让你无法真正的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及条款上对于你的利弊。导致在短时间内你因为没有全面了解合同而不会轻易提出退保,过了10天的犹豫期后,想退保已经来不及了。退与不退,保费都白交了。  第四骗:提前给付及机构资格等苛刻要求。  重疾险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吹嘘能够提前给付,但实际上仍然是画饼充饥。比如说一个轻度重疾癌症,一方面说确症即付,另一方面却要你提供深度重疾报告。  对于重疾在什么样的资质的医院,由什么样的资质的主治医生诊断都有严格的要求,当你身患重大疾病时,能够很好的同时顾及到全方位吗?没有,那就意味着保险没了!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骗局在里面,一时我也无法一一说来,再说我对保险了解得也不是很深入。  综上所述,朋友对于购买保险,一定要谨慎行事,尤其是在购买商业分红型险种时,要弄清楚这个保险是否真的有用。  另外说一点,不止是平安公司的平安护身福,所有分红性质的保险都是一样的,大同小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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