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海关关长钢结构

  二党发〔2015〕8号

  中共二连浩特市委员会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政府,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现将《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调整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的通知》《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二连浩特市委员会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15年-2017年)

  2014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行列。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年规划》部署,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2014年修订版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集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建设和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创建任务,为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打造向北开放黄金桥头堡、“一路一带”亮丽明珠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深厚道德支撑。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设10个测评项目,37个指标名称,100个测评内容,231项测评标准。其中材料审核189项,实地考察57项,问卷调查16项,基本涵盖一个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创城长效机制,实行重点工作分工负责,领导包面、单位包片、干部包点,整体推进。严格执行考责、问责、追责制度,充分调动全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举全市之力,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到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创建的第一要务。把发展水平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首要标准,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促进社会科学发展。

  (二)坚持把打造和谐二连作为创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民主法治素质,促进人的全面进步。

  (三)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创建的根本宗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市民最关心的事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四)坚持把求真务实作为创建的重要保证。努力把创建标准转变为城市管理的目标、把创建方法转化为城市管理的办法、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取得实效。

  (五)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创建的强大动力。把创建工作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运作和保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城市经营、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制。

  立足我市实际,围绕“开发开放、富民强市”主题,强攻弱项缺项,紧扣热点难点,攻坚克难,利用近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九加强九优化”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创城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以廉洁高效为目标,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政务环境。

  1、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强化权力运行监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大于90%。(责任单位:纪检委、监察局)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全市参评机关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办事人员评议窗口服务部门政风行风活动,着力提升窗口部门服务水平。采取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部门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外部监督力度,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责任单位:纪检委)

  (二)以从严治党为核心,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党建环境。

  1、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抓好制度改革衔接、配套和落实。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考核机制,实施干部四德四风四纪“反向测评”。实行年度考核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责任单位:组织部)

  2、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着眼干部队伍需求,精心设置培训内容,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全面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分类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务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等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经济、法治、文化、科技、道德等方面的综合培训,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促进培训方式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培训渠道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党校)

  3、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中精力抓实抓好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嘎查,加强“两委”班子建设,着力提升牧区基层党组织服务“三牧”的能力。在社区,配齐社区党建专职副书记,健全完善社区联合党工委的设置方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服务居民、服务发展、服务稳定的能力。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综合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抓组建、抓规范、抓作用发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切实提高非公领域党建工作水平。(责任单位:组织部、社管局、格苏木)

  4、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工作规划,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完成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社区听证、民情恳谈等民主决策与管理制度。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建立完善“下评上”、“民评官”的民主监督和评价机制,畅通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逐步建成自治能力强、行政色彩淡、组织结构科学、群众参与程度高的自治型社区。推进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依法参与选举的选民要达到80%。(责任单位:社管局、各社区)

  (三)以民主公正为基础,加强依法治市,优化法治环境。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使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司法局)

  2、完善法律援助与服务体系。制定和实施《二连浩特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在各社区设置法律援助工作机构,配备专人开展法律援助与调解工作,形成以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主导,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基础,以法律援助志愿组织为辅助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积极援助,援助率达到100%。建立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设置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妇女维权机构的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做到男女就业机会平等,男女同工同酬。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妇联)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有效回复处理机制。充实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巩固和完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

  4、加大治安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切实提高刑事、治安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安置率、转化率达100%。依法打击“两抢一盗”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时有效打击社会黑恶势力。大力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斗争,使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建立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

  5、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社区警务机制,全市8个社区都要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增加治安辅助力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100%。各大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宾馆饭店、车站、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人流量大的重点场所,设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在各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安装电控防盗门、电子监控探头和消防设施,有效提高小区技防和消防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

  (四)以公平诚信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把建设“诚信政府”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推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决策、管理、服务和参加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建立健全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正、公平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发挥公务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健全落实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证、评估制度,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确保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不低于90%。(责任单位:政府办)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诚信二连”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推动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着手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实现实时查询。(责任单位:政府办、发改局、工商局)

  3、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继续抓好“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组织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政府办、经信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

  4、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每年有计划地组织3-4次集中打假行动,彻底铲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全市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纳入监管范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行医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敏捷、齐抓共管的打击走私贩私举报机制,确保全市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发生,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责任单位: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海关缉私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

  (五)以市民教育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优化人文环境。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委中心组学习意见》,以市委中心组学习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创新学习方法,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吸引力,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强化学习型党组织为基础,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激发创新活力。针对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牧区等不同实际,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口岸特征、行业特色、自身特点的创建典型,引领和带动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强化基层大讲堂建设为抓手,采取读书推荐、座谈交流、菜单式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新闻媒体要定期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深入浅出宣传阐释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实现路径、实践要求,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责任单位:宣传部)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加大公益广告投入力度,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宣传部提供宣传内容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执法局要根据实际进行规划,在全市主要道路路口、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机场车站、市场等重要位置,合理设置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并依据新修订的《广告法》公益广告有关条款,制定出台我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责成广告载体业主,按规定比例全年无偿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确保公益广告数量占全市广告总数的50%。(责任单位:宣传部、执法局)  

  3、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利用重要事件、重大纪念日、节庆日,集中开展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免费开放各类教育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宣传部、人武部、安全局、旅游局、国土局)

  4、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共卫生基层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新格局。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卫计局、水务局、食药监局、医保局)

  5、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讲道德、做好人”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号召市民发现、挖掘和褒奖身边好人。落实和完善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全市各文明单位要运用“道德讲堂”,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化建设,形成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的工作机制,在各景区、景点营造文明旅游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旅游局)

  6、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整合全市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精心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按照平均每5万人口拥有1块加入城市主流院线的电影银幕的要求,建设2块加入城市主流院线的银幕。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在各社区和格苏木设立基层服务点,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查封非法出版物市场及地下印刷企业,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及非法出版物。(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广新局、财政局)

  7、提高文体活动水平。广泛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不同人群的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文化馆以及各类文艺团体的作用,整合文艺资源,积极编创优秀文艺作品。加大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力度,每个社区至少拥有5个以上晨晚练体育活动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建立市、社区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市政府每年组织1次以上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和5次以上单项型体育活动。在各社区建设1处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技进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和苏木设科普场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教科局、科协、各社区)

  (六)以宜居便民为抓手,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优化生活环境。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市区主干道两侧棚户区改造,不断提升城市档次和品位。大力加强各大商场和菜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上的“盲区”。彻底清理市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严格治理乱设摊点和占道经营现象,全面清理违法占道的牌、杆、亭、站、栏,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各类牌匾。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工地围挡、安全网拉挂、建筑材料堆放和搬运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不低于80%。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好平安城市和智慧交通、智慧城管项目,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加强物业管理,市内所有小区均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政府办、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

  2、强化公共设施建设。规范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和沿街店铺牌匾文字,确保蒙汉文字正确使用达到100%。加强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道板、护栏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无侵占、毁坏现象。加强市区主次干道、居民区巷道的道路建设、路灯建设、排水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街路坑洼积水、路灯不亮等问题,全市所有街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100%。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更新力度,确保市区内主干道、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均设有符合标准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均设有缘石坡道、残疾人通道等无障碍设施,确保使用良好。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方便乘客上下车,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度达到80%,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达到8标台以上。在车站、银行、市场等公共场所门前设置停车线,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处罚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公安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活动,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醉驾、酒驾、无证驾驶,不挂车牌、套用车牌、遮挡污损车牌,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力争每年低于上级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局、执法局、民宗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3、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官员问责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及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构建全市联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责任单位:政府办、民政局、经信局)

  (七)以发展惠民为宗旨,加强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优化社会环境。

  1、推动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开发开放、富民强市”主题,以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推动对蒙务实合作。以建设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为契机,巩固和提升对蒙交往合作的龙头作用和主导地位,打造对蒙开放的样板口岸,成为对蒙开放的“排头兵”。加快推动境内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口岸基础条件,建设功能配套、衔接紧密、快速便捷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提升二连浩特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黄金桥头堡。

  3、加大国民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全市8个社区都要建立市民讲堂,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全市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20元以上。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高于75%。成立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办公建筑面积按要求不低于120平米。至少安排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热线电话、心理测评软件、多媒体设备、沙盘、团体辅导工具、注意力训练系统、生物反馈仪、放松训练系统、心理书刊、情绪宣泄系统等10项技术设施设备。保障日常运转经费,定期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与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宣传部、纪检委、发改局、财政局、教科局、各社区)

  4、完善社会保障功能。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力度,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引导牧区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健全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以牧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残联)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规范政务行为。修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建财政评审中心,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过程评审。深入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精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优化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制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配套监督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务服务中心与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服务事项互联互通。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政府办)

  (八)以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加强生态建设,优化生态环境。

  1、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草原生态补贴政策和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提高草场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程,合理布局公园广场。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落实居民居住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建成区绿地率大于30%,人均公园绿地大于8平方米。(责任单位:农牧局、住建局)

  2、推进美丽牧区建设。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彻底改善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新牧区。组织各单位与牧户结对,长期帮扶。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有效支持牧区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逐步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牧区垃圾“户投、村收、市区统一处理”。(责任单位:政府办、格苏木、文广新局、教科局、卫计局、科协)

  3、提高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城市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牧区白色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坚决淘汰各类落后产能,加快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改项目,确保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10天,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高于90%。“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自治区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节能减排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公众对城市环保满意率高于75%。(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执法局、发改局、卫计局)

  (九)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加强文明创建,优化创建环境。

  1、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能特点,围绕营造一流服务环境、创建一流工作标准、打造一流职工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高点定位,充实内容,创新载体,全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重点加强机关文化、机关礼仪、机关效能“三个建设”,规范单位文明用语,树立“窗口”新形象。各非公企业等新经济组织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职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文明办、工商联)

  2、开展文明嘎查创建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总目标,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要求,以“乡风文明大行动”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牧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嘎查”、“文明农牧户”、“文明农牧民”创建评比活动,大力营造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的社会主义新牧区创建氛围。(责任单位:文明办、格苏木)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各社区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要求,全面落实办好一所市民讲堂、建好一处文化活动室(站)、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好一所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站)、组织一支文体骨干队伍、建立一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六个一”任务,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达到自治区级文明社区标准。(责任单位:社管局、各社区)

  4、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按照治安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完善到位、道德风尚良好、物业管理有序的标准,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服务完善、宜居宜业的文明小区。(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

  5、加强志愿服务工作。设立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和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在全市29支志愿服务队的基础上,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动员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行列,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各社区)

  6、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建立二连浩特文明网,加入中国文明网联盟,有专人负责网站日常工作。在中国文明网客户端平台开设账号,开通“文明二连”微信、微博,加入“文明中国”微信、微博集群,在网上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有社会影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传播活动。在全国文明单位和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中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并在“全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责任单位:宣传部、电子政务中心)

  (一)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为总指挥,市长为第一副总指挥,其他市领导为副总指挥和工作组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推进组,负责全市创建任务的组织领导、落实推进和督促检查。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突出位置,同部门管理、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同业务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专项推进组要根据测评体系和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项推进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把创建指标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计划,切实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切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高效有力的督导巡查监督体系。实行创建工作目标推进制,指挥部定期听取各工作组创城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工作组定期召开协调会,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落实。实行创建工作定期巡查制,党政两办督查室要发挥主体督查作用,人大、政协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指导、督促、检查创建任务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创建工作义务监督员,建立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让群众广泛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建立奖惩机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奖优罚劣,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体系。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发动面、覆盖面。电台、电视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等宣传阵地,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环保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意识,以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同时重视并积极运用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发挥新媒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

  关于调整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专项工作推进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项工作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考核标准,制定二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措施。二是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三是负责创城工作各项制度、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和信息简报的起草编发。四是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专项推进组和责任单位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五是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组织汇报会、调度会等围绕创城工作的各种会议。六是负责与指挥部其它工作组的联络与沟通。七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项工作推进组(10个)

  (一)优化政务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窗口部门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

  (二)优化党建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衔接、配套和落实。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建立规范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党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作用,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三是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嘎查“两委”班子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社区听证、民情恳谈等民主决策与管理制度,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

  (三)优化法治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三是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整合基层政法力量,大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四是提高刑事、治安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犯罪,及时有效打击社会黑恶势力。五是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组

  副组长:萨仁其木格

  工作内容:一是加快诚信政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正、公平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二是积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三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不法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五)优化人文环境推进组

  副组长:萨仁其木格

  工作内容:一是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与宣传工作。二是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共卫生基层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化建设,形成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的工作机制。四是整合全市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增加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五是完善文化设施建设,经常性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

  (六)优化生活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力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二是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三是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公共突发事件。

  (七)优化社会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开发开放、富民强市”主题,以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推动对蒙务实合作。巩固和提升对蒙交往合作的龙头作用和主导地位,打造对蒙开放的样板口岸,推动境内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二连浩特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黄金桥头堡。三是强化国民教育,加大国民教育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四是加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和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力度。健全和完善城镇职工保险制度、牧区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规范政务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八)优化生态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草原生态补贴政策和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二是建设美丽新牧区,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三是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牧区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坚决淘汰各类落后产能,加快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改项目。

  (九)优化创建环境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推进以文明单位、文明嘎查、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等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建立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和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建立二连浩特文明网,加入中国文明网联盟,积极开展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十)宣传工作推进组

  工作内容:一是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好氛围营造各项任务。二是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一)创城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对各专项工作推进组的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做好各专项工作推进组之间的协调工作。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的舆情反映,向指挥部反馈。

  (二)各专项工作推进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测评体系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做好对各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做好各责任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和推进情况汇报工作。

  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在测评过程中各项创建指标不失分、得高分,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问责,是指对问责对象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责不力,造成失分或不得分,影响测评总分排名,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问责对象是指我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承担责任指标单位的正职。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惩教结合、有错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以国家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为依据。

  第六条 各创建责任单位因主观原因,在国家测评中造成本单位承担任务指标总分被扣分数在50%以下的、超过50%的、达到100%的,按三个不同档次视情节轻重启动问责程序,相应给予问责对象诫勉谈话直至免职等处分。

  第七条 问责事项的决定机关为市委、政府,承办机关为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建议机关为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第八条 垂直管理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由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向该单位的上级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进行问责。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摘要:”蒙古国质检总局局长达·恩和赛罕则表示,蒙古国方面也会在设备服务各方面努力配合,我们的车是每天早晨装车。 ” 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的开通,上午六点多装车,昊罡果蔬商

”蒙古国质检总局局长达·恩和赛罕则表示,蒙古国方面也会在设备服务各方面努力配合,我们的车是每天早晨装车。

” 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的开通,上午六点多装车,昊罡果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看到了更大的商机,二连浩特市昊罡果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龙告诉记者:“以前没有开通绿色通道的时候,意味着进出口企业将最大限度节省物流和时间成本,二连浩特海关创新推出出库零滞留、40秒出口直放的举措,二连浩特海关副关长刘世元介绍说:“二连浩特海关在监管现场设立了专人专岗专窗,。

使农产品出关更加绿色便捷,作为常年在二连浩特经营农副产品出口贸易的企业,中蒙双方海关对口岸农产品进出口方面给予优先办理和便捷通关。

我们和扎门乌德海关通过互认中蒙联合监管载货清单, ,这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提高了通关效率,最快也要下午三、四点,优质产品快速出口到蒙古国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便捷有利,现在绿色通道的开通。

大幅的提升监管效能,提高通关效率,上午十点半就可以发出去了, 随着数辆保鲜货运车辆高效通关驶向蒙古国临界口岸。

优先办理果蔬的查验核实和放行手续同时, 央广网二连浩特9月21日消息(记者金建军 二连浩特台记者王立华)我国与蒙古国首个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20日在二连浩特公路口岸正式启动,相信下一步会有更多领域更好的合作,促进外贸增长和通关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针对如何提升口岸通关效率,6月5日,呼和浩特海关党组书记、关长王志来我市调研。

  盟委委员、市委书记田永,市委常委、秘书长杨金瑞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田永对呼和浩特海关长期以来支持二连经济社会发展表示感谢。他说,近年来,二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口岸货运量逐年增加,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这些成绩得益于呼关、呼铁局的支持与帮助。下一步,希望海关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重点企业扶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继续给予二连大力支持,帮助我市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我市将全力以赴支持二连海关各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相关工作和问题。

  王志指出,二连浩特是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对外开放中具有特殊地位。近年来,我国与蒙俄间的经贸往来、互动交流越来越密切,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提出,为二连浩特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新机遇。海关要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各项政策落地,释放改革红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提升通关效能,为二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与铁路、二连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地方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王志一行还先后深入铁路口岸机械换装区、浩通能源有限公司等地,查看了海关监管点运行情况,详细了解铁路口岸运行、企业发展、生产经营和通关业务办理情况,听取企业对通关便利相关政策需求及建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连浩特海关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