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县县2016年肉牛扩群有像片补助吗

龙江县召开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验收工作动员会议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休闲
字体选择:
龙江县召开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验收工作动员会议
日期: 14:29
作者:龙江县畜牧兽医局 王有权
来源: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下载文件:&&
  3月14日,龙江县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展开了全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验收工作动员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农业副乡镇长、畜牧站长,县委办、政府办负责人,县畜牧兽医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站股科技人员参加了会议。
  龙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苑正红主持会议并讲话。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必须提高对该项目实施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是一项惠农工程,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畜牧产业发展。国家实施该项目就是要扩大基础母牛存栏规模,增加肉牛犊牛繁殖数量,推进母牛规模适度养殖,逐步解决基础母牛存栏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的发展瓶颈问题,进而促进肉牛生产发展,保障牛肉市场供应。目前,龙江县的肉牛产业在全省是领先的,在全国高端肉牛产业发展上也享有较高的声誉。省、市对龙江县的高档肉牛产业化建设工作寄予了很高的希望,从精准脱贫、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角度出发,畜牧业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是全县2016年重点推进的五大全产业链工作之一。因此,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一定要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意义,切实组织好、落实好,起到推进肉牛产业发展的目的,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项目规定明确、操作具体,各乡镇政府一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补助对象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验收,确保“阳光”运作,公开透明。县里已制定下发了《龙江县2016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和“补充通知”,刚才朱贵局长又作了有关工作要求说明。可以说,规定很明确、很具体。因此,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步骤和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县政府召开这次动员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重申纪律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好,让上级满意、群众满意、社会稳定。一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这项具体的业务工作,各乡镇一定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操作,绝不允许跑粗,不得擅自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更不能作出违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的事情。群众工作无小事,要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政权审核把关的作用。二要杜绝偏亲向友和虚报冒领现象发生。从检查登记情况看,有的乡镇不负责任,数字变化大,安排工作不具体,让养殖场(户)和村自行登记建档。这就难免存在数字不准,偏亲向友,虚报多报现象。这次会议之后,各乡镇要立即开展复查,在复查的基础上,开始初验,然后将结果及时上报。三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按“4+1”责任体系要求,建立起项目实施工作责任清单,全程留痕。每一阶段每步骤都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凡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实行责任追究。出现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实行属地化管理,林场由县林业局负责统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搞好分工,密切配合。县里已经明确,乡镇、村主要领导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主管乡镇长和畜牧站长要承担起具体工作责任,工作人员要承担直接责任。会议之后,各乡镇要成立专项复查初验工作队,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按照县里的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同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遇到难题要亲自赶赴现场解决。特殊情况,要登记照像,留存资料信息,及时与县有关部门沟通,全县统一标准,统一作出处理意见,确保按时完成初验工作任务。
  苑正红最后强调:各乡镇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抓好项目初验工作。同时,要做好安定稳定工作,对于群众上访,要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将矛盾解决在基层,绝不能出现问题就把矛盾上交。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弄虚作假、引发群众上访影响稳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确保全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圆满实施,全面推动龙江肉牛产业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龙江县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贵还作了《龙江县关于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验收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 行业要闻
& 地方动态
& 齐齐哈尔
龙江县制定2016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日
作者:王有权 点击数: 315 来源:龙江县畜牧兽医局 新闻编辑:王有权
根据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印发的《2016年黑龙江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2016年龙江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龙牧联字〔2016〕1号)。这是该县继2015年之后,对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实行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延续。《方案》的工作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调动农户饲养母牛的积极性,增加基础母牛数量,推进高档肉牛改良,适度发展规模经营,扩充全县肉牛总量,巩固畜牧大县发展地位,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目标。《方案》的实施内容为:1、实施范围:全县14个乡镇(包括农林牧渔场),凡养殖基础母牛50头以上(含50头)的养殖场(户)。2、补助对象:①大型肉牛养殖企业,存栏肉牛1000头以上。②养肉牛基础母牛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且养殖场(户)负责人(畜主)是龙江县户籍,在龙江县居住半年以上的。补助对象是上述类型中的经产母牛,均可享受政策。3、补助品种:补助品种为肉牛和肉牛的改良牛。其中:①基础母牛是指用于生产繁殖的母牛,年龄达到16月龄以上。②经产母牛是指产过一胎犊牛以上的母牛,年龄达到26月龄以上。4、补助标准:按照省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与实际核定数量最终确定补助标准,其中,大型肉牛养殖企业和已产高档肉牛改良犊牛的经产母牛每头补助1000元;其它经产母牛每头补助1000元以下。5、实施时限:经产母牛补助时限为日前登记的存栏经产母牛。《方案》的实施程序为:1、政策宣传。利用召开专业会议的形式,广泛宣传《2016年黑龙江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2016年龙江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将项目政策予以公开,使全县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到相关政策信息。2、登记建档。按照养殖场(户)自愿申请参加,主动接受县、乡畜牧部门指导,并配合完成相关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原则,予以登记建档。具体要求是:(1)基础母牛必须配戴防疫耳标(二维码耳标)。要齐全,中途脱落的要及时加戴,原则上开展人工授精。(2)基础母牛现场登记。①登记。养殖场(户)登记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登记工作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财政所共同组织完成。②建档。登记时,各乡镇要填写肉牛基础母牛信息登记卡(附件1)和项目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情况汇总表(附表2)。要求用数码相机逐头拍取基础母牛正面头像和侧身像,每头牛建档2份计4张照片,粘贴在肉牛基础母牛信息登记卡的后面。照片和登记卡要留存纸质版和电子版。③上报。各乡镇要将肉牛基础母牛信息登记卡、项目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情况汇总表,与养殖场(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月29日前一同上报到县畜牧兽医局一份,乡镇留存一份。(3)登记要求。在基础母牛登记建档工作中要求“四见”,即:一是见牛。要逐头拍照,留存电子照片,并填写肉牛母牛信息登记卡。二是见人。现场登记情况由畜主和登记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登记基础母牛必须统一配戴防疫耳标。耳标不全的,要补戴齐全,没有耳标或有耳标丢失且不及时加戴的,不享受补助政策。四是见榜。登记工作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将养殖场(户)名称、负责人、地址、存栏数量等基本信息张榜公示7天,同时全乡汇总,在乡镇政府公示榜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4)2015年9月份由乡镇统计上报到省的规模化母牛养殖场调查表名单中的养殖场(户)优先登记。名单之外的肉牛基础母牛规模养殖场(户)在建档登记的同时,乡镇要作出增补原因的说明。3、核查验收。县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联合组成验收工作组,深入到乡村,逐场(户)、逐头进行验收确认。2016年3月起,由县级组织开展验收确认工作。后增补的养殖场(户)要重点查验。没有参加高档肉牛改良的黑白花奶牛一律不予建档登记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验收确认:(1)验收之日,养殖规模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不予验收确认。(2)验收时,养殖场(户)不配合的,不予验收确认。(3)验收时,没有耳标或耳标脱落的经产母牛不予验收确认。(4)根据经产母牛应该有的主要体貌特征而不具备的,不予验收确认。(5)验收时,经产母牛死亡或基础母牛死亡的,不予验收确认。4、公示。县级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确认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5、补助资金兑现。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有执照、账户的,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无执照、账户的,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再由乡镇以“一卡通”的方式兑付给补助对象。《方案》的工作要求:1、成立领导组织。为保障2016年龙江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顺利实施,龙江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将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宣传到位,要求务必传达到每一个拟申报享受政策的补助对象,搞好分工,明确责任,按阶段、分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2、及时开展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方法、步骤、时限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各种统计、登记等资料等信息,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3、拨付工作经费。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工作经费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县里将对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工作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各乡镇的工作考核情况,对乡镇适当拨付工作补助经费。4、严肃工作纪律。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是一项惠民项目,是拉动肉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大局出发,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如果出现由于工作不认真,虚报、瞒报、漏报,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的,将严肃追究失职责任。出现上访事件,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属养殖场(户)原因导致的,由养殖场(户)自负;属单位和部门原因导致的,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负责。
&&&&&&[关闭]
&&主办: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承办: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  黑ICP备号-1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84|回复: 2
丹江口市2016年肉牛母牛能繁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丹江口市2016年肉牛母牛能繁扩群增量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省财政厅文件鄂财农〔号文件,省财政厅拔付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现代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调动全市母牛饲养积极性,增加能繁母牛数量,推进母牛适度规模养殖,逐步解决能繁母牛存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为增加牛肉市场供给提供基础支撑。推广牛人工授精新技术,进一步扩大能繁母牛存栏量,增产杂交牛源,实现我市肉牛优势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对象
项目在丹江口市的辖区内能繁母牛存栏大户实施,母牛养殖大户肉牛能繁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在人员、饲养管理技术、圈舍、防疫、粪污处理利用等方面具备开展母牛扩群基础条件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能繁母牛集中饲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补助品种
肉牛,不包括奶牛。
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
(四)补助标准
1.资金用途: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能繁母牛饲养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防疫、佩戴电子耳标以及政策宣传、数量核查、建档立卡等方面的支出。
2、补助方式:以母牛养殖场(户)为主体,以具备繁殖能力的基础母牛为补贴对象,根据能繁母牛存栏量进行分档次补贴。  3、能繁母牛补助标准: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的能繁母牛,按总额的平均数进行补贴。
  三、实施程序
(一)能繁母牛核查。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会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能繁母牛存栏数量进行统计核查,按附表2能繁母牛档案表每头能凡母牛有:畜主姓名、耳标号、品种、年龄、进场日期、来源、免疫记录、配种情况、产仔记录、发病、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地址、联系电话,每头能繁母牛必须佩带耳标并附照片。
  做到“四见”。一是见牛:由核查人员逐场逐户逐头调查登记;二是见人:现场核查的能繁母牛数量要经养殖场(户)或合作社法人代表和核查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由养殖户所在地村委会签字盖章。三是见标:对母牛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其中,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建立纸质档案。存栏能繁母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需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四是见榜:统计核查后,立即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或合作社能繁母牛存栏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的要及时更正。母牛养殖场不论隶属关系,一律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核查并建立享受补助的全部能繁母牛扩群档案。各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对统计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数据不准、弄虚作假者,除如数追回补助资金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确定补助对象。根据核查结果,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与符合条件的对象签订能繁母牛扩群增量承诺书后,并公示无异议后,造册报财政部门。(三)拨付补助资金。丹江口市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报送的补助对象,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补助对象。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区)政府分管领导、中心主任、财政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主管领导共同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做好政策宣传、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工作。1、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畜牧局、财政局联合成立丹江口市能繁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丹牧医字〔2015〕30号文件,由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启升任组长、市畜牧局付局长李敬东、财政局付局长徐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丹江口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组建工作专班,确保顺利实施。市畜牧兽医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专班,副局长李敬东任组长,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畜牧师邓光明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落实,相关资料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递工作。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组织项目实施,在抓好全市肉牛能繁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负责制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和工作计划,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项目建设所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呈报,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二)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内肉牛能繁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户,能繁母牛集中饲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工作,并将报表规范填好后于号前电子板和纸质板上报到丹江口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愈期自行负责。以利全市汇总后上报省畜牧兽医局。(三)规范项目管理。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督促抓好母牛登记、繁殖配种、新增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等四个关口,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母牛、犊牛饲养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母牛养殖水平。(四)补助对象签订承诺。按照相关要求,享受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补贴场(户)、企业要与县级畜牧部门以及核查员三方签订一式三份的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补贴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以确保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能繁母牛扩群工作。(五)保证公开公平。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项目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享受补贴的母牛养殖场(户)和企业名单,并在补贴对象所在的村(乡镇)张榜公布本村(乡镇)受益养殖者情况,确保项目区内的养殖者知情、受益。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局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并在丹江口报、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畜牧兽医局电话:37920;市财政局:5222294(六)定期抽查监督。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效果等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检查督办,全市统一政策、统一补助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做假、否则追纠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及报帐制管理,做到:方案、计划、财务、考核一体化,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二是市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经常到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大户(场)做好专项或阶段性调研、指导、督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年终将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单位本年度的项目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核查考评,据实奖惩;三是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 && && && && && && && &                      二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7:36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
一看到母牛就想到查理说的话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一看到母牛就想到查理说的话了
想起了,这是查理的活……。
咨询电话:0719 - 5239262
邮箱:@qq . com
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
移动客户端: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weixinhbdjk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Powered by X3.2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多少肉牛国家有补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