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案是哪一年开始的

2015年—2017年茫丁乡东关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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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7年茫丁乡东关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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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7年茫丁乡
东关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博州党办发〔2015〕7号),经对贫困户各方面情况进行摸排核查,详细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深入分析扶贫开发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切实瞄准扶贫对象,采取精准扶贫措施,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制定2015年—2017年东关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㈠ 指导思想。以建档立卡工作为基础,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按照“一类一政策、一户一办法”的要求,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对帮扶,综合使用各种扶持措施,真扶贫、扶真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的收入,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茫丁乡东关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㈡贫困现状。精河县茫丁乡东关村共有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俄罗斯等各族村民312户、1071人,耕地面积2854亩。经建档立卡筛查,2014年人均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在册贫困户为5户6人,其中,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致贫2户2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2户2人;因年老体弱缺劳动力1户2人。属无论怎么扶持都无法脱贫家庭,需实施政策兜底扶持,保障基本生活。
㈢目标任务。东关村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的5户6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坚持以村为基础、以户为单位,按照“县级统筹、乡镇场负责、村队与‘访惠聚’工作组联手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自身发展条件的不同情况,在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投入扶贫专项资金,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综合施策进行扶持,切实保障基本生活,连续扶持三年,努力促进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脱贫目标。
㈠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综合施策进行扶持
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是家庭成员因残疾、体弱、年老或精神失常等丧失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较差,村队要协助统一发包其拥有的耕地,通过统一发包提高承包费增加收入。同时,整合民政、教育、人社、卫生、残联等部门政策,综合施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1生活扶持。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由茫丁乡东关村摸底审核经过村委会研究,张榜公布,报乡民政办评定尽可能将他们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贫困家庭,由残联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给予相应的项目扶持,所需资金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解决。
2养老扶持。东关村要抓住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参加养老保险。对无子女供养的孤寡老人,东关村报民政部门安排送至养老院,其原有土地由村队负责统一发包,承包费交养老院,确保老有所依。
3医疗扶持。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其在发生重大疾病、自身支付医疗费困难时,东关村报民政部门要优先安排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他们医疗负担,确保病有所医。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对一些患重病或慢性病的贫困户,要给予适当的医疗费补助。精神不正常贫困户的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先安排。
4教育扶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东关村并积极协助申请助学贷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确保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子女100%享受。
㈡改善贫困户相关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对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的调查摸底,重点扶持解决2户贫困户住房问题,东关村饮水、用电、子女上幼儿园、就近看病等不存在困难。
1解决住房困难。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精政办〔2013〕41号),实施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程。东关村要认真调查核实贫困户的住房情况,对确有住房困难的贫困户,由住建部门安排列入2015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计划,确保其“住有所居”。
2解决饮水困难。东关村1、4队有三个巷道管线使用期长开始损坏,积极联系水利部门,利用安全饮水项目资金,帮助1、4队(贫困户)维修管道线,确保贫困户饮用到安全的自来水。
三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㈠“访惠聚”工作组要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制定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享受扶持措施的贫困户,由村审核、公示,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帮扶单位要将当年本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名单报住村所在乡民政办备案;将本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计划扶持脱贫的贫困户名单报巷民政办备案,作为年底贫困户脱贫考核的依据。
㈡ 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的作用。将扶贫开发列为“访惠聚”工作组的重要工作职责。“访惠聚”工作组要与村队在2月底前共同制定村队贫困户三年脱贫工作规划和每年的脱贫计划、脱贫人员名单,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贫困户家庭实际的脱贫方案,并按照精准扶贫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1. 贫困人口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贫困原因分类统计表
&&&&&&&&&&&&&&&&&&&&&& 精河县茫丁乡东关村村委会、
&&&&&&&&&&&&&&&&&&&&& 博州档案局、安监局“访惠聚”工作组
&&&&&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
茫丁乡东关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贫困原因分类统计表
无劳动能力
总贫困人口
因年老体弱
无劳动能力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
因精神不正常
无劳动能力
无子女抚养
耕地(亩)
耕地(亩)
耕地(亩)
耕地(亩)
耕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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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当代广西网&
/html/47.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做好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开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扶持对象,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政策、推进农业保险业务、规范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措施,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力争使所有讲诚信、有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
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贷款贴息额度和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3号)执行),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增收脱贫。
二、政策措施
(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部门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2016年完成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工作。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四级联创工作,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建立贫困户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扶贫办,各县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依据贫困户建档立卡结果,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入户调查,逐村逐户摸清贫困户贷款意愿、用途、数量、期限等情况,列出贷款需求清单,经村两委审核、驻村工作队复核、村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汇总,县财政局审定并向承贷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户花名册。承贷金融机构对上报贷款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结果逐级反馈到贷款户。贷款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承贷金融机构自愿提出申请,承贷金融机构依据贷款户花名册,审核贷款申请,与贷款户面签贷款协议并发放贷款。贷款用于能促进贫困户增收的生产性项目,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开支,不得闲置资金和存款坐收利息。对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优先发放小额信贷。对确无经营能力但又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可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用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办、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县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三)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自治区拨付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风险补偿资金主要来源,各县也要从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每年根据当年新增的贷款需求和实际补偿情况进行适当增加。风险补偿资金实行国库管理。当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发生损失时,可以使用县级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损失部分由政府和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具体比例由各县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商定。(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各县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四)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由财政全额按年贴息,贴息最长期限不超过3
年。贷款户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所需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从本级预算和自治区、市补助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由承贷金融机构向贷款户正常收取利息,并汇总上年全部贷款本息明细,代贫困户向县级扶贫、财政部门统一申请贴息补助,扶贫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审定后将上年贴息资金拨付到贫困户惠农补贴账户。各地可探索财政部门直接贴息给承贷金融机构,减少贷款户先缴纳利息再申请补偿的环节。(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各县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五)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保险。支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通过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探索建立“政府+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贷款贫困户积极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采取“政府补一点,保险公司免一点,农民交一点”的办法,积极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可由县级财政从扶贫资金中给予不超过
50%的保费补贴。鼓励保险公司在贫困村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对贷款贫困户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加大保费补贴倾斜力度。(责任单位:广西保监局,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各县人民政府)
(六)规范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扶贫互助资金采取政府、企业、帮扶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捐资、注资、多元开放的融资方式,扩大资金总量。允许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来源,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放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金融办,广西保监局)
三、检查验收
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办负责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区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的检查情况。
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每年对市、县开展绩效考评。市、县财政局、扶贫办负责对风险补偿资金、互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每半年联合对各承贷金融机构在实施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进行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操作、侵害贷款贫困户利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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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泉县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2016&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石泉县委&&&&&石泉县人民政府
&&&&&&&&&&&&&&&&&&&&&&<st1:chsdate day="1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 w:st="on" year="年1月18日
石泉县2016&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县2019年全面脱贫,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小康目标,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三个六&总体思路,突出&六个精准&(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精准)要求,实施&六个一批&(扶持&三业&(产业、就业、创业)脱贫一批、移民搬迁脱贫一批、教育脱贫一批、医疗脱贫一批、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兜底脱贫一批)脱贫工程,健全&六个一&(&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一户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验收销号、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实现&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脱贫目标,到2020年全县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加强协同协作,合力开展脱贫攻坚。
2.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有利于贫困对象脱贫的实际出发,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条条框框限制,敢于运用超常工作思维,勇于采取超常规工作举措,通过增强内生动力和开发活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六个精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科学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不断提升全县整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4.坚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断激发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根据省市确定的人均纯收入2950元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分阶段逐年实施脱贫,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我县87个贫困村、现行省定标准下建档立卡4.32万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全面完成基本脱贫目标,贫困县如期&摘帽&,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6年,完成脱贫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7年,完成脱贫池河镇、云雾山镇、迎丰镇3个镇,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8年,完成脱贫两河镇、喜河镇、中池镇、曾溪镇4个镇,24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9年,完成脱贫城关镇、饶峰镇、后柳镇、熨斗镇4个镇11个贫困村和剩余7200名贫困人口,全面完成&县摘帽、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的基本脱贫目标任务。(各镇分年度具体脱贫任务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突出&六个精准&要求
1.突出对象精准。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确保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2.突出分类精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对全县贫困人口科学划分为&产业扶持户、移民搬迁户、教育资助户、医疗救助户、政策补偿户、社保兜底户&六种贫困户类型,做到分类指导、因户施策。
3.突出措施精准。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针对其贫困情况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措施的精准度。
4.突出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坚持&基础先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责任到人&,深入基层了解村情民意,因地制宜确定项目,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标准、程序实施项目,建好精准扶贫项目台账,实施全程监管。把扶贫资金安排与脱贫成效挂钩,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一分一厘都用在脱贫攻坚上。
5.突出派人包抓精准。认真总结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包联驻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贫困程度、脱贫难度调配包抓力量,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包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包抓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6.突出脱贫精准。采取超常规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量化考核,成熟一个摘帽一个,脱贫一户销号一户。重点考核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精准脱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实施&六个一批&脱贫工程
1.实施扶持&三业&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力但无经营能力、缺资金的2.02万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途径推进&三业&发展,帮助其脱贫。?产业扶持。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进行补助。通过实施产业奖补、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合作社补助等项目,大力动员贫困户发展畜牧、蚕桑、黄花菜、中药材种植、茶园等产业建设,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实行订单生产、保底价收购,增加贫困户收入。围绕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路、产业水、产业电、产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利用我县秦巴山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扶贫生态观光示范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引导贫困户开办特色产品加工、小商店、农家乐等二三产业,有效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支持创业。引导鼓励贫困家庭在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林产品加工、商贸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创业实现脱贫。依托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发展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吸纳贫困人员入驻创业,免费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场地供给、创业规划、创业培训、风险评估、一次性开业补贴等&一条龙&便利化服务。对贫困家庭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优先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联营互助。对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辐射带动作用,吸收、帮助有劳动能力、愿意继续经营承包地但缺少经营方法的贫困人口,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④金融扶持。对有经营能力但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人口,按照我县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协调金融机构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贷款,以及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扶贫互助资金和创业无息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养殖、家庭农场、旅游等特色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创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各金融机构发放适度规模贷款,为贫困人口创业提供融资担保。⑤电商扶贫。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扶贫开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扶贫示范村,优先发展镇级网店,在集镇开设电商服务点,为贫困户线上创业提供条件,鼓励贫困户和企业注册成立电商扶贫店,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⑥转移就业。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向中心城镇以及产业园区集聚,鼓励产业园区和境内建筑、纺织、商贸等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帮助更多贫困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和稳定增收。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有劳动能力但无技术的贫困人口,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保证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就业技能脱贫。对在县内外自费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直接给予个人培训费用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实施免费创业培训。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通过岗位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路径和方法摆脱贫困。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文旅局、人社局、供销社、各金融机构,各镇
2.实施移民搬迁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因自然条件恶劣,居住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5758户1.82万贫困人口,通过&挪穷窝&的方式,采取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的路径和方法摆脱贫困。根据村民意愿,按照与城镇、园区、中心村&三靠近&原则,建设集中安置点,统规统建,实施&交钥匙工程&,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同步配套基础设施,紧扣&三精&主题,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抓好安置社区垃圾污水处理,努力创建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移民搬迁新型社区,以此改善贫困户住房及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把增收致富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企业带动、产业支撑、景区辐射、技能提升、资金互助等有效模式,深入抓好&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确保增收致富。积极探索资产性收益扶持贫困搬迁户增收,开展旧宅基地资产二次利用试点;推进土地腾退、两证办理试点工作,坚持两灾户即搬即拆除,根除危险源,并配套土地复耕,进一步缩短贫困户搬迁土地腾退时间。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搬迁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农林科技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各通讯网络公司,各镇
3.实施教育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0.55万贫困人口,从学前教育开始扶持,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大力实行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人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通过政府、社会、个人资助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前、高中、中高职和大学阶段学业;对贫困家庭高中生,除免除学费外,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对贫困家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和&雨露计划&培训等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圆梦&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加大&人人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劳动能力但缺少劳动技能、无稳定收入的贫困人口以及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一个不少&的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和致富增收本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各镇
4.实施医疗脱贫一批工程。完善医疗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范围,将0.81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实行县、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对一帮扶因病致贫户。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各镇卫生院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加大因病致贫人群个体化健康教育,开展医疗团队进村上门服务;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专家服务队,定期巡回各镇开展贫困人口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县扶贫局、县合疗办、县民政局要共同完善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制度,对持证人员实行住院合规费用全报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扶贫床位,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费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全力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新生儿疾病筛查、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等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合疗办,各镇
5.实施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住在高山林区的0.5万贫困人口实施生态脱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全面退耕,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也要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要加大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使脱贫攻坚与秦岭保护、汉丹江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管护专项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政策性收入。同时大力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牵头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各镇
6.实施兜底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孤寡老人、无劳动能力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共2.39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要求,统筹协调农村扶贫与农村低保逐步实现&两线合一&的标准。对当年经济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而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可适当给予过渡期。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计局、合疗办、妇联、残联,各镇
六、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
1.建立&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机制。对全县11个镇87个贫困村、65个非贫困村、10个农村社区分别派驻一个脱贫工作队,由一名部门或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包户部门、镇、村组干部、党员为成员。驻村脱贫工作队要迅速到村开展工作,了解分析致贫原因,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做到帮扶思路、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脱贫路径、脱贫时间&六到户&,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帮扶,协调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帮扶实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2.建立&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机制。县财政局将每年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和本级新增财力的5%资金以及各级机构压缩的&三公&经费归集,设立精准扶贫专户,以后每年县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增长不低于20%。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部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分配方案,由驻村脱贫工作队安排使用,集中用于解决突出问题和贫困户&三业&发展。非贫困村和农村社区项目资金,由各镇结合村(社区)每年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列出项目清单,经项目资金整合部审定后,由帮扶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3.建立&一户一名干部包抓&机制。结合贫困人口分类情况,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驻石单位、镇、村所有干部全部确定为包抓责任人,确定1至5名包抓对象,除需社保兜底扶贫的贫困人口外,其余贫困人口要做到帮扶不漏户、人人见干部的全覆盖要求。具体由镇村与包抓单位对接,以镇为单位,将干部包抓贫困户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下发。各包抓干部要与帮扶对象常联系、常走访,多沟通、多教育,重扶智、转观念,每月联系不少于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帮其顺利脱贫。
4.建立&一户一验收销号&机制。按照省上提出的&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细化量化具体指标,从收入、住房、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六大方面制定数据科学、核查方便、群众信服的到户脱贫标准。具体由贫困户提出脱贫书面申请(也可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委会提名),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初步确定的脱贫户名单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镇审核后,形成拟脱贫名单,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局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定,审定后在全县公告,退出贫困人口系统,实现户销号。
5.建立&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机制。建立全县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精确录入贫困人口信息,对其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县有中心、镇有办公室、村有服务站&的信息监测体系,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形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6.建立&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机制。县上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2至3名科级干部为成员的11个督考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督促各镇各部门按时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将各镇各部门精准脱贫工作绩效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单项考核。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导向,把改善贫困村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把精准脱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未按期完成减贫脱贫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问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
1.夯实各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确定工作规划和项目,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限期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在每年2月底前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备案后实施,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镇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并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
2.加大扶贫投入。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加大行业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建设,县级建立政策性金融扶贫投资公司,承接政策性银行发放的长期扶贫贷款,中省财政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贴息90%,省财政贴息10%),专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全面开展金融精准扶贫&865金扶工程&,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格追责、一查到底,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脱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3.创新社会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充分发挥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牵引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建立社会帮扶网络平台,完善社会扶贫项目库,搭建供需平台,开展自愿包抓帮扶,全面及时公开社会扶贫捐赠信息,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微信号和12317社会扶贫热线电话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督,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创新和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基层组织建成服务群众的&主心骨&。积极推行贫困村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选优配强贫困村村级组织带头人;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出台《村级党员&五有五能&目标管理办法》,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村级治理&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引导村级治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转变;全面落实村级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包联驻代&工作,大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或担任&第一书记&,使联系群众工作更加科学务实、更加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
5.搞好宣传引导。开展扶贫扶志工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志向,增强致富信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彻底摆脱贫困。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个三&工程,积极发挥乡规民约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贫困群众&革陋习、树新风,脱贫困、奔小康&。各镇要在显要位置制作广告牌、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精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报纸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事例、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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