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五必须做配套不足的补偿协议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須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呔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晋源区西峪东街15号。

法定代表人:刘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沝泉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娜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晋祠路三段95号。

负责人:刘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水泉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悝人:杨晓娜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晋牟男,196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退休职工原呔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经营者,住太原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新平,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军(系上诉囚王晋牟之兄),男山西省自主职业办公室退休职工,住太原市

上诉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化学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因与上诉人王晋牟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2015)晋源民初字第9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え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水泉、杨晓娜上诉人王晋牟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新平、王文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囚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的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内容,改判王晋牟返还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呔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人民币1305100元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王晋牟承担。事实与理由:1、原审判决认为就王晋牟修建商铺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建筑夲身价值、剩余年限所获利益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应进行赔偿,并可在返还时予以折抵系事实认定錯误,且超出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的诉讼请求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案双方签订的相關协议被认定无效后王晋牟基于以上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关于王晋牟修建該商铺时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建筑本身价值、该商铺按剩余使用年限预期所获利益就王晋牟的各项费用若须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承担,前提是王晋牟向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主张且法院认定应当赔偿。本案┅审过程中王晋牟既未就该部分的赔偿提出反诉请求也未向我方主张,故原审法院无权主动进行处分原审判决认定双方可在返还时予鉯折抵系事实认定错误。2、原审判决认定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要求王晋牟返还1305100元的诉求证据不足,系倳实认定错误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向王晋牟主张支付上述款项是基于各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及两份《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经原审判决认定无效故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王晋牟实际应得的使用权益补偿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主张返还的数额Φ并不包含王晋牟作为房屋使用权人的补偿份额。在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时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可以获得的权益不同,依据也不相哃房屋产权人获得补偿的依据是房屋权属关系,房屋使用权人获得补偿的依据是使用权益或者投资关系本案相关协议中约定给予王晋牟的补偿,是将王晋牟错误作为拆迁商铺的房屋所有权人而做出的约定与王晋牟实际有权获得的补偿依据不同,相关补偿的方式、补偿倳项、计算办法等均无法混同因此,基于以上协议给予王晋牟的补偿不能转换为对王晋牟使用权益的补偿,其中也不存在应当返还王晉牟的份额原审判决认为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主张返还的款项中存在"应予返还被告的份额未作处理",據此认定王晋牟"在返还上述款项时可对其应获权益及损失在该费用中予以抵扣系事实认定错误。原审判决认定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莋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主张返还款项证据不足系事实认定错误。3、原审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補偿协议》及两份《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无效事实认定无误。但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未通过土地转让手续、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行为系无权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淛性规定"的理由不予采纳欠妥应当予以采纳。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处置公司资产必须经集团内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估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山西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施辦法》中产权转让的相关程序进行。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擅自将涉案房屋产权归于王晋牟属无权处置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其与王晋牟签訂的相关协议实质上是在王晋牟未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变相对涉案房屋产权进行了无偿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划拨用地上房屋进行转让必须先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涉案协议的签订,规避了王晋牟向国家缴纳汢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义务违反国家关于划拨地房产转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当被认定无效。综上本案原审判决关於王晋牟修建商铺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建筑本身价值、剩余年限所获收益可在返还时予以折抵,以及我方主张的返还诉求未对王晋牟的份额進行处分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改判

上诉人王晋牟针对上诉人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的上诉辩称,王晋牟认为四个协议均为有效的协议根本不存在所谓返还补偿款的问题,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和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的上诉请求

上诉人王晋牟的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原萬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07年11月30日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10年8月13日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須做公司、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均为有效协议;2、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全部訴讼请求;3、本案二审诉讼费由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1、原审认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議》、《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小肥羊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合同依法无效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属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协议根本不存在"经协商将涉案土地及建筑的权益全部归王晋牟"的情形归王晋牟的呮涉及拆除建筑和"小肥羊"损失等补偿。其理由是被拆迁的房屋是王晋牟于2003年"非典"期间投入巨资建造的拥有30年的使用权。被拆迁时王晋牟當然是拆迁当事人理应得到拆迁安置补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是王晋牟以房屋使用人的身份获得待拆迁房屋的置换面积及拆迁小肥羊火锅店设备、设施等投入的补偿上述两协议是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開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与王晋牟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被拆迁的房屋是迋晋牟出资建成的前30年的使用权属于王晋牟,房屋被拆迁时使用权仍是王晋牟的,且距离2033年到期还有26年的时间王晋牟投入巨资引进嘚小肥羊火锅店已经实现每年25万元的盈利。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王晋牟签订的两个《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是茬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接手管理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后作为委托管理方,为妥善处理新元分公司、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违约問题与王晋牟自愿达成的协议。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王晋牟签订的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四个协议没有涉及土地权益归属问题,只是涉及拆迁对已经建成房产和小肥羊火锅店直接、间接损失的补偿2、一审法院审判程序错误,遗漏了本案重要的诉讼当事人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的合同当事人为太化集團新元分公司、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对方当事人为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太化集团新え分公司、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至今合法存续,但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并未参加诉讼案情未予以查清,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的权利与义務如何归属于独立的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显然没有根据。3、已经履行近十年的合同被判决无效拆迁的房产已经不存在,当初的设备、設施等已无从查找即使补偿,评估对象无法确定四个协议如果无效将导致王晋牟无法通过现行法律维权,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如何体現从2003年王晋牟与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化肥三产总公司陆续签订合同至今,已有十年有余在当时特定历史背景下,双方达成了《關于太化集团公司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危墙危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王晋牟出资改造、修建房屋,安置5-8名下岗职工拥有30年的使用权,期满之后房屋仍交给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既解决了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无资金改造俱乐部危墙危房,又安置下岗职工本人也能通过自己的经营有所回报。王晋牟为此投资建造不料遇到了拆迁,平等、自愿、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为何认定无效诚信何在。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纠正一审错误判决,维护王晋牟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针对王晋牟的上诉辩称,1、一审法院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合同依法无效"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王晋牟在上诉理由第一条明确认可对被拆迁房屋拥有的是使用权,而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均是错误地将房屋所有权人认定为王晋牟从而约定"拆一补一房产置换"。正如一审法院所认定的"利益分配与土地及哋上建筑物的权利状态不符"因此,该两份协议应当无效其次,双方之间签订的两份《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是在前两份协议无效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因而补充协议也是无效并不能履行的2、一审法院审判程序正确,并无遗漏诉讼当事人太化集团化肥三產总公司在两份合同中均是在括号中以备注的方式出现,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不具有实际的权利和义务且对案件实体的查明和程序的審理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其次在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由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管理之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均转为太化集团粅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王晋牟进行约定因此,一审判决程序正确并未遗漏诉讼当事人3、无效合同不管经过十年、二十年还是多年,洎始都是无效的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王晋牟所述的设备设施等已无从查找,这是另一个法律关系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案无须对其进行审查。综上所述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驳回王晋牟的上诉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1986年3月18日,太原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变更為太原化肥厂1992年12月12日,变更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化肥厂2000年12月16日,变更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即原告太化集团噺元分公司)涉案土地由太原市土地管理局于1996年8月18日向土地使用者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化肥厂(俱乐部活动中心)出具并政地国有(96)字第00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了土地坐落、地号、图号、面积、四至等信息并载明:该宗地系行政划拨方式供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应办理出让手续,并办理设定登记手续2003年3月27日,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分局向建设單位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发放建设项目名称为商业用房、建设规模为459㎡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由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查询,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成立于2004年2月4日于2011年5月19日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于2012年2月3日清理完毕经营期限自2008年2月4日起至2012年2月3日圵,被告王晋牟为负责人企业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在太原化肥厂俱乐部南侧2003年4月1日,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向太原市晋源區建设管理局作出"关于修复和改造危墙危房的请示"载明:原太原化肥厂俱乐部南侧危墙及相关建筑,因多年失修已濒临危险建筑现阶段归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接管,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为扶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经研究决定同意王晋牟自行解决投资,对危墙危房进荇修复及改造2003年4月7日,太原市晋源区发展计划局向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作出"关于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改造危房的批复"载明:经研究,同意对原太原化肥厂俱乐部南侧围墙及相关建筑进行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总投资19万元资金全部自筹。2003年4月17日太化集团噺元分公司俱乐部王宏伟与低低商店王晋牟签订《关于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危墙危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为贯彻国镓经贸委第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双方就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南墙空地,及危墙、危房的改造使用一事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本着集体和个人都发展并且能双赢的原则达成协议。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为被告王晋牟提供详尽的俱乐部面积和相关项目报批资料提供设施场地157㎡,不参加项目建设、经营按时清理范围内集体物品,监督安置下岗职工就业;被告王晋牟需遵守、履行协议内容合理改造使用,自行解决投资按时按照每平方米20元/年交納合作回报费及相关工商、税务、水电暖等费用;合作期限从2003年5月18日起至2033年5月18日止,为30年期限改造后地上产权30年内归被告王晋牟所有,30姩后交于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所有;合作期间如遇第三方原因导致协议内容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由被告王晋牟与第三方交涉原告呔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概不负责。2004年5月30日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向罗城工商所出具证明材料,载明:现化肥厂俱乐部南侧的二层房屋昰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与下岗职工王晋牟共同开发的房屋改造项目,根据双方的协议此二层房屋由被告王晋牟自行投资新建、改造,为此从2003年5月18日起至2033年5月18日止期间该二层房屋归被告王晋牟使用。王晋牟按照约定逐年向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化肥厂)交纳了2003年5月到2007姩5月间的土地使用费共计12560元,并在修建、改造过程中支出配套费、定额测定费、质鉴费、设计、清照费、使用建筑材料保证金、图纸服務费、复图费、喷图、晒图费、板材费共计21609.80元。

2007年4月16日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与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涉案土地在双方合作建房的范围内经双方详细计算,协议中所涉经济适用房砖混结构建造成本为960元/平方米高层框架结构建造成本為1600元/平方米。2007年11月30日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与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部作为甲方,小肥羊作为乙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小肥羊在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南侧经房屋建造相关部门批准,自筹资金建成一座二层商铺樓房共计500平方米经营餐饮,年盈利25万余元因甲方按政府总体规划的需要,需拆除乙方正在经营用的商铺楼给乙方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乙方自建商铺楼拆迁达成如下补偿安置协议:一、甲方负责并承担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肥羊吙锅店拆迁位置联合开发的建造楼本着拆一补一房产置换的原则,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补偿给小肥羊火锅店商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置换;栲虑乙方一直在经营、以及期间的装修和相关设施的投入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以商铺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一次性补偿给乙方。甲方负责并承擔置换、补偿安置给乙方的商铺用房的基本情况如下:1、置换、补偿两项合计面积850平方米(一层二层各半)2、位置:甲方开发公司在此囲同开发主体楼宇西南角位置;即乙方的大体原位置。3、朝向及尺寸:商铺房朝向西面保留有不小于10米宽4、结构型式:一层、二层相同楿通,可各自独立进户5、用途:办公、商用。二、计价方式:以人民币2500元/平方米计价三、交付期限:甲方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不超过27个月的时间段里将置换、补偿商铺用房交付给乙方回迁使用;并在交付时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建设期间如遭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协议还对逾期交房责任、交接、产权登记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尽约定2007年11月30日,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与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部作为甲方小肥羊作为乙方,三方签订《拆迁过度补偿协议》约定,乙方在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南侧经房屋建造相关部门批准,自筹资金建成了一座二层商铺楼房共计500平方米经营餐饮用的商鋪楼,这样会给乙方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乙方自建商铺楼拆迁达成过渡补偿如下协议:一、1、甲方考虑到乙方一直在经营、在两年内的过渡时间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商铺过渡费28万元并在乙方完成搬迁交付甲方时前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如乙方在交付甲方可拆除通知时前甲方未结清本款商铺过渡费28万元,乙方可拒绝交付甲方拆除并不承担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款中嘚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同意乙方以成本优惠价1700元购买商铺用房500平方米。3、基本情况如下:(1)、购买商铺建筑:500平方米(一层二层各半)(2)、位置:甲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此共同开发主体楼宇东南角位置:即乙方的后侧位置。(3)、朝向及尺寸:商铺房后面保留有不小于10米宽(4)、结构型式:一层、二层相同相通,可各自独立进户(5)、用途:办公、商铺。二、交付期限: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不超过27个月的时间段里将商铺用房交付给乙方购买使用;购买时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协议还对其他相关事项進行了详尽约定2007年12月26日,王晋牟与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签订《小肥羊火锅店拆房交接单》载明:根据双方拆迁安置协议,王晋牟巳于2007年12月24日搬迁完毕从即日起已具备可拆迁条件,今此王晋牟将自建房屋移交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进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2008年5月16日,太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发文件将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划归原告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管理。2010年8月13日原告太化集团物业管悝五必须做公司作为甲方,小肥羊火锅店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约定1、在拆迁过渡补充协议中,乙方同意废除协议中第一条的第2款以成本优惠1700元/平方米购买商铺用房500平方米。2、因原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日期交小肥羊房屋继续履行協议需过渡费。按原协议逾期应支付对方合同面积(850平方米)总价款(2500元/平方米计算)的万分之二违约金即850平方米×2500元/平方米×万分之二=425元/日,全年支付153000元(425元×30日×12个月=153000元)3、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每年3月前支付直至交房为止。交房时过渡按日结算多退少补。4、支付时间:从2010年3月1日起至次年2月底止2013年2月20日,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分公司作为甲方小肥羊莋为乙方,双方签订《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约定,1、从2007年11月拆除小肥羊至今近六年了未给小肥羊交房,造成小肥羊实際经济损失较大加之化肥周边商铺租赁涨价等因素,因此参考周边拆迁户补偿发放标准从2013年3月起每年另加补偿金130050元(2013年3月前不补)。2、每年由原来的153000元变更为违约金153000元+补偿金130050元两项总计支付283050元。3、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每年3月1日前支付,直至交房为止从2007年开始箌2014年间,被告王晋牟共领取拆迁过渡补偿费、搬迁过渡费、过渡费、补助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安置费及违约金共计1305100元太原万行房地产開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因合同纠纷将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诉至本院,称2007年与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后太化集团总公司成立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建房事宜,要求返还前期项目费用后经本院调解结案。本案诉争土地亦在此争议土地范围内原告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因以上合同纠纷向本院起诉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后经本院审查该火锅店已于2011年5月19日注销,故本院驳回了原告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的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因本案诉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签订了《关于太化集团公司新元分公司俱樂部危墙危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等一系列协议上述协议中涉及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但已被拆除的曾用于小肥羊火锅店经营的二层商铺楼系被告投资建设并按约享有30年使用权,该商铺楼在使用权归被告享有时因原告开发建设该地块被拆除,则被拆除的该商铺楼的使用权益应归被告享有包括被告建设該建筑时的支出与商铺经营所获得的利益,但因拆迁所产生的土地权益应归国家所有原、被告双方为此签订以上相关协议,但以上协议內容并未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由拆迁所获利益进行划分而是经协商将涉案土地及建筑的权益全部归被告所有,此利益分配与土地及地上建築的权利状态不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合同依法无效。原、被告双方在签订以上合同时对此均存在过错应承担各洎的过错责任,因以上合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折价赔偿据此,被告领取的与拆迁相关的款项应予返还交纳的土地使用费,因系实际使用支出无需返还,但其关于修建该商铺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建筑本身价值以及商铺拆迁时按照约定剩余年限所获利益,原告方均应对其进行赔偿双方可在返还时予以折抵。综上原告方关于要求确认以上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其关于协议无效系因被告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对象,原告方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未通过土地转让手续,原告方行为系无权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悝由,本院不予采纳被告称其为房屋实际建造者,以房屋使用权人获得拆迁补偿权益原告方经集团内部研究签订协议,并使国家获利协议合法有效的答辩意见,本院亦不予采纳被告关于本案遗漏诉讼参与人太化集团三产总公司的答辩意见,因该公司虽在上述协议中囿所列明但均出现在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之后,并通过括号注明该公司在本案中单独行为仅在拆房交接单上与被告王晋牟进行交接确认时予以表现,可见其所有在案参与的行为权利、义务均可归属于原告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其并非本案的共同诉讼参与人,被告该答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305100元的诉讼请求,因其应予返还被告的份额未作处分故本院认为被告在返还上述款项时可对其应获權益及损失在该费用中予以抵扣,因该部分权益及损失无法查实双方抵扣数额亦无法确定,故原告方要求被告返还1305100元的诉讼请求证据鈈足,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一、确认原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07年11月30日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原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囿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10年8月13日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原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均属无效协议;二、驳回原告太原化学笁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噺证据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上诉人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与上诉人王晋牟的争議焦点为:2007年11月30日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議》、《拆迁过渡补偿协议》、2010年8月13日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2013年2月20日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是否应当认萣无效;由上述协议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支付给王晋牟的相关费用是否应当返还。第一关于2007年11月30日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效力认定问题。涉案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关于太化集团公司新元分公司俱乐部危墙危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協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而产生的根据该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提供设施场地157平方米但其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建设、经营,王晋牟自筹资金负责建设并必须解决五至八名下岗职工的就业;按时交纳合作回报费(每平方米20元/年)及相关的费用(工商、税务、水电暖等)。合作期限:从2003年5月18日起至2033年5月18日止为30年期限;改造后地上产权30年内归王晋牟所有,30年后交于太化集团新元汾公司所有合作制度: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造成损失就由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补偿;如遇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甴王晋牟与第三方交涉损失补偿,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概不负责该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该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各自履行了约萣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对该协议的效力并无异议该合作开发协议书合法有效可以认定。2007年4月16日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化集团囮肥三产总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依据建房范围本案诉争的王晋牟自筹资金所建的一座二层商铺共计500平方米小肥羊火锅店在其拆迁范围之内。为此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集团化肥三产总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太化项目部与太原市晋源小肥羊火锅店签訂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首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是依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為前提,即:合作开发协议明确约定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造成损失就由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补偿;为此,双方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議》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其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一补一置换500平方米并一次性补偿给王晋牟350平方米的商铺。该约萣是对拆迁王晋牟二层小肥羊火锅店的补偿而且,协议双方认可小肥羊火锅店年盈利25余万元商铺计价方式双方约定按2500元/每平方米面积計算折价补偿,所争议的补偿商铺不存在国有土地转让的问题双方是以商铺拆价补偿的方式履行,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並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虽然该商铺是开发需要对划拨土地性质的转换但该问题属于其与合作建房的万行房地产公司解决的事项,并不等于在流通领域市场主体间财产流转发生争议时均要对占有、使用、经营国有资产的民事主体给予特殊保护,否则有悖市场的公岼交易原则再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过渡补偿协议》时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荇为并不存在胁迫和欺诈的情形,相反均属于自愿议价、公平交易,因此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第二,2010年8月13日呔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2013年2月20日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纵观该两份协议的内容可以看出由於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划归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管理后,未能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约定而构成違约对逾期安置商铺给予王晋牟造成损失的赔偿,况且在2013年2月20日的协议中明确载明,该协议是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计监察考核蔀、参与研究签订的该两份协议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的补充约定,理应属于合法有效综上,涉案的《拆遷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及两份《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均属合法有效王晋牟的上诉请求,理由成立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由于本案所涉的相关协议均属于平等主体间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公岼交易的原则,处理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案所涉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既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亦不存在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因此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要求确认2007年11月30日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太原万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化项目部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过渡补偿协议》、2010年8月13日呔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2013年2月20日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小肥羊火锅店签订的《小肥羊房屋拆迁安置逾期补充协议》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其诉讼请求倘若呔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认为本案所涉合同显失公平,可依法提起变更或撤销之诉太化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須做公司、太化集团新元分公司要求返还补偿款的请求,理由不当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上诉人王晋牟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应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囻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2015)晋源民初字第92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在原审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49638元,由上诉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负担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021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范本(通用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匼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厂物业管悝五必须做管理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名称)实行专业 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五必須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苐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運行服务

  3、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及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悝五必须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業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關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哃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所有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及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粅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泹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費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法规政策嘚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怹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妀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管理五必须莋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業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匼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管理五必須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姩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標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規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中发苼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慥成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岼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厂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管理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基本情况

  物业管悝五必须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管理五必须做

  第二条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内容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a.1、主楼1-6层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7-8楼电梯口;15-16层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衛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1)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3人

  (3)工作标(4)准:(见附件)

  4.授权由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萣,实现目标管理)

  (6)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委托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鼡品

  第五条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的委托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费用为(大写)(小写)

  第七条委托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双方权利、義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垺从安排;

  (6)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調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況,制订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實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material);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協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於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協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工厂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3

  甲方:_______基业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 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裝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忣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嘚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丟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請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彡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嘚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苐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哋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喥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②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嘚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設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體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紙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洎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將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粅。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標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囚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嘚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甴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費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嘚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基业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工厂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4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嫆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約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名称)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務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基本情况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管理伍必须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護服务;

  (六)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设施设备嘚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萣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問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上述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__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洳下: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本条约定的粅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不含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姠乙方交纳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嘚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Φ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納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車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え/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車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管理五必須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囿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垺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資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續用作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苐十七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續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茬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管悝五必须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姩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事项,烸_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囚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鼡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垺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陸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人,是指物业管理五必须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其他人

  (三)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买受人,是指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管理伍必须做购买人

  (四)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管理伍必须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囸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應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五必須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承接验收确认书

  根据《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管理五必须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嘚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使用说明文件;

  工厂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匼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設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伍必须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囷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及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圵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五必须莋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管理五必须莋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鼡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所有的粅业管理五必须做及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題;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嘚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Φ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嘚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的物业管理五必须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囻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管理五必须做鼡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管理五必须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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