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城管科有权吗有权不准商铺搭建阁楼吗?

商铺顶楼平台边缘建有高约5米的墙体, 多根横梁连接墙体,在上面安装钢架、彩钢棚后,数百平方米的顶楼平台,便会变身为商铺用于经营。巡查发现这一违法搭建后,城管部门立即进行强制拆除。商铺业主们表示,自己之所以在顶楼平台进行搭建,是因为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商铺时称“买三楼送四楼”。

城管:户型给违法搭建创造条件

昨(5)日上午9点钟,高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钻石街“雍景·上河湾”小区大门旁一幢临街商铺顶楼违法搭建进行强制拆除。 这幢商铺共有三层楼,顶楼平台边缘建有高约5米的墙体,多根横梁连接墙体。此前,三楼业主在顶楼平台的墙体、 横梁上安装上钢架,正准备安装彩钢棚。

“顶楼平台边缘墙体高约5米,违法搭建没有超过这一高度, 在楼下根本看不到顶楼在进行违法搭建。”高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彭世敏表示,4日, 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人行道上摆放着大量等待搬运的彩钢棚, 进一步调查后才发现三楼业主在顶楼平台进行违法搭建。

“这种顶楼平台边缘墙体很高、且建有横梁的建筑,经过户型设计、审批后完成修建,容易给后期违法搭建创造出条件。”彭世敏说,钻石街上还有大量临街商铺与这幢商铺结构类似:顶楼平台边缘墙体很高、且建有多根横梁。如果城管不及时制止,很可能出现众多业主跟风搭建。

业主:销售人员称“买三楼送四楼”

在城管部门进行强拆时, 三楼业主表示配合, 同时表示将找开发商讨要说法。

三楼业主吴先生说, 自己与多人合伙买下三楼, 产权面积为660余平方米,使用面积为500余平方米。该幢商铺三楼的成交价为11000元/平方米, 而二楼的成交价不到8000元/平方米。

“按理说商铺应该是楼层越低越贵,为什么这幢商铺三楼比二楼贵, 并且电梯能够到达顶楼平台, 而顶楼外墙还建有窗户呢?”吴先生称,自己之所以用这一价格买下三楼, 是因为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商铺时称“买三楼送四楼”。

吴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加盖“四川南充都京港务有限公司”、“雍景上河湾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公章的文本。文本中除了大量打印文字外, 在公章上面还手写着“本商铺以上的第四层楼面及空间,仅由三楼商铺封顶(不超过外墙,不影响外立面)专属使用,开发商不得另行处置(出售、出租),本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于这些文字, 吴先生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何人所写。此外,吴先生也不知道是先手写文字再盖章, 还是先盖公章然后手写文字。 通过仔细观察痕迹记者发现,大量文字覆盖在公章上,这意味着在这份文本中是先盖上公章, 然后再手写上述文字。

昨日上午,多位购买类似商铺的三楼业主来到上河湾售楼部。这些业主异口同声表示,自己当初在购买商铺时,销售人员均称“买三楼送四楼”。

业主们找到四川南充都京港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弋先生,询问其是否知晓销售人员所称“买三楼送四楼”。弋先生称,都京港务有限公司是“交投置地”的子公司,自己是去年11月份到任,“他们(销售人员)怎么说的,只有他们知道,我没参与”。两位业主当场表示,自己是去年12月份购买的商铺。

昨日上午9点50分, 业主便来到上河湾售楼部。 弋先生表示,南充“交投置地”副总将过来处理,已在路上。一个小时后,弋先生在拨打电话后表示,“交投置地”副总在“处理事情”。 而当记者离开时,也没有见到“交投置地”副总。(记者 乐校臣 文/图)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话说好多买顶楼的岂不都是冲着阳台去的,否则谁愿意爬那么高享受冬冷夏热的顶层,还要担心漏水、顶着那么多太阳能


搭吧,阳光房是擦边球,我也想搭。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顶楼居民敲空平改坡层,公用面积变自家“小复式”,近日,一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建被投诉。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主要表现有哪些?追究违规业主违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下面来和上海装修公司一起了解吧!

上海装修公司获悉,今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侵占公共面积投诉逾900起。其中,居民小区向物业公共区域内变相“长高长胖”,成了新的投诉热点。

七莘路两侧,分布着沙申、茂盛两个居民小区。平改坡工程实施后不久,一些居民楼道内传来“哐哐哐”的敲墙声。

居民们到现场后发现,平改坡层被砸空,顶楼业主们迅速“划分”好各自的“地盘”。约300平方米的空间被隔成10-20平方米、大小不等的卧室和卫生间。电视、冰箱、沙发、浴缸等家电应有尽有,私拉电线,私接管道,甚至还有WiFi。顶楼业主在自家的客厅天花板上开一个洞,架起楼梯,便直通“复式层”。

“阿拉的房子,房龄超过30多年,怎么经得起如此折腾?”居民向城管部门求助。“在我近30年的从业经历中,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新虹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分队长陈宇峰直言,除了电线私接等安全隐患,老旧小区房屋的承受能力极其有限,大型家具搬入后,威胁到整幢楼其他居民的生活安全。

顶楼业主为躲避调查,将检修口用水泥封闭,不仅把通往顶楼的公共通路堵死,更给执法取证造成了困难。新虹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一一上门调查、取证,最终认定13幢居民楼内有19户业主存在侵占物业公共部位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挨家挨户上门取证、调查、约谈、告知当事人。随后,帮助业主拆卸、搬离安置物品,一面拆除侵占的面积,一面做好业主家中修缮清理房屋的工作。耗时半年,终于将“复式层”还原成了“楼顶层”。

如今,居民更关心、更担忧的是回潮问题。对此,闵行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建江表示,已协调房办、网格中心、物业、居委在内的各部门,整合执法资源,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和综合管理,以后端执法促前端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如果物业公司没主动发现,及时管理,那就将对物业公司实施追责。”李建江表示,将逐步建立起住宅小区从发现、管理到执法的“闭环系统”,在小区里解决小区事。同时,加强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工作站内有城管队员驻点办公,居民不出小区就可以投诉。让城管队员能及时发现违法现象、遏制违法行为。”

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常见的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行为主要包括:

(1)侵占公共场地,私搭乱建,损害居住环境;

(2)违规装修,拆改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造成财产损害和安全隐患;

(3)安装设备设施,侵犯相关业主正当权益;

(4)违反规定饲养宠物,损害环境,影响相邻业主生活;

(5)经营活动污染环境、噪声超标,给相邻业主生活与经营造成损害;

(6)使用房屋、阳台荷载超标,给相邻业主造成安全隐患;

(7)占用房屋共用露台、门厅或公共通道,影响他人使用和通行;

(8)阻挠、妨碍或者拒绝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正常的房屋修缮,损害相关业主正当权益;

(9)其他损害公共秩序和违反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区域规章制度的行为。

追究违规业主违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业主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2.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济性用。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济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1.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损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态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1.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害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2.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3.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上海装修公司分享的有关业主违建等侵占公共区域的违法行为和法律依据,希望大家能够知法守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街道办城管科有权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