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下江北临港紫金城房源紫金城不能买!骗子骗子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

  欲知此事详情,请进QQ群:,

  时至今日,5年已过,紫金城商铺仍然是一座 “空城”。“我们在没有任何收入的前提下,已为业主支付了2亿多元的租金,我们算了一下,以后每年支付的租金都要在2亿元左右。”江中集团负责退铺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照这样下去,企业必将会拖垮,直到倒闭。

  时至今日,5年已过,紫金城商铺仍然是一座 “空城”。“我们在没有任何收入的前提下,已为业主支付了2亿多元的租金,我们算了一下,以后每年支付的租金都要在2亿元左右。”江中集团负责退铺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照这样下去,企业必将会拖垮,直到倒闭。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在天涯的《百姓声音》里的帖子都不见了,到底有什么力量在后面???求真象!!!!!!!!!!!!!!!!!!!

  你们没有认清形势,在没有信用的土地,如果没有强硬的后台,不宜做长期投资。

  奉劝江中的领导层,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履行合同才是王道,视国家法律为儿戏,必将遭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奉劝江中的领导层,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履行合同才是王道,视国家法律为儿戏,必将遭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相信网络这个公开的平台能表达我们的心声,能把我们各个地方的朋友相聚,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法律的尊严,我们共同的利益,朋友们用你们的鼠标行动吧!!!

  我得到的消息是因为业主太多,面积过于分散,没商家愿意进驻。所以,想回购统一招商。

  lz,死了都别卖。

  房价会一直涨,那商铺最少会涨到100万一平米,你现在就不用上班,躺家里等钱就是了。

  万米高楼的坍塌打击了我们对天涯的信任!说明了他们害怕了,证明了一些拿我们纳税人的钱的人不作为,我们不但不会因此而放弃,反而我们会越挫越勇!维权的路是比较艰辛,但是再难,再远我们也不会放弃!我们相信中国是有法制的,我们坚信一定会迎来朝阳!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江中集团面临亏损黑洞"值得商榷
  就江中地产紫金城整体项目方面分析:
  中江集团原为江中地产(以下简称中江集团)。紫金城地产项目地块原为江西纸业破产后土地进行开发利用(该地块土地面积在500亩以上),江中当时土地获得价格为每亩70万以下。2006年该地块商品房价格在4000元/平方米以内,至2012紫金城商品房价格已涨至11000元/平方米;按房地产业内人士所说,房产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为土地价格的上升,那么中江地产开发过程中,就土地溢价收益保守而言,每平方米房产可达2500元以上;按1.5的规划容积率计算,中江只少开发了商品房及商铺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已实现土地溢价收益至少在12.5亿以上,这可是除正常(行业平均)房地产营运利润的额外利润。
  就紫金城商铺单项目来分析:
  紫金城商铺(多层式商铺结构)06-07年当时的总成本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成本分析:商铺建筑成本1200元/平方米,(室内至今未进行装修),土地摊价为1000元/平方米以下,规费、配套、税费等不超过800元/平方米。按毛利率60%计,则其商铺合理售价在5000元/平米以下;当时中江以产权分割式销售时,价格从1/平方米,平均售价在25000元/平方米左右,也就是高出当时正常房地产价格20000元/平米销售,当然还有附加条件,即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如此中江地产除正常的房地产营运利润外,融入了大笔资金:当时总销售面积为7.2万平方米,即融入资金14.5亿,至今为止已有5-6年,按15%的保守收益率计算,多年复合收益率为201%,即可获得收益累计为29亿元人民币,本金加收益共为43.5亿。
  目前该项目商品房价格为11000/平米以上,商铺价格若以每平方米20000元出手,立可兑现,获得14.4亿收入;倘若江中以当时售价1.5倍回收,回收成本为27亿(2.5万*1.5*7.2万),除去所支付的返利2亿元,该单项目至少获利为29亿(43.5+14.5-27-2)。或者说江中此次以1.5倍价回收成功的话,除房地产正常利润以外,获得了14.4亿的无息资金,且使用期长达5-6年。这将是一个多么成功的商业运作案例,何言亏损,又何存“亏损黑洞”呢?除非江中将资金抽往其他项目投资失败。
  江中目前回收是最佳时期,成本最低,收益最大;如果辅以行政手段,回收成功极有可能,可以说这一精彩杰作可能将载入中国MBA教案。不过,如果商铺业主拒绝退铺,江中违反合同停止支付租金,业主们提出诉讼,江中存在以下风险,第一,涉嫌非法融资,第二,单方面毁约,违反合同法,第三,涉嫌虚假广告,第四侵犯业主个人隐私,第五,干涉私有财产处置权,违反物权法。
  何去何从,有待事态发展

  解中江地产紫金城商铺空城五年之秘 还江中融资运作之实
  在江西这片红土地上,在八一起义打响第一枪的洪城———南昌,因江中以1.5倍原价格提前回购中江地产紫金城业主商铺,而引发近4000名业主与江中的纠纷,正闹的沸沸扬扬。据说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各系统的领导也参与劝说所属部门各业主退铺,进而引起业主的愤怒。笔者密切关注了这一事态进展,并查阅了有关资料,现就凤凰网所刊<<中江地产紫金城“空城” 五年 江中集团面临亏损黑洞>>一文,发表自己的浅想 :
  1:“紫禁城——顶级商业区”炒作 “一石二鸟”
  中江地产紫金城项目地块原为江西纸业破产后土地进行开发利用,该地块土地面积江中自称为在500亩以上(实际可能有近千亩),江中以70万元/亩以下的低价获得该土地的开发权(05.06年该地块商业开发用地价格可挂至150万/亩以上)。为了让该地块尽早开发,尽快兑现土地溢价收益,中江地产策划了一个“紫金城商业城”开发方案。该方案以打造一个“顶级商业城”的概念,并以产权分割式销售的方法,将定价超过当时市场价3—5倍的价格进行销售,并辅以商铺托管合同,承诺返租条件,由江西知名上市公司江中药业上市集团给以担保,吸引众多零散投资者购买商铺,融入大笔资金(14.5亿元),用于该地块的商品房或其他投资。其方案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可融入巨额资金,二是可以通过紫金城商城概念炒作提升该地块的土地价格,从而提高其商品房的价格,以获取更大的土地溢价收益。
  众所周知:投资房产保值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可以跑赢通货膨胀;二是获得土地溢价(而建筑物本身是贬值的)。土地溢价主要有三:一是土地乃稀缺资源,价格自然升值;二是政府公共投入——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三是商业开发的投入,使该区域的投资环境改善,从而使土地使用的预期收益加大。中江紫金城商城的概念炒作正是运用了这一原理,使该地块商品房价格迅猛上涨,此方案可谓“一石二鸟”:既解决了资金紧缺(并可在十多年内低息利用),又可快速使土地溢价最大化。
  2:融资盈利 稳操胜券
  06、07年间,中江地产将紫金城商铺(多层式框架结构)以产权分割式销售,当时成本不足3000元/平方米,却以16000—35000元/平方的价格(高出当时房产市场价格平均近20000元/平方)进行销售,附加条件为:承诺十年返租金124%(从商铺交付第四年开始),第十年后如果业主愿意,中江确保1.5倍的原价回收,并由江中药业进行担保。从协议中可以看出中江获得了融资盈余的十年使用期,加上从开盘到房产交付的一年期,共计11年的使用期;以15%(中国平均年投资收益率)的年投资收益率计,11年投资复合收益率为405%,当时销售价为市场价的三到五倍,则中江商铺当时销售的投资复合收益率11年为304%(405*0.75),而中江十年只需返祖124%,其可获得180%的投资收益;十年后回收房产只需支付房产溢价的50%,单平方米折合溢价为5000到12000元,平均溢价为8000元/平方米。中江该地块商品房06年至12年六年间涨幅已达8000元/平方米,对于中江来说,只需支付6%的年息即可获得近20亿的资金,且头四年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应该说江中这一盈利模式是胜券在握。
  对于购买业主来说,10年124%的收益,年收益率仅为7%,除去购买店铺的税费,加上一年的等待交房期收益损失,则年收益率低于6%,这仅仅抵消了通货膨胀的贬值,业主仅能获得50%的土地溢价。不过对于没有其他投资获利渠道的百姓来说,这也不失为一项比较稳妥且收益率尚可的投资;而且有江中药业担保,增加了客户的购买信心。正因为有较多的江中内部职工、公务员及各系统事业单位的职工购买,老百姓更是趋之若骛,一度销售火爆,7.2万平方米商铺顷刻售罄。
  3:紫禁城“空城” 中江运作之妙
  中江地产及其管理团队此前并无房地产开发经验,最大开发项目仅为30000平米的小项目,运营商业城更无从谈起;江西时商旅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恐怕只是一个“壳”而已。此前北京、深圳、沈阳等地均有产权分散式委托管理商城营运失败的案例,作为上市公司不能说未作市场调研而不清楚吧。中江也深知自身运营商业城的收益远低于投资到其自身熟悉行业的收益,更明知自身运营商业城注定失败这一道理。总之,中江对商业城投入越少越有利,所以“空城”是最佳选择。其理由有二:一是商业城建设成本在3000元每平方米以下,远低于土地溢价收益;二是所融资金远高于商城建设成本,融资盈余资金投入自己熟悉行业优势更大,远高于业主的返租。
  紫金城“空城”五年,更证实了江中紫金城“商业城概念”炒作是为了“融资和让土地溢价尽快兑现”这二个目的。中江“空城计”的另一妙处在于:利用障眼法以多年招商不成功,空城闲置无收入为由,博得政府、社会和业主的同情,为其日后向政府申请减免税费、要政策及打压业主埋下伏笔,另外还可使“融资目的”更加隐蔽。如今紫金城地块开发接近尾声,土地溢价已兑现入账,此时回收紫金城商铺,躲避剩余110%的返租是最佳时期。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本次退铺我们遵循自愿原则,退与不退的决定权在业主自己,但是如果退铺业主众多,所需资金超出了企业承受能力,我们将会公告截止办理的时间,在此之后我们不再受理业主的退铺请求。

  时至今日,5年已过,紫金城商铺仍然是一座 “空城”。“我们在没有任何收入的前提下,已为业主支付了2亿多元的租金,我们算了一下,以后每年支付的租金都要在2亿元左右。”江中集团负责退铺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照这样下去,企业必将会拖垮。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合计达29亿元)。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南昌江中紫金城——昔日设局骗钱,如今明抢掠夺!
  江中制药集团设局诈骗老百姓的辛苦钱,已经成了无需争辩的事实。五年前江中集团推出紫金城商铺,均价为二三万一平米,同时购买商铺的附加条件是,商铺委托江中集团经营10年,且在10年后若业主同意,江中必须按1.5倍对商铺进行回购,正是因为江中推出这样的销售模式,才使得几千号人排着长队趋之若鹜购买他们的商铺。3天江中集团就卖出了5.6个亿。
  钱骗到手之后,看看江中集团这个大骗子如何耍赖的。为了培育市场,双方在委托经营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江中集团不支付任何经营收益,第四年开始向业主支付返租的收益。可就在业主刚刚拿到三个季度的收益时,江中集团这个诈骗公司,就将酝酿已久的阴谋付之于行动啦!他们起诉一个自己内部业主,以什么情势变更原则为理由,串通一气说什么金融危机,交通环境不好,招商不行等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试问如果没有当初的委托经营合同,谁会去购买你天价的商铺呀!这不是明摆着挖坑埋人嘛!
  当房价跌的时候,业主是不能要求退房解除合同的,那么你们江中集团经营这么大一个商圈,经营的不好,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这是什么逻辑?还有无诚信可言?什么金融危机,交通不便,都是不能成立的。南昌那么多商铺都招商成功,经营的红红火火,为什么你们就金融危机,这不是笑话啊!当初高价出售商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骗了老百姓的钱就想脱身呀,没有这样的道理!我们也决不会答应一个中国的上市公司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也请政府不能同意他们这么做。因为委托经营合同是和购房合同同时签订的,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不能割裂开来。否则就是诈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盈利与否,必须按期支付业主的经营收益。若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经营收益,必须按业主购买该物业约定的合同总价*10*12.4%减去已支付的委托经营收益计算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于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0年结束后60日内,江中制药集团无条件按合同总价款的1.5倍受让该物业。这些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就能以不能成立的金融危机作为情势变更随意变更、随意解除嘛?
  江中集团这个上市公司,真是无耻到了极点,弄虚作假起诉内部业主,九月份向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法院就要判决了。我们几千户业主啊,你们就起诉一个内部的人啊。想偷偷搞个案件出来当典范,就可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呀!前不久,受诉法院就在你们江中以低于市场价二、三千元一平米的价格团购了江中紫金城的商品房,这里面的猫腻让人不寒而栗。这样明显没有道理的案件会不会在该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真的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忧!如果这么偷偷判下来了,叫我们怎么活呀。四、五十万元就买几块地砖呀!这样的冤情到哪里去说!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一个上市公司单方撕毁合同,欺诈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决不答应,斗争到底!!!

  就做个钉子户怎么的?铺子我的 我说了才算!

  做为爱国公民,我们扎根于理性,信仰于法律,尊重于道德,而江中这种行为是逾越于法律,践踏于道德,丧失了理性,他们有“房叔,房姐,表哥,表叔。。。。。。。”撑腰,就有持无恐而我们有着全国正义爱国的人民支持,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 政府被江中“绑架”
  2012年12月底,江中一封致江中紫禁城业主的信函,使江中“融资欺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江中当年铺天盖地、天花乱坠的广告其目的在于:通过江中紫金城“商业概念”炒作融得巨额资金,并使整个地块土地溢价快速最大化。如今,紫金城地块开发接近尾声,土地溢价已兑现入账,江中自然也就不必半遮半掩,因有紫金城空城五年作借口,此时撕下面纱,赖掉业主110%的返利,确是最佳时期。
  不仅如此,江中还可以“空城”五年为理由,向政府要政策、申请减免税,甚至可“要挟”政府为其赖帐(业主110%的返利收益或其他)做后盾,所以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在外人看来是江中的不作为,而其实质就是江中有意识的不运作,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的宏大计谋,其“不为”实乃“大为”也。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据有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业主反映,他们的领导正在做自己的工作,要求其尽快办理退铺手续,有的领导甚至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并表示是上级所下的政治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江中集团高层人士也分别参加了各系统组织的集体退铺动员会,会上强硬表示:条件不变,不退也得退,只是迟早之事;早退早有利,以后可能是政府行为了,结果如何江中却 不能保证。如此看来,政府似乎已被江中“绑架”参与回购行动了。
  不过,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的“不作为”确实让政府有些伤神。试想,昔日江中紫禁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华丽的词藻背后肯定也有一组诱人的数据:纳税XX亿,解决XXX人就业;将紫金城打造成城市商业中心,给南昌市的城市建设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提升城市的品味和价值;撬动XXX亿GTP等等。眼看五六年过去,却不见一点踪影,所有这些诱人的“政绩”,只是一张画在纸上的“饼”,遥不可及,政府能不着急吗。加上此时江中又以“空城”五年,“陷入绝境”来哭穷,政府更是心急如焚。据说江中乃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孩子”嗷嗷叫着要“奶”喝,政府难免也就亲自上阵。
  显然,政府只听信了江中管理层的一面之词,而对紫禁城“空城”五年的真实原因未做过多的推敲,回购决策中也未仔细分析业主的心态和接受度。对于紫禁城业主来说,眼看南昌市及紫禁区城区域的商品房价格五年已涨了三倍,而投资紫禁城商铺十年仅为2.75倍,心中已生悔意。此时江中以1.5倍价格回购商铺,投资年收益率尚不足6%,与预期收益相差极大,与投资商品房的收益相比失落更甚。
  江中致业主的信函一出,尤如晴天霹雳,激怒了业主,业主已群起反抗,拒绝“退”铺。一旦江中停止返利,业主将可能集体起诉江中违约,如果法院判决不公,“群体事件”随时可能爆发。江中“欺诈紫金城业主事件”正在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和“公正”。
  何去何从,百姓正拭目以待。

  江中紫金城“空城”的欺诈性
  商铺的建筑成本不会比住宅的高,甚至有可能还低,由于它的便利性等因素可以作为经营场所,也就是说它具预期收益性,所以开发商定价时往往会高于住宅许多,客户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用高价去购买商铺。中江在销售紫禁城商铺时,有预期收入保证承诺,这是所售商铺的附加价值;因有江中作担保而且在广告和合同中均已载明,业主正是被紫金城概念和保证承诺所吸引而购买紫金城商铺。而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实际未完成紫金城商业城的建设投入,也未兑现商业开发,使商铺的实际价值没有得到溢价提升,这本身就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何况江中还要推卸剩余近110%的返租承诺,其欺诈至极。
  另外,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不投入、不持续商业开发还欺骗了紫禁城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试想:因为有“紫金城概念”的炒作,商品房价格被虚高,而业主并未真正实现其“区域价值”,后续升值能力也大打折扣,所以商品房业主也受江中欺骗。江中紫禁城商业城项目未兑现其规划时向政府承诺的“业绩:如纳税额、就业人数、GDP值及城市区域价值等等”,而且紫金城空城闲置是资源的极大浪费,故江中紫金城空城五年江中还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

  江中融资欺诈业主,据说政府参与,实为不妥:
  政府是执法部门,应该是公平的裁判者,当企业出现违规时,应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公平监管,如果法规不够用,则应诉诸于法律。政府介入企业行为并参与运作,会使规则失范,破坏市场秩序,甚至践踏法律。且会导致所有的企业,都以获得官员倾向性支持而非公平竞争为第一要义。
  江中的管理者还在蛮荒的丛林里跋涉,已在突破底线的超越,甚至连道德的底线都已逾越。此时,他们不需要婆婆帮忙,不需要心灵鸡汤,而需要清醒剂,让他们从狼恢复成人。

  曲终人散时,一地鸡毛现。正月初一还是表示同情与关注

  江中六年前商铺销售价格高出市场价3-4倍,融资盈余资金六年的投资收益已超过了当年商铺销售额的160%以上。对商铺的投资控制,不运营正是江中的策略,是有意而不作为。不仅欺骗了紫金城商铺业主,还欺骗了整个紫金城区域商品房业主,更欺骗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紫金城商铺 “空城”五年,未兑现“紫金城概念”炒作的承诺,其虚伪性和欺诈性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早年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刘耀明先生2009年从紫金城项目卸任后,于2010年获得江中集团改制股权0.364%奖励(仅对应今天江中集团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计算,价值人民币1千八百万),一个按江中说法的是经营不善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没有任何责罚,反而获得了近两千万的股权激励。这正是江中融资运作大功告成的真实写照

  种种迹象表明:江中欺诈紫禁城业主,6年前应该聘请了强大的精算团队和法律顾问,其中返利进度表极有技巧。1、紫禁城商业概念炒作,2、商铺委托管理合同,3、紫禁城空城5年不投入、不运作是江中欺诈成功三大法宝

  2013启程 就是帖子内的所说的事主--江中紫金城。大家都来谴责这个恶人先告状垃圾!

  我们没请水军,都是受难的业主自己在顶帖,你们通过IP地址就能发现:基本都是南昌本地的,如果版主不相信,可以来我们的群里核实,几个群,几千个业主在一起,共同抵制无量企业的弱肉强食!!!!

  我们没请水军,都是受难的业主自己在顶帖,你们通过IP地址就能发现:基本都是南昌本地的,如果版主不相信,可以来我们的群里核实,几个群,几千个业主在一起,共同抵制无量企业的弱肉强食!!!!

  集团公司发个短信还需要一个一个经理用手机通知呀.直接开个江中的信息平台发送多干脆呢.摆明了是为了摆脱责任,以后就说临时工干的。
  坑蒙拐骗.忽悠乡下人.

  人民的梦想就是中国梦!江中不让我们的美梦成真我们就让它恶梦连连!
  坚定不移守铺!切切实实维权!

南京紫金城商务酒店,明故宫地铁旁紫金城大酒店,我之前去应聘他们在58的全职服务员,过去应聘叫我叫400块押金入职费用,里面的张经理说给我发服装,第二天过来培训,我第二天过来他让... 南京紫金城商务酒店,明故宫地铁旁紫金城大酒店 ,我之前去应聘他们在58的全职服务员 , 过去应聘叫我叫400块押金入职费用 ,里面的张经理说给我发服装, 第二天过来培训, 我第二天过来他让我背什么酒水单 , 说考核不过无法安排上班衣服也不给我, 总之就是托! 最后钱也不给我! 我是学生400元对于我来说很重要, 我没时间这样托下去就让他把钱退给我, 他说无法退! 除非有特殊原因才给我退百分之三十。 我知道他们很厉害 ,势力很大,我胆子小怕惹事, 就答应他给我退100块, 说打我卡里 结果几天过去了 都没消息 我就打张经理电话 他说财务没下来让等等 结果1个星期都过去了都没退给我 我又打电话他说他在外地没时间处理 我说你没时间我就去你店里 他说你不是工作人员不可以过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请大家别上当。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 你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 系统奖励15(财富值+成长值)+难题奖励30(财富值+成长值)
采纳数:0 获赞数:0 LV1

河北张家口:政府文件催生“违建”会展中心
张家口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一位知情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2010年至今,张家口市长已换五任,有的升迁,有的调动,还有的因为腐败锒铛入狱。“边批边建”本身就违法,补办手续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新任领导谁愿意来理这笔旧账?这是致会展中心项目于窘迫境地的主要原因。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宋媛媛
2016年2月19日,清水河西畔,河北省张家口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门前广场停满了车辆,大红条幅横挂在楼体门楣之上。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在这里召开。
会展中心被当地政府列为市、省重点项目,建成之后,这已是自去年始第二次在此召开人大会议。
从高空鸟瞰,会展中心宛如一只巨大的“和平鸽”,鸽头、鸽身、鸽尾十分形象,尤其两只展开的“翅膀”,像要随时一飞冲天。在“鸽子”身后,“配套设施”为4幢造型时尚的高层楼房,与会展中心浑然一体。虽然天气有些寒冷,但在清水河冰面和蔚蓝天空的映衬下,这组建筑群不失为张家口市一道亮丽的风景。
然而,会展中心光鲜亮丽的背后却有着道不完的辛酸和纠结。
“政府的公建项目,工钱应该不成问题,没想到辛辛苦苦干了几年,至今还拖欠很多,搞得我们有家不能回。”会展中心的承建者们大多来自四川、江苏和安徽等地,他们的工队负责人这样向法治周末记者投诉。
“我们有什么办法?自有资金全部投进去了,还借了一亿多元的高利贷,3年前政府就说回购,目前还没达成意向,早已山穷水尽。”投资商也是一肚子的委屈。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会展中心及其附属建筑系张家口市招商引资项目,自2010年开工建设之初,就没有完善规划、土地和城建等相关法定手续,完全是靠政府会议和文件“特事特办”催生出来的。如今,时过境迁,“非法建筑”无疑成为当下政府回购的瓶颈。
“边批边建”的重点项目
2016年1月中旬,猴年春节将至,讨薪又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法治周末记者接到张家口市会展中心欠薪3000多万元的投诉,由于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薪酬的情况比较罕见,1月26日,记者来到张家口市采访。
在会展中心南侧,张家口华凯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公司”)的办公楼上,记者见到姚家富、朱明华等十几人,他们声称代表1000多位农民工讨债,在此已苦守多日。会议室、楼道内丢满了空的榨菜包和方便面袋,空气中弥漫着冲泡方便面的浓浓味道。
工队负责人手里除了欠款凭据,还有一些政府文件复印件,他们说半个月没见到老板杨营凯了,“听说因为会展中心是非法建筑影响了政府回购,没钱给我们”。
华凯公司已呈放假状态,记者只见到留守的副总经理史鹏程。他表示,会展中心项目确实没有规划、占地等合法手续,原有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被收回了,董事长杨营凯在四处筹钱,争取还农民工一部分欠款。
会展中心及附属建筑共计约18万平方米,在立项开工之初统称为会展中心项目,那么,如此庞大的一组“非法建筑”群又是怎么建成的呢?
根据政府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显示:2009年,正是河北省“三年大变样”时期,张家口市原有的5家影剧院全部被拆除,土地搞了开发,还市民一个文化娱乐设施,是当时城市规划改造的刚性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张家口市委一部门招商引资,最终确定由杨营凯牵头负责投资该项目。
在会展中心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中,提到投资方可“建设接待中心、公寓和高端住宅等配套设施,用于弥补建筑群的缺陷和资金的不足”;关于投资方的回报,可采取公益建筑政府回购或用同等价值土地置换等方式。这一方案得到了时任张家口市长郑雪碧及相关领导的批准。
2010年1月22日,张家口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了会展中心建设用地的位置(在高新区辖区内),并责成高新区管委会抓紧完成土地划拨、出让的相关手续,“3月底全面开工”。
同年3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交了给予会展中心项目优惠政策的请示,请示说:该项目投资近5亿元,建筑总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议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90亩,减免各种费用,该项目可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此请示得到市领导的同意,5月5日,高新区管委会作出立项意见,同意该项目立项。
在5月9日和11日,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项会议督促各部门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第二天,市规划局即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随后在短短一周时间里完成了一系列工作:张家口高新区国土分局拿出初审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作出预审意见,同意该项目用地——市发改委颁发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市规划局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管理部门在预审意见中表示:会展中心项目是张家口市2010年十五个重点工程之一,也是2010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点工程,市政府配套工程,对提升张家口市整体形象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有极大的作用。
截至2011年12月进入冬季休工时,会展中心及附属建筑主体已基本完成。但在第二年开春复工时,因为无合法手续被城建稽查部门叫停,经过高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请示,该项目得以恢复施工。
2012年8月,市政府召开项目推进会议,肯定了会展中心的重要作用,认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高度重视,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快速有序地进行。
2013年11月2日,会展中心竣工,并交付使用。其附属建筑商住楼部分于2014年5月完工,业主陆续领钥匙入住。
既然可以“边批边建”和“特事特办”,竣工投入使用两年多之后,为什么反倒成了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建筑?
对此,华凯公司副总经理史鹏程解释说,董事长杨营凯原来是搞教育和电子产品的,不懂房地产开发,政府让怎么干就怎么干,大批资金投进去了,才发现划拨土地不能建商住楼,建成了也无法申领房产证正常销售,因此请求调整规划,公益部分搞划拨,商住占地办理出让手续。但不知什么原因,三四年过去了,原有的规划许可证已交回,调整后的手续却迟迟下不来。
官方一位知情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2010年至今,张家口市长已换五任,有的升迁,有的调动,还有的因为腐败锒铛入狱。“边批边建”本身就违法,补办手续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新任领导谁愿意来理这笔旧账?这是致会展中心项目于窘迫境地的主要原因。
据最新消息,春节假期过后,就在几天前,张家口市政府有关领导已经作出批示,同意将会展中心公益部分所占33亩土地单列划拨,“和平鸽”有望合法化。
“三年大变样”遗留的问题
明知道划拨土地不能建商住楼,为什么职能部门没有对上级领导的决策提出异议?已经既成事实的违法建筑应当如何对待?带着这些问题,2月19日,法治周末记者到张家口市有关部门采访。
“‘三年大变样’时期这样的违章建筑多了,不光张家口,恐怕其他城市也多得很。”张家口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表示,“你说人家非法,人大会在里面召开呢!”
在市规划局办公室,徐宝主任告诉记者,2010年核发给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究竟是谁办理的已无从知晓,问了很多人都说记不清楚,还有调整规划的事情也没人知道,他让记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找赵科长查询档案。
记者来到张家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说赵科长不在,但调整规划的事他应该最清楚,因为赵科长刚从市局规划编审科调过来。
然而,当记者电话连线赵科长,他却说这些事都不知道,档案不在服务中心,在市局档案室。随后,记者来到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其接待人员让记者到经济开发区(原高新区)分局了解情况。
“我们单位小、级别低,很多事情只能向上级请示。”局长庞明证实会展中心33亩公益占地正准备办理土地划拨手续,而附属建筑商住占地57亩何时办理出让尚无时间表。
谈到违法建筑最终如何处理,庞局长表示已经作过行政处罚,他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据记者了解,华凯公司在出售商住楼时,与业主签订的均为大产权合同,承诺办理房产证,看来遥遥无期了。
追溯“三年大变样”,要从8年前说起,2007年12月10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明确了原则意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正式启动。
时任省主要领导在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大手笔,所向披靡”,由此,河北省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一场“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城市化建设。
张家口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谈到“三年大变样”时说,虽然此间一些领导干部的做法“过急过糙”,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给某些单位或个人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主观愿望是好的,谁也没有私弊,从张家口整个经济发展进程而言,这项活动还是值得肯定的。
上述官员说,没有“三年大变样”,城市的品位就不会提升,京津冀一体化便无从谈起,可以说京津冀一体化、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和冬奥会,对于张家口来说是三张大馅饼。
但他又认为,现任市领导应当处理好“三年大变样”期间的遗留问题,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违法建筑,要积极主动帮办手续,使其合法化。因此,对某些单位和个人造成的损失也要予以考虑,毕竟他们为张家口的城市面貌作出过贡献,“政府要做有良心的政府、勇于担当的政府”。
“城市变样,我们也变了样”
张家口市会展中心的建设者大多来自外省,朱明华、姚家富等几位工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来参加这个项目建筑之前,他们都有房有车,如今张家口市变漂亮了,而他们“车卖了,房子抵押出去了,还欠了一屁股的高利贷”。
朱明华,江苏常州人,他带领的劳务队是清一色的农民工,于2011年分包了会展中心项目的主体建筑、二次结构部分工程,华凯公司一直没能按照约定支付其劳务费,每年只在年末象征性地支付一点,到今年春节前还欠朱明华400多万元。
“开发商给不了钱,我手下的数百名工人还等着要工资,他们经常到我家里闹,没办法,我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车卖了,房子抵押借了很多高利贷。但这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此后到我家里闹事的,除了工人还多了放高利贷的,利息滚得远远超过本金。”朱明华说,这样已过了4年,不敢回家,但最让他难过的不是债务压身,“去年父亲去世,因怕讨债人搅闹,我都没敢回家送葬,作为人子,活着不能尽孝,死了不能送终,成为我一生的痛。”
“我的情况和朱明华差不多。”姚家富说,为了给工人支付工资,家里值钱的东西全卖光了,还借了260万元的高利贷,最高的月息8分,最低也要3分,利息早超过本金,一回家,工人和放贷的就追着要钱,不给就打,所以也不敢回家。
姚家富是重庆江津人,自2013年会展中心完工之后,为了讨要400多万元的工程欠款,带着十几个班组长长期租住在张家口,房间住不下,就挤在客厅打地铺。
2016年1月26日,法治周末记者在华凯公司采访时,见到的十几位讨要劳务费的农民工,他们大多是工队长或班组长,遭遇和朱明华、姚家富大致相同,为了要债,他们和一部分工人留在张家口打工,忙时干活,闲时讨薪。
据介绍,2016年元旦后,这些人便守在华凯公司讨薪,而农民工们还住在工棚里,等着拿钱回家过年,张家口的冬天十分寒冷,工棚四面透风,自来水管都冻裂了,生活异常艰苦。
经了解,为了解决民工薪酬问题,华凯公司累计向政府借款约4000万元,猴年春节前夕,酌情又发放了一部分,现在欠薪总额不足2000万元。
“其实我们的日子更难过。”史鹏程告诉记者,他们也有8个月没发工资了,算上自己,董事长杨营凯,副总马树民,不下五六个都被农民工打骂过,杨营凯曾被农民工打伤,被高利贷围困,袖子被扯了下来。我们都没有报警,毕竟欠人家的,甚至有一次工人用绳子把马树民捆了,非要扔到河里去。
“我们不是赖账,会展中心总投资2.7亿元,原指望商住部分销售后能缓解资金压力,谁知手续不全,办不了按揭贷款,业主大多只交了40%的首付,无奈只有求助于小额贷款公司,这几年高息借款达1.8亿元,即使会展中心政府回购,也弥补不了巨额利息损失,即便商住部分占地合法化,当初土地挂牌每亩80万元,现在每亩达到200万元,也要赔得血本无归。”史鹏程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宜宾下江北紫金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