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资格考试支付审核费用后怎么办

甘肃省财政厅2014年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 件& 名& 称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甘财金[2014]1号
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甘财建[2014]3号
甘肃省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农[2014]2号
甘肃省抗震加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12号
甘肃省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13号
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14号
甘肃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15号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甘财会[2014]15号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甘财社[2014]18号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49号
甘肃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税[2014]15号
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14]68号
甘肃省民族州县财源建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企[2014]30号
甘肃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税[2014]20号
甘肃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办法
甘财预[2014]28号
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甘财农[2014]73号
甘肃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考核评价办法
甘财税[2014]26号
甘肃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甘财预[2014]32号
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综[2014]39号
甘肃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甘财社[2014]69号
甘肃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
甘财行[2014]64号
市州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
甘财预[2014]52号
甘肃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教[2014]99号
甘肃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
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民族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甘财企[2014]76号
甘肃省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牲畜布鲁氏菌病扑杀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尕海则岔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甘财综[2014]86号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守则、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巡视人员守则
甘财会[2014]47号
甘肃省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管理办法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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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阅读次数:5448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
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园林工程,以及抗震加固及维修等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现行预算定额、地区基价、费用定额以及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市场价格所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果文件。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发包施工合同及调整规定、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等所编制的建设工程结算成果文件。
第四条 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或审核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计价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求实的原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 工程预、结算成果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形式,其格式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编制电子文本必须统一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合格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第二章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依据
&&&& 第七条 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依据:
(一)国家及本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二)国家及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三)施工合同(工程价款协议条款)、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纪要;
(五)现行的设计施工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及说明;
(六)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七)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价格、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信息;
(八)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 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审核依据: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合同、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二)经批准的工程竣工图、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变更和相关会议纪要;
(三)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四)经批准的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和停、复工报告;
(五)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
第九条 采用定额计价法编制的工程预算,应符合以下内容及格式:
(一)工程预算编审书(封面 附表一)
(二)目录(按预、结算编制审核内容填写)
(三)工程预(结)算编制说明(附表五)
(四)工程项目预(结)算汇总表(附表六)
(五)单项工程预(结)算汇总表(附表七)
(六)单位工程预(结)算汇总表(附表八)
(四)费用计算表(按费用定额规定程序计算)
(五)工程计价表(附表九)
(六)主要材料数量及价差明细表(附表十)
(七)工程量计算表
第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审的工程预、结算,应符合以下内容及格式(具体格式及内容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填写):
(一)封面
(二)总说明
(三)汇总表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五)措施项目清单表
(六)其他项目清单表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八)综合单价分析表
(九)材料明细表
(十)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十一)清单项目补充表
第十一条 工程预算造价组成:
(一)定额计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价差调整、规费及税金;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第十二条 工程预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二)建筑面积、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工程预算编制中各种计价依据使用是否正确;
(四)工程预算编制采用的价格是否合理;
(五)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 &&&&&&&&&&&&&&&&&&&&&&&&&&&&&&&&&&&&&&&&&&&&&&&&&&&&&&&&&&&&&&&&&&&&&&&&&&&&&&&&&&&&&&&&&&&&&&&&&&&&&&&&&&&&&&&&&&&&&&&&&&&&&&&&&&&&&&&&&&&&&&&&&&&&&&&&&&&&&&&&&&&&&&&&&&&&&&&&&&&&&&&&&&&&&&&&&&&&&&&&&&&&&&&&&&&&&&&&&&&&&&&&&&&&&&&&&&&&&&&&&&&&&&&&&&&&&&&&&&&&&&&&&&&&&&&&&&&&&&&&&&&&&&&&&&&&&&&&&&&&&&&&&&&&&&&&&&&&&&&&&&&&&&&&&&&&&&&&&&&&&&&&&&&&&&&&&&&&&&&&&&&&&&&&&&&&&&&&&&&&&&&&&&&&&&&&&&&&&&&&&&&&&&&&&&&&&&&&&&&&&&&&&&&&&&&&&&&&&&&&&&&&&&&&&&&&&&&&&&&&&&&&&&&&&&&&&&&&&&&&&&&&&&&&&&&&&&&&&&&&&&&&&&&&&&&&&&&&&&&&&&&&&&&&&&&&&&&&&&&&&&&&&&&&&&&&&&&&&&&&&&&&&&&&&&&&&&&&&&&&&&&&&&&&&&&&&&&&&&&&&&&&&&&&&&&&&&&&&&&&&&&&&&&&&&&&&&&&&&&&&&&&&&&&&&&&&&&&&&&&&&&&&&&&&&&&&&&&&&&&&&&&&&&&&&&&&&&&&&&&&&&&&&&&&&&&&&&&&&&&&&&&&&&&&&&&&&&&&&&&&&&&&&&&&&&&&&&&&&&&&&&&&&&&&&&&&&&&&&&&&&&&&&&&&&&&&&&&&&&&&&&&&&&&&&&&&&&&&&&&&&&&&&&&&&&&&&&&&&&&&&&&&&&&&&&&&&&&&&&&&&&&&&&&&&&&&&&&&&&&&&&&&&&&&&&&&&&&&&&&&&&&&&&&&&&&&&&&&&&&&&&&&&&&&&&&&&&&&&&&&&&&&&&&&&&&&&&&&&&&&&&&&&&&&&&&&&&&&&&&&&&&&&&&&&&&&&&&&&&&&&&&&&&&&&&&&&&&&&&&&&&&&&&&&&&&&&&&&&&&&&&&&&&&&&&&&&&&&&&&&&&&&&&&&&&&&&&&&&&&&&&&&&&&&&&&&&&&&&&&&&&&&&&&&&&&&&&&&&&&&&&&&&&&&&&&&&&&&&&&&&&&&&&&&&&&&&&&&&&&&&&&&&&&&&&&&&&&&&&&&&&&&&&&&&&&&&&&&&&&&&&&&&&&&&&&&&&&&&&&&&&&&&&&&&&&&&&&&&&&&&&&&&&&&&&&&&&&&&&&&&&&&&&&&&&&&&&&&&&&&&&&&&&&&&&&&&&&&&&&&&&&&&&&&&&&&&&&&&&&&&&&&&&&&&&&&&&&&&&&&&&&&&&&&&&&&&&&&&&&&&&&&&&&&&&&&&&&&&&&&&&&&&&&&&&&&&&&&&&&&&&&&&&&&&&&&&&&&&&&&&&&&&&&&&&&&&&&&&&&&&&&&&&&&&&&&&&&&&&&&&&&&&&&&&&&&&&&&&&&&&&&&&&&&&&&&&&&&&&&&&&&&&&&&&&&&&&&&&&&&&&&&&&&&&&&&&&&&&&&&&&&&&&&&&&&&&&&&&&&&&&&&&&&&&&&&&&&&&&&&&&&&&&&&&&&&&&&&&&&&&&&&&&&&&&&&&&&&&&&&&&&&&&&&&&&&&&&&&&&&&&&&&&&&&&&&&&&&&&&&&&&&&&&&&&&&&&&&&&&&&&&&&&&&&&&&&&&&&&&&&&&&&&&&&&&&&&&&&&&&&&&&&&&&&&&&&&&&&&&&&&&&&&&&&&&&&&&&&&&&&&&&&&&&&&&&&&&&&&&&&&&&&&&&&&&&&&&&&&&&&&&&&&&&&&&&&&&&&&&&&&&&&&&&&&&&&&&&&&&&&&&&&&&&&&&&&&&&&&&&&&&&&&&&&&&&&&&&&&&&&&&&&&&&&&&&&&&&&&&&&&&&&&&&&&&&&&&&&&&&&&&&&&&&&&&&&&&&&&&&&&&&&&&&&&&&&&&&&&&&&&&&&&&&&&&&&&&&&&&&&&&&&&&&&&&&&&&&&&&&&&&&&&&&&&&&&&&&&&&&&&&&&&&&&&&&&&&&&&&&&&&&&&&&&&&&&&&&&&&&&&&&&&&&&&&&&&&&&&&&&&&&&&&&&&&&&&&&&&&&&&&&&&&&&&&&&&&&&&&&&&&&&&&&&&&&&&&&&&&&&&&&&&&&&&&&&&&&&&&&&&&&&&&&&&&&&&&&&&&&&&&&&&&&&&&&&&&&&&&&&&&&&&&&&&&&&&&&&&&&&&&&&&&&&&&&&&&&&&&&&&&&&&&&&&&&&&&&&&&&&&&&&&&&&&&&&&&&&&&&&&&&&&&&&&&&&&&&&&&&&&&&&&&&&&&&&&&&&&&&&&&&&&&&&&&&&&&&&&&&&&&&&&&&&&&&&&&&&&&&&&&&&&&&&&&&&&&&&&&&&&&&&&&&&&&&&&&&&&&&&&&&&&&&&&&&&&&&&&&&&&&&&&&&&&&&&
第四章 建设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核
第十三条 工程完工后,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当年未竣工工程可编制年度工程结算,竣工工程应当编制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编制。
第十四条 工程结算审核格式除按第九条定额计价法编制的工程预算和第十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预、结算的内容及格式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结算编审书(封面 附表二)
(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附表三)
(三)工程结算签署表(附表四)
(四)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附表十一)
(五)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附表十二)
(六)单位工程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附表十三)
(七)费用调整对比表(附表十四)
(八)价差调整对比表(附表十五)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造价除按第十一条工程预算造价组成外,还应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所引起的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程结算中涉及工程单价调整时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2、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结算编制受托人可商洽工程项目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七条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调整。
第十八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1、施工承发包合同范围及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
2、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
3、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
4、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
5、取费、政策性调整以及价差计算;
6、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
第十九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要求
(一)工程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1、工程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
2、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
(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
(三)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按工程招标或签定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审核;
(四)对工程结算合同允许调整范围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
(五)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审核单位及审核人应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的确认手续后进行调整,不可听任一方确认或强加于另一方确认;
(六)结算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不得由同一单位和同一人担任,审核人应对结算成果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七)结算审核第三方受托人与被审核项目的承发包双方如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予以回避;
(八)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审核,应得到审核委托人、结算审核受托人和结算编制人以及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并分别在结算审核签署表中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工程结算应当采用全面审核的方法,避免审核疏漏现象发生,同时也严禁巧立名目、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滥用职权及营私舞弊或提供虚假结算审核报告;或审核单位和审核人为各自的经济利益听任一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压低或抬高结算造价和提供不公正的结算审核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审核。合同中对审核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 核 时 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5天内汇总,发包人应在接到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第二十二条 同一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发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审核单位重复审核竣工结算。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审核竣工结算或未提出审核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审核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提出的审核意见,发包人可据此办理竣工结算。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办清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报送省、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作为工程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不得申请办理竣工备案及产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滞留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
第二十五条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发包人还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被检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工程预、结算应由取得工程造价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承包人、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审核,经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审核人要求应按《甘肃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和审核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工程预、结算不得委托个人或无执业资格的单位编制审核,其编制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一律无效。
第二十九条 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提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三)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工程预、结算编审单位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计价规定和本办法的,应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省以往有关预、结算编审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程预(结)算书编审格式(定额计价法)
工程预算编审书(封面)
工 程 预 算 书
工程名称:
&&&& 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元
&&&& 单方造价(元/m2):&&&&& 元
&&&& 档案号: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 &&&编制单位:&&&&&&&&&&&
编制负责人 &&&&&&&&&&&&&&&&审核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编制人:&&&&&&&&&&&&&&&&&&
建筑工程&&&&&&& &&&&&&&&&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印章)&&&
安装工程&&&&&&&&& &&&&&&&&&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印章)&&&
市政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印章)
(封面内容,视不同需要选择填写)
编(审)单位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编审书(封面)
工& 程& 结& 算& 书
工程名称:
&&&& 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元
&&&& 单方造价(元/m2):&&&&& 元
&&&& 档案号:
&&&& 建设单位(委托单位) :&&&& &&施工单位:
&&&&&&&&&&
& &&&编制单位:&&&&&&&&&&&
编制负责人 &&&&&&&&&&&&&&&&&&&&审核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编制人:&&&&&&&&&&&&&&&&&&
建筑工程&&&&&&& &&&&&&&&&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印章)&&&
安装工程&&&&&&&&& &&&&&&&&&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印章)&&&
市政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印章)
审核单位:
&&&&&&&&&&&&&&&&&&
编制负责人&&&&&&& &&&&&&&&&审核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封面内容,视不同需要选择填写)
编(审)单位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一、审核委托、受托合同
二、工程概况
三、审核采用的计价依据
四、审核的有关情况及说明
五、审核结果
审核单位:&&&&&&&&&&&&&& 审核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审核报告内容视具体审核情况撰写,本表仅供参考)
年& 月& 日
工 程 结 算 签 署 表
&&&&&&&&&&&&&&&& &&&&&&&&&&&&&&&&&&&金额单位:元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发包人单位
承包人单位
委托合同书编号
报审结算造价
(+、-)
审核结算造价
&&&&&&&&&&&&&&&&
建设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加盖执业印章)
审核单位(加盖执业印章)
建设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代表人、编制人(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审核单位代表人、审核人(加盖执业印章)
工程预(结)算编制说明
编 制 说 明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审核范围
三、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
四、有关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及计算方法
五、编制、审核中增减调整的主要项目及原因分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工程项目预(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单项工程名称
不可竞争性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单项工程预(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单位工程名称
不可竞争性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单位工程预(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直接工程费
机械费调整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
工程造价合计
注:汇总内容视不同需要选择填写。
工 程 计 价 表
&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主要材料数量及价差明细表
& 工程名称:
附表十一: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报审结算金额
审核结算金额
合计(元)
编制人:&&&&&&&&& &&&&&&&&&&&审核人:
附表十二:
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报审结算金额
审核结算金额
合计(元)
编制人: &&&&&&&&&&&&&&&&&&&&&&&审核人:
附表十三:
单位工程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报审结算金额
审核结算金额
合计(元)
编制人:&&&&&& &&&&&&&&&&&&&&&&&&&&&&&&审核人:
附表十四:
费用调整对比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费用项目名称
审核前费率%
审核后费率%
审核前费用
审核后费用
编制人:&&&&&&& &&&&&&&审核人:
附表十五:
价差调整对比表
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调整前价差
调整后价差
合计(元)
编制人:&&&&&&& &&&&&&&&&&&&&&&&&&&&审核人:
主题词:建筑管理& 预结算编审& 办法& 通知&&&&&&&&&&&&&&&&&&
&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发
&&&&&&& 改委、省财政厅&&&&&&&&&&&&&&&&&&&&&&&&&&&&&&&&&&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日印
& 校对:马永林&&&&&&&&&&&&&&&&&&&&&&&&&&&& 共印150份上一篇:&&&&&&&&下一篇:热点新闻版权所有: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黄河印象商务大厦二十三层)&&&&&&&&公司电话:&&&&传真:&&&&邮箱:&&&&站长统计:485711&&&&您现在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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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方式_甘肃2015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环球网校
  【摘要】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可知,2015年甘肃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日至8月5日,环球医学网整理2015甘肃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方式_甘肃2015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核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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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介绍:通过邮局和银行汇款的用户请在汇款单附言处写明网上购书的订单号。
1.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请立即发mail或打电话、发短信到告知订单号。
2.邮局汇款: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甘肃博才教育&&&&&&&邮 编:730060
&&&&&&&收款人:甘肃博才职业培训学校
3.到公司实地交款: 地址一: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西北书城17楼1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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