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手上有贵阳银行股票申购能卖吗?

中国银监会关于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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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批复
贵阳银行:
你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请示》(贵行报〔2011〕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股。
二、你行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应全部用于充实你行资本金。
三、你行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您当前的位置:关于召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6年3 月21日(星期一)在贵阳召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3 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贵阳银行大厦四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
1.截止日在册的本行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完成会议登记程序后,可参加会议。本行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但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二)列席: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暨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六)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议案》;
(七)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九)听取并审议《关于修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听取并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会一层&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有关事项:
(一)为确保参会人员合法有效,凡要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日以前将以下材料传真、扫描或送达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回执(附件1);
2.单位股东最新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参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不能够亲自出席会议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二)请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开会时带到会务组。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何兴、严瑾;电话:68;
3.传真:67;
4.邮政编码: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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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回执
2.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16年3月1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发行人_新浪财经_新浪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以下简称“”)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日(T-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cn)的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9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价格为8.4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业(行业代码J66)。截至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J6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8.4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6.0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cn)的《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按本次发行价格8.49元/股、发行新股50,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2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2.7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10,797.26万元,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2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20家的;
  (3)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中国本地及全球市场当前的特征,我们判断,低利率、弱需求的环境可能有一定的持续性,投资者需要做好相对较长时间内坚持高股息和稳守大消费策略的思想准备,特别是在A股的相对收益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可能担心过高的债务水平可能会导致通胀性货币政策,这将导致美元贬值并降低债券的实际价值。
对于增长型的互联网企业,目前使用P/GMV模型为其估值。分子是每股价格或者公司总估值,关键看分母GMV,即平台交易总量(gross merchandise volume)。用这个模型来看,Uber目前的估值远比滴滴打车高。原因之一是因为Uber有自己的车队和定价体系。
关键是要厘清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管好政府该管的”,实现直接强制型调控向间接诱导型调控转变。无论是产能压减对象、数量的确定,还是压减方式的选择,都应尽量去行政化,核心是要尊重和保护被压减对象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贵阳银行IPO项目今日无条件过会,该行也成为年中成功闯关IPO的江苏银行后,又一家成功登陆A股的城商行。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贵阳银行首发申请获得发审会通过,意味着对地方银行关闭多年的A股大门正式开启。目前A股仍有10多家银行仍在排队。(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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