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增盈天天理财1563高净值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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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条款
&&& 特别提示 &&& 若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华夏银行咨询。详细条款见营业网点理财产品说明书。
&&& 一、产品概述
增盈开放式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1登记编码:C7
产品风险评级
根据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PR2级(稳健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为:PR1级(谨慎型)、PR2级(稳健型)、PR3级(平衡型)、PR4级(进取型)、PR5级(激进型))。 &&&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华夏银行自主评定,仅供参考。
适合投资者
经华夏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分级为CR1(谨慎型)、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 华夏银行根据客户自身提供的信息进行客户风险能力评估,因客户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其购买与自己风险能力评估不匹配的理财产品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无固定期限,产品持续运作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产品所属类型
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发行规模下限
&&& 日到 2016 年5月26日(含)(根据市场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募集期最后一日17:30后不可认购)
产品不成立
募集期结束,如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华夏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发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公告,并于原定成立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已募集资金及自认购确认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利息一并退回客户签约账户。
2016年 5 月 27日
本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与赎回
国家法定工作日
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
&&&&&&&&&& 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9:00-15:40
预期最高 年化收益率
依据本理财产品所配置的各类基础资产平均加权收益率(预期),扣除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与托管费等费用,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 1天≤投资期<7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2.65 %; 7天≤投资期<14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2.95 %; 14天≤投资期<30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3.50 %; 30天≤投资期<90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3.70 %; 投资期≥90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4.05 %。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若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华夏银行不收取理财管理费;在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华夏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投资者收益后,将超额部分作为华夏银行理财管理费收取。华夏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各档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之前两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客户可通过华夏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认购、申购与赎回交易
认购/申购 起点金额
&&&&&&&&&&&&&&&&&& 起点金额为5万元
追加认购/申购 金额单位
&&&&&&&&&&&&&&&& 追加金额单位为1000元的整数倍
认购/申购/赎回份额
&&& 本理财产品采取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方式,理财产品份额单位为1份,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最低应为5万份,赎回额需为1000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否则华夏银行将只受理投资者的全额赎回申请。
申购/赎回申请
&&&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投资者在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提交申购申请,华夏银行作为当日申购申请处理,该申请只能于当日交易时间内(9:00-15:40)进行撤销;如投资者在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及非工作日提交申购申请,华夏银行作为下一工作日申购申请处理,该申请只能于下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15:40)进行撤销。 投资者只能于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内(9:00-15:40)提交赎回申请,且只能于提交赎回申请当日交易时间内(9:00-15:40)进行撤销。
申购/赎回申请 确认
&&& 华夏银行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成功,而仅代表华夏银行收到了申购/赎回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华夏银行的确认为准。华夏银行在开放日日终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开放日后下一个工作日查询申购的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华夏银行在不迟于赎回申请提出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工作日日终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并为投资者登记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 拒绝
华夏银行根据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的情况确定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开放日若本理财产品实时余额达到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华夏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开放日,若理财产品净赎回额(当日申请赎回份额-当日申请申购份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余额10%时,即为发生巨额赎回,此时华夏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赎回申请或拒绝赎回申请,直至本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 若因发生巨额赎回华夏银行暂停接受客户赎回申请时,华夏银行于T+2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及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
认购/申购费/赎回费
销售手续费
&0.3 %(年)
&&&& &0.03 %(年)
收益计算方法
&&& 1、投资期内按照单利方式,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金额、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期限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2、产品存续期内,申购本产品或追加投资的,客户签约账户内资金自申购或追加投资的确认当日参与到本产品中并开始计算收益。 3、产品存续期内,赎回的投资本金与收益不迟于赎回申请提出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工作日日终(22:30时至24:00)返还至客户签约账户(巨额赎回除外)。客户若选择赎回部分资金,则未赎回的投资本金(不含收益)自动进入下一个收益区间;若客户不选择赎回,则客户的投资本金(不含收益)自动进入下一个收益区间。 4、产品赎回申请提出日到赎回兑付日即赎回资金到账日期间,赎回的投资本金不另计收益和存款利息。 5、若某一工作日发生巨额赎回,该工作日至赎回兑付日期间,赎回的投资本金不另计收益和存款利息。 6、募集期认购申请日(含)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期间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或华夏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本理财产品,华夏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终止本理财产品。如理财产品终止,华夏银行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华夏银行网站发布本理财产品终止的公告,并于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和收益退回投资者签约账户,终止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华夏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并于执行前十个工作日在华夏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告,若投资者对上述内容修改有异议的,则可在公告期限内前往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赎回手续,若投资者在公告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则被视为接受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调整。
&&& 二、投资对象 &&&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市场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如下:
货币市场类、债券市场类资产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三、风险揭示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客户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并有可能损失本金,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波动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二)信用风险:如理财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 (三)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 (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若理财产品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余额10%时,即为发生巨额赎回,此时华夏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赎回申请或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 (六)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 (七)终止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或华夏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本理财产品,华夏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终止本理财产品。如理财产品终止,华夏银行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华夏银行网站发布本理财产品终止的公告,并于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和收益退回投资者签约账户,终止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 (八)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华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华夏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华夏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九)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和本金安全。 &&& 华夏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理财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如果本理财产品投资组合内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按时足额偿付本息,则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全部理财本金,投资者应在对此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打开微信"扫一扫",鲜享华夏银行微服务武汉校花闪婚骗巨款 在银行工作掌握银行高净值客户名单
李某直言在金融圈这么久,还没遇到这么离奇的事情。这是高智商犯罪,这与张X丹的从业经历有较大关系,之前她在建行工作,手头掌握着大量的银行高净值客户名单,在美色诱惑下,深圳富豪圈成为重灾区。
闪婚后老婆带着274万元跑了
与李某结婚仅35天,前建行美女员工张X丹携款潜往美国。
去年11月,深圳一家基金公司CEO李某认识了张X丹。张的名片显示,是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红岭南路金融中心东座。张X丹希望李某能够给她带来一些业务,帮助她提升业绩。
1985年出生的张X丹,长相甜美丰满,曾是武汉某大学校花。李某和她交流得知,两人祖籍都是陕西汉中市,同是老乡,聊得投缘。得知张身世可怜,父母在她两三岁离异,给五保户的老爷爷做养女。后来考上大学,是气枪运动员。
张X丹直言李某为人不错,交往后想和他结婚。彼时,双方婚姻状态都是离婚。李某说,&到5月15日,她想正式结婚,我答应了。&5月15日,双方在深圳罗湖区民政局领证。
李某说,&后面她说给他们公司&&深圳市舒尚美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做一笔业务,说自己这个公司想做美容业务,让我们基金公司的朋友集资,我们集资了274万元。&
6月18日,她把274万元款项拿着要去建行办一个存款证明。哪知早上出去之后,手机半小时就关机。李某认为,张X丹已经跟他结婚,应该没多大问题。过了四五个小时还是无法通话,他觉得不对,于是到南山派出所报案。
经警方一天调查,查到张X丹在6月18日出境去香港,6月19日再去美国洛杉矶。张X丹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分期从地下钱庄贷款出去,境外的奥地利人负责取钱。
另外,张X丹年在建行,之后再也不在建行。银行如何搭建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零售银行_新浪财经_新浪网
银行 &正文
  银行如何搭建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
  文/夏文庆
编辑/刘洋
  高净值客户到底应该怎么去开拓和维护?他们的“痛点”到底在哪里?我们的银行员工能不能满足这些需求?
  国内商业银行的运营过程中,除了有私人银行部门在服务高净值客户外,零售条线也同样需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日常的银行服务,同时在服务过程中承担着识别和挖掘私人银行客户的职能。在面对高净值客户时,银行员工的心理状态通常是:既爱之,又怕之。爱的是这些客户随便做一些业务,业绩达标就不成问题;怕的是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客户在外面做了一单投资,对银行而言就意味着大额储蓄的流失。  应该说,银行对高净值客户是非常重视的,甚至有国有大行在二代转型的时候特别提出二代转型的重点就是在VIP洽谈间,希望客户经理能配置70%的时间和精力服务好VIP客户。那么,高净值客户到底应该怎么去开拓和维护?他们的“痛点”到底在哪里?我们的银行员工能不能满足这些需求?
  客户需求和银行的“自卑心态”
  根据与贝恩联合发布的《2015年私人财富报告》,到2014年底,全国可投资性资产超过1千万人民币的高净值客户已突破百万,并持续增加;其财富目标第一位是“保障财富安全”,第二位则是“财富传承”。而联合胡润百富发布的《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 则列举了总资产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超高净值客户的十大需求,其中包括了:融资需求、收购并购需求、财富增值和保值需求、海外投资需求、艺术品投资需求、大额保单需求、非金融健康医疗需求、家族传承需求、慈善需求和私人银行团队服务需求。  事实上,银行并不是没有看到高净值客户的上述需求。从私人银行到零售条线,几乎每天每周都有银行在举办高净值客户的沙龙和讲座,内容包括子女海外教育、财富传承、海外资产配置和投资、艺术品鉴赏等等。但在笔者和大量一线银行财富管理工作者和管理团队的接触过程中,发现每个人似乎都会感到自己服务高净值客户的手段和能力有限,甚至因此产生自卑心理。  令银行财富工作人员感到沮丧的原因是,明明看到客户有很多需求,但自己或者自己所在的银行却无法满足或者没有能力满足;而自己现在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向这些高净值客户推销金融产品。即便产品销售方面,银行也面临着各种竞争,其中包括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崛起,产品端如私募基金直接向客户发起的募集行为等,所以会让银行财富工作人员感到自己很“弱势”和无奈。  这种现象当然和国内银行缺乏针对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针对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尚未完善、或是顶层设计的思路没有得到基层的深度解读和理解有着重要的关系。  笔者一直愿意相信国内银行对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是有顶层设计的,现在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只不过是因为服务体系尚未得以完善的缘故,那就更需要银行管理层对本行针对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的设计思路和基层有更进一步的沟通,使之能深刻解读相关机制的要求,并在过渡阶段就有一个“体系化”服务的思路。
  体系建设从客户需求分析入手
  笔者认为,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的建设应从客户需求分析着手,而客户需求分析则不必再纠结于客户有没有这些需求,而是,应该弄清楚对银行而言该如何对待这些需求。  首先,高净值客户的主要需求无论是银行财富工作者自身的感受还是在上述的几份行业报告中都是相对明确的,但这些需求有的是刚需,有的却未必;有的需求是银行现在就能提供并满足的,有的是借助外部资源可以满足的,而有的则是未必一定现在就要满足的。  比如,高净值客户在投融资方面的需求,银行应该说有先天的优势。民生银行和胡润百富的报告中也特别提到了3/4的超高净值客户未来有计划开展收购并购,七成超高净值人群有融资需求,而银行是他们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占77%,同时,在投资需求方面,虽然超过六成以上的超高净值客户以企业名义投资,只有1/4以个人名义投资;投资渠道需求中,83%通过自有投资团队直接投资,仅有15%依靠第三方机构;尽管如此,高净值客户家庭(族)的财富增值保值需求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是刚需。所以银行目前服务高净值客户的主要抓手也是在投资和融资两个方面。  再比如,虽不能否认高净值客户中确实存在艺术品投资和收藏、慈善等需求,但艺术品投资分门别类,先不说本来就为数不多的高净值客户是否都有这部分需求,即使有也很难去满足此类需求——客户的慈善需求也是如此。所以,未来也许有个别银行成为专注于满足客户此类需求的机构,但这些需求目前看来,很难满足。既然如此,何不先不要为不能满足客户此类需求而感到失落?  另外高净值客户的海外资产配置、家庭财产传承、财富安全保障、非金融医疗等需求确实客观存在,但涉及到法律、税务、医疗等资源,一时可能无法在银行内部得到解决,但可以引入外部资源来强化。  最近,私人银行部就宣布携手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总所、德勤税务师事务所、仲量联行等机构正式启动一站式高端专业服务“套餐”,服务内容涵盖法律、税务、企业管理咨询和全球置业等,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路径。但仅仅有这些资源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高净值客户有此等需求,为什么一定要通过银行来牵线搭桥?银行在客户和这些机构搭上关系后,是否还能在整个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不致旁落?所以还是要回到“银行自身是否拥有把所有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这个问题上来。
  “做客户”就是串起珍珠的那根线
  不应该否认,当前银行还是非常传统的“做业务”的思维。信贷是一种业务、零售是业务、私人银行是业务,具体到产品,基金销售是一种业务,保险销售是一种业务,信用卡是一种业务……在过去几年中,我们看到银行做出了一些转变,一样服务客户,做个贷的客户经理为什么不能做理财业务呢?落实到基层,有些行就出现了综合客户经理的角色,既做信贷,又做理财业务,如果缺乏引导,基层综合客户经理就会认为自己无端端地又多了几种产品的业绩指标……当然这是题外话,但笔者想说的是,当前银行“做业务”的思想还是非常顽固。  各条业务线对银行而言就是一颗颗珍珠,但即使单颗珍珠很夺目,如有的银行因为理财产品收益率高而吸引了大量的客户,但又因这些客户年龄偏老而导致二次开发的难度非常大,结果还是没有用。银行的发展其实已经走向了“做客户”的层面。  作为全球零售银行标杆的富国银行,有“单位客户持有8项产品和服务的目标”。如何做到这一点?“以客户为中心”!这是一个所有银行人不可能不知道的理念。在过去几年里,笔者一直在诠释和引导银行财富工作者理解“以客户为中心”的现实意义,那就是“通过对每一位客户的深入了解,全面地挖掘其对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方面满足客户各种家庭财务决定中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提升客户在本机构的产品持有数量”。所以,做客户,以客户为中心,就是串起所有珍珠的那根线。
  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建设
  有了“做客户”“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还不够,这只是指导思想和意识,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在落实具体的路径和工作方法。  这里不得不提到令很多从业者都觉得“不够接地气”、“很理论化”的理财规划。事实上,只是很多人不理解理财规划的实用性而已。因为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对理财规划的实用性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了。对普通小康家庭而言,因为财务资源有限,所以,理财规划的主要功能就是去“科学的规划客户现在和未来的资源,使其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台湾理财规划师协会对理财规划的定义)。但对高净值客户而言,因为财务资源可能已经超出其此生所需了,所以,需要针对高净值客户的理财规划内容进行重新的认识。  笔者曾经对很多高净值客户进行过家庭财务诊断,发现很多问题,也发现了很多是实实在在的需求。这些问题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投资资产结构很不健康。前几年股市不那么好的时候,大部分资金都是在固定收益产品和不动产里;而14年后,则增加了大量的权益类产品,而且以私募产品为主。投资资产结构毫无逻辑是普遍现象,那么银行财富从业者是否能为其搭建一个合乎投资逻辑的投资架构?  在需求方面,就如招商银行和贝恩报告中所提及的,“保障家庭财务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需求,这种家庭财务保障需求,还不是传统上小康家庭“因为家庭成员潜在的人身风险所引发的家庭财务风险”,所以不是一个用保单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分散投资、合法避税、甚至财富传承方面的保障计划。  同时,高净值客户家庭还普遍存在着一些小康家庭可能没有的重大家庭财务决定,可能涉及到慈善事业,或者未来对子女的财务支持等领域等。那么这些财务决定对核心资产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通过量化分析,并形成其做财务决定时的分析框架?  如果在针对高净值客户的理财规划内容中解决上述问题和需求的话,银行所有的业务线和外部资源都将成为服务高净值客户的专业手段和工具,银行财富从业者就会成为一名乐队指挥,所有的乐器都会在指挥棒的指挥下,有序有节奏地演奏出华丽的乐章,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也就水到渠成了。  总之,从“向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来看,银行依然是高净值客户的最重要的选择;所以每一个银行从业人员在面对高净值客户的时候都勿需自卑,而更应该去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弱势,一方面把自己的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则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包括外部资源)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在自己所属机构高净值客户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建设进程中,以专业实践发挥自己的作用。
  本文作者为鑫舟理财创始人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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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怎么样?
工商银行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怎么样?
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CNJG4142)属于工商银行发行的结构型理财产品。其发行对象为个人,货币币种是人民币,委托货币起始金额为300000,起购金额递增单位为1000。
&&&&&& 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CNJG4142)属于发行的结构型。其发行对象为个人,货币币种是人民币,委托货币起始金额为300000,起购金额递增单位为1000。
&&&&&& 该产品在全国发行。它的发行起始日期为日,终止日期为日。其委托管理期限为93天,收益起始日期为日,收益终止日期为日。
&&&&&& 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CNJG4142)的预期最高收益率目前未知,其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不能提前终止该计划,客户不能提前赎回。该产品由投资风险,不保障收益。
&&&&&& 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文中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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