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人员实名制后离职人员调换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领票人、办税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

  1. 1.办税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或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的情况,还需提供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3.纳税人办理特殊业务,且法定代表人非办税人员情况下,还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信息登记。

  2. 本条所称特殊业务包括:

    ——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首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首次申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

    ——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领用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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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须知:离职如何办理实名办税解绑!要不然有可能被监控

办税人员离职、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该尽快维护实名信息。其中:

1.如果您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后,系统将自动对原相关人员的实名办税信息进行解绑;

2.如果您是办税员等身份,在办理变更登记的同时,建议单独操作实名办税解绑,避免系统遗漏处理。解绑动作既可以由管理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发起,也可以由办税人员自行发起。

标题:办税人员被监控相关办理事宜受到限制受理编号:jzxx

内容:你好!9.12日我去国税购买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我作为许多家非正常户的办税人员被提示监控,我意识到在16年3-4月份刚毕业时曾在代理记账公司呆过,期间办理过税务登记信息,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现在发现身份证已被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想请问1,处于这种状态中具体哪些税务事宜被限制?2,关于办税人员怎么申请解除强制监控?过程手续审查需要哪些手续?通过率怎么样?3,根据省局《异常企业及异常人员监控处置办法》中所说,两年后办税人员自动出库,请问实际上有没有落实呢?因为现在工作生活都有影响,希望能够尽快回复!

咨询人:财务人员时间:

答复内容内容:来信人:您好!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您的描述,您作为多家非正常企业的办税人员,监控系统对您进行了“提示监控”。对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进行异常信息提示,主要是告知被监控的相关人员,其原供职的企业被列入异常企业监控库,提醒其关注风险,并积极联系原供职异常企业前往税务机关解决问题。设置“提示监控”后办税仍能到大厅办理,暂停网上办税的目的是为当面告知其被监控的原因,当面提示其应注意职业从业风险,暂不影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监控后续处理由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若您有具体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您直接与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和联系。成都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9月27日

回复人: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自8月1日起,我市全市范围内将逐步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制,服务厅办税进入“实名时代”。

记者从上海市税务局获悉,自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将逐步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制,服务厅办税进入“实名时代”。

“实名办税”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行“实名办税”,可以优化税务部门的服务流程,同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实名办税”与现有的办税流程有何不同?“‘实名办税’是在办税过程中所增加的对办税人员进行身份确认的环节之一。”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解答,除了人像信息之外,税务机关所采集的办税员身份信息还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然后将新采集的信息与系统中已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才能进入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

相关文件显示,此次实名制办税新规所涵盖的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负责人、经营者)、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其中,办税人员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公民护照。

是否所有业务在办理前都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并非如此。”据悉,需要实名认证的业务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办理新设立“一照一码”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信息补录业务;发票领用业务;全市跨区通办业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事项。

“实名办税”推进有半年过渡期

由于实名办税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因此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为新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希望未采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验证失败的办税人员能主动办理身份信息采集和验证。”

市税务局提醒,在全市约两百万办税人员中,目前已有部分办税人员的个人信息已被采集或验证,办税人员可登陆上海税务网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个人信息是否已被采集。“对于那些税务登记系统内已存有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税务机关将集中组织身份验证,之后可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验证结果;而对于那些未采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验证失败的办税人员,应主动通过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在本市各实体办税服务厅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和验证。”

“实名办税”利于提升纳税服务

“实名认证通过后,办税人员再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规定范围内的涉税事项时,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无需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国务院部署了“放管服”的工作要求。通过此次新规,市税务局可以借助分析实名办税信息,更及时地响应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服务资源,创新开展定制化服务,提高服务精准性。结合实名办税的探索推行,税务机关还将不断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市税务局介绍,未来半年内,市税务局将在部分区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依法合规、便捷高效、协同推进”为原则,依托本市电子税务局建设,有效对接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探索建立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形成办税便利、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实名办税制度,夯实征管基础信息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因而从源头治理涉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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