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单位未进行税务实名采集二维码是什么意思

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是发票昰销售方开出的购货方尚未认证和抄报,该发e69da5e6ba7a票信息还没有报送税务局所以才会显示该信息。

出现“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的情況有:

1、一般在发票查询时由于发票还没有月末认证和抄报税的,就会显示“该号码发票是发售给您所输入的销货方(收款方)使用但税務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

2、纳税人购买了发票但未进行发票验旧工作时,在网上办税大厅的“发票查验”栏目查询该发票的开票信息系统将会有以下提示:“该号码发票是发售给您所输入的销货方(收款方)使用,但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規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祐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寫“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頂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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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送税务局所以才会显示该信息。

出现“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的情况有:

1、一般在发票查询时由于发票还沒有月末认证和抄报税的,就会显示“该号码发票是发售给您所输入的销货方(收款方)使用但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

2、纳税人购买叻发票但未进行发票验旧工作时,在网上办税大厅的“发票查验”栏目查询该发票的开票信息系统将会有以下提示:“该号码发票是發售给您所输入的销货方(收款方)使用,但税务机关未采集开票信息

出现该情况后,如需确定发票的真伪就携带以下资料到区(县)级税务機关票证中心作进一步的鉴定。

1、申请单位(含国税系统内各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

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提供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鉴定的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原件;

4、《鉴定发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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