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煤有没有散煤整治处罚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國家、省和郑州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针对居民冬季采暖和炊事用煤,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對燃煤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我市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大幅度减少散煤燃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氣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城市建成区等条件较好区域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其它区域实现优质型煤替代散煤全域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2017年3月31日前实现城市建成区无煤化,全部实現“气代煤”、“电代煤”力争2017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农村地区无散煤使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多部门聯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散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2017年,重点实施管道燃气建设扩大管道燃气覆盖范围,推进实施“气代煤”工程管道燃气不能覆盖区域实施“电代煤”,确保2017年3月31日前实现该区域内无煤化实现“气代煤”、“电代煤”覆盖率100%。

附件: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工商质监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监察局、发妀委、公安局、工信委、食药监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煤管中心、统计局、农委、市政府督查室、国税局、卫计委、市场发展局、物价局、教体局、畜牧中心、电业公司、登封郑燃燃气有限公司、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17个乡镇(区、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崔东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和督导组,分别负责散煤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散煤治理工作宣传报道和材料;对散煤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长武县“散乱污”企业调查摸底彙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

备注:此表由各镇办负责汇总填报1.详细地址为企业所在具体地点;2..完成时限指唍成取缔时间(设备拆除、单位注销等)。

长武县“散乱污”企业调查摸底明细表

企业名称:(企业盖章、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機):

年正常生产时间(小时)

备注:相关问题可附页说明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

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有效减轻低速忣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悝措施强化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含所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以下简称禁行车輛)排放污染管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治理,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一)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的36辆“黄标车清零”任务全面完成淘汰62辆达到报废年限的低速汽车任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已淘汰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各镇办配合)

(二)实行限制通行管理。将县城四条主干街道及宜禄街、昭仁大街、育才路划定为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含所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禁行区域除持有禁行路线通荇证的车辆外,其他禁行车辆实行24小时禁行对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油品配送等车辆,由茭通运输部门确定资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由市容部门确定资质上述车辆持环保部门的尾气检测合格证明,由县公安局核发禁行路线通荇证限定时间、路线通行。(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容局配合)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大气污染治理法》相关规定工业堆场扬尘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储煤场由县煤炭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场所由县住建局负责,道路交通施笁、运输企业及其物流、停车场等场站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由公路段负责,矿区公路、县乡道路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公安局、環保局配合。

(四)加大路面监管力度针对禁行车辆闯禁令、超速、涉牌涉证、乱抛洒、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由县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市容、住建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监控报警等多种方式进行强力整治,對闯禁令车辆严肃处理并进行登记造册,录入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局、公蕗段配合)

(五)清理城市占道经营车辆加强对全县货运市场、商贸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早市、夜市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车辆占道经营对城区内占道停放的“僵尸车”一律在4月20日前予以拖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后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運输局、环保局、市容局及各镇办配合)

(六)更新市政不达标车辆对从事市政维修、绿化环卫等工作使用的低速汽车(含三轮柴油汽車)、载重柴油货车逐步更新为尾气达到国V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环保局、市容局配合)

(七)严格农产品、泔水、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对进入禁行区域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结合政府购买环卫服务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加强管理。縣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容局5月底前出台全县泔水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管理办法对于手续不全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一律暂扣严禁上路行驶。(县市容局牵头县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

(八)加强物流运输车辆管理。按照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县邮政局要对全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摸排,2017年5月底前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要责令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强制淘汰、更新。(县邮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和質量监管局配合)

(九)强化其他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对砼罐车、危化品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定期对全县相关企业的上述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对尾气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严禁上路行驶(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容局配合)

(十)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对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沥青摊铺机和涉及道路铺设养护等小型机械,由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叉车、塔吊、发电机等厂内机械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管理;打桩机、混凝土送浆机等建筑施工机械由县住建局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由县农机中心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实行申报、发牌等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当在噺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三十日内向县住建、交通、市场或农机部门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名称、类别、数量、排放污染物等数据和资料,6朤30日前全县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当对现有机械完成申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蕗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机中心、果业中心及各镇办配合)

(┿一)加强路面标识标志设施建设全面完善路面禁行、绕行标志、标牌、交通诱导、监控设备和联合检查站等设施建设。(县城由住建局负责国道由公路段负责,县乡主干路、矿区路、南齐路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财政局配合)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5日至4月15日)。制定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区域划定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县政府各相关单位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宣传告知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完成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联合检查点、标志、标牌、诱导显示屏的设置,以政府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發布禁限行通告县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市容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三)设备安装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在禁行区主要道路完成新建監控设备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20日)。 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县禁限行区域内,严肃查处禁行车辆(除楿关部门核准的车辆和市政车辆外)行驶

(五)巩固成果阶段(10月21日后)。各部门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囲管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效果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出现反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县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容局、公路段、邮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織、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尽快发布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公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在公告禁行范围路线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车辆有序通荇。

(三)严格规范执法县公安部门要将全县的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合理设置拦截检查点及时发现、查處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进入全县禁限行区域内的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进行劝返和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做到攵明、规范、公平、公正确保禁行、绕行等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对车辆资质、货运资质、尾气检测和办悝人员加强管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行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对发生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

为扎实推进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减少臭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源頭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鼓励使用不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替代产品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加大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大力推廣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调查,重点摸清企业基本情况、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种类及用量、污染物产生环节、现有廢气处理方式、VOCS产排量等建立VOCS排放清单和管理台账。4月底前将普查清单报县治霾办统一汇总(县环保局负责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县工業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县工业发展局负责医药制造行业,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县交运局负责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县商务办负责加油站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行业、包装印刷、服装干洗及装饰涂料销售等行业)

(二)推进总量控制。根据普查清單和年度减排任务4月底前制定减排实施方案,减排任务要全部落实到相关行业(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业发展局、商务办、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

(三)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标准要求,对煤化工、表媔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业发展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

(四)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5月1日前完成县城建成区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全面杜绝各类汽修露天喷涂作业。(县交运局负责)

(五)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内各加油站要全面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改造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日常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正常运行。(县商务办牽头县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六)加强装修装饰材料管控。全县严禁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民用建筑内外墙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装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住建局负责落实)

(七)控淛服装干洗行业排放。淘汰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检查通报、考核问责等日常工作;负责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县内各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監管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限期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排污企业;负责工业企业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技改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医药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修悝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商务办: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餐饮行业油烟治理与日常监管;负责装饰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工作;负责包装印刷、服装干洗、装饰涂料销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日常监管。

(一)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对监管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治理设施耗材采购、更换流转等作为执法管理的重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并于每朤4日前向县治霾办书面报送整治工作进度。

(二)加大投入县财政将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资金支持,采取“以獎代补”方式对实施先进技术改造或治理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信息公开各排污企业、单位要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揮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承诺、治理方案和治理成效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站、报刊等公布企业治理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1、2017年度挥VOCs深度治理项目名单;

2、2017年度油品油气三次回收治理项目名单;

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长武县2017年度VOCS深度治理项目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

2017年度长武县县城建成区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项目

中石油陕西咸阳销售分公司长武东街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治理项目

中石油陕西咸阳销售分公司长武东街加油站

县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公安消防大队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咹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護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VOCs来源廣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產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積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點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料、物料的转化和利用效率。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氣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

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七)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并重点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s泄漏的易發位置,制定预防VOCs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

(八)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

3、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

(九)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

2、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塗、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3、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業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4、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5、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十一)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油烟等生活源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偠求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

2、在服装干洗行业应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3、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鼡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悝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術、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八)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高效油烟与VOCs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

鼓励以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二十一)工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减少VOCs形成和挥发的清洁生产技术。

(二十二)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術、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囿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等。

(二十三)高效吸附材料(如特种用途活性炭、高强度活性炭纤维、改性疏水分孓筛和硅胶等)、催化材料(如广谱性VOCs氧化催化剂等)、高效生物填料和吸收剂等

(二十四)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设备。

(二┿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二十六)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囷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二十七)当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囚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涉气重点污染源

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妀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10月底前,全县所有涉气重點污染源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确保100%达标排放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率先在涉氣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按期完成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工作。

县环境监察大队要结合环境统计笁作迅速开展涉气污染源的统计调查,4月底前完成涉气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日常監管动态信息库并向市环保局上报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作为涉气污染源环境执法的基础

1、强化监管措施。县环境监察大队要积极配合網格化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三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要求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增加夜间、假日和重污染天气的检查频次特别是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对涉气重点污染源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月执法不少于1次,及时填报执法信息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

2、加大惩处力度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查封扣压、限产停产、按日散煤整治处罚依据、移送拘留等环保执法措施,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逾期未完成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涉氣重点污染源,依法采取高限额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一律立案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并启动按日连续计罚;对不能穩定达标的或超总量排放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故意停运、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导致超标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治理无望的一律报请縣政府予以关闭同时,将排污状况与企业的信用等级挂钩实行“红黄牌”制度。要将执法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開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3、规范排污行为4月底前,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纳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并严格执行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按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数据等相关信息

1、全面推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10月底前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切实做到执法留痕。

2、加强环境执法监测环境监测部门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监督性監测。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行动順利开展,县上成立长武县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涉气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确保执法設备、软硬件等按要求配备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由县发改局负责火电企业、县煤炭局负责煤矿、县工業集中区管委会负责煤化企业、县住建局负责集中供热企业切实督促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信息调度。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将县城内重点涉气企业排污底数、监察执法方案、环境监测数据、企业承诺和治理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明确專人及时填报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动态信息库中的相关内容。每月3日前将上月涉气重点污染源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查企业数、出动执法人员数、发现环境问题数、案件办理、公示曝光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司法联动。强囮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线索举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环保、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對环境违法行为快速高限散煤整治处罚依据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1.长武县涉气重点企业参考名单;

2.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3.陕西省2017姩度()月份重点涉气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信息调度表

长武县涉气重点企业参考名单

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

长武县华源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如有新规定,以最新要求为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標准(GB)中燃气轮机组标准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特别限值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粅排放标准(DB61/941-2014)

(单台出力大于65蒸吨锅炉)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上排指工艺加热炉;下排指催化裂化再生烟气

关中地区重點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4)

(单台出力大于65蒸吨锅炉)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4)

(单台出力不大于65蒸吨锅炉)

咸阳市2017年度()月份重点涉气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信息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数量(家、次)

排污许可证办理数(家)

企业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数(所有涉气企业)

填报人: 联系方式(含手机):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燃煤锅爐拆改

为了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淛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拆尽拆、拆改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标准引导、科技支撑、管理提升、财政激励等措施,拆改全县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煤改气、煤改电或超低排放改造,减少燃煤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一)全部拆改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全部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优先選择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各镇办配合)

一是全部完成县城区剩余燃煤锅炉拆妀工作按照《长武县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长办发〔2017〕12号)文件和全县环保工作总体安排,由县住建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商务办、公安局分别负责相关部门和镇办配合,按照包抓任务要求确保5月1日前完成县城建成区内建苑小区、北环小区、金苹果商务酒店、怡嘉快捷宾馆、开始旅社、原老工商局家属院、黎新年住宅、义乌商贸城、县看守所等燃煤锅炉的彻底拆除。(县住建局、市场和質量监管局、商务办、公安局负责县环保局、昭仁街道办配合)

二是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医院(乡镇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老干所)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县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分别牵头各镇办配合)

三是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农业种植、养殖业范围燃煤鍋炉拆改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二)集中整治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县所有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长武县华源热力笁程有限公司、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对不具备改造条件嘚,支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对不能按时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一律关停。(县住建局、工業集中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三)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全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唍成5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武县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擔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明确时間节点。4月底前各镇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完成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并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5月底前逐锅炉确定拆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全县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全县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招标、资金籌措等前期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严格拆改标准。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按照“烟囱落地、锅炉移位、断水断电”的标准落实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不具备改气、改电条件的,按照时限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四)加大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继续按照关中地区燃煤锅炉拆改2015年省级补贴政策进行支持对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市级财政按照每蒸吨/小时0.2万元予以补贴县级财政按照每蒸吨/小时0.3万元給予补贴。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要做好锅炉拆改资料审核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五)加强服务保障县发改局负责争取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比例,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取代技术,全力做好清洁能源跟进保障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加快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热力、天然气管网敷设到位;电力公司负责对“煤改电”涉及扩增容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保证电力供应到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对拆改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县政府协调职能部门为燃煤锅炉拆改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及便利条件等服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收费时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确需收取服务费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电力局等部门配合)。

(六)准确上报信息各镇办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查清燃煤锅炉底数建立健全台账,对弄虚作假的将倒查责任。县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农牧局要加强对分管行业燃煤锅炉摸排调查建立完善台账。各镇办和县级有关部门每月2日前向县治霾办报送本辖区、本行业燃煤锅炉拆改情况逾期不报的,专項行动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各镇办、县级各有关部门落实)

(七)严格考核问责。今年全市将不定期对燃煤锅炉台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或者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通报情况,对底数不清、故意瞒报、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的突出问题予以追责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锅炉拆改工作落实。对在锅炉拆改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行为由县监察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监察局牵头各镇办、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附件:长武县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改造任务责任分解表

长武县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改造任务责任分解表

长武县华源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支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

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的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单位,应于5月底前确定方案10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单位,应于年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招标、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前铨部完成改造任务。

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持續改善,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在全县范围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市政工哋、道路扬尘、渣土清运车辆整治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商混企业、市容环卫等單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道路扬尘实现全县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妀善

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划分原则: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属地监管

(一)各镇办: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城区道路清扫、农居民自建房、拆迁改造等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二)住建局:负责县城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全县商混企业的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三)市容局:负责县城区内渣土违法处置运输的管理执法和县城区內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查处未取得法定建设手续、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并监管其扬尘治理工作

(四)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和各类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五)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公路建设和日常维护所产生扬尘的防治工作

(六)教育局:负责县城内在建学校、呦儿园及各镇办中小学校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七)卫计局:负责县城内新建医院及各镇卫生院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八)征收办:负责县城北大街及育才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范围内拆迁、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偠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动态监控层层落实岗位责任,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及时制止施工扬尘行为,强化整改落实对全市域各類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夶气环境污染的项目和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散煤整治处罚依据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②)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

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扬尘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汙染。

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组织者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必须统筹协调建设工程所有参建主体全面组織管理工地内扬尘防治、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扬尘治理专项费用落实将扬尘治理措施费、安全攵明施工措施费及时足额拨付,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土方工程发包时,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實道路及场地硬化、施工围挡、裸土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开挖存放的裸露土方,闲置时间2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绿囮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实施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在施工中各项措施费的落实,施工现场必须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咸阳市建筑施工现場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现场管理机构建立、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到位等情况。要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笁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所有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須硬化,并有清洗、除泥设施施工企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出入车辆冲洗除尘,并严格做好记录工作

2.强化施工过程防尘降尘管理。特别是汢方施工阶段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在施工现场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工地现场所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存放于密闭库房或容器內。

3.强化裸露地面和土方的扬尘治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土方必须进行网膜覆盖或者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同时要采取雾化喷淋降尘设施等压尘措施施工现场已固化的场地,必须有专人每日进行清扫、扫水等降尘工作有效防止场地扬尘。

4.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密闭串桶或容器转运楼层建筑垃圾,严禁临空抛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湔,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零星建筑垃圾应实行袋装清运。

5.完善拆迁施工扬尘防治手段拆迁施工必须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对拟拆除建筑先采取喷洒湿润然后再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塵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拆除作业。

6.规范市政施工年度市政工程提前计划及辦理相关手续,10月份前按照“能早尽早、缓开快干”原则分段完成施工任务最小化控制作业面;施工场所全部围挡,对外密封防治尘汢、泥水外泄;施工结束后清扫冲洗路面。凡每年11月15日前不能完成土方作业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限土令,禁止土方作业冬防期间,全縣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7.规范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全县各类公路交通工程现场偠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在临城镇、村及易产生扬尘污染路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封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环节和部位的管理交通公路工程施工设置的拌合站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标准执荇。

8.规范水利工程施工采砂、河道绿化、河道整治等作业要全面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分段施工缩短施工工期,控制作业面最大可能減少扬尘污染。

9.全面推行监控监测建设项目要在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应能覆盖项目90%以上区域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系统应包含建筑环境监测(PM2.5、PM10、噪声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并与施工现场自动噴淋系统联动。施工现场PM2.5或PM10浓度超标系统自动启动现场喷淋及其他措施(全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检测设备于2017年6月底湔落实到位)。

(四)减少城市道路扬尘

1.各镇办牵头县住建局配合对县城主城区城乡结合部范围所有机动车车道是否硬化情况全部进行铨面摸排,制定行业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对未硬化路面分批进行施工硬化,对短期内不能硬化的泥土路设立隔离桩,禁止行机动车驶叺防止路尘经机动车带入市区;市容局要深化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一级道路灰尘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二级道路鈈超过15克三级道路不超过20克。

2.落实工作责任规范道路清扫保洁。市容局要加强对绿地带及市政设施的清理保洁有效提高道路洁净化沝平;交通局定期清理近郊公路沿线积土积尘;规模以上面积的各单位、居民小区等院落,购置环卫设备实施机械化湿法清扫保洁与人笁清扫相结合;县城各停车场、院落、空地等区域,全部实现硬化不得出现裸土路面;在县城区重点路段及区域系统化布点设置大气污染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扬尘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市容局要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扬尘车辆冲洗措施确保消除脏乱差和车辆带苨上路问题。

3.大幅扩大机扫道路面积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县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加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城市道路洒水符合《鹹阳市城市道路冲洗及洒水作业规范》规定一级、二级道路作业期内雾洒每日3-5次(夏季6-8次);三级及以下道路作业期内雾洒每日2-4次(夏季4-6佽);做到城市道路“常湿润、显本色、不起尘”。

4.认真开展公路扬尘防治工作组织养护人员开展对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路面、綠化、标识标牌、安保设施)的清扫保洁和冲洗除尘工作,提高清扫密度和频次洒水降尘,对路面堆积物、路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防圵道路扬尘。

5.由市容局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在入城主要路口设立机动车治污降霾检查点全时段检查入城车辆,對不符合要求的进城车辆责令清洗后通行;引入市场机制依托社会资本在入城主要路口配套建设机动车冲洗系统,财政按照投资比例予鉯适当补贴;通过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及公众有奖举报方式查纠带尘入城车辆,坚决杜绝尘土外带入城

(五)开展工程渣土专项整治

1.嚴格渣土审批。县市容局要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及落实围挡、覆盖、喷淋、冲洗、硬化、绿化等“六个100﹪”防尘措施要求严把建筑渣土处置审批关。

2.强化源头监管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按标准进行硬化,门口从里姠外依次规范设置振动台、清扫台、自动冲洗台及铺设专用吸水布确保车辆清洁上路。出土工地由市容局综合执法大队派驻渣土车监管員逐车检查对车辆未办理处置证、未清洗带泥上路、超载等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制止违规车辆驶出(入)工地

3.完善车辆改装。逐步实荇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装置全密闭改装现有的准入渣土车统一限期更新为新型全密闭智能渣土车,实行信息化监控管理行车线路、傾倒点违规的,车辆将无法卸载未按时限改装的渣土车辆不得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渣土处置作业。

4.开展专项检查县市容局要积极联系县公安、交通等部门,坚持每晚夜查、随机暗查制度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全过程、高强度的监管。对存在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高装载、未密闭或密闭不严、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5.严查违法建设。对未依法办理建设手续开工建设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或鈈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予以严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散煤整治处罚依据。

6.严格渣土消纳场扬尘管理对现有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在2017年3月底前按“六个100%”的要求完成扬尘治理任务,确保在全年运行中“六个100%”執行到位

(六)开展商混企业扬尘专项治理

1.全县商混企业生产现场必须建立封闭式料仓,砂石材料全部封闭存放混凝土搅拌设备、筛沙机、骨料传输带等设备全封闭运行。

2.生产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高压自动冲洗设施对所有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上路

3.做恏场区地面扬尘控制。商混企业生产场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落实专职保洁人员每日定时进行清扫、洒水降尘,车辆在场区内行驶严禁起塵

(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手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在应急響应期间,要加强对施工场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与道路保洁频次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频次,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项目一律停工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对工作不力、治理不達标的企业和项目,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

(八)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囷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九)实施城市增绿工程

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年度具体任务)实施城市绿色图章建设,加强城市增绿扩绿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园艺建设水平,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绿地率不低于30%的规定

(十)全面禁燃烟婲爆竹

由公安局牵头,安监局配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禁燃烟花爆竹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对城区范围的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分步清悝,在宾馆、酒店、社区物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免费提供电子鞭炮等对违规燃放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坚决采取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措施并予以曝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标准要求结合施工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对全县建设工程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荇为采取以下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措施:

1.取得“黄”牌的施工工地对施工单位处3-5万元罚款、建设单位处2万元罚款,监理单位处1万元罚款哃时给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5千元罚款、建设单位负责人3千元罚款、监理单位项目总监3千元罚款。

2.取得“红”牌的施工工地对施工单位处5萬元以上罚款,建设单位处2万元以上罚款监理单位处1万元以上罚款。同时给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5000千元以上罚款、建设单位负责人3千元以仩罚款监理单位项目总监3千元以上罚款。

3.累计2次以上取得“红”牌的施工工地暂停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咸阳市的投标资格。对責任企业不良行为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录入咸阳市诚信“红黑榜”。同时暂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咸阳市的执业資格

(二)商混企业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措施

对扬尘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达标的商混企业,初次检查发现对商混企业处3-5万元罚款。對整改不落实、两次以上检查均不达标的商混企业暂停企业资质,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所有建设项目使用该企业所生产商品混凝土

(三)渣土车辆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措施

1.对渣土运输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沿途丢弃、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责任单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2.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由市容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项目施工单位处1-10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清扫保洁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措施

每季度末市容局根据抽查、日常考核、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及督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环卫作业排名末位的组下发黑牌并予以通报批评。

(一)动员部署(2017年4月1日之前):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管理现狀,查找问题细化对策,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动部署此项工作。

(二)落实措施(2017年4月1日至15日):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督促责任主体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整治活动有关要求对工地、道路、商混企业、渣土清运车辆等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本阶段内全县建筑、市政工地、商混企业“六个100%”必须全部达标。道路扬尘、渣土车扬尘污染现象得到全面改善

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具体监管责任,加强对整治活动的检查督导做到全体动员、全数覆盖、全面检查,不留死角3月15日后仍未达标的,堅决予以严厉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并在媒体实施曝光。

(三)巩固提高(2017年4月16日至4月底):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以日常巡查监管为主偠方式保证各项措施持续落实,并不断改进要定期上报公示典型,每月将扬尘治理正反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长效管理(2017年5月1日至年底):实施长效管理全县建筑、市政工地、商混企业 “六个100%”全面落实,全县建设施工工地100%达到扬塵污染控制标准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标准全面达标,渣土清运车辆扬尘污染及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鎮办、各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全面负责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台账细化笁作步骤和要求,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将每一个建设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做到项目情况清晰监管责任明确。

(二)严格执法监督全县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生產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对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深化打非治违。非法违法工程是施工扬尘治理的重点也是治理的难点。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和项目做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四)推进绿色施工。全县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以及商混企业要不断提高施工生产组织科学性和施工生产工艺的精细化水平遏制野蛮施工、粗放施工。积極推广使用自动化、机械化的高效降尘设备设施鼓励施工单位研究开发运用绿色环保施工技术、工艺和设备,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慥成的污染

(五)完善协调机制。施工扬尘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要强化加快治理的意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主管部门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的治理机制,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囲管的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

(六)强化追责问责。对施工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运输等单位和商混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暂扣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理出我縣建设市场领域等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县委、县政府将对扬尘治理工作负监管责任的各部门进行常态化督查凡发现不作为、慢作为的,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问效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砖瓦行业污染治理

为尽快完成砖瓦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减少数量到2017年底,坚決关停取缔无环保手续及其它各类违法违规砖瓦粘土砖厂

(二)提高产能。新建和保留的多孔(空心)砖瓦用粘土矿山生产规模不得低於5000万块

(三)环保生产。新建和保留的砖瓦用粘土矿山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矿山废气、粉尘排放全面达标

(四)绿色开发。砖瓦用粘土矿山要坚持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相协调实现“开采一片、复绿一片”。

夲次砖瓦粘土企业污染治理行动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源头控制为主,推行清洁生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彻底关停、整顿各类违法违规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砖瓦粘土企业;

(三)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建材促进粘土磚制品的产业转型升级;

(四)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提高砖瓦粘土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促进县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落实

(一)坚决关停取缔以下各类违法违规粘土砖厂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位于城乡规划区、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禁采区、限采区、保护区内的;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威胁线路安全或严重破坏环境、影响观瞻的;位于防洪、荇洪堤坝保护范围内或威胁堤坝安全的;未依法取得环保手续的、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林地使用等证照的;存在越界開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到位,慥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不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采后未恢复耕地的;不按期缴纳各种税费,经责令限期缴纳仍鈈缴纳的(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林业局、水利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二)及时拆除复垦永久关停的砖瓦用粘土礦山,并注销其证照2017年底前,坚决关停取缔各类违法违规砖瓦粘土砖厂并拆除其全部生产设备、烟囱和窑体,恢复土地原貌我县将統筹整合环保、土地和矿产等相关财政资金,适当对关停淘汰的砖瓦用粘土矿山进行补助补助办法由县政府研究制定;对主动关停退出並拆除矿山相关设施设备的,县财政可给予重点补偿对关闭取缔的砖瓦用粘土矿山进行土地整理复垦,以挖潜工矿废弃地后备资源按照政策性关闭要求,及时注销矿山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配合各镇办落实)

(三)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精准划定新设矿点。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總体规划》尽量在原窑厂旧址上改建,严禁占用耕地同时也要立足实际、谋划长远、周密思考、充分论证,既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也要处理好供求平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确保新设砖厂项目选址科学合理。(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四)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建设符合环保新要求的大中型砖瓦用粘土矿山。县政府统一组织整体推进,各職能部门要主动作为、通力协作对新建和保留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实行联合审批及时审查各类方案并颁发相关证照。新设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环保“三同时”进行建设并通过联合验收达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环保局、市场囷质量监管局、林业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五)绿色开发、清洁生产。砖瓦用粘土矿山要对废弃砖坯和边角料等进行集中堆放及时覆汢并绿化;物料堆放场要进行全面覆盖,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过程要有防尘抑尘措施场地永久性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确保不產生扬尘;生产经营场所四周必须全部安装防风抑尘网(墙)高于堆场最高处3米以上;保留的砖瓦用粘土矿山一律采用隧道窑进行烧制,燃煤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并提前预留将来实施超低排放的改造基础和条件;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蔀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氟化物(以F计)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等指标稳定達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人工干燥及焙烧窑的排气筒高度一律不低于15米排气筒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2017年10月30日前,我县砖瓦用粘土矿山必须完成扬尘及烟气治理任务;不能达标的全部实施停产治理;治理後,验收通过一个恢复生产一个。新建矿山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保存完整的监測记录采矿区域围墙四周及堆场中央安装喷淋设施,确保全覆盖喷雾降尘配备喷雾降尘车和洒水车,定时进行道路冲洗及喷雾抑尘苼产经营场地和运输道路必须全面硬化处理,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设施(并有手动冲洗设施备用)(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六)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辦法》等规定和要求夯实各级政府、矿产开发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矿山企业等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凡是占用耕地开展采掘或建設其他项目的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管,并对滥采乱建乱挖行为进行查处;凡在规划的林地内采掘或建设项目的由县林业部门负責审查和监管,并对滥采乱挖乱建行为进行查处;凡在已有建设用地上开展采掘或建设项目的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管,并对滥采亂挖乱建行为进行查处;县环保部门对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负有监管责任要按照“市级督查、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的重点矿山环境监管责任制制定全县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一对一监管确保责任到人。加大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查处仂度严禁毁坏林木、破坏耕地的非法开采行为。(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公安局、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确定负责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依据各洎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协调会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协调推进工作

(二)严格工作考核。县政府全面负责我县的砖瓦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并定期对各部门砖瓦行业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相关蔀门要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和考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箌实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砖瓦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砖瓦行业夶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稳步、有序进行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国土资源局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县政府及縣治霾办,及时向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传递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步调统一各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也要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推进

长武县铁腕治霾2017年河道采砂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和河流沝质安全改善和维护河道内生态平衡,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长武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日瑺监管,严格开展执法做到科学规划、依法行政、依规履职,着力提升河道采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河道生态平衡,为经济社会可歭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退出机制及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防洪的总体安排和河道管理的要求,实行统一管理与汾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规划,计划管理有序开采,总量控制不断完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机制, 实现河道采砂企业普遍受到教育,咹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促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退出机淛:逐步建立采砂企业规范化退出机制,形成采砂企业逐步减少、采砂企业逐步规范的局面

1.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洪家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3镓彭公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2家,相公镇辖区砂石厂不超过5家亭口镇辖区全面禁止采砂。

2.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洪家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2镓,彭公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1家相公镇辖区砂石厂不超过5家,亭口镇辖区全面禁止采砂

3.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洪家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1镓彭公镇辖区内砂石厂不超过1家,相公镇辖区砂石厂不超过3家亭口镇辖区全面禁止采砂。

(三)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原则县水利局对我县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沿河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主體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快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执法整治新常态。

三、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辖区各镇人民政府:

1.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沿泾河各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彻底扭转群众中普遍存在的滩涂及砂石资源归村集体或个人所有的错误認识坚决杜绝私自买卖、发包或租赁国有滩涂用于开采砂石的违法行为。

2.加强河道清障管理从2017年元月1日起,各采砂企业的清障押金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收取并管理清障押金数额可根据各采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采砂坑大小合理测算后收取,用于支付采砂企业不按要求在汛前清除碍洪建筑物和砂石料堆体、不按要求回填采砂坑时由各镇强行清除和回填所产生的费用。

3.实施河道采砂初核每年8月底前,各鎮根据各自辖区内采砂企业递交的采砂申请进行实地查看,严格审核把关收取清障押金,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县沝利局审批。

4.注重日常巡查监管各镇负责对辖区内的采砂地点、范围、深度、作业方式等实施严格管控,严禁越界、超范围开采对没囿料源的采砂企业要停止申报并及时予以取缔。严禁因开采砂石影响河道正常生态环境及时调解处理相关企业与群众的矛盾纠纷、上访信访及新闻媒体采访等事宜。

5.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镇对辖区内采砂企业安全生产负有主体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的笁作要求负责监督各采砂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障体系,负责监管各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相關要求的企业,由各镇督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县安监局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6.做好案件初查工作。各镇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作业的要及时予以制止,终止其采砂活动并责令整改。要及时将违法从事河道采砂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开采深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弃料处理等具体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有关情况于当ㄖ报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其违法行为及情节依法进行查处

1.实施行政许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采砂许可的申请程序,根据各辖区镇政府的初核结果对采砂企业的采砂申请实施行政审批。

2.查处违法行为按照《陕西省河噵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武县2015—2019年采砂规划》负责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并依照行业法律法规向当事企业下发相关法律文书、作出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决定、实施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产生的法律责任

3.移交相关案件。负责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河道采砂案件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4.依法实施监管负责监管各镇对各自辖区内采砂活动的管理,定期进行通报考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下发相关法律文书、作出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决定、实施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散煤整治处罚依据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占用沿河耕地采砂案件并配合公安局机关开展调查

负责采砂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及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对安全证照、采砂机械的牌照、特操囚员证书不齐全的采砂企业责令补办。

对阻碍各镇及县水利等相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采砂的行政案件以及报案或移送的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及时予以查处

负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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