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不再强制公证”何时普遍落地

选房网—齐鲁晚报大众网联合主办
近日,实施了20余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废止,这表明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等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已无强制公证的要求。
  今后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选项目&,但切实减轻人们负担,还需要进一步措施。(资料片)
  在继承老人房产时,很多市民都对&继承权公证&这一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而最近,一条&继承、遗赠房产已无须办理公证&的消息广泛流传,引得许多需要办理的家庭纷纷叫好。
  近日,实施了20余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废止,这表明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等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已无强制公证的要求。但齐鲁晚报记者在多方了解后得知,现阶段在房产继承方面,房屋公证或许依然是一个性价比较高的选择。
  绕开继承权公证
  一套能省上万
  济南市民王先生有兄弟三人,父母共有一套房产。不久前母亲去世,兄弟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放弃继承,把母亲所属的一半房产全部交由父亲继承。这样整套房产就都在父亲名下,将来再由父亲分配。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而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王先生等人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在提供了相关材料后,他们缴纳了6000元费用,领取了继承公证书。拿着这份公证书,才能在机构顺利办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要先办理公证,我们觉得有些麻烦,尤其花了好几千块钱,觉得心疼&,王先生说。
  但就在他们办完手续不久,上述联合通知被废止的消息传来。&那我们当时等一等,是不是就不用去公证了?&想起来王先生有些后悔。对此,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此类公证取消了,只是今后继承房屋时,不再强制进行继承权公证了。
  之前,继承权公证至少要产生两笔额外费用,即公证费和房屋评估费。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的房屋按房价2%收取,20万-50万的部分按1.5%收取,50万-100万的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也就是说,一套100万的房子,仅公证费就要超过1万元。
  &如此一来,当事人将有更多选择权。&我省一名从事多年的资深公证员解释,今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在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即&协商继承&,有纠纷的话还可以选择诉讼。当然,也可以拿着遗嘱去进行不动产登记。
  想直接继承房产
  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既然可以选择自行去办理,那我们肯定更愿意省去公证的程序,直接去办理&协商继承&&,王先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不菲的公证费,看起来也容易些。但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来看,协商继承的确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老百姓的确多了一个选择,但是自行来办理的话,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非常高&,我省一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深人士说,难点在于要不遗漏继承人。&比如要明确你是唯一继承人的资料要很详细,张三的父母去世了,有一套房子要继承。但老人的继承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子女,还有可能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张三就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
  这位人士表示,这其中的难点在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底有几个。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继承权利。这就要求当事者弄清楚,父母有没有养父母?有没有养子女?父母是否是二婚?有没有非婚生子女&&需要判断的东西很多。
  对于个体来说,要提交这些证明显然非常麻烦。更关键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具有调查核实的能力,这就要求群众承担起自己搜集材料的责任。&不仅难度大,有些部门不一定配合。&上述公证员说。
  &也就是说,不论是选择公证继承还是协商继承,都要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确认的步骤是不能省略的&,多位业内人士说。因此有专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依然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公证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
  新政只是第一步
  如果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老人去世后,子女拿着遗嘱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可以吗?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因为遗嘱可以书写多份,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也有所不同,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要对遗嘱效力进行确认,遗嘱是否是老人自己写的?是不是自己的意思表示?是老人留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吗?对于这些,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没有能力审核。
  &我们正在与公证处联系,希望对方提供查询,或者能够证明是否是最终的遗嘱公证,再或者是让继承权的当事人都到场,问询是否有其他遗嘱公证。&上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深人士说,但最终问题可能又绕了回来,&让继承人都到场,但这些继承人是不是全部继承人?&
  有分析称,即使当事者拿着遗嘱去进行不动产登记,还是得&自助&进行繁琐的取证。而类似于&证明死去的父亲没有私生子&、&证明死去的母亲没有养女&这样的奇葩证明也有可能频繁出现。到头来,他们或许发现花钱公证还是最省心的方法。
  因此,多位受访者认为,目前通知的废止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还要完善诚信体制,建立社会联动。&一位业内人士建议,探索新的方式,例如推广社会化服务调查的方式,或者赋予某些机构社会调查的权力等,&不能为了解决老问题带来新问题&,但预计这将是一项长期的过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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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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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
日&&&&阳江新闻网&&&&&&&
相关部门:我市目前仍执行旧政策,新政落地还需时间
阳江日报讯(记者/谭兴孚 见习记者/莫熙宁)日前,国家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表明继承、受遗赠等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已无强制公证的要求。昨日,记者走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目前我市办理继承、受遗赠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仍需提供公证材料,新政策落地仍需要时间适应。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就规定了对于继承不动产权可选择&递交公证&或&不递交公证&进行登记手续办理。据此,选择&不递交公证&,房产继承者可省下几千元甚至数万元的公证费用。
昨日,记者走访了江城区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以一套80万元的房产为例,最终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约为6400元,公证费用仍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据介绍,房屋继承可选择公证继承、诉讼继承、遗嘱继承和协商继承四种形式。公证继承须提交公证材料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诉讼继承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法院起诉继承纠纷;遗嘱继承须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协商继承须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不过,记者在昨日走访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目前我市办理继承、受遗赠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仍需提供公证材料,新政策落地仍需要时间适应。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新政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此类公证取消了,只是市民今后继承房屋时,不再强制进行继承权公证了。
该负责人说,财产继承牵涉到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法律专业人士从准备与审查材料、厘清法律关系、进行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指导,因此采用公证的方式能够让相关民事行为的处理更加有保障。
房产登记机关如何查明遗嘱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及继承人资格是个大难题。而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国家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证明行为,具有免于进一步举证的法律效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
因此,目前通知的废止是第一步,接下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要对窗口员工进行一系列的专业培训,预计这将是一项长期的过程。
图集 · 视频推荐“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何时普遍落地-公证,继承,强制,北京,深圳,不动产,遗赠,公证费,司法部,房产,-东方评论-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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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何时普遍落地
  今后,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公证成为办理继承(受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这体现了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程序性权利的尊重。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将于日起正式实施。(12月8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取消房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应该是基于今年7月5日,司法部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自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北京此举是对司法部通知的及时落地。对北京市民而言,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期待的福音。  取消房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可以消除“公证难”,大为减少房产继承时的“添堵”情形。多年来,由于强制公证制度的悍然存在,老百姓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都会被要求开具诸多证明,如“被继承人已经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没有私生子”证明等。更过分的是,还要求出具100多年前出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超出了普通百姓的能力范围。而且事无巨细,当事人要跑许多单位,有些“奇葩证明”一些单位又一时难以提供,在“跑断腿、磨破嘴、操碎心”的情况下都可能难以如愿。不再强制公证,就是给老百姓的财产继承权得以实现扫清路障。  房产继承公证不仅“公证难”,还“公证贵”,不再强制公证是在给老百姓创造实惠。按现行规定,房产继承公证按受益额比例分段收取费用。前不久有报道称,以深圳一处500万的房产为例,最终需缴纳的公证费为41400元,深圳公证处相关人士后来解释,房产的标的是根据评估价而非市场价,且继承的房产很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继承其中一半,那么实际标的就是一百多万,需要支付的公证费是1万多元。这1万多元支出就为一纸公证,也算不合理或者说偏高的收费吧?房产继承无须强制公证,有利于老百姓节省开支。  总之一句话,房产继承强制公证手续繁琐、花费巨大。房产等遗产继承能否顺利进行,则关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财产权益。而强制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这便是对老百姓继承权、财产权的充分尊重。这恐怕正是司法部要求废除强制公证制度的原因所在。现在,北京已经将司法部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无疑是可贵的。  其他地方呢?10月有媒体报道称,最近有多位南京市民反映,自己办理房产继承事宜时,仍然要求强制公证。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有关人士解答说,该局已经在起草方案,“我们还去了已经落地的城市,发现如果按照当地做法,市民不走公证而想继承房产,这个过程会非常漫长。”而在深圳,目前执行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赠予、继承应当办理公证。不再强制公证的规定目前并不适用于深圳。特区立法可以对行政法规作出变通性规定。真不知,强制公证作废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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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何时普遍落地
日 08:24 来源:东方网
  今后,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公证成为办理继承(受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这体现了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程序性权利的尊重。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将于日起正式实施。(12月8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取消房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应该是基于今年7月5日,司法部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自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北京此举是对司法部通知的及时落地。对北京市民而言,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期待的福音。  取消房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可以消除“公证难”,大为减少房产继承时的“添堵”情形。多年来,由于强制公证制度的悍然存在,老百姓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都会被要求开具诸多证明,如“被继承人已经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没有私生子”证明等。更过分的是,还要求出具100多年前出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超出了普通百姓的能力范围。而且事无巨细,当事人要跑许多单位,有些“奇葩证明”一些单位又一时难以提供,在“跑断腿、磨破嘴、操碎心”的情况下都可能难以如愿。不再强制公证,就是给老百姓的财产继承权得以实现扫清路障。  房产继承公证不仅“公证难”,还“公证贵”,不再强制公证是在给老百姓创造实惠。按现行规定,房产继承公证按受益额比例分段收取费用。前不久有报道称,以深圳一处500万的房产为例,最终需缴纳的公证费为41400元,深圳公证处相关人士后来解释,房产的标的是根据评估价而非市场价,且继承的房产很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继承其中一半,那么实际标的就是一百多万,需要支付的公证费是1万多元。这1万多元支出就为一纸公证,也算不合理或者说偏高的收费吧?房产继承无须强制公证,有利于老百姓节省开支。  总之一句话,房产继承强制公证手续繁琐、花费巨大。房产等遗产继承能否顺利进行,则关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财产权益。而强制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这便是对老百姓继承权、财产权的充分尊重。这恐怕正是司法部要求废除强制公证制度的原因所在。现在,北京已经将司法部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无疑是可贵的。  其他地方呢?10月有媒体报道称,最近有多位南京市民反映,自己办理房产继承事宜时,仍然要求强制公证。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有关人士解答说,该局已经在起草方案,“我们还去了已经落地的城市,发现如果按照当地做法,市民不走公证而想继承房产,这个过程会非常漫长。”而在深圳,目前执行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赠予、继承应当办理公证。不再强制公证的规定目前并不适用于深圳。特区立法可以对行政法规作出变通性规定。真不知,强制公证作废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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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选项目”,但切实减轻人们负担,还需要进一步措施。(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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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继承老人房产时,很多市民都对“继承权公证”这一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而最近,一条“继承、遗赠房产已无须办理公证”的消息广泛流传,引得许多需要办理房产继承的家庭纷纷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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