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江南花山郡房屋是否有海川梧桐郡五证齐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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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夏区江南花山郡售楼处购买叻一套两房在售房过程中,售楼处销售人员多次谈2房没有了且加推也买不到都定了,诱导我购此房在购房中没告知我谈及的总房价價格与实际合同价不符,在我付完首付后看到发票和合同价时发现首付金额发票与我实际支付金额少了6万4千元。合同价与总房款也差了64000え希望物价局秉公处理,还我公道!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江夏区区发改委(物价局)审核,现回复如丅:

2017年12月4日区发改委(物价局)价格执法工作人员前往江南花山郡楼盘核实多收房款的情况,经核实:网友是于2017年5月在江夏区江南花山郡楼盘购房于2017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购房过程中,因该楼盘销售火热网友选中的小户型已销售完毕而后网友通過与江南花山郡营销人员沟通了解到,想购买的小户型楼层有一套原购房者王女士(2016年11月25日定购一套小户型并支付了5万元认筹金)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购房愿意转让。

       该楼盘营销人员表示介于网友强烈购房意愿可以与该王女士联系后由销售人员联系双方协商转让房屋并辦理相关手续。经协商后网友支付给原购房者王女士缴纳的5万元认筹金及64000元房屋转让费

 我局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收集了相关資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且王女士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此事,王女士表示此套小户型确为自己购买,后因个人原因委托销售人员代售现相关款项已退还,64000元转让费也通过微信转账收到并将转账截图发给我局工作人员。因此网友所述的情况并不属实开发商并未收取64000元。鉴于双方私自交易我局建议网友与原购房者王女士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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