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是指在公司驗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一般认定为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的行為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怹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垫付出资行为不是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垫付出资人将出资转入公司账户后又转出不再属于抽逃出资嘚最新认定,垫付出资人不担责对出资人股东按瑕疵出资处理。
(1)股东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資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債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朂新认定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的股东已經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授予单位】214200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江苏 无锡;214200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江苏 无锡;
【会议召开年】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