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金金达多少万要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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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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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02-24 09:41&&悬赏 0&&发布者:lupash……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0)
公司以部门解散、不胜任其他岗位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是不是应该支付2N+1的经济赔偿金,且无需缴税?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北京-海淀区]
1925094积分
回复时间:日 10时18分
1、如公司解除理由属实,应赔偿N+1的经济补偿金;如公司解除理由不属实,应赔偿2N的经济补偿金;
2、如经济补偿总额低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下的,无须缴税,超出部分应缴税。
[北京-朝阳区]
200970积分
回复时间: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北京-西城区]
回复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补偿金不需缴纳个税
[上海-浦东新区]
电话:&&微信:
374384积分
回复时间:
超过去年均工资三倍部分依据工薪收入纳税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是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且不需缴税。
[北京-朝阳区]
376756积分
回复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且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丰台区]
回复时间:
一般是这样的。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N+1的经济赔偿金,一般不用缴税。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对于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明确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员工只得到了2-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太可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你们工资超级高的话例外(工资超级高,会受到《劳动合同法》中对于高薪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限制,如果单位依照执行,2-3月补偿金也不会超过的)。
  假使超过怎么计税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个文件中提到的《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对于超过部分是这样说的:“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即使超过,也不是按照单月工资收入那样累加后一次性计算的,而是按照工作年限平均计税。
[北京-东城区]
352990积分
回复时间: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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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是否包含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来源:江苏地税&   |
年所得12万是否包含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六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年所得12万包含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 责任编辑: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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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京地税个[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针对企业解聘职工给予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的精神,我市也作出了补充规定。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指: 企业在改组、改制、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原因被雇主辞退或自行辞退个人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或退职费(指不符合国发[号文件的规定的退职费。)
二、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四、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五、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六、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七、京地税个[号《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税收征管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第四条及国税发[号《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二条规定同时予以废止。
八、以上规定自日起执行。
例:某服装厂职工王某拥有本企业工龄8年,2000年1月因企业改制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6万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王某需从月工资中缴纳9%的住房公积金,5%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王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折合月工资收入:60,000÷8=7,500(元)
2、应缴纳住房公积金:7,500×9%=675(元)
3、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7,500×5%=375(元)
4、应纳税收入:7,500-675-375=6,450(元)
5、应纳税额=[(6,450-1,000)×20%-375] ×8(个月)=5,720(元)
6、王某应缴纳5,720元的个人所得税。
如上例,假设王某本企业工龄为13年,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折合月工资收入:60,000÷12=5,000(元)
2、应缴纳住房公积金:5,000×9%=450(元)
3、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5,000×5%=250(元)
4、应纳税收入:5,000-450-250=4,300(元)
5、应纳税额=[(4,300-1,000)×15%-125] ×12(个月)=4,440(元)
6、王某应缴纳4,440元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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