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账户还细分吗

为什么现钞买入价低于外汇买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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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钞买入价低于外汇买入价
  李南坦言,自己在前两段感情失败后曾经很迷茫。“第一次是大学毕业,前女友要考研,而我想先工作,纠结了很久,异地恋了一段时间分手了。第二次是因为双方个性冲突太大,加上我工作不稳定,对方父母不同意,没能坚持到最后,我在快28岁时又恢复了单身。”李南说,之后,他在感情和职业发展方面都很犹豫,甚至想过暂停工作一年去考研,“工作压力和朋友圈转移了我很多注意力,让我现在有点习惯单身了”。
  ◎饭后吸烟 有人认为,“饭后一颗烟,赛过活神仙。”事实上,这种做法对人体危害是极大的。因为饭后人体的肠胃蠕动十分频繁,血液循环也随之加快,消化系统开始了全面的运动。如果在这个时候吸烟,肺部和全身组织吸收烟雾的力度大大加强,致使烟中有害成分大量被吸收,对呼吸、消化道都有很强的刺激作用,无疑会给人体机能和组织带来比平时吸烟大得多的伤害。
  日,台北一位名叫林江迈的妇女,在兜售香烟时与国民政府专卖局武装缉私人员产生冲突。缉私人员用枪托打伤了这位妇女,引发周围民众愤怒和围观。缉私员傅学通向人群开枪示警,打死了一名打抱不平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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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的刘泓义(化名)是北京某连锁餐饮品牌的分店店主,他很开心看到这则网络餐饮“新规”。“如果允许大量&家庭小作坊&提供外卖,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不正当竞争。”刘泓义说,由于运营成本,实体店铺很难在与“小作坊”的竞争中胜出。“各&小作坊&之间也会相互竞争,为了不断压低价格,自然就会牺牲掉食品的质量,甚至安全。”他认为,如果“新规”顺利出台,外卖行业的竞争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现实竞争的网络化”,“归根结底,大家比的还是食品的品质”。 江天勇得知谢阳被抓后,迫不及待地想联系上谢阳的妻子陈某,2016年9月的时候,江天勇和陈某在北京见面。当江天勇得知谢阳被关押目前还不能会见时,江天勇认为可以大做文章,便煽动陈某说,谢阳肯定遭遇了酷刑。
  几年前,该患者为医治丈夫的尿毒症,花光了全家全部的积蓄,还背负了沉重的外债。该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联合厦门绿链慈善基金会,并为其救助5000元,同时还减免了部分的手术费用。
  有着快一个世纪酒龄的梁学华,最近几年,都没喝酒了。这一天也没喝,吃完饭,她只说了四个字:“摆起摆起!”老六曾国均马上就懂起了,赶紧拿来妈妈的最爱: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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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前已经历八次调整
18:00:51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不含此次调整在内,我国已经连续8次进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政策调整。
一、1994年外汇账户管理改革。我国于1994年年初建立银行结售汇体制,并对中资企业实行了强制结汇制度。
二、1997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将外汇账户从性质上区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同时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从功能上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并对不同性质的外汇账户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三、2001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放宽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开立标准,扩大开户范围。
四、2002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取消中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条件限制,允许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将原有的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合并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实行了统一的限额管理,统一按照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账户限额,对上年度没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按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核定初始限额。
五、2003年进一步放开国际承包工程等暂收待付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六、2004年5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政策调整。将企业可保留经常项目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50%。
七、2005年3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政策调整。将境内机构超限额结汇期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延长为90日,允许境内机构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核定限额后的90日内仍可保留其外汇资金。其次,扩大了按实际外汇收入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企业范围。
八、2005年8月政策调整。这是继2004年5月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后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此次政策调整基本上取消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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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汇帐户业务中的常见问题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所称境内机构包括哪些?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所称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金融机构。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境内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2、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国际承包工程等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是什么?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招标、从境外收入外汇后需向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人划转的暂收暂付项下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核定。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国际承包工程等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应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哪些材料?  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可开立几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在已使用账户系统的地区,符合开户条件的境内机构可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向外汇局申请开立多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开户个数、开户金融机构方面不受限制。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如何核定?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按照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符合规定条件,但上年度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汇局可以为其核定初始限额,原则上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  境内机构开立的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招标、从境外收入外汇后需向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人划转的暂收暂付项下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限额按照上述特殊来源外汇收入的100%核定。  境内机构开立多币种、两个或两个以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外汇局必须为每一个币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核定限额,具体限额分解可以由境内机构自行确定,但境内机构所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异地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由开户所在地外汇局根据该境内机构在当地上年度国际收支申报中统计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核定,并纳入开户所在地的地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总限额。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境内机构开立其他币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其限额由外汇局按开户当期适用的内部统一折算率折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核定标准进行调整。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国际承包工程等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内机构需要在注册地外境内其他地区开立外汇帐户的,应如何办理?  境内机构因经营需要在注册地以外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应当向注册地
地外汇局备案,持注册地外汇局的“异地开户备案件”及规定的材料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开户所在地外汇局核发的“账户开立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是否可以保留外汇?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在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以内的,可以结汇,也可以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超出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后,开户金融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境内机构办理结汇手续。境内机构未及时办理结汇手续的,开户金融机构有权在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强制为其办理超限额部分外汇结汇手续,并在结汇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该境内机构。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是否可以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  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确需转作定期存款的境内机构须凭申请书、《外汇账户使用证》或《登记证》、原账户开立核准件、对帐单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应当纳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管理在已使用账户系统的地区,境内机构可以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在开户金融机构中转作定期存款,但应当纳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管理。开户金融机构应当按原转出户的账户开立核准件编号,填写定期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后,报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是否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  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开户单位名称、最高限额等账户信息的,应当持申请书、《外汇账户使用证》或《登记证》、原账户开立核准件、对帐单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账户变更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完毕业务后,应当在每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将“账户变更核准件”第四联报开户所在地外汇局。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关户手续?  境内机构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开立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账户内资金使用完毕后),应当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关户核准件”办理关闭账户手续。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完毕业务后,应当在每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将“关户核准件”第四联报开户所在地外汇局。  境内机构异地账户关闭后,开户所在地外汇局必须及时将有关账户关闭信息书面告知注册地外汇局。  境内机构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还开有其他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账户内资金可以转入其他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没有其他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账户内资金必须结汇。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一年内没有任何外汇收支的外汇帐户应如何处理?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该账户一年内没有任何外汇收支的,开户金融机构应当在每年的1月份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由外汇局下达“撤户通知书”,通知境内机构关闭该账户,同时通知开户金融机构。  境内机构应当在接到“撤户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关闭账户手续。如境内机构逾期不办理,开户金融机构可以在接到“撤户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强行关闭该账户,账户内资金结汇,人民币资金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完毕业务后,应当在每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将“撤户通知书”第四联报开户所在地外汇局。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分支局对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如何进行管理?  开户金融机构应当在每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
送上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情况月报表”。各分局应于每月初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辖地区“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情况月报表”汇总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在已使用账户系统的地区,开户金融机构应当每日通过账户系统向外汇局报送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信息。开户金融机构和外汇局可以不再报送前款规定的报表。  外汇局应当对所辖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进行年检。  已使用账户系统的地区不再对所辖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进行年检。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境内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外汇专用账户如何管理?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施行前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外汇专用账户、细则施行后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外汇局应当按细则规定合并其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核准其开户申请,并按细则规定为其核定账户限额。  细则施行前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外汇专用账户、细则施行后未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其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在日前可以按照原有收支范围和限额继续使用。  外汇局可以根据自身监管能力、实际工作需要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间合并原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并按细则规定为境内机构调整账户限额,但最迟不得超过日。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的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如何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钻石交易所等)的境内机构仍按相关管理办法开立和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但已使用账户系统的地区,应当将有关上述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纳入账户系统管理。  法规依据: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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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问答
  文/张东海 阳中林 编辑/靖立坤
  问:境内个人从境外继承了一笔遗产,请问应该如何结汇?有没有金额限制?
  答:对于境内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每人每年为等值5万。如果该笔遗产金额在年度总额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凭遗产继承文书或公证书在银行办理。
  问:境外个人想在境内结汇买车,应怎么办理?
  答:购车属于生活消费类支出。购车价格在年度5万美元的结汇总额内,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若超过限额,可凭购车合同或发票办理。对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还应将结汇后的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问: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需要购汇8万为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超过了等值5万美元的限额,应如何办理?
  答:个人购汇支付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超过年度总额的,凭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以及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在银行办理。
  问: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期间因意外受伤住院,需要购汇为他支付住院费,请问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外汇局审批吗?
  答: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居民个人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办理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与救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境内个人的亲属现在国外,想委托境内个人在国内的银行代办结汇业务,可以吗?
  答:这要看双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关系以及结汇金额是否超年度总额。如果是年度总额内结汇,只能由本人办理或委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代为办理,且代办时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境内个人想去香港买(),如何办理购付汇手续?将来有赔款怎么结汇?
  答:境内个人在香港购买保险的相关结售汇手续,需视其购买的险种,区分资金性质:个人跨境投保财产保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的,按照经常项目管理原则办理手续;投保寿险则需按照资本项目管理要求办理手续。境内个人在境外作为被保险人,投保财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可以办理保费的购付汇和赔款的收结汇。
  问:如境内居民的配偶为香港居民,该境内居民向其配偶的境内账户划转外汇,应如何操作?
  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的境内划转,仅限于在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直系亲属账户之间划转;如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则需符合《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账户内资金的汇出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该境内个人向其配偶账户划转外汇,除提供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需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问:境内个人从境外调入一笔大额外汇做定期存款,金额超过5万美元,到期后能以原路退回方式一次性汇出吗?
  答:不能。外汇资金入了境内个人储蓄账户后,再次汇出用于经常项目项下支出,需符合账户内资金汇出的有关规定: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问:某境内个人出国回来,想把未用完的外币现钞存回账户,应如何办理?
  答: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签章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问:个人购汇后当天提取现钞的限额是多少?
  答: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问:境外个人到中国旅游,想携带一些外币现钞进来消费,请问超过多少金额需要向海关申报?
  答:对于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实行限额申报制管理。携入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无须向海关办理申报;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问:境内居民出国旅游,想携带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出去消费,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实行指导性限额管理。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携出;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出境。对出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出境,海关不予管理,因此无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作者单位:外汇局深圳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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