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公证不好办可否通过周华保险案法院判决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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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内蒙古 通辽];&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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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理房产公证”有关的问答 658431 条
房产公证,想必对于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的朋友来说,这四个字并不陌生的吧?但是在我们的房产过户手续办理中,却并非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那么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如何办理房产公证?一般来说,只有涉及到房产继承、房产赠予、涉外转移房产的几种情况才需要办理房产公证。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房产继承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具体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立遗嘱房产所有人为了妥当处理名下房产而设立遗嘱,这时是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赠与房产赠与人将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同样需要办理公证才可以,因为只有经过了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涉外转移房产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若涉及到别的国家或者港澳台地区,也必须办理公证,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二、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料;公证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在很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的流程中,房产公证都是其最为重要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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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公证
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每件收费400元。
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 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 每件收费800元。
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 每件收费1000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继承权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等)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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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吗,需要房产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继承协议书,双方必须签字,一般公证处为了避免家庭财产纠纷会通知直系亲属,城镇要求居委会证明,农村需要村委会盖章。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在关于房屋的买卖、贷款、代办等业务时,都会涉及到房产的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房产公证所需的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的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屋产权证(如没有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者合同;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二.提出公证的申请1.提交了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的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来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者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公证处公证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来进行办理。经过公证的合同或者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所以涉及到房地产的各个方面,最后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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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怎么收费是很多购房者会碰到的问题之一,那收费标准是按照评估公司给房产评估的价值收取费用的,去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申请,受理,审查等手续才可以进行办理。一、房产公证怎么收费?按照评估公司给你评估出来的评估价来收取费用的。500000元以下部分,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2%;元至元部分,收取0.15%;元至元部分,收取0.1%;元至元部分收取0.05%;元以上部分,收取0.01%。。具体房产公正收费标准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告为准。二、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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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个人有效证件,如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已有 3 个回答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不同的情况都可能涉及“公证”,虽不是必要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所谓“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以下售房、抵押、线上P2P借款涉及房产反担保、线下借款涉及房产担保、第三方为线上或线下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各类公证,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均按下述标准执行一.产权人至今未婚: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二. 产权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双方到场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三. 产权人已婚(一方或双方再婚):夫妻双方到场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调解书)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再婚且房产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间取得,则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相关离婚协议、判决书或调解书,应表明房产归属四.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离婚之前)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2)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3)民政局离婚的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离婚协议且应表明房产归属,法院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表明房产归属4)若上述文件中未标明房屋归属,亦可由前配偶到场发表声明确认。五. 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离婚之后)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2)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六.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丧偶之后)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死亡证明(原件)、丧偶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2)财产类证明材料:1.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七. 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丧偶之前)此种情况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到公证处说明情况并领取亲属关系调查表及死亡证明调查表。亲属关系调查表主要内容为通过调取被继承人及继承人的档案信息来了解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即查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在世的需一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可以表示放弃继承权或申请继承。继承人在外地或境外的可以在当地公证机构发表声明放弃继承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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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需要以下证明:
1、赠与人的房产证。
2、赠与人是否是房产的唯一享有者,如果其合法配偶健在,其配偶需要出具放弃房产权的法定证明;如果其配偶去世,其法定继承人要出具放弃继承的法定证明。
3、出具法定有效的赠与合同。
4、确认赠与人是否是真实意思的表达。
5、由公证员进行公正。
公正费用: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商品以实际购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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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公证:
首先,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如果你丈夫同意将房子公正为你所有的话,你们签订一份协议书,证明你老公自愿放弃对房子的共同产权,然后你们可以拿着协议书,房产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的的公正机关做公正。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可以打电话到当地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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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有些事情不方便亲身办理,就需要找别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很多都需要代理人持有公证书才可代为办理。那么你清楚公证处公证程序吗?了解公证处公证程序是办理公证必备的条件。下面就一起看一下公证处公证程序吧。一、查找公证处:查找离自己最近的公证处,找到地址和电话。最好先打电话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和他们办理的时间,安排好时间即可前往办理。二、书写相应的模板:比如自己要做委托公证什么的,网上都有相关的模板,直接照着模板书写或者发到电子邮箱,公证处可以上网下载下来。其实此步骤没有也没关系,到现场后按照你的公证要求会有人指导或者代为书写。三、办理公证:办理公证按照他们上班的时间,带齐需要的材料。早点过去,一般办理的人都挺多,有的地方提供取号,取号后等待叫号办理即可。期间材料什么的他们都提供复印,按照要求办理后交费,如果没有问题会告知什么时候可以取。一般的都是3、5天可取,如果要提前需要办理加急。当然如果和他们好好说说也可以隔天取,但是基本不能当天取。以上就是关于公证处公证程序了,有需要的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而且要了解清楚多长时间可以拿到公证,打好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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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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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每个地区房产公证处公证费用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手续?1.当事人应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付款发票等)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力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者诱导,当事人配合公证人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在协议书上签名。到此房产公证的办证手续完毕,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协议书时,协议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阅日期一般要求空缺,要等公证员审查修改协议后,再在其面前签字。希望房产公证相关知识能够对您有帮助。
已有 1 个回答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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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人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委托书若干份;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的提交认购书、定金合同或拟购二手房产证复印件等能反映房产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需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 6、申请办理以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等处分房产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需同时作为委托人,并补充提交结婚证。
7、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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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人房产公证手续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已有 3 个回答
您好,每个地方的收费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每家公证机构的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家的房子去年的时候去做的房产公证,在湖北这边的收费是1000元。我估计在全国各地价格虽然不一样但是也不会相差太大的。您可以多问几家公证机构,比较一下.
已有 2 个回答
1如果是全款购房,带上你的身份证 户口簿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格式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2如果是单身贷款买房,带上你的身份证 户口簿 单身证明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格式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3如果是已婚贷款买房,你们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格式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4委托书格式问当地的中介或者房管或者开发商要,如果完全找不到 ,咨询办理地的公证处也可以了解。
已有 4 个回答
怎么做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产权人过世,留下配偶和3 个继承人。现2 个继承人放弃继承,配偶也放弃继承。房产公证该怎么做,费用怎么收?如果提供的房价总款合理,一定要估价公司出报告吗? 中顾网律师: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 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以下(含100) 5 101 以上至1000 部分 2.5 1001 以上至2000 部分 1.5 2001 以上至5000 部分 0.8 5001 以上至8000 部分 0.4 8001 以上至10000 部分 0.2 10000 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 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 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 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 元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 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相关材料: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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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授与受托人就是房产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将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房产委托公证又可以称作是房产委托书公证。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房产座落位置等。委托权限包括以下:申领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支付或收取租金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涉外房屋委托公证首先需要委托人出具一份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该授权委托书为外文,还需附有中文译本。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材料比较复杂,大家一定要在弄清楚条件之前准备好材料,这样才能节省办理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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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按揭过户方法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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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23:14:11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浏览:124次
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案情介绍】&&& 原告张勇、张彬诉称,原告张勇、张彬与被告张海远系父子关系,张海远与妻子王芬仅生育张勇、张彬二子o.张海远与王芬原在某市高笋区石羊村共同所有住房,建筑面积计70 $12。王芬于日病逝,病逝时未留有遗嘱。张海远于2005年2月再婚。2005年1月10日,张海远与某市高笋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高笋区统征办)签署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载明由高笋区统征办将张海远、王芬共同所有的位于石羊村房屋70 ffl2予以拆除,并由高笋区统征办将位于新北方小区33幢2单元4号、建筑面积计70. 59 m2的房屋安置给张海远、王芬夫妇。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芬去世后,其与张海远共同所有的70. 59 m2安置房的一半属于王芬的遗产,应由张海远、张勇、张彬父子三人共同继承。以后安置房的产权证应载明由张海远、张勇、张彬父子三人共同所有,张海远享有2/3面积,张勇与张彬各享有1/6面积。为此,张勇多次找张海远协商,提议将此安置房办理继承公证,由父子三人共同继承,以后办理产权证时,建设部门以《公证韦》为依据游该安置房登记为父子三人共有,其中张海远享有46.59 m2,张勇和张彬各享有12 II12。同时,原告向被告说明,办理公证以后,该安置房还是由父亲张海远独自行使使用权。但被告固执地认为,妻子王芬死后,房屋应是他一个人的,张勇、张彬两兄弟不应该享有共有权,拒绝办理继承公证。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位于新北方小区33幢2单元4号的房屋,张勇享有12平方米的所有权,张彬享有12平方米的所有权。&&& 被告张海运辩称,首先,王芬还有许多遗产应当纳入继承范围:(1)分房时被告给原告的91平方米要求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折价,记18 200元,要求原告给付被告;(2)存款11 000元,现金7 000元,共计18 000元,其中王芬的9 000元应作为遗产处理;(3)王芬去世后所收礼金6万元左右要求分割。其次,根据有利生产和生活的原则,房屋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办法处理。第三,本案诉争房屋存在瑕疵,至今没有办理房屋产权,无法确认权属,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因法定继承而引发的财产权属纠纷。原告诉求为确权之诉,原告诉请的位于新北方小区33幢2单元4号、建筑面积计70. 59 m2的房屋,系被告张海远与玉芬夫妇原在位于石羊村70 m2的房屋拆迁安置而来,应为张海远与王芬的共同财产。王芬去世后,房屋的一半即35. 295 ll12属于被继承人王芬所遗留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原、被告作为王芬的子女和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二原告作为该房屋的共有人应当承担超面积补差费用中与应继份额相当的部分。因被告张海远已经按政策规定承担了超面积补差的费用1 095元,二原告亦应每人给付被告张海远该费用的1/6,即每人182. 50元。因本案仅确权而不对遗产进行分割,故原告补偿被告该费用的义务应在遗产分割时履行。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确定遗产份额权属的请求予以支持。但对应继份额,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渗第十三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原告张勇、张彬有权享有位于新北方小区33幢2单元4号、建筑面积计70. 59 m2的房屋的所有权,即原告均应继承11.765 m2。被告要求分割王芬其他遗产的请求,系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处理。对于被告辩称该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认为产权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财产进行权属登记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不影响原告依法律而应享有的权利。故该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之规定,判决原告张勇、张彬每人分别享有位于新北方小区33幢2单元4号、建筑面积计70.59 ffl2的房屋中11.765 m2的所有权。&&& 【案例评析】&&& 依照我国《继承法》中对遗产的定义,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财产以及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权利遗产。&&& 拆迁安置房在权利表现上有一段“真空”时间:从实物上讲,原房已被拆除,新的安置房尚未建成;从权利凭证上看,原房产权证已被注销,新房的产权证尚未办理。在这个“真空”时间内,拆迁安置房的唯一凭据就是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遗产依法分割,各方意见不同。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协议不宜作为遗产分割。拆迁安置协议只是一份协议而已,本身不具有价值,也非物权或债权凭证,作为遗产分割于法无据。一毡枣乒认为,拆迁协议可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协议表现了一个即将取得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有价值的。&&& 我们没有必要去讨论拆迁协议可否作为遗产继承。拆迁协议记载了一项将由被拆迁人享有的财产权利,被拆迁人死亡后,这种财产权利当然应作为遗产继承。只是在如何确认这种权利时,我们会遇到实际的问题。因为,这种财产权利没有“物”的表现形式,无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也没有权利凭证进行登记。本案中原告提出的进行公证的方法是一种很好的解决办法。支置房办理继承公证后,以后办理产权证时,房屋管理以《公证书》为依据,将产权证办到各个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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