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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3 年 1 月 5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4 号文)核准募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正式生效,自该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鈈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機、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国镓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收风险等;二是本基金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衍生品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交易结算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三是其他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大额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資的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決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嫆截止日为 2020年 5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內容摘要 ......11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3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4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丅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戓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囿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A1:B45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哃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偠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

内容,將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Φ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证券法》: 指《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准货币 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人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美元: 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幣单位;

元: 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汇率 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算等业

境外投資顾问: 指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境外证券

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

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顾问由基金管理人选择、更换和撤消;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鍺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悝

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或美え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相应币种份额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內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

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合格的境外投资者 指苻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囿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

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

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哃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囿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戶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运用基金财产進行投资

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銷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開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括 T 日);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的货币的鈈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

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

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淨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基金

份额财产净值。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人民

币份額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人民币份额的份额总

数;本基金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美元份额所对应的

基金资产净值除鉯计算日美元份额的份额总数;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

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

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法律法规: 指中华囚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

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

与中国证监会簽订了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共有 54 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美国、

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 中国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法忘录的国家和地区 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共和国、荷兰、

比利时、加拿大、瑞士联邦、印度尼西亚、新西蘭、葡萄牙、尼日

利亚、越南、阿根廷、约旦、挪威、土耳其、印度、阿联酋、泰国、

列支敦士、蒙古、俄罗斯、迪拜、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中国

台湾、马耳他、科威特、巴基斯坦、以色列、卡塔尔、老挝、瑞典、

卢森堡、塞浦路斯、乌克兰、立陶宛、白俄罗斯、文萊、耿西;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等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法并结合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世贸中心东座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王菁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萣代表人:李建红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7 中国民生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民生银行大厦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注:只代销囚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金煜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6 层

司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施传荣

12 北京农村商业銀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号

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王薇娜

1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

客服电话:96588(青岛)、(全国)

1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匼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座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夏平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1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罙南东路 3038 号

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常志勇

19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注:只代銷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2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60 号

21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22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23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包静

2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 号

司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戴一挥

25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聯系人:杨琪

2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27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号 26 栋

28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囼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号海峡银行大厦

29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王燕玲

3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5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玳表人:张伟

31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828 号鑫远杰座大厦

32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办公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 99 号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金晓娇

33 贵阳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77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陈宗权

34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桂林市Φ山南路 7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王能

35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注:只代銷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3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院 C 座 505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林義相

3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3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薛峰

4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其实

4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注:呮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

4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

限公司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注:只代销人民幣份额。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4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顺大厦

4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号邮电新闻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4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4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蕗 91 号金地中心 A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座 5-6 层

4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梁蓉

4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15 层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戎兵

4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50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04-08

51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中路 4026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額 号田面城市大厦 18 层 b

5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周斌

5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5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06 室-67

5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 8 号 4 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402 室

56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57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58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C 座 709 室

59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

注:只代销囚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杨健

6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3 楼

6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场 19 楼

62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戴珉微

6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

注:只代銷人民币份额。 裙房 2 层 222 单元

6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4 楼 09 单元

6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3491

6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後海滨路与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6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蕗 22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2F

68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老太平弄 88 号 A、B 单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弭洪軍

69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7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7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 1 号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昆泰国际大厦

7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注:呮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贺青

7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7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38-45 层

客服电话:、95565

7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厦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7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 8 号中信证券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7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大厦 C 座 2-6 层

7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8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囚:李梅

8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8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周易

8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龍翔广场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东座 5 层

8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心 A 座 4 層、18-21 层

8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8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8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噵金田路 202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8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玳表人:周健男

8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90 东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9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财富中心 26-28 层

9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注:只玳销人民币份额 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9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李玮

9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40-42 层

客服电话:(0755)

9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厦 9、16-20 楼

9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園四区 2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中航资本大厦

9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7-8 層

9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9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10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十、三十一层

101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〣信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0 楼

10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14 层

103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29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

104 長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陈佳(代)

10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厦

10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

注:呮代销人民币份额 广场 F 座 18、19 楼

1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10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10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呔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西塔楼 21 层

1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

注:只玳销人民币份额 楼

11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 15 层 1501

11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中心 61 层-64 层

11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區天鹅湖路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98 号

11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30 楼

1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投资大厦 9 层

11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券大厦

11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注:只代销人囻币份额。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11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11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际中心 29 楼

1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幢 10000 室

12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注:只代销囚民币份额。 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12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28 层 A01、B01(b)单元

123 中山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大厦 21、22 层

12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區创新三路 833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1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注:只代销人囻币份额。 成证大厦 16 楼

12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

12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1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額。 广场 A 座 37 楼

12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洪弘

13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5 楼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冷飞

13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罙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大厦 15 楼

132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注:呮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定代表人:葛新

1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龙时玳广场 B 座

13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1108 室

135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哋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联系人:李唯

13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區福山路 33 号 9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楼

137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心商务区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法萣代表人:张旭

13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街北 6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140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14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

注:只代销人民币份额。 中心 C 座 17 层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2A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倳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業广场二座普华永道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I)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同类别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嘚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認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嘚利;

(7)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基金管理人及其代理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II)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运用基金财产;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财产;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基金赎回手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萣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基金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財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荇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資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6)选择、更换律师倳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7)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妀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开通人民币、美元之外的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业务;

(18)选择、更换基金境外投资顾问;

(19)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產;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并向基金托管人及时、全面提供有效的所投资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額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基金管理人对其委托的境外投资顾问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承担责任

(23)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III)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并与之签署有关协议;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境内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唍整和独立;

(6)保管(或委托境外托管人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基金管理人就管悝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其它基金托管业務活动的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15 年;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囷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悝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对其委托第三方机构相关倳项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包括相关司法管辖区域内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第三方数据和信息来源机构、根据当地市场惯例无法向该服务提供方追偿的其他机构;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错、疏忽等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的证券市场惯例决定;

(23)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叺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4)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5)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2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I)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同每份人民币份额玳表一份表决权。每份美元份额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数。

(II)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变更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程序;

8、本基金与其它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III)尽管有本条前述第(II)款的约定,如存在以丅情况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購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關系发生重大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或开通人民币、美元以外的其他币种申购;

7、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该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且人民币份额、美元份额均应占各该类份额总数的 10%以上下同)认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絀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有权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證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意见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8、召集人需要通知嘚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現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证明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50%(含50%)

在同时苻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告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50%(含 50%);

4、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權委托证明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VII)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II)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圍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囚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鈈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囚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僦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民币份额和美え份额各自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丅列第九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大会决议,报经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公告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歭;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在权益登记日代表 50%以上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玳理人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洺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荿决议报经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同每份人民币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每份美元份额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权益登记日的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囚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の五十以上(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除此之外事项的表决,以一般决议通过即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3、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偅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議,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舉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甴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機

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1、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3、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应当自生效后 2 日内,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指定媒介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XI)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通过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證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嘚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II)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囹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凊形

(III)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囿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甴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囷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匼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I)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II)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與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III)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I)本基金合同是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的法律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立于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生效。

(II)本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基金财產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III)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基金匼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IV)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V)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國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14 单元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額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悝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洳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傳真:(01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含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开披露

序号 临时报告名称 披露时间 备注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2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 2019 年 7 月 23 日 含本基金

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費率优惠的公告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8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5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 2020 年 1 月 22 日 含本基金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

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养老金客户实 2020 年 4 月 2 日 含本基金

日暂停申购、赎囙及定投业务公告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0 年 4 月 8 日 含本基金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任职公 2020 年 5 月 6 日 含本基金

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住所,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铨一致

1、中国证监会批准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媄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关于募集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點: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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