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交谈内容再法院判决什么时候生效能生效吗?

杨金柱诚挚邀请伍雷来双峰县法院旁听刘义柏案二审,并且有可能出庭展示“五雷掌”&
&杨金柱诚挚邀请伍雷来双峰县法院旁听刘义柏案二审,并且有可能出庭展示“五雷掌”
&&杨金柱日10时56分给伍雷发送短信:刘黎解除了对你的委托,并已发短信告诉了李庭长,但我和你可没有绝交啊!我们仍然是兄弟啊!今后还会在一起作战啊!
此后,伍雷既不接听杨金柱的电话,也不回复杨金柱的短信。看来,伍雷这次也是动了三味真火。
&&&&前天晚上,为了验证伍雷不接听杨金柱电话的事情,杨金柱在宾馆房间当着杨学林律师等人的面打通了伍雷的电话,没有想到伍雷这一次竟然接了电话。
杨金柱问伍雷:你这几天既不接听杨金柱的电话,也不回复杨金柱的短信,看来是想和杨金柱绝交了,是不是啊?
&&&&伍雷回答:接什么接?你大侠太不厚道了!
杨金柱说:你不对啊!杨金柱为人耿直,而耿直之人一般都是厚道之人,很少有例外的。
杨金柱最后对伍雷说:杨金柱这次要刘黎解除对你的委托,临阵换将,是否厚道,事关杨金柱的人品,此乃大事也。杨金柱提一个建议,我邀请你到双峰来,恭请陈光武、迟夙生、韩国权、王耀刚、杨学林、周立新、周泽、王跃昌、张锦宏等九名50后和60后律师作裁判,我和你各自陈述半个小时的事实和理由,然后由九人不记名表决,如果有五人以上认为杨金柱这一次不厚道,杨金柱一定向你敬茅台酒三杯,并且在博客上公开向你道歉。
杨金柱希望伍雷尽快来双峰,和杨金柱一起对这件是否厚道之事做一个了结。
&&&&&杨金柱十分认同伍雷在庭前会议之后对李琼审判长的断语:听其言而观其行。故杨金柱对刘义柏案二审不抱任何幻想,在底线之外绝不妥协,坚决死磕到底!
根据杨金柱对庭审进程的预测,伍雷还有两次上庭展示“五雷掌”的机会。
下周一,杨学林律师和周泽律师要去江西新余参加下午召开的庭前会议,浦志强、斯伟江、张培鸿律师也准时到达。杨金柱将参加星期一的庭审,晚上赶到新余,参加星期二的庭审。杨金柱这次和张培鸿律师为第二被告人魏忠平辩护。杨金柱早就说明,杨金柱这次是去打酱油的,张培鸿律师为第一辩护人,故杨金柱不管庭审是否结束,只开一天庭,星期二晚上星夜赶回双峰。
杨金柱预测,下周五将结束对所有上诉人的问话,庭审将进入一个是否死磕的拐点,即发问完毕后是否立即启动“排非”程序,娄底中院是否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改变原定“不可更改”的将“排非”放在法庭调查结束庭审辩论之前进行。
如果法庭不改变原定“不可更改”的将“排非”放在法庭调查结束庭审辩论之前进行的程序,“我是法官我说了算”,那么,杨金柱将再一次使用在贵阳小河黎庆洪案件春节前庭审中使用过的杨氏刀法,利用刑诉法赋予的法定权利,使娄底中院至少休庭15天,这是天王老子都档不住的事情。就是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亲自来当审判长,他都不得不采纳杨金柱的意见,因为刑诉法的条文白纸黑字摆在那里。
&&&&杨金柱将在休庭期间全面更换外地律师团的成员,建议委托人将律师团里面的所有50后和60后律师全部解除委托(杨金柱除外),重新委托一批更有战斗力的70后和80后律师上庭和娄底中院死磕到底。
如果伍雷这一次愿意出庭,将接替周后有律师担任刘义柏的第二辩护人。但由于第一辩护人杨金柱在海南和光武兄一边休养一边写书,伍雷实际上还是干的第一辩护人的活。因为杨金柱不在庭上,伍雷的“五雷掌”如何出招,反正是伍雷自己说了算。
当然,如果伍雷不愿意出庭,这个庭也还是要开下去的。杨金柱将指导弟子周后有律师用他的刑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结合“杨氏刀法”在法庭上一板一眼地进行辩护。
特别说明:陈光武律师的助理姜玉清律师和杨金柱的弟子吴之成律师将接替陈光武和周泽律师为刘景柏辩护。杨金柱的弟子吴之成律师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毕业后分配在娄底公安局工作,2003年考取律师资格后来到通程律师集团做律师,跟随杨金柱作了10年刑辩,完全能够胜任刘景柏第一辩护人的工作。
至于伍雷的第二次出庭机会,还没有到时候,暂时卖个关子,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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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杨金柱11月25日文章
“杨氏刀法”临阵换将的谜底:一个月内解决刘义柏涉黑案二审战斗&
一、为了不让伍雷的“独立辩护权”影响杨金柱预设的一个月内解决刘义柏案二审战斗的目标,杨金柱决定让刘黎解除伍雷的委托
昨日(11月24日)上午8时55分,著名的伍雷(李金星)律师发表微博:本人已退出湖南刘义柏案辩护。特此通知同仁。
这条微博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至今只有10个转发,15个评论。
&&&&&:被法官刁难?
&&&&&:突然,和老杨闹别扭了?
&&&&&:为什么?
&&&&&&&&&&
&& :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态度
& & :为什么?
&:被解除委托?
& &美丽中国山西:回复:我觉得是这个。看李律一开始就觉得杨挺好笑。
&& :主席和林副主席闹矛盾了?
&&& :发生什么事了?
& & :???
&& :感觉李律和老杨一直合作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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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杨金柱律师没有接受北海案的教训
&&&&&&&&&&&
& :等待......
&&&&&&&&&&&
& :怎么啦?
部分律师团成员得知这一消息后,打电话给杨金柱询问原因。周立新律师还发来短信:“神马状况?临阵换将,兵家大忌啊!”
杨金柱告诉他们:这是杨氏刀法啊!我在明天发博客揭开谜底。
杨金柱的谜底是:杨金柱临阵换将,是为了不影响杨金柱为刘义柏涉黑案二审所制定的一个月内解决战斗的目标。
二、伍雷申请双峰县法院副院长、刘义柏案一审的审判长吕银华法官出庭作证,是杨金柱决定让刘黎解除对伍雷委托的直接原因
&&&&众所周知,在杨金柱熟悉的70后刑辩律师中,就文笔而言,杨金柱评价斯伟江第一,伍雷第二。就死磕刑辩专业技能及战斗力来看,杨金柱评价朱明勇第一,伍雷可以排在前三名之内。
由此可见,杨金柱对伍雷极为器重,还在博客里使用杨氏刀法公开宣称:杨金柱三年后退出中国律坛,将由伍雷律师担任“死磕派”刑辩律师的“掌门人”。
这所以被称之为杨氏刀法,原因有二:
其一,杨金柱自己的所谓的“死磕派”刑辩律师的“掌门人”的来路都不正宗,即没有通过选举,也没有什么九袋长老指定,是一个野路子的“掌门人”,纯属自娱自乐。
其二,伍雷前面还有60一代和50一代的死磕派刑辩律师,50一代的陈光武和杨金柱一起退出江湖,但60一代的杨学林、周泽等人可都是人中龙凤,律坛精英。70后的朱明勇、王甫、刘志强、杨名跨等人个个都是身手不凡,武艺高强。80后的王兴、张磊也是久经沙场,百炼成钢。他们又岂能凭杨金柱的一句隔代指定就尊奉伍雷为“掌门人”?
记得在江西南昌,杨金柱、陈光武、杨学林、刘志强等人有一次在一起闲聊时,杨金柱就说过:杨金柱和陈光武退出律坛江湖以后,由学林兄担任死磕派的“掌门人”。由于杨学林离一个坚定的死磕派律师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杨金柱在博客上从来不提此事。今天算是第一次谈到。
杨金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没有邓爷爷的那种本事,这种隔代指定的事情纯属自娱自乐。
杨金柱认为:杨金柱三年后退出律坛,死磕派律师们还是必须要有一个人为中心的,否则就是一团散沙。但三年后的中国律坛和死磕刑辩律师们是个神马东东,只有天知道。但一切都有定数,谁能成为死磕刑辩律师的中心,到时自会揭开谜底。如果只凭杨金柱的一句隔代指定,伍雷就真的会成为死磕派律师的掌门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伍雷近年来和杨金柱南征北战,举牌、绝食、送红薯,处处在场,极具战斗力。但伍雷的内心世界极其向往自由,无论何案,两人合作时,伍雷都要向杨金柱说明:他要有独立的辩护权,不要做杨金柱的傀儡。刘义柏案更是如此,逼得杨金柱在多篇博文里一再说明:绝不干涉其独立辩护权。
日,伍雷于凌晨4时19分将杨金柱发了一份邮件。23日上午,助理小夏将伍雷的邮件打印出来,其中将一审审判长吕银华法官的《断狱记》作为证据提交,并申请吕银华法官出庭作证。这两招“伍雷掌”引起了杨金柱的高度警觉。
以下是伍雷的两份法律文书:
&&&&&&&&&&&&&&&&&
&&&一、向二审法院提交的证据目录
1、&一审审判长发表的《断狱记》,证明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断狱记附后);
2、刘义柏关于案件情况的70页的自书自述材料;
3、刘松国全部笔录(双峰县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正十四卷1-60页)
4、一审被认定为涉黑犯罪的三起故意伤害案(刘新鹏、张坤、曾贵分别被伤害案)之第51、52全部卷宗
&&&&&&&&&&&&&&&&&&&&&
&&&&&&&&&&&&&&&&&&&&&&&&&&&&&&&&刘义柏辩护人:李金星律师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二、证人出庭申请书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人系刘义柏上诉案二审辩护人。为查清一审法院是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核实《断狱记》是否为一审审判长所写以及核实《断狱记》中涉及有关影响公正审理的内容,本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刘义柏案一审审判长双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吕银华出庭作证。
请法庭予以准许并通知。
&&&&&&&&&&&&&&&&&&&&&&&&&&&&&
&&&&&&&&&&&&&&&&&&&&&&&&&&&&&
刘义柏辩护人:李金星律师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如果杨金柱这次准备和娄底中院死磕刘义柏案二审,伍雷的这种“伍雷掌”招数则极合杨金柱的心意。但这次杨金柱吸取了去年刘义柏案一审的经验教训,设定了底线,在底线之内,不和娄底中院死磕,在底线之外,则死磕到底。杨金柱这一次使用的是美国式的“胡萝卜加大棒”的对策。
杨金柱经过反复思考,决定由刘黎解除对伍雷的委托,让伍雷的“伍雷掌”暂时无用武之地。
昨天(24日)8时49分,杨金柱给伍雷首先打了电话,然后发短信:你退出刘义柏案件,我带自己的徒弟周后有(刑法学硕士)上庭辩护。
&&&&接着,刘黎给伍雷发短信:李金星律师:您好!经我们家属商量,决定解除对您的委托,我们将另行委托律师担任我父亲刘义柏的二审辩护人。我代表我父亲和全体家人对您的前期工作表示深深的感谢!并对解除您的委托表示深深的歉意!再次对您表示感谢和歉意!刘义柏女儿刘黎。日
刘黎又给李琼审判长发送短信:李琼审判长您好,我是刘义柏女儿刘黎,现因故解除李金星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周后有律师为我父亲的二审辩护人。特此告知。谢谢您。
杨金柱随后给伍雷发送短信:刘黎解除了对你的委托,并已发短信告诉了李庭长,但我和你可没有绝交啊!我们仍然是兄弟啊!今后还会在一起作战啊!
以上是解除伍雷委托的经过。
三、杨金柱吸取了去年刘义柏案一审经验教训,这一次和湖南高院康为民院长直接沟通,要求康为民院长亲自关注刘义柏案二审
&&&&日下午,在杨金柱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大战风车期间,康为民院长以私人身份和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先生一起到杨金柱离开通程律师集团后的新办公室。与康院长一番交谈后,对康院长的印象极佳,认为是体制内不可多得的真正的法律人。康院长临走时给杨金柱留下电话,有事可以和他直接联系。此后几年,杨金柱没有和康院长见面,除了过年发短信拜年之外,从未因案件之事打扰过康院长。
去年刘义柏案一审,杨金柱认为此案重大,有可能影响“法治湖南”的形象,故要求湖南省司法厅主管领导和康院长通过组织渠道进行沟通。湖南省司法厅主管领导事后告知杨金柱:已经和康院长以及主管刑事审判的石副院长进行了有效沟通,双峰法院一定能够公正审理此案,要求杨金柱在家门口不要“胡闹”,维护“法治湖南”形象。故杨金柱在去年刘义柏案一审是老老实实,一点都不“闹庭”,使“脑残审判长”在《断狱记》还以为是他高超的审判艺术之功也。
此次二审,杨金柱仍然要求司法厅主管领导和康院长通过组织渠道进行沟通,但同时决定直接和康院长进行沟通。
&&&&日7时47分,杨金柱为刘义柏案二审给康院长发送了第一条短信:
康院长:您好!我今天用特快专递给您邮寄了《刘义柏案庭前会议顺利召开,该案二审亮点多多值得关注》一文和《关于建议湖南省高院、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组织人员观摩刘义柏涉黑案二审庭审的律师意见书》一文。请您审阅,刘义柏涉黑案即将在娄底中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几乎囊括了国内目前死磕刑辩律师的全部精英,其规模远远超过国内著名的北海故意伤害(致死)案律师团、贵阳小河黎庆洪涉黑案律师团和吉林王刚涉黑案律师团。该案极有可能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案件,恭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谢谢。
8时8分,康院长回复:好的,我会关注。
&日17时05分,由于王兴和张磊律师起诉了吕银华法官,杨金柱也准备起诉他,但由于杨金柱拟撰写的起诉书将涉及康院长本人,故给康院长发送了短信:
康院长好!北京王兴律师和张磊律师今天起诉了刘义柏案审判长、双峰县法院副院长吕银华。两份起诉书均已在网络上公布。著名律师朱明勇将在河南起诉他。我也决定在娄底起诉他。他在一审判决后以‘脑残审判长’的网名在博客上发表了29篇《断狱记》,对我和朱明勇、王兴、张磊律师进行了污蔑和诽谤,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我也在博客上发表了九篇《脑残审判长扯蛋记》。其中,他在文章中无中生有地说我在他面前提到了您和周强院长。意思就是我在他面前打着您和周强院长的旗子吹吹牛皮。我必须在起诉书中驳斥他,但又怕对您和周院长有影响。我想在公布起诉书之前将有关材料发邮件给您,请您审读。是否妥当?请您指教!谢谢您!
17时14分,康院长回复:只要办案法官心底无私,执业履职必然无畏。律师可以广为发博,法官写点感受,都属于个人的事。律师们集中精力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案件,不必在乎谁怎么说?走律师的路,由谁说去吧。
看过康院长的短信后,杨金柱征求了湖南省司法厅主管领导的意见,遂决定不起诉吕银华法官。
由于湖南省司法厅主管领导高度关注刘义柏案二审,并表示将抽时间亲自去现场旁听两天,亲眼看看杨金柱的刑辩水平到底是个神马东东,同时了解了解刘义柏案的真相到底如何;也由于康院长明确表示将会关注此案。故杨金柱在博客上和庭前会议上一再释放善意:只要法庭坐正屁股,公正审理,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保护律师的辩护权,律师们一定不死磕、尊重法庭、服从法庭指挥,使庭审顺利进行。
三、杨金柱设定的庭审期间的两个底线
&&&& 第一条底线:本案侦查人员必须出庭作证、说明情况
&&&&杨金柱的对策是,如果娄底市公安局仍然和一审一样,侦查人员拒绝出庭作证、说明情况,杨金柱们仍然不“闹庭”,但杨金柱和陈光武两人将去娄底市政法委门口坐一坐,既不影响庭审进行,也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第二条底线:&娄底市纪委必须将刘义柏双规期间(日至11月4日)的全部调查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交给法庭&
杨金柱的对策是,如果娄底市纪委拒绝将刘义柏双规期间(日至11月4日)的全部调查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交给法庭,摆出一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杨金柱们仍然不“闹庭”,但杨金柱和陈光武两人将去娄底市纪委门口坐一坐,既不影响庭审进行,也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特别说明:纪委系统一权独大,但杨金柱恰恰不怕纪委。2008年,杨金柱由于“唐门冤案”,和湖南省纪委独自大战八个月风车,最后使湖南省纪委派人和杨金柱在司法厅协调处理该案。龙年春节以后,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调任中纪委副书记,因其“闹庭”、“无良律师”一说,杨金柱在北京起诉张军侵权,尽管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院不予受理,但还是做出了正式的书面裁定。既然娄底市纪委趟了刘义柏案这一趟浑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四、杨金柱预计一个月内解决刘义柏案二审战斗
刘义柏案一审宣判以后,杨金柱即在博客上宣布:刘义柏案二审时间至少在60天以上。在张家界召开的律师团第一次会议上,又把二审时间延长到90天以上。
其实,杨金柱心里有一个方案:在一个月内(即2014年元旦前)解决刘义柏案二审战斗。这一方案尽管没有明说,但却通过博客进行了表述。
杨金柱已经对周泽等人说过:所有来为刘义柏案二审助威的50后和60后律师,杨金柱只要求大家打一个月的酱油。
上周,杨金柱在博客里发文:称杨金柱已经在海南的琼海市租了两套房子,元旦后和光武兄一起带着家属去海南过冬,一边休养一边写书。
光武兄问:你不是说刘义柏案二审要开庭60天以上吗?庭审没有结束,我们可以走吗?
杨金柱回答:庭审是否结束不关你的事儿,你尽管和杨金柱一起去海南就是。
杨金柱的这一计划,有一次在娄底中院合议庭办公室和李琼审判长、曾昭德副庭长也明确说明:杨金柱的“美好”计划就是:让娄底市检察院学习吉林检察院,在开庭后发表检察意见,认为刘义柏案不构成涉黑罪。
吉林船营区检察院在王刚涉黑案一审开庭期间,对王刚案的涉黑罪和其它五个罪名放弃举证,一审判决认定王刚等15名被告人不构成涉黑罪,王刚的其它五个罪名也不构成。
11月20日上午,吉林市中院为吴家刚案举行庭前会议,吉林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庭前会议结束时表态:同意杨金柱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吴家刚不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当日下午,吉林市检察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和公诉处处长来到法院和杨金柱律师、周玉洁律师进行了有效沟通。
以上两案均可成为娄底市检察院的学习范例。
杨金柱计划在一个月内完成两个程序:发问程序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此后,建议休庭两天,由娄底市检察院认真研究后发表检察意见。如果仍然认为刘义柏案构成涉黑罪需要继续审理,杨金柱在法律框架内将“杨氏刀法”用到极致,和娄底中院“死磕”到底。
杨金柱在这里卖个关子:如何“死磕”,且听下回分解。
杨金柱明天将发表博文对“死磕”予以说明。杨金柱办案从来堂堂正正,先把死磕招数尽数亮出,届时,娄底中院就等着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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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会,不符合送达要求,法院通知起诉必须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 当然,如果因为联系不到被告,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但一定会要求被告前往法院领取书面的通知书,没有书面通知书或公告送达的话,是违法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的档案材料。2.在对方当事人手中的证明材料,该方当事人无法调取且该证据影响着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例如医患纠纷中医方的诊断记...
答:不会的,法院一般会采取以下几种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
答:不要轻信诈骗信息。要确定是否立案,可以打法院电话确认,法院网站上有联系方式。法院一般不会给当事人发短信,需要领取诉讼材料的,会通知去法院领取或者邮寄。收到诈骗信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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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对方没有主动删除信息的情况下,而且这些短信又能够足已当成重重证据,那么可以走申请证据的方法,法院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短信内容。
答:申请是能申请,但是2年前的短信内容电讯服务商那估计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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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会。送达立案等法律文书是法院的义务,通常而言,法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发短信达不到送达的法律效果。至少至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法...
答:1、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损...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的档案材料。2.在对方当事人手中的证明材料,该方当事人无法调取且该证据影响着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例如医患纠纷中医方的诊断记...
答:申请执行,需要法院审理庭移交立案庭审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后移交执行庭(局)办理,执行系统内部还需要制定承办人。只要案件立起,即有案号,就能查询到。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地址:http://zhixing....
答:专门有团队做这个的,可以去taobaotaobao搜。
答:您好,合同代表着必须要履行的法律义务。一旦合同签订,就代表着双方确认并同意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如果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催收部门会致电或短信提示,甚至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客户履行还款义务。此外,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已获准接入中国人民...
答:我记得我有个领导和他女朋友恋爱时的短信息 都打印出来了 听说是到移动公司去取出来的 我建议你去移动或联通公司看看
答:既是逮捕,就不是:“您将赔偿违约金十万元及民事拘留十五天,”,逮捕是罪行已经构成刑事责任,才有强制性羁押。纯粹是诈骗的电话,就当没有听到就行!
答:【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所有中奖信息均为低级骗局!无论您是手机收到的短信,还是收到的邮件、信函、接到的电话、捡到的中奖刮刮卡、或者是网页、微信、微博、游戏、QQ窗口等弹出的各种中奖信息均为典型的低级骗局,无一为真,请勿相...
答: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图像、音响及电脑等贮存的数据资料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答: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把信息内容拍照、打印出来。
答: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只有被别人起诉,法院才会给你下达传票,通知你开庭的具体日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答: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证据三性(附)”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
答:1.诉讼外可将手机短信做一个证据保全公证。 2.公证员作为中立的第三人监督您在您本人的手机上进行相关操作提取相应信息,证明于何时监督您作了何事,您需要自行判断上述公证效力是否能满足您的诉讼要求。 3.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应提供身...
答:民事诉讼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对于手机通话记录和短信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除自己是接收人和发送人之外,不得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不能调龋
答:1、短信息是否有效,主要看来源合法,是否经过剪辑,来源合法的完整的短信息可以作为法院判案的证据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
答:发短信的那个号码是假的,应该属于某种消息推送软件。短信里的号码是真的,电话的那头通常会有两个及其以上的骗子在等着你。法院找你有事的话会很郑重地打电话、发带公章的法院传票。你要是慌乱了,后面就只有任人摆布了。不过你选择了问网友,...
答:这是诈骗 不要理会
答:骗人的,你查查那个电话,打过去。不多说。
答:根据多年的研究和分析,这是一种过时的诈骗手法,多年前就已流行于中国大陆
答:涉及刑事案件叫犯罪嫌疑人,前期由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肯定不会用短信通知,可能会电话让你去配合调查。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有必要实施强制措施的,可能直接上门找你,拘留或者带走讯问。 涉及民事案件叫被告人,由法院审理。可能你被对方起诉...
短信交谈法院生效,交谈法院,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法院判决生效日期,法院生效证明格式,法院生效证明,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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