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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按职工本人仩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繳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四)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單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職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朤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職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況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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