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是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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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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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退休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射阳县退休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江苏 盐城 响水县发表时间: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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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肃省科技厅省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甘政发[2002]72号)规定,现就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具备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需首先如实填写“甘肃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表1)一式五份,由本单位及配偶单位进行审核,其中:“家庭现有住房情况”的“建筑面积”,按照职工个人实得面积为准。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报财政、房改、主管部门、单位各一份,本人个人档案留存一份。
2.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上报的“申请表”进行详细审核,并按照“一次性住房补贴”和“逐月住房补贴”进行分类汇总,填写“甘肃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申请汇总表”(附表2)后报省财政厅。
3.省财政厅依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甘肃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申请汇总表”和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情况,安排下达各单位本年度住房补贴支出预算。
4.各单位要在省财政厅审查确定的商业银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统一为职工开设住房补贴个人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帐户。
受委托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住房补贴总帐、单位帐、职工个人帐三级帐户,与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实行分帐运行、单独核算。各单位要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档案和个人明细帐册,分别记录和反映住房补贴的发放、缴存情况。
受委托银行和各单位每半年要相互进行一次对帐,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切实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5.各单位要将申请住房补贴的职工现住房状况、补贴标准和实际发放金额等基本情况及审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增强透明度。
6.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1月10日以前将“甘肃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和“甘肃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申请汇总表”报送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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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
联系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邮编:730030 &&&&&&&&&&电子邮件:gssk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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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当前位置:
规范性文件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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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
东财国库[2007]128号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无房新职工
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改革办公室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代缴市级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单位统发人员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号)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国土房管局、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局、北京市东城区委老干部局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分中心《东城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实施意见》(东房改办发[200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管理,现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程序
(一)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享受资格的确认:行政事业单位的无房新职工是指按照《东城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程序:即个人申请、单位审核认定、区房改办审核确认的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
(二)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
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三)职工当月基本工资的构成具体为:公务员的月基本工资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月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的月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见习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见习人员工资。
(四)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
(五)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1.行政事业单位无房新职工人员增加时,须填写《无房新职工变更(增加)清册》(附件一)到区房改办进行审核。无房新职工人员减少或不符合无房条件时,须填写《无房新职工变更(停发)清册》(附件二),到区房改办备案。
2.行政事业单位应凭区房改办审核的《无房新职工变更(增加)清册》原件,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以下简称“东城管理部”)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账户。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人员、金额发生变化时,必须于每月15日—25日到东城管理部填写《住房补贴汇交变更清册(增加或减少)》,并按东城管理部要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六)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汇缴方式:从2007年1月1日起,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单位(名单见附件三)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每月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到东城管理部;未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每月由单位自行支付到东城管理部。
二、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一)实现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财政直接支付之前的准备工作
1.为保证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请各单位必须在2007年6月15日前,及时、足额地将2006年度(含)以前本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到职工在东城管理部开立的住房补贴资金账户。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填平补齐后,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以前年度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和补缴工作。
2.各单位到东城管理部办理完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手续后,填制《东城区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情况表》(附件四)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房改办、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备案。
(二)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财政直接支付是指:区属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每月由区财政局委托代理银行直接拨付到东城管理部为职工开立的个人账户中。
2.各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人员和金额发生变化时,于每月18日前及时更改“工资统发系统”相关数据,并将区房改办审核的《无房新职工变更(增加)清册》和经东城管理部审核的《住房补贴汇交变更清册(增加或减少)》复印件一式两份,随工资统发数据一并报送区财政局和区人事局。上报前各单位首先要确认其在东城管理部登记的单位名称和人员范围是否与“工资统发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和人员范围一致。
(三)区财政局每月5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直接支付到东城管理部。
(四)东城管理部每月15日前将各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交金额核对无误后,分别出具各单位《住房补贴汇缴书》并加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转帐收讫”章回传区财政局。
(五)区财政局每月18日前将东城管理部回传的《住房补贴汇缴书》,作为核对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已拨付的依据审核确认后,将加盖“东城区财政局国库入账专用章”的《东城区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以下简称“入账通知书”)发放给各单位。
(六)每月各单位依据东城管理部的《住房补贴汇缴书》及区财政局的“入账通知书”,核对无误后,作为记账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各单位应按规定将全年汇缴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总额与其他预算拨款一并汇入部门决算上报区财政局。
账务处理为:
1.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购房补贴(30313)
&&& 贷:拨入经费 &&
2.事业单位:
借: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购房补贴(30313)
&&&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七)区财政局将根据“工资统发系统”中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额作为确定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的依据。
三、管理监督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精神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政策和要求,及时办理手续,并对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高度负责。
各单位上报人员数字、标准不实或对离退休、退职、开除、死亡等人员变动情况不及时上报,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相应核减单位公用经费预算。
(二)区房改办负责房改方面政策的解释;负责审核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享受资格。
(三)区人事局负责核定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单位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相关工资数据。
(四)东城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额进行核对,并做好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专户的管理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资金调度,确保各单位每月应缴存的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时足额汇缴到东城管理部。
(六)每季度终了,区属各单位、区财政局和东城管理部要将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情况进行对账,以确保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准确无误。每半年区财政局将各单位住房补贴发放清册送区房改办备案。
(七)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房改办和东城管理部要按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各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各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人员工资资料及变动情况,接受区财政局、区房改办、区人事局和东城管理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本通知分别由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房改办和东城管理部按分管职责负责解释。
关于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和预算指标问题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刘玉芳
关于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基本工资问题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王鹏
关于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政策的解释等问题由区房改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转3058& 肖英
关于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的开户及缴存等问题由东城管理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王桂云
特此通知。
1.《无房新职工变更(增加)清册》
2.《无房新职工变更(停发)清册》
3.《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单位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单位名单》
4.《东城区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情况表》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 行政事业& 职工& 住房补贴& 通知
&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00份
国家政府网站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气象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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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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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想要达到住房补贴的标准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办理哪些证明、证件?
提问者:庞德义|
浏览:3016|
时间: 14:10:45
已有6条答案
回答数:11560|被采纳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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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回答:&11560
住房补贴不论有房无房,只要你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都享受本人工资的5%——20%的住房补贴。文件你可在网上搜索。
回答数:56650|被采纳数:37
用心做好每道题
所有回答:&56650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答数:6284|被采纳数:14
SevenSeven_6994
所有回答:&6284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二、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回答数:33851|被采纳数:39
所有回答:&33851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财政有经费拨付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的规定。
回答数:147573|被采纳数:102
所有回答:&147573
基本上是以公积金的形式。 &&各个地方政府公积金占工资的比率是不一样的, &&建议楼主查下当地政策,一般是本人出一半,财政上补贴一半。比如如果你工资是2000一个月,当地比率是10%的话,那么一个月会扣掉你200元,另外财政补贴200元。 &&你一个月拿到手工资是1800元,住房公积金内存有400元。但是住房公积金是拿不出来的,除非你买房子用房产证贷款的时候或者到退休会发还给你。 && &&
&&就这么多了 && &&满意请采纳哈
回答数:1418|被采纳数:3
所有回答:&1418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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