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公司注册资金金可以变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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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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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责任编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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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公网安备53 2016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企业注册资金新规定,更多创业项目欢迎访问(#)。一、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1、二者的相同之处: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2、二者的不同之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二、2016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根据2016年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旧公司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修改为: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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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增加注册资金的话,不需要验资报告了么?
您好,现在增加注册资金的话,不需要验资报告了么?在工商局注册资金,增加资本的流程。目前银行基本户的钱大于实收资本,直接用银行户办理增资就可以么,还是需要股东个人转入银行相应的资本金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金需要实际资金到位么?
认缴制: 3月1日起全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在章程中约定,
登记机关不再收取验资报告。但企业需要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资金到位情况。
本文(增加注册资:
&)出自上海工商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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