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政府网哪里有卖POS机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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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POS机信用卡套现、养卡违法吗?来看看!
编辑:李利平
男子虚造商户身份申领10余台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帮助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自己从中赚取手续费。4月24日,葛店警方在开展“霹雳2号”行动期间,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POS机非法经营案。4月24日,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岱庙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线索获知,辖区某小区内有租户存有多台POS机。经查,民警发现该租户吴明(化名)有违法嫌疑,通过蹲守,当天22时许,民警将返回出租屋拿POS机的吴明现场抓获。据吴明交代,他利用多种虚假身份将自己打扮成“商户”,在骗领到10余台POS机后,于2016年底开始做POS机套现生意。信用卡持卡人找其进行虚假“交易”后,其将刷卡“消费”的金额,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退给持卡人,从中提取套现金额的百分之十几作为手续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目前,吴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另一个案例!富县籍男子袁某非法购买POS机,通过刷卡套现、提高信用卡额度、代还透支信用卡的方式牟取利益6000余元,养卡还贷交易金额达12万余元。近日,富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袁某提起公诉,富县法院对其判决拘役5个月,罚金10000元。经查,2015年1月份,袁某得知利用POS机刷卡可套现还贷,便从西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处购买了一台POS机,用以偿还自己信用卡的透支款。2016年6月份,袁某觉得有利可图,又陆续从网上购买了六台已设置好使用商户的POS机,六台POS机所绑定的银行卡均是袁某的卡号。袁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介绍、宣传,拉取客户。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套取现金;将多人信用卡内的钱刷出来又存进去,提高信用额度;代人偿还透支信用卡后又将钱取出,以此收取手续费。截止日,袁某先后向五十个持卡人的八十二张信用卡提供了“养卡”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阅读原文更多精彩 >>>富县商务商务局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09:20:24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鄜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富县电子商务进农 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按照《陕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示范申报文件)和《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5〕7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思路
&& 秉承富县&做强果业&的发展战略,以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抓手,以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融合为突破口,以创&富县婴幼儿苹果&品牌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和产业孵化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以特色服务创新产业模式,以细分市场为切入点,全力打造富县电子商务特色品牌。
& (二)基本原则
&& 1.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平台搭建、模式创新、深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全面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富县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 2.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原则。探索建立多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托各部门和行业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 3.突出重点,立足实用原则。扶持龙头企业创立苹果产业在细分市场的品牌,打造具有富县特色的电子商务知名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同时,扩大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做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做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快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富县成为全国&婴幼儿苹果&细分市场经销商的聚集和营销中心。
& (三)发展目标
&& 实现一年定位创模式,两年发展创品牌,三年成长上规模,建成特色产业。具体目标是:2015年制定产业政策、策划实施方案,引导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切入核心产业细分市场,创新电子商务特色模式;2016年扶持强化龙头企业建立富县产品优势,创造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模式;2017年以特色品牌优势大力发展富县电子商务,形成富县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
&&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规划占地700㎡,设置电商企业区、配套服务区、产品展示区、人才培训区四大功能区,于2015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服务中心由县政府安排场地,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商办)统一管理,电商企业在孵化期间内免费入驻。县电商办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以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衍生服务等配套企业,吸引中、小网商进驻服务中心,构筑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基地和发展平台,形成苹果电商运营中心。同时在中心内设置培训场地,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活动。
&(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2016年6月底建成50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2月底建成100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全县行政村数量的80%以上。通过乡村服务站点为当地群众提供城市消费品和农资产品代卖(消费品下乡)、农产品网上销售(农产品进城)、网上话费、保险、车票、旅游景点门票、人才市场需求代理等服务。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京东负责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对建成的每个站点补助元,主要用于支持村级服务站点装修装饰,购买电脑、LED显示屏、POS机、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网费支出。
&(三)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从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和实际操作等方面加强对县(乡、村)机关、企业、合作社、农民、个体和小商户等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电商创业人员。县电商办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培训,通过政府采购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授课人员必须具有实际店铺运营业绩资历或有相关资格认证。2016年底前,完成人的培训。
&(四)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通过完善农村交通物流网络、提升农村交通物流服务水平、打造农村交通物流服务品牌三项措施,推进我县农村物流发展。建设改造3个县级仓储中心;县电商办通过政府采购或专家评审等办法遴选3家以上有资质的物流企业(优先选择邮政公司、&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物流配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整合利用乡镇邮政所、供销网点、商贸中心、快递企业等资源,做到及时进村;建立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完整、真实地反映信息记录。对建成的仓储中心、购置的物流配送专用车辆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县情实际予以补贴。
&&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建立全县电子商务评价体系、指导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等;各相关部门按照电子商务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 (二)充分整合资源,促进电商产业发展。按照&互联网+流通+服务&的模式,提高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点击使用率和社会影响力,确保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县电商办要整合本地电商发展资源,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主体地位和吸纳作用,鼓励本地电商、仓储配送等企业入驻,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生等创办电商企业或开展网络营销,打造行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园区型发展模式,形成全产业链发展。
& (三)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县商务局、财政局要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指导承办企业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要及时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初验,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向省厅汇报验收情况,并按国家确定标准开展绩效评估。县财政局要按照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并根据县商务局关于项目建设的协议和验收结论,对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人员培训,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预拨资金;其他项目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验收结论拨付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
(四)加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县电商办要认真建立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补贴等环节的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县工商局、商务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市场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将所有的本地企业纳入统一信用平台进行日常管理、认证和评级,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诚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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