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互联网渠道拓展广告发挥和拓展了一般广告的心理功能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管理的影响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管理的影响
  新《广告法》颁布以来,对互联网广告的内容策划、经营管理和产品形态等多个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包括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力度等内容。细究之,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管理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广告法》的颁布施行是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下营销方式迅猛发展的背景决定的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互联网广告带来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在1994年颁布《广告法》时,我国广告营业额280亿元,完全没有互联网广告的踪影。而年期间,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从106亿元飞速增长到1500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45%~55%的水平。2011年我国互联网广告营收首次超越报纸收入,2013年首次超越电视广告收入,互联网广告已经与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营销手段共同成为众多企业推销宣传的重要手段。
  新《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也就相当于承认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享有与广播、电视、报刊音像等传统营销方式位于同等的地位。[1]
  互联网广告在日常经营管理发挥更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更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通过对承接发布互联网广告的网络媒体做出更加规范的约束,使其在日常的营销活动中更多的挖掘互联网在PC端和移动端的不同优势,倚靠互联网广告的交互性、广泛性、精准性、感官性等优势进行推广。
  二、新《广告法》要求互联网广告的呈现形式更加严格清晰,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运营规范化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广告主,新《广告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
  而在此之前,互联网花样百出的广告形式对互联网查询信息的用户体验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用户在页面很难找到关闭广告的标志。
  第二,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法一键关闭,用户在点击&关闭&标志后,强制弹出广告详情页。
  此前,以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为例,在打开首页的同时,页面会强制显示banner广告或浮动广告,并以此向广告主收取费用,由于广告无法或难以关闭,CTR(Click-Through-Rate)可以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而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今后互联网页面广告都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更加严厉的约束和限制了广告的发布形式,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互联网广告商的收入来源,但同时,这又要求广告商以用户体验为首要条件,不断创新广告服务产品与呈现形式。
  三、新《广告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内容更加正式明确,要求商品质量和从业者素质更加高标准
  互联网媒体中的生活服务类节目和电商宣传广告往往充斥着过于绝对或夸张的宣传语,这类广告也是互联网广告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情况属于虚假广告,并且通过加大违法成本,罚款将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使得以上类别的广告在策划和制作的规范方面必须有明显的转变。
  与此同时,新《广告法》第九条还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类似&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政府唯一指定的、政府权威的、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新技术、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都属于广告法所禁用的极限用语。
  因此,在新《广告法》的背景下,互联网广告应当发挥广告宣传与内容产品的协同效应,在活动营销、品牌植入和用户体验等方面发挥互联网的媒介作用,既要不露痕迹的将广告服务融入内容产品中,又要使更多的消费者明白广告的宣传意义,从而在内容打造和媒介传播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地挖掘广告主的品牌价值,为互联网广告的顺利传播奠定基础。
  罗辑思维联合创始人吴声认为未来互联网营销的关键在于:&以兴趣为基础,从内容出发再到社交,再到服务和营销,一点资讯致力于以人的价值为中心,给每一位用户带来更有价值的内容消费。&只有真正抓住用户痛点,才能在广告主、互联网广告商、消费者之间建立新的生态闭环,更加充分地发挥互联网广告的价值。
  四、新《广告法》对经营范围和产品类目提出更多制约,提倡互联网广告积极拓展广告盈利模式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商提出了经营范围和产品类目的更多制约,这使互联网广告商在收入利润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广告法》影响的经营范围和产品主要包括:
  (1)儿童智能穿戴设备。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第四十条规定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目前来说,各大互联网厂商针对儿童群体的智能穿戴设备相当之多,包括百度鹰眼儿童防丢鞋,360儿童智能手表/卫士吊坠及搜狗糖猫儿童智能手表等。以搜狗糖猫为例,其在前期推广中请了Angela王诗龄作为代言,而在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相关厂商均已撤换原有代言人形象。例如,小天才电话手表广告中天天(张悦轩)与Cindy田雨橙的形象已经被两个卡通人物取代。
  (2)P2P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新《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以P2P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保本&及预期收益率等营销措辞较为常见,而一般P2P平台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比较正常,新《广告法》的规定也避免了更多以高收益率为噱头的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综上所述,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创新作用,要求互联网广告既要更深层次表现商品内涵,实现广告主商业利益,又要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过度打扰。
  从长远来看,只有尊重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方式,充分发挥用户主动传播的机制,才能杜绝互联网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最终形成广告主品牌价值提升、互联网广告收入增长、信息消费内需扩大的良性循环。[3]
  [1] 柳剑能.互联网经营如何与新《广告法》赛跑[J].青年记者,2015(6):29-30.
  [2] 李荣荣.新《广告法》施行 如何加强媒体自律[J].业界参考,2015(10):11-12.
  [3]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J].广东经济,2013 (10):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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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网络广告的特点及受众心理
分析:网络广告的特点及受众心理
&&日09:2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上做的广告。电子网络广告是新生代的广告媒介,它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它具有传统媒介广告所有优点,又具有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接下来本文就网络广告的定义、特点、受众结构以及受众心理等进行一些分析和思考。关键词网络广告;特点;受众结构;受众心理  一什么是网络广告  简单地说,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上做的广告。  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上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目前网络广告的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网络广告发挥的效用越来越显得重要。以致广告界甚至认为互联网络将超越路牌,成为传统四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之后的第五大媒体。因而众多国际级的广告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媒体分部”,以开拓网络广告的巨大市场。  二电子网络广告的主要特点  电子网络广告是新生代的广告媒介,它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它具有传统媒介广告所有优点,又具有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电子网络广告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电子网络广告指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一切信息。包括企业的互联网域名、网站、网页等;狭义的电子网络广告一般指建立一个含广告内容的WWW节点,目前多为标题广告,用户通过点击这一含超联接的标题,将被带至广告主的WWW节点。电子网络广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1)传播对象面广。网络广告的对象是与互联网相连的所有计算机终端客户,通过互联网将产品、服务等信息传送到世界各地,其世界性广告覆盖范围使其它广告媒介望尘莫及。  (2)表现手段丰富多彩。电子网络广告采用文字介绍、声音、影像、图像、颜色、音乐等于一体的丰富表现手段,具有报纸、电视的各种优点,更加吸引受众。网络广告制作成本低、时效长以及高科技形象将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选择网络广告作为重要国际广告媒体之一。  (3)内容种类繁多,信息面广。网络广告的内容大到飞机、小到口香糖均可上网做广告。庞大的互联网网络广告能够容纳难以计量的内容和信息,它的广告信息面之广、量之大是报纸、电视无法比拟的。如报纸广告的信息量受到版面篇幅限制;电视广告的信息量受到频道播出时间和播出费用的限制。随着我国计算机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工商企业和个人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站点或主页,打出广告,推销自己,推销产品,使网络广告信息量激增。据报道,仅求职方面,欧洲现在每天约有400万人上网查看招聘信息和在网上发布自己的求职信息。1998年网上招聘的广告费用为1.05亿美元,据估计,到2003年网上招聘广告费用将达到17.4亿美元。  (4)多对多的传播过程。报纸广告基本是一对一的传播过程,电视传媒则是一对多的方式,而互联网上的广告则是多对多的传播过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互联网上有众多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接受者,他们既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信息,也从网上获取自己所需产品和服务的广告信息。  (5)具有互动性。所谓网络广告的互动性是指工商企业或个人将广告信息内容准备好,放置于站点上,所有网络用户都可以通过上网及时查看,获取广告信息,即人-机-人模式。例如,一家公司通过网络广告将公司产品信息传播到世界各地的互联网计算机终端客户,当受众之一的个人收到该信息后,对该公司的产品产生了兴趣,开始在网上交互查找该产品信息,以期获得更多的有关信息。进一步而言,此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网络电话、网络传真等向该公司询问各类有关问题,得到满意答复后,可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商品购买。  互联网的出现给广告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覆盖全球的广告信息网络的完善和广泛应用,将使人们的生活消费观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当实现“三网合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后,网络用户将呈加速度增长,这将给电子网络广告带来更大的拓展空间。当然,电子网络广告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广告传播媒介,它也有其局限性和缺点。如广告信息纷繁复杂,网络传输速度慢,目前国内上网查询费用较高;有些广告制作简单,不能形成象电视广告那样的视觉冲击力,产生深刻的印象;各种广告信息鱼龙混等。  三我国网络广告的受众结构  广告受众是具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欲望的消费者。网络广告的受众不单单要具备上述能力,而且还必须是真正拥有上网条件和上网能力的网民。从目前的网民年龄结构层次看,我国网民主要集中在18~40岁左右的年轻层,这一年龄阶段的占到了72.4%,其他的占到27.6%。在这其中,18~35岁的网民中,学历为本科和大专的比例最高,本科为34.3%,大专为33.6%。36~60岁的网民中,本科和大专比例也最高,分别达到37.7%和33.6%。18~35岁的网民收入主要是1000元以下和元,比例较高且接近,分别为46.6%和47.1%。36~60岁的网民收入以的比例最高,达68%。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网民主要集中在以追逐新鲜事物为乐趣的中青年一代,他们拥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并且具备一定的购买能力,这也为广告主为何种产品投放网络广告以及为广告创意人员量身定做合适的网络广告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中国社科院互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公布的《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网上消费、购物比例首次超过亚太平均水平”,可在网上购买的商品数超过6000万件。报告中提到,目前无意接受网上购物的网民比例仅为4.7%,这表明“超过95%的中国网民有可能成为将来电子商务庞大的消费人群”。网民乐意在网上消费也表明大家对互联网的信任度在提升,网络的商业价值日趋体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民需求  将会愈加升级,这也给网络广告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前景。  四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概念与内涵  网络广告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它的受众不同与其他的传统广告媒介。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不同,网络广告的受众也就有了其特殊的属性以及内涵,那么网络广告的受众心理研究则需要从它的他内涵以及发展层次去解析。  1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概念  网络广告具有着特殊的属性,因为它比较传统广告更具有生动性,形象性,但是恰恰由于它的形象生动,可比性,可选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广告本身受到的制约也非常大,比如:在网络广告中,它不具有强制的接受性,引起受众心理反感的情况下,会选择停止阅读或者转向选择。再加上网络广告的本身人群定位比较高,属于高知,高资,高消费群体,那么其心理的要求也就相对比较高,比如他们更注重心理愉悦,更注重个性的体现,更注重商品的人性化,在注重商品人性化的同时他们对广告的要求就更加严厉地归纳为对网络广告的满意度。因此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概念为满足消费者可比性告知需求的广告传播信息心理。当然随着网络广告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多种形式发展,网络广告的受众面积会更加广泛,心理也会不同,但是满意度最终还是考量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一个内化概念。  2网络广告受众心理的内涵  广告的形式尽管带不来直接的经济效应,但是广告形式却能为消费机会提供决策,为消费者给予指导,同时能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因此就有必要认识与了解网络广告的内涵。其一,网络广告受众心理会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他们的视觉会更加开阔;其二,网络广告的受众心理对于传播途径的选择没有可比性,也就是说其广告平台比较单一,需要应对消费者的多种心理需求,那么就需要网络广告的制作更加注重广告模式的效果,包括迎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要求也就随之提高;其三,网络广告诉求目的比较明了,因此心理感染能力要加强,甚至要具备相互影响的作用力。  五网络广告受众的消费心理分析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时时刻刻进行着“消费”活动,用法国著名思想家鲍德里亚的话说,“消费”成了一种“系统的活动形式”,一种“整体性的反应”。消费活动作为现代社会中能动的关系结构,其对象不仅是被消耗的物品,而且包括整个消费者的周围群体和周围世界的意义;正是这种“整体性的反应”,奠定了现代社会的文化基础。现代社会的很多消费活动就是始于广告再终于购买的,而广告就是以说服的形式,让消费者自觉自愿地购买商品的。说服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有时一次性的说服不能使消费者产生欲望,还要经过反复的说服才能达成最终目标。因此说服者事先必须要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前的一些  心理活动有所了解,只有找到了“消费者心理”的这把钥匙,才能开启“说服”的大门。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消费者“消费”,但是从上面的网民结构分析又可以看出我国网络广告的受众是不同于传统广告的受众的,处于他们这一阶层的消费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占有某种物质,他们甚至更加偏向于满足某种心理或精神的需要。他们的消费行为表现与分析如下:  第一,这一年龄阶段的受众逆反心理相对较强,他们不喜欢被指指点点,更不希望受到强迫或压力,他们喜欢自由宽松的消费行为,所以他们普遍是不喜欢强制性的广告的,因此网络广告的自主点击符合他们的个性需要。但是仅仅依靠这一点来吸引他们却是远远不够的。传统广告中一直遵循着用“A I D M A”表示消费者接受广告时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广告信息总是遵循着引人注目,使人感兴趣,产生购买欲望,并形成记忆,最终转变为购买行动的法则。网络广告虽说与传统广告有着很多不同的特点,但是同样也可以遵循由注意到最终购买的规律。而事实上网络广告最注重的就是受众点击,因此,如何避免由于网民的逆反心理引起对广告的反感或者如何利用网民的逆反心理来做广告就是我们创意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二,喜欢追求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双重享受是这一年龄阶段的又一心理特征。他们喜欢新潮的商品,喜欢装点自己的生活。在这一点上,网络广告的消费品对象是符合他们的需要的。研究表明,I T、网络服务、手机通讯、交通汽车、房地产是2004年网络广告主投放前五大行业。用户最常浏览的网络广告行业也是数码产品行业,其次是软件、游戏和移动电话类。[5]上述的这些基本都是时下最常见、最流行、最能展现自我风采的产品,也是广mso-hansi-theme-font:大网民热衷于关心、讨论、购买的对象。网络广告所诉求的商品对象正好能满足大多数网民的需求。虽然受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网民的整体收入并不是太高,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他们进行适时消费甚至超前消费。  第三,网民的另外一个心理特征就是猎奇。趣味、离奇、悬疑、爱情、“八卦”等等都是他们时常关注的热点。虽然现代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能够满足他们追求时尚刺激,搜寻新奇事物的年轻心态,但是他们的这种心态如果没有得到适当的激发和引导,不要说可能面临无法实现广告主发布广告刺激消费的初衷,而且还有可能引起其他的诸多负面影响。所以网络广告设计人员必须权衡利弊,在充分的了解这种心态的同时做出合理的广告来引导消费。  第四,“感性”应该是网民发生消费行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现代消费者的需要正从量的满足、质的满足上升到感性满足。网民作为一个特定群体,他们的感性思维表现得愈发突出。比如他们购买手机可能不仅仅只为与人联系,而是希望手机除了具备基本的通话功能外还必须具有时尚的外观、更多的附加功能,而且最好还是国际品牌。他们的感性不仅仅体现在追赶时髦与浪漫,更多的时候可能是为了显示自己身份和炫耀消费能力的心理特点。  结语  在实际的网络广告运作中,我们在针对具体的网络广告设计对象时必须再做更为详尽的分析与调查,除了运用传统的市场调查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一些网站建立的完整的用户数据库来掌握受众的年龄、性别、地域分布、爱好、收入、职业、婚姻状况等数据,在全面衡量最终确定受众具体目标才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投放广告了。(来源:站长网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 3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全文下载),包括飞牛网、卷皮网、聚美优品、1号店、拼多多、乐视商城、蘑菇街、返利网、优购网、当当网、好乐买、淘宝网/天猫、小米商城、明星衣橱、美美箱、苏宁易购、唯品会、亚马逊中国、京东、国美在线、途虎养车网、美囤妈妈、美丽说、贝贝网、华为商城等零售电商,和蜜芽、网易考拉海购、洋码头、达令、丰趣海淘、宝贝格子、西集网、淘宝全球购、云猴网、冰帆海淘、小红书、Hai360海外购等跨境电商,以及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等生活服务电商,和分期乐、趣分期(趣店)、工行融e购、淘宝众筹、拍拍贷、建行善融商务、财付通、优分期、中行聪明购、惠分期等互金平台在内的57家平台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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