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膨胀加强带规范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设施联通领域的合作

“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的新探索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时报聚焦――解说(11)赵晋平 张琦 赵福军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来,得到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成果超出预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五通基础,合作机制建设则是区域设施联通的关键环节和制度保障。近两年,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中国顺应新形势发展和沿线国家的需要,着力参与和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与国际新形势和区域现实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亟待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积极探索建设更高水平、更切合实际的合作机制与平台,促进设施联通进一步发展。  基础设施联通合作取得初步成效  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着力加强与沿线国家在区域基础设施联通上的合作,各部门、各地区与沿线国家积极对接沟通,务实推进双边和区域基础设施联通建设与合作。总的来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合作领域、内容不断拓展深化。从交通、通讯、能源、管道、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的“硬件联通”,向通关、检验、认证、融资等运营管理、金融支持服务等制度建设上的“软件联通”逐步发展,合作领域从易到难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则开始向政策沟通、制度对接、执法互助、标准互认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逐步深化。  二是合作形式、层次日益多元化。合作主体包括沿线国家的中央与地方不同层面;合作机制包括高官和工作层定期会晤、企业和行业协会对口沟通等;合作形式则包括重点项目推进、签署部门合作备忘录、在专项领域签署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次区域或双边协议等。  三是合作成效开始显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与联通,得到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可。截止到2016年11月,中国海关已与“一带一路”沿线3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1份合作文件;在加快中欧陆海快线、中欧班列等区域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的同时,海关和质检等机构开展口岸通关协调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平均查验率和通过时间下降50%。根据《世界投资报告》,互联互通成为改善亚洲区域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在全球跨境投资低迷时流入东亚及东南亚的FDI和基础设施领域跨境并购逆势增长。  设施联通的合作机制建设亟待加强  加强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合力解决“一带一路”沿线设施联通建设滞后的现实问题。“一带一路”涵盖65个国家和地区,是前所未有的跨区域合作构想,而沿线多数国家为内陆、欠发达经济体,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区域联通水平低、制度不对接等都严重制约区域经济和经贸发展。特别是各国、各次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不同,设施建设规划繁多,技术标准不统一,制度性壁垒错综复杂,成为推进区域设施联通的重要阻碍。此外,我国推进基础设施联通的机制建设进展并不均衡,与周边国家双边合作进展较快,在区域和跨区域等多边合作机制建设上进展相对较慢;政府间合作大多以备忘录方式推进,缺乏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等制度安排;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等。破解这些难题,亟须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以提升“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合作的深度和实效,不仅有助于沿线国家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降低未来建设、运营和便利化合作中的政策性风险,更有助于缓解现有次区域设施联通合作机制相对封闭、标准不统一、规则难以整合等现实问题。  二是可为全球层面的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提供重要切入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联通便捷度不足,既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也大大影响跨境贸易和投资的规模与效率。为了刺激经济加快复苏,各国将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作为撬动经济增长(,,)、确立为复苏发展的优先领域,全球出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迫切、规划雄心勃勃且资金需求庞大以及网络化和智能化等新趋势。由于发达国家基础设施进入更新升级周期、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加速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也进入基础设施提升期,世界银行研究认为,年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49万亿美元 (与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预测的50万亿美元相当),每年预计需要投入3.3万亿美元。鉴于设施建设与区域联通的特性和新的形势,在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对接、融资支持、运营管理、监管与服务便利化等制度安排与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机制建设与合作。  三是更好适应我国提升全球经济治理能力和话语权的战略需要。近年来,设施联通机制建设成为国际合作的新亮点和粘合剂。随着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与国际格局的影响日益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承担更多大国责任的期待显著增强。“一带一路”是引领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更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关键突破口。基础设施联通机制建设,不仅契合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还有助于搭建有效的沟通合作平台、解决瓶颈问题;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治理面临失序风险的关键时刻,中国以推进“一带一路”设施联通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广中国倡导的“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将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新的合作模式、为我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提供有益尝试和探索。  借鉴其他区域性机制建设的有益经验  近年来,设施联通成为区域一体化的优先领域,欧盟、南美和东盟等以合作机制建设促进区域基础设施联通方面取得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是注重以区域和双边协定促进设施联通的协调规划。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要以规划引领和提升设施网络建设与制度对接,签署区域和双边协定成为落实区域设施联通建设规划与合作机制常态化的重要途径。  二是注重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对接统一。技术标准的对接是跨境和区域基础设施联通的重要条件。欧盟出台并持续修订《成员国之间建立联合运输通用准则指令》,明确了联合运输的标准含义,并发布在成员国内和国际道路范围内运营车辆适用的法定尺度和从事国际运输的法定载质量标准。  三是注重建立收益分享和利益协调制度。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利益主体,要形成区域设施联通建设的合力,必须建立明确合理的收益分享和利益协调制度。欧盟在2012年版的 《国际旅客联运和铁路货物联运清算规则协约》中,制定了包括国境站货物换装费、客货车换轮费、货物加固费、交接列车服务费、租用和提供调车作业机车和专用车辆劳务作业费用等清算规则,为欧盟统一的铁路市场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持。  四是注重协调行动的组织保障和法律支撑。区域基础设施联通建设,需要在决策、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建立组织管理体系,以保障各方采取协调、高效的行动。南美基础设施一体化(IIRSA)倡议下,组成由各成员国交通、能源和通信部部长共同参与的执行指导委员会,下设协调与执行技术小组和融资方的协调委员会(CCT)。东盟成立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通过统筹协调以确保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战略实施过程。此外,法律法规建设有助于减少协调联通的制度成本。欧盟通过制定《航道法》《货物运输法》《码头装卸法》和《港口服务市场法》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进欧洲大陆内河市场的规范与统一。  积极探索“一带一路”设施联通的合作机制新模式  5月中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隆重召开。这将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从双边对话走向多方共商的重要一步。会议期间,参会各国高级别代表将围绕“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等主题,从“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共同探讨今后的发展思路与合作方向。毫无疑问,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是高峰论坛最为重要的研讨话题之一,如何加强国际合作、为设施联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等问题必然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引发热烈讨论。笔者认为,这是各方围绕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对话协商的有利时机。  探索“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合作机制建设的新模式,应秉承“开放包容”原则,以逐步提高这一制度安排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为打造引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合作与发展的国际组织奠定基础。一是实行开放模式,面向和吸引有意愿的国家、地区和国际机构参与,以提升这一机制的成员覆盖面、权威性和影响力。二是以“共商、共建、共享”引领机制合作。可借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经验,在提出发起倡议后,吸收有共同意愿的国家加入作为初始成员,共同制定合作机制的宗旨使命、基本原则、工作重点、治理架构等章程,并在运作中不断吸收新成员加入,并根据参与方的意见建议以及不断变化的形势进行完善。最为根本的就是,充分尊重各参与方的意愿,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国际合作中共商规则、共建设施、共享收益,在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机制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同时,合力促进“一带一路”和全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联通。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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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是》2017/11  作者:任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丝绸之路首先得要有路,有路才能人畅其行、物畅其流。”设施联通是合作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利用既有双边合作机制、国际组织和多边论坛等有效平台,在推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和技术标准对接为切入点,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依托,务实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区域交通互联互通不断取得新进展。
“道路通,百业兴。”4年来,设施联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亮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30多个涉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领域的双边和区域运输协定;制定了中国—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等交通发展战略规划;通过73个公路和水路口岸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及陆海联运客货运输线路;建成了11条跨境铁路;“中欧班列”线路已通达11个欧洲国家的29个城市,国际铁路运邮已初具国际物流品牌影响力。随着包括中巴经济走廊两大公路项目、中俄黑河大桥等一批跨境和境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先后落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正在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是相融相近、相辅相成的。如果将‘一带一路’比喻为亚洲腾飞的两只翅膀,那么互联互通就是两只翅膀的血脉经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务实合作的“助推器”,让这些国家的人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以“一带一路”建设的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为例,根据巴方统计,通过实施走廊交通、能源领域互联互通早期收获项目,中国企业对巴基斯坦的投资超过200亿美元,大量建设项目为巴基斯坦创造近2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和1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在中国企业建设和参与经营的肯尼亚蒙内铁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及其港口城和汉班托塔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等项目所在地,当地民众无不感受到了“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建设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喜人变化,对未来充满无尽的期待与憧憬。
“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建设虽然取得丰硕成果,但也面临融资瓶颈等突出挑战。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者、经验分享者和重要建设者,中国同“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和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丝路基金”投资达40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针对融资瓶颈的挑战,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发表的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与会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要为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有利、可预测的环境,并欢迎国际金融机构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投入。
在沿线各国普遍缺乏建设资金的情况下,“一带一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除利用“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传统政府框架项目合作方式以外,也不断尝试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权收购等新模式。中国港湾以BOT模式投资建设牙买加南北收费公路并取得50年特许经营权,中远海运成功收购比雷埃夫斯港67%股权,获得控股经营权——这些实践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鲜活的成功案例。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千百年来,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薪火相传,在推动沿线国家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东西方的文明交流,推动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一带一路”建设联通了国与国之间的道路,也联通了人与人之间的心路,开辟了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新天地,为中国赢得更多朋友与伙伴。我们必将携手走好这条相遇相知、共同发展之路,走向幸福安宁和谐美好的远方。
(作者: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
( 网站编辑:张盼 )深度解析:“一带一路”设施联通成果丰硕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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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一带一路”设施联通成果丰硕收获满满
“一带一路”物流进行时之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优先合作领域,是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造福广大民众、提升地区福祉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务实合作、互利共赢的重要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三年多来,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以高层共识和政治互信为引领,我国已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共建“一带一路”签署合作协议,加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规划建设、综合服务、质量技术标准、政策机制等对接协商,强化金融支撑,推动了一大批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成为“五通”中取得较大收获的先行领域。一、交通基础设施联通与跨境运输服务成绩斐然铁路“走出去”铸就中国名片。我国在非洲建设的首条全线采用中国技术、设备和标准的电气化铁路亚吉铁路于2016年10月竣工通车,这是非洲第一条跨国电气化铁路;中老铁路、德黑兰至伊斯法罕高铁已顺利开工;雅万高铁先导段已于2016年启动建设,即将进入全线开工阶段;匈塞铁路处于开工准备阶段;中泰铁路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进入谈判最后阶段;俄罗斯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稳步推进;中吉乌铁路重启了三方联合工作机制;泛亚铁路东线越南老街-河内-海防铁路已完成线路规划可行性研究。一大批铁路项目特别是高速铁路“走出去”,成为中国制造亮丽的名片。中欧班列成为国际物流新品牌。通过与沿线国家合作、推进通关便利化,开行横跨亚欧大陆、全程超过1万公里的中欧班列,形成联系亚欧大陆广大区域的陆路运输大通道。目前,中国28个城市与欧洲11个国家的29个城市之间建立46条中欧班列运行线路,2016年开行1702列,同比增长109%。港口与航运服务深度拓展。坚持公开透明和互利共赢,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支点港口,发挥中国的经验优势,帮助东道国发展临港产业和腹地经济。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参与了13个国家20个港口的经营;航运网络不断拓展,海上运输服务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于2015年11月正式移交给中国运营;希腊比雷埃夫斯港第一期51%股权交割已正式完成;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二期、以色列阿什杜德港和阿布扎比哈里发港集装箱码头建设进展顺利;阿联酋哈里发港已与中远集团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宁波航交所发布“海上丝绸之路航运指数”,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运经济。公路联通和跨境运输服务不断提升。牙买加南北高速公路、埃塞俄比亚AA高速项目老挝13号公路(巴蒙至勐塞段)、马来西亚槟城二桥、文莱淡布隆大桥CC4标段等已建设完工。中巴木尔坦-苏库尔高速公路、中俄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口岸大桥、巴基斯坦卡拉高速公路、马尔代夫中马友谊大桥等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16年底,通过73个陆路口岸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空中丝绸之路快速通达。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新机场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空中丝绸之路网络日趋完善。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与“一带一路”62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43个国家实现直航,每周约4200个航班,国航、南航、东航和海航等已在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境外营业部,开展航空运输相关的国际业务。双多边合作机制和政策标准对接积极推进。建立了由主管部门牵头的双多边交通互联互通政策协商和对话机制,积极发展交通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在尊重相关方主权和利益关切的基础上,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体系方面的合作。目前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30多个涉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方面的双多边协定。其中,与沿线15个国家签署了16个双多边运输便利化协定,与沿线47国家签署了38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与欧盟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启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合作。与老挝、缅甸和泰国等三国共同编制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发展规划(年)》。在万国邮联框架下积极推进国际铁路运邮机制。二、能源、通信设施联通和技术合作取得积极成效能源重大项目合作与基础设施联网取得突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炼油化工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与相关国家共同维护跨境油气管网安全运营,促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缓解部分国家电力以及其他能源不足等矛盾。中缅油气管道已正式建成投运;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项目、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中朝图们-罗先输电线路等均已开工建设。老挝230千伏北部电网、埃塞俄比亚GDHA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巴基斯坦尼鲁姆杰卢姆水电站即将投产发电;老挝南塔河一号水电站、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建设进展顺利。中英核联合研发中心揭牌,迈向全产业链合作。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老挝、缅甸等六国实现电网互联互通。与俄罗斯、老挝、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开展跨境电力贸易,中巴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电力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通信跨境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SMW5海底光缆、坦桑尼亚国家ICT宽带骨干网已建成运营。中缅、中巴、中吉、中俄跨境光缆信息通道等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亚太国际海缆等信息通道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孟加拉国国家数据中心项目进展顺利。在通信技术应用领域,实施标准体系、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领域互联互通方面的对接互认。与土耳其、波兰、沙特阿拉伯等国机构签署了《关于加强“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信息经济等领域合作。新型融资合作平台和机制发挥了支持成效显著。积极创新投融资平台和方式,依托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重点支持地区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亚投行已为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国9个项目提供了17亿美元贷款,涉及的能源和城市发展等急需项目。设立丝路基金,以股权为主的多种方式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底,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额累计约60亿美元,项目覆盖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其中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是重要支持领域。三、再接再厉取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新进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诸多合作成果和重大项目的落地开花,改善了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促进了区域经贸和人文往来,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粗略统计,目前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超过500亿美元,为沿线国家创造超过10亿美元的税收和超过16万个就业岗位,这些都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紧密相关。未来,顺应新一轮全球基础设施战略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将与各国一起,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构建更加安全高效、智能绿色、互联互通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练好内功,开创国际合作新局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中央与地方协同,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联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相关企业走出去方面,虽然我们有技术先进适用、建设成本相对低、施工速度快等相对优势,但还存在许多困难与挑战,如:技术标准对接难度大、资金保障能力不强、企业国际化能力总体不足,并要面对各类传统和非传统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练好内功,创新理念、实践和模式,健全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交通、能源、通信相关政策沟通、规划衔接、技术标准、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以点带面,发挥项目串接引领新动能。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先打通缺失和瓶颈区段,重点加强快速铁路、高等级公路、港口、机场、口岸、油气管道、输电线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建设,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重视新技术新业态跨界融合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共享交通以及大数据等领域合作。加强前期预研,共同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双多边利益的项目,抓住关键的标志性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互利共赢,携手共建国际网络化联通新体系。尊重各方利益关切、文化历史和风俗习惯,寻求最大利益和公约数。遵循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破除市场垄断和行政壁垒,打通制约要素流动的栓塞,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亚欧非之间以及其它区域的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推进沿线国家间运输便利化安排和大通关协作,畅通经济血脉,让联通成果惠及更广范围,切实提高沿线民众获得感。共同维护国际运输通道安全,保障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安全运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加强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建设和持续运营管理。(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采编自:物流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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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晋平等:“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的新探索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来,得到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成果超出预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五通基础,合作机制建设则是区域设施联通的关键环节和制度保障。近两年,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中国顺应新形势发展和沿线国家的需要,着力参与和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与国际新形势和区域现实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亟待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积极探索建设更高水平、更切合实际的合作机制与平台,促进设施联通进一步发展。基础设施联通合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着力加强与沿线国家在区域基础设施联通上的合作,各部门、各地区与沿线国家积极对接沟通,务实推进双边和区域基础设施联通建设与合作。总的来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合作领域、内容不断拓展深化。从交通、通讯、能源、管道、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的“硬件联通”,向通关、检验、认证、融资等运营管理、金融支持服务等制度建设上的“软件联通”逐步发展,合作领域从易到难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则开始向政策沟通、制度对接、执法互助、标准互认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逐步深化。二是合作形式、层次日益多元化。合作主体包括沿线国家的中央与地方不同层面;合作机制包括高官和工作层定期会晤、企业和行业协会对口沟通等;合作形式则包括重点项目推进、签署部门合作备忘录、在专项领域签署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次区域或双边协议等。三是合作成效开始显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与联通,得到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可。截止到2016年11月,中国海关已与“一带一路”沿线3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1份合作文件;在加快中欧陆海快线、中欧班列等区域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的同时,海关和质检等机构开展口岸通关协调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平均查验率和通过时间下降50%。根据《世界投资报告》,互联互通成为改善亚洲区域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在全球跨境投资低迷时流入东亚及东南亚的FDI和基础设施领域跨境并购逆势增长。设施联通的合作机制建设亟待加强加强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合力解决“一带一路”沿线设施联通建设滞后的现实问题。“一带一路”涵盖65个国家和地区,是前所未有的跨区域合作构想,而沿线多数国家为内陆、欠发达经济体,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区域联通水平低、制度不对接等都严重制约区域经济和经贸发展。特别是各国、各次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不同,设施建设规划繁多,技术标准不统一,制度性壁垒错综复杂,成为推进区域设施联通的重要阻碍。此外,我国推进基础设施联通的机制建设进展并不均衡,与周边国家双边合作进展较快,在区域和跨区域等多边合作机制建设上进展相对较慢;政府间合作大多以备忘录方式推进,缺乏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等制度安排;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等。破解这些难题,亟须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以提升“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合作的深度和实效,不仅有助于沿线国家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降低未来建设、运营和便利化合作中的政策性风险,更有助于缓解现有次区域设施联通合作机制相对封闭、标准不统一、规则难以整合等现实问题。二是可为全球层面的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提供重要切入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联通便捷度不足,既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也大大影响跨境贸易和投资的规模与效率。为了刺激经济加快复苏,各国将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作为撬动经济增长新动力、确立为复苏发展的优先领域,全球出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迫切、规划雄心勃勃且资金需求庞大以及网络化和智能化等新趋势。由于发达国家基础设施进入更新升级周期、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也进入基础设施提升期,世界银行研究认为,年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49万亿美元(与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预测的50万亿美元相当),每年预计需要投入3.3万亿美元。鉴于设施建设与区域联通的特性和新的形势,在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对接、融资支持、运营管理、监管与服务便利化等制度安排与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机制建设与合作。三是更好适应我国提升全球经济治理能力和话语权的战略需要。近年来,设施联通机制建设成为国际合作的新亮点和粘合剂。随着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与国际格局的影响日益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承担更多大国责任的期待显著增强。“一带一路”是引领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更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关键突破口。基础设施联通机制建设,不仅契合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还有助于搭建有效的沟通合作平台、解决瓶颈问题;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治理面临失序风险的关键时刻,中国以推进“一带一路”设施联通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广中国倡导的“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将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新的合作模式、为我国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提供有益尝试和探索。借鉴其他区域性机制建设的有益经验近年来,设施联通成为区域一体化的优先领域,欧盟、南美和东盟等以合作机制建设促进区域基础设施联通方面取得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一是注重以区域和双边协定促进设施联通的协调规划。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要以规划引领和提升设施网络建设与制度对接,签署区域和双边协定成为落实区域设施联通建设规划与合作机制常态化的重要途径。二是注重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对接统一。技术标准的对接是跨境和区域基础设施联通的重要条件。欧盟出台并持续修订《成员国之间建立联合运输通用准则指令》,明确了联合运输的标准含义,并发布在成员国内和国际道路范围内运营车辆适用的法定尺度和从事国际运输的法定载质量标准。三是注重建立收益分享和利益协调制度。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利益主体,要形成区域设施联通建设的合力,必须建立明确合理的收益分享和利益协调制度。欧盟在2012年版的《国际旅客联运和铁路货物联运清算规则协约》中,制定了包括国境站货物换装费、客货车换轮费、货物加固费、交接列车服务费、租用和提供调车作业机车和专用车辆劳务作业费用等清算规则,为欧盟统一的铁路市场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持。四是注重协调行动的组织保障和法律支撑。区域基础设施联通建设,需要在决策、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建立组织管理体系,以保障各方采取协调、高效的行动。南美基础设施一体化(IIRSA)倡议下,组成由各成员国交通、能源和通信部部长共同参与的执行指导委员会,下设协调与执行技术小组和融资方的协调委员会(CCT)。东盟成立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通过统筹协调以确保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战略实施过程。此外,法律法规建设有助于减少协调联通的制度成本。欧盟通过制定《航道法》《货物运输法》《码头装卸法》和《港口服务市场法》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进欧洲大陆内河航运市场的规范与统一。积极探索“一带一路”设施联通的合作机制新模式5月中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隆重召开。这将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从双边对话走向多方共商的重要一步。会议期间,参会各国高级别代表将围绕“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等主题,从“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共同探讨今后的发展思路与合作方向。毫无疑问,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是高峰论坛最为重要的研讨话题之一,如何加强国际合作、为设施联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等问题必然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引发热烈讨论。笔者认为,这是各方围绕设施联通合作机制建设对话协商的有利时机。探索“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合作机制建设的新模式,应秉承“开放包容”原则,以逐步提高这一制度安排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为打造引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合作与发展的国际组织奠定基础。一是实行开放模式,面向和吸引有意愿的国家、地区和国际机构参与,以提升这一机制的成员覆盖面、权威性和影响力。二是以“共商、共建、共享”引领机制合作。可借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经验,在提出发起倡议后,吸收有共同意愿的国家加入作为初始成员,共同制定合作机制的宗旨使命、基本原则、工作重点、治理架构等章程,并在运作中不断吸收新成员加入,并根据参与方的意见建议以及不断变化的形势进行完善。最为根本的就是,充分尊重各参与方的意愿,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国际合作中共商规则、共建设施、共享收益,在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机制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同时,合力促进“一带一路”和全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联通。
(编辑:甘东升)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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