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险基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报销给报销吗?

江西今年建立城乡统一居民医保 门诊也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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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代表了百姓的心声。2017年起,江西省将全面建立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该制度实施后江西人看病报销不分城里乡下了。
中国江西网讯 见习记者荆哲报道: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代表了百姓的心声。2017年起,江西省将全面建立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该制度实施后江西人看病报销不分城里乡下了。2016年6月中旬,江西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明确到2017年我省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提出&八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大病保障机制。覆盖范围: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省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外,全省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参保人员去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医药费&两险合一&之后,江西省将建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也就是说,实行了门诊统筹制度之后,参保人员去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医药费。住院医疗待遇也有所调整。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而言,在二级、三级等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至10%。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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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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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进)从今年7月起,东莞将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10月将率先在全国地级市里实施门诊医疗保障,此项政策将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数百万...
本报讯(记者/刘进)从今年7月起,东莞将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10月将率先在全国地级市里实施门诊医疗保障,此项政策将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数百万参保人群。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此次医保并轨改革,旨在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的医保体系。  据介绍,7月1日两险合并后,城乡居民参保人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人?年提高到4万元/人?年。同时,城乡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为100%)。  而从10月1日起,并轨后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增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届时东莞市所有在镇属单位办理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在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职工子女,均可享受该待遇,直接惠及人数将达431万。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按2008社保年度的缴费标准计算,东莞市财政将拿出补贴共2.3亿元/年,比原来增加约0.9亿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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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三级二级医院看门诊能报销吗
&&&&以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报销三级二级医院住院和门特以及一级医院的门诊费用,看到有的城市已经可以报销三级二级普通门诊看病费用了,咨询一下现在天津是否也能报销三级二级医院的普通门诊? 谢谢。
回复部门:
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在二级和三级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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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东莞将实现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世华财讯从2008年7月起,东莞将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10月将率先在全国地级市里实施门诊医疗保障。  据新华社4月30日报道,从2008年7月起,东莞将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10月将率先在全国地级市里实施门诊医疗保障,此项政策将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数百万参保人群。29日,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此次医保并轨改革,旨在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的医保体系。  据介绍,7月1日两险合并后,城乡居民参保人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人?年提高到4万元/人?年。同时,城乡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为100%)。  而从10月1日起,并轨后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增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届时东莞市所有在镇属单位办理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在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职工子女,均可享受该待遇,直接惠及人数将达431万。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按2008社保年度的缴费标准计算,东莞市财政将拿出补贴共2.3亿元/年,比原来增加约0.9亿元/年。  (徐艳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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