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问题

关于失业保险这些问题你了解吗?(图)_网易新闻
关于失业保险这些问题你了解吗?(图)
(原标题:关于失业保险这些问题你了解吗?(图))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这一条很容易达到,工作满一年并且正常缴纳社保就行。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也就是说你自己主动离职的不行,只有单位开除你,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未按照要求支付报酬等情况才符合要求。事实上,很多人离职都属于主动离职,失业了是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就是说首先你要办理失业证,并且有再就业的要求才行。失业证是什么?要怎么办理?办理过程需要你提供包括解除合同证明在内的各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书等等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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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日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一、失业金应当在什么期限内申请?&
失业人员应当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按期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后次月发放失业金,自离职后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非本人意愿离职具体指那几个方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如果在区外有参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需要在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金参保年限证明、是否领取过失业金证明,方可累计到此次失业金申请的年限累计中计算。&
有区外参保而不提交或不能提交参保(转移)证明的,按无区外参保缴费审核;本人不同意的,不予审核。&
四、关于是视同年限是怎样认定的?&
西安市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企业单位自1998年7月参加统筹,事业单位自1999年1月参加统筹,其他社会团体自2003年8月参加统筹。西安高新区自1995年1月起实施失业保险&
五、找到工作后没有领完的失业金下次应怎样领取?&
重新就业后首先要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待遇手续,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六、如找到工作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当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
重新就业当月已经完成失业保险金发放以及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不再退还失业金,自停止失业待遇当月在新单位参保。&
重新就业当月尚未完成失业保险金发放以及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不再发放失业金,自停止失业待遇当月在新单位参保。&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而不告知经办机构的,多发的失业保险金和多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退还失业基金,拒不退还的经办机构应依法追缴。&
七、续领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待遇是否有变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出具档案出生日期证明。档案出生日期与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或实际出生日期不符的,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核定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及时间。 &
其标准为原失业保险金的80%,自2015年5月起西安市一类地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888元/月。&
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领完时间离退休不到两年时可在领取完后次月提交资料。 &
八、领失业金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哪些手续?&
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退休的应当按照陕劳社发[号《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办理。&
失业人员退休,未向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人事代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未按程序办理,导致多发失业保险金和多缴的医疗保险费的,已退休的失业人员应当退还多发失业保险金和多缴的医疗保险费,拒不退还的责任方应当协助失业经办机构依法追缴。&
九、如果和单位有纠纷不能按时申请失业金怎么办?&
离职时因劳动争议与原单位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诉讼的,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递交失业待遇申请的,可在离职后60日内先提交主要的申请资料进行失业登记,按期完成失业登记的可以延长失业申请时间,完成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诉讼,或备齐资料后再正式受理失业待遇申请。失业申请延期的,审核后次月发放失业金,自审核后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未履行失业登记超过申请时限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本次失业待遇申请,本次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下次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十、领失业金期间如果生育有无补助?&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
自2015年5月起西安市一类地区生育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为0元。&
十一、城镇户口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有无其他待遇?&
西安市自2011年7月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发生医疗责任的,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待遇?&
非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失业保险金、参加医疗保险、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以及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十三、领取失业金的年限怎样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缴费——待遇关系表&
累计缴费时间&
享受领取时间&
满1年不满2年的&
满2年不满3年的&
满3年不满4年的&
满4年不满5年的&
满5年不满10年的&
10年以上的&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参保人累计缴费满一年的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待遇。补助标准为所在区县失业保险金标准,补助期限为缴费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十四、丧葬补助金怎样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但因参与违法活动致死的,不得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费的标准:根据陕劳社发[2008]82号文《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十五、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怎样领取?&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根据陕劳社发[2000]37号文《关于进一步确定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抚恤金的标准:根据陕劳社发[2008]82号文《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日起,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供养的时间:按原核定的失业人员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一次性计发。&
十六、具体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是什么?资料提交后何时可领取失业金?&
参保人申请失业待遇的时间距单位离职时间不得超过60日。&
离职时间:一般来说,离职时间应在失业保险的最后一个缴费月内,离职时间晚于失业保险最后一个缴费月的,应补交欠缴保费,反之则应重新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受理失业申请,当月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当月24日,当月申请当月审批次月发放;当月25日至次月24日递交申请的次月审批,次月审批的顺延发放。&
失业人员递交失业待遇申请后次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待遇审核柜面签到,确认个人信息、审核结论无误后签字,签到时间为每月1-10日,签到后当月15日左右发放失业待遇。&
失业人员递交失业待遇申请后次月未来签到的,失业待遇暂不发放,顺延签到的可予补发,失业待遇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未签到视作放弃本次申请。超过3个月未签到但确需领取失业待遇的,需提交未按期签到的书面说明及当前尚未就业的证明。&
失业人员签到时发现个人信息或审核结论错误的暂不签字,须及时声明,告知经办机构;凡完成失业签到手续未提异议的视作认可审核结论。&
失业签到原则上应由失业人员本人办理,特殊情况本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签到的,可以顺延签到。凡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授权代办人核对信息并签字,受托人完成代签手续的等同失业人员本人认可审核结论。&
十七、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经办机构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自行参保,自行参保导致重复参保的失业保险不承担退费责任。重复参保期间发生医疗责任的可择一处理,但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十八、什么情况下需要来中心终止失业金待遇?&
有下列情形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1应征服兵役的;&
2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2移居境外的;&
3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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