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证件照办个证件多少钱?我办了很好

郑州一小区开发商被查封 业主无法办不动产权证
河南商报记者 彭大龙
首席记者 邓飞
临近过年,不动产权证办理之困成为圣菲城小区业主心中不散的阴霾,法院查封土地,让二手房交易受困。昨天,圣菲城小区业主来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为被查封的土地证“正身”要说法。
土地被查封
房屋交易搁置
2016年7月,郑州市民王先生通过中介在圣菲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8月份银行贷款顺利批下来,之后房管局的手续也顺利办完。王先生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却发现小区土地有问题,不动产权证办理就此搁置。
“现在我每月还房贷,就是没有不动产证。而卖家仅收了首付,贷款的那部分受资金监管,不见不动产证不放款。”王先生说,目前与他情况相似的购房者有近百人。
“买方收不到房,卖方拿不到钱,都卡在那儿了。”王先生说。
据业主称,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调查土地权属情况,圣菲城1~16号楼的土地产权已被高新区法院查封,原因是开发商太极置业无法偿还欠款。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圣菲城小区于2006年开建,2009年交房,业主有1300多户,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了,土地证没有交割。
业主提出的异议申请
被法院驳回
为解决难题,小区业主多方奔走。
业主付先生说,日,他们根据国土局要求,收集了217份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国土局工作人员回应,经查实,这块土地在系统上是太极置业的,但根据《物权法》第47条规定,地权合一,应该解封,或向法院发公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
他介绍,国土局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一块将公函送至高新区法院,但是法院拒不受理。
“对于这份公函,高新区法院只回复‘我们收到了’。我们提交了异议申请,拖了很长时间,之后被驳回。”付先生说。
一名业主称,“我们小区有两户办下来不动产权证了,是法院拍卖房。而我们正常交易的却不能办。”
河南商报记者检索发现,绿洲云顶、冠军花园、大河春天等多个小区都曾因开发商的问题,导致小区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抵押,影响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土地能否解封?
法院这样答复
昨天上午9时,河南商报记者随圣菲城小区业主来到高新区法院。
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的法院工作人员称,有多个小区出现类似问题,他们也将讨论此事,土地证一事并非无法解决,解决需要程序。“此事会在明天(1月17日)下午出一个结果。”
为什么会出现像圣菲城、绿洲云顶小区这样的情形?
据郑州市法院系统一内部人士介绍,有的情况是法院查封在前,房产办证在后;有的情况是办证在前,查封在后。对于小区土地被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事,法院查封只是表象,法院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查封的过程中,如果有异议,是可以当场提出来的。比如拟查封土地上有定着物即房产,相关部门可以经过联合确认后,对其进行提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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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规定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可自己申请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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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23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 公用配套设施如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昨天,郑州市政府召开了《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车库等公用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属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该“条例”自日起施行。
&&&&郑州市区累计登记房屋面积21590万平方米
&&&&昨天,郑州市政府就《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郑州市房管局党委书记攀少楠介绍说,截至2011年底,郑州市市区累计登记房屋面积21590万平方米,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32万本,房屋他项权证60万本;县(市)、上街区累计登记房屋面积近6000万平方米,发放房屋所有权证42.5万本,房屋他项权证9.5万本。
&&&&近些年来,每年平均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2万本左右,房屋他项权证9万本左右。
&&&&随着市场经济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屋登记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会所、游泳馆等非住宅房屋登记,作为重要融资渠道的房屋抵押及最高额抵押登记,以及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地役权登记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矛盾或纠纷。
&&&&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对日颁布实施的原条例废旧立新式的修订,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解决房地产业发展过程当中产生的登记问题,适应社会和公众对房屋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业主可自己去房管局办
&&&&案例:2010年10月,一匿名网友反映说,自己在郑州北环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70日内”办理房产证,但现在约定时间早已过去,开发商依然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房产证。房产证办不下来,就无法办理户口,这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困难。
&&&&条款:“条例”第一章第7条第3款规定,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转移登记,购房人能够提供已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的有效证明的,可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郑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主任助理赵遂根:房地产开发商办理了初始登记后,如果购买人能证明自己已履行合同义务,付清房款,且房地产开发商拒绝办理转移登记,可由购买人单独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公用配套设施如计入公摊,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案例:2005年前后,新乡的许先生在当地买了套房子。吸引他买房的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宣称的全市首推架空车库。
&&&&但这些架空车库所有权究竟归谁?
&&&&开发商认为这是独立的钢筋水泥建筑,且独立于住宅建筑成本之外,应归开发商所有;而业主则认为既然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小区土地上建的车库当然属于业主。
&&&&条款:“条例”第三章第25条规定,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时,根据规划和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建设、未计入共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共有设施设备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
&&&&郑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主任助理赵遂根:幼儿园、会所、地下车库等公用配套设施,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只是原则性提到“谁投资,谁受益”,这次“条例”进行了细化,提出上属配套设施,如果纳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符合条件的未出售房屋,房产商可用于抵押融资
&&&&条款:“条例”规定,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郑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主任助理赵遂根:以前,房子竣工后,通过各项验收,房产商即可到房管局登记,领取初始登记证,持该证可出售商品房,但房子不得用作抵押。
&&&&“条例”发布后,房子竣工通过各项验收,且已获得预售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初始登记时,可以直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该证可将未出售的房子用作抵押贷款,方便房产商快速融资、回笼资金。
&&&&“异议登记”可解决离婚房产纠纷
&&&&记者:房子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如果发生离婚纠纷,“条例”有解决纠纷的相关规定吗?
&&&&郑州市房管局党委书记攀少楠:根据《婚姻法》第18条、19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并不能全部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任意一方发现,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可按照“条例”申请异议登记,房屋所有人在15日内,将不能对房产进行交易、转移、抵押。若交易、转移、抵押正在进行中,也可终止。申请异议的一方可在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保障自身权益。
&&&&“预告登记”可防止一房两卖
&&&&记者:“条例”中“预告登记”单独成章,这对购房人和开发商分别意味着什么?
&&&&攀少楠:“条例”用6条内容对预告登记进行阐述,这是《物权法》创设的一种新的不动产登记类型,涉及房屋所有权和抵押权。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这些新设定的内容,主要为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双方签订合同时,要先把商品房预告登记,才能办理房款按揭,这也能保护购房人权益,也从制度上避免一房两卖、多卖。
&&&&申请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攀少楠介绍,与原条例相比,此次颁布的“条例”,在结合郑州实际的基础上实现了14项制度创新。
&&&&一是明确了房屋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事项的公告期限,为30日;
&&&&二是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明确在开发商已经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怠于履行转移登记义务、而购房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义务时,购房人可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三是明确了按份共有人处分本人所拥有份额房产申请登记的办法;
&&&&四是明确了处分被监护人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的保障被监护人利益的证明;
&&&&五是明确了权属争议在民事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房屋,房屋机构可以不予登记;
&&&&六是明确了房屋登记以后具体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登记证明》的方式;
&&&&七是明确在申请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八是对于住宅小区配建的非住宅房屋如何登记进行了明确;
&&&&九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转让房产时应提交何种批准文件;
&&&&十是在房屋已经灭失而房屋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以直接代为办理注销登记,以使登记结果与房屋实际状况相一致;
&&&&十一是明确了办理房屋转让预告登记的所需材料,为二手房交易的买受人提供了保护手段;
&&&&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更正登记的程序,更加便于操作;
&&&&十三是明确了异议登记后的处理措施、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更加合理地保护各方利益;
&&&&十四是明确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被撤销或裁定无效、发现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登记。
&&&&小知识
&&&&房屋他项权证
&&&&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在房产买卖中,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等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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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郑州一工商局办事员上班拒办手续 称“别耽误我下班”
  央广网郑州8月19日消息(记者胡晓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本周以来,郑州管城区工商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马慧”的名字频繁被媒体提及,原因是有市民向媒体投诉,这个名叫“马慧”的工作人员以“耽误我下班”为由,拒绝了苦等2个多小时办理业务的市民。
  据市民韩先生回忆,他于本月3号下午3点到管城区工商局办理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手续。由于原股东加上新股东一共六人,还有三人在外地工作,因此他们特意提前约好,早早的就来到了管城区工商局办事大厅。由于不熟悉办事程序,之前韩先生的同事就曾填写了好几遍材料,并在办事大厅3号窗口开始排队,可就当排到韩先生一行办理业务时,3号窗口的办事员却拿出一个“请稍候”的桌牌,并一边操作手机,一边向外跑去。
  无奈之下,韩先生一行只好继续苦苦等候。在此期间,他们打听到这个窗口的办事员,名叫“马慧”。半个小时后,此时已临近下班时间,韩先生一行赶紧把材料递交上去,谁知道这位叫“马慧”的工作人员直接将材料甩了出来,并叫嚷到:“没看见几点了吗,今天办不成了,明天再来吧!”韩先生一行赶忙解释,希望这位办事员能通融一下,赶在下班之前尽快办理,但是“马慧”却不为所动,她认为韩先生等人的材料填写不规范,必须重新填写,等写完后就到下班时间了。韩先生一行苦苦哀求,马慧却语出惊人的说:“你们不容易关我什么事?我反正是准点下班,多一秒都不会等。”听到这样的话,让韩先生很气愤,但也只能忍气吞声的重新填写材料。
  4点59分,就在韩先生等人填好材料准备再次提交给这位工作人员时,“马慧”却关闭了电脑,抓起手机,飞一般地离开了办事大厅。截至目前,郑州管城区工商局并未就此事向公众作任何回应。
  韩先生则认为,在郑州管城区工商局办事员的眼中,为民服务的宗旨难道就只局限于“8小时”以内吗,这样粗暴的服务态度、恶意刁难办事群众的行为令人愤慨。
编辑:高梦蝶
关键词:办事员;拒办手续;刁难;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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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试点身份证自助办理 3分钟搞定跟ATM取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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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郑州首台身份证自助取证机在丰产路分局户籍办证大厅试点启用,加上该大厅之前投用的自助拍照机、自助服务终端,目前可实现居民身份证全程自助办,办证3分钟完成,取证1分钟完成。
原标题:郑州试点身份证自助办理 3分钟搞定跟ATM取钱一样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文图 办理身份证就像在ATM取钱一样便捷?你别不信! 8月10日,郑州首台身份证自助取证机在丰产路分局户籍办证大厅试点启用,加上该大厅之前投用的自助拍照机、自助服务终端,目前可实现居民身份证全程自助办,办证3分钟完成,取证1分钟完成。●之前办身份证,需等很长时间别插队,我先来的!我等了大半天,今天一定要办到身份证! 先和领导请假,然后在上班时间内来到办证大厅取号排队。然后开始漫长的等待。运气好的话等半小时终于轮到你办理了。窗口民警现场要采集并核对申请人材料信息,确保申请人与办证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整个过程流程复杂繁琐,算上排队刷卡缴费时间,平均要40分钟左右。高峰期甚至要超过一个小时! ●目前申领身份证是这样的↓↓↓1.先登录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办理身份证选项 2.按照提示,到旁边的自助拍照机拍照,上传图片 3.录入指纹,保存信息,然后自助打印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表。 4.到户籍办证大厅6号身份证自助受理窗口缴费,领取回执凭条。 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即可完成。至此就全部搞!定!啦!●身份证受理1个月后,居民就可拿着回执凭条来取身份证领取身份证是这样的↓↓↓ 1.在自助取证机上扫描受理凭条上的二维码或者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 2.在取证机下方摁指纹(与之前录入的指纹要一致),就可拿到身份证。 ●办理指南地点:经一路与丰产路附近户籍办证大厅 业务类型: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补领、期满换领;户籍证明,注销证明,关系证明自助打印等。 范围:自助申领机目前除受理郑州市丰产路分局辖区户籍人口的非首次身份证业务办理,还可受理异地户籍人口的非首次身份证业务办理。 ●国庆节后居民可24小时自助办理身份证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终端投入使用以来,日均户政业务量从原来的230人次提升到280人次,日均办理居住证从原来的120人次提升到150人次,整体办事效率提升了近23.4%,不仅帮助基层民警摆脱简单重复劳动,更缓解了排队拥堵的矛盾,实现真正意义的自助服务。 “随后,我们还将推出身份证办证缴费的自助完成。 届时,居民在自助终端机、自助拍照机上就可实现办证、缴费的整个流程,无需再到窗口审核、缴费,整个审核均由民警在线上完成,实现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的全自助办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准备在十一放假期间对户政大厅进行改造,届时将改造出一个类似银行ATM机的独立空间,实现居民身份证的24小时自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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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808920郑州工商局员工拒办手续称“别耽误我下班”
羊城晚报讯 这两天,郑州管城工商局一名叫“马慧”的窗口办事员成为了网络热搜人物。原因是有群众在临近下班的时刻需要办事,马慧则表示要准点下班,多一秒都不会等。对于这样的态度,有网友进行了指责,也有网友表示要求准时下班可以理解,因为公务员也有自己的生活。但事情的发酵点却在于——有细心网友找出了人民网在2014年大年三十的一段采访视频,视频中,“郑州工商局管城分局”的工作人员“马慧”在镜头前对记者表示:“今年是第一次年三十上班,我觉得这是我们的工作,是应该的。”记者对比发现,视频中的“马慧”是3号窗口办事员,与近日表示“多一秒都不会等”的“马慧”的窗口号相同,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群众投诉办事员:多一秒都不等
据郑州晚报报道,郑州市民韩先生近日投诉管城区工商局办事效率低下、态度粗暴、恶意刁难办事群众。据韩先生反映,8月3日下午3时,他到管城区工商局办理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手续。由于原股东加上新股东一共六人,还有三人在外地工作,因此他们特意提前约好,早早地就来到了管城区工商局办事大厅。由于不熟悉办事程序,公司的文员填了好几遍材料,在4时15分左右的时候终于填好,并在3号窗口开始排队。排了近10分钟后,终于轮到韩先生了,没想到,此时3号窗口的办事员拿出一个“请稍候”的牌子,拿着手机向外跑去。
韩先生和公司的文员只好在窗口前等候。在此期间,他们打听到这个3号窗口的办事员名叫“马慧”。近半个后,4时53分,3号窗口办事员马慧才回来,手里拿着手机。公司文员赶紧把材料递过去,谁知道马慧直接一把扔了出来,并问:没看见几点了吗,今天办不成了,明天再来吧!
韩先生解释称,他们赶来办事的六位股东,有三人从信阳赶来、一位从南阳赶来,还有两位要赶去北京参加会议,机票都已经订好了。如果今天办不了,就又要拖上好几天,希望窗口办事员能帮帮忙。
但据韩先生称,马慧不为所动,并表示:你们的材料填写不规范,重新写。你们写完我就下班了,明天再来吧!
韩先生和公司文员继续请求马慧帮帮忙,马慧却表示:你们不容易关我什么事?我反正是准点下班,多一秒都不会等。
4时59分,公司文员填好了材料,而此时,马慧却关闭了电脑,离开了办事大厅。
郑州管城工商局监察科当时对此事回应称:已汇报相关领导,会及时就相关情况进行回复。20日,该监察科又回应称:已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还没出来。
去年接受采访:态度截然相反
对于马慧“准点下班”的做法,部分网友“将心比心”表示可以理解。
“我在单位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但我基本都会帮人办完再离开。偶尔遇到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照常下班。因为我们单位无论你加班到几点、多干多少活,都从不给加班费,反而迟到或者早退一分钟都会被罚款。”网友“永恒”说。
也有网友质疑办事的韩先生:“既然那么着急,早干什么去了?订好机票着急走的人,为什么不能早点去办事?”
但多数网友指出,窗口办事员马慧在中途离开了半个小时,让办事群众等候了很久,等到快下班了,又叫别人明天再来,这样不太合适,是工作态度有问题。
更有细心的网友发出新闻视频截图,图中的“郑州工商局管城分局”窗口办事员“马慧”2014年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笑眯眯地表示,大年三十上班“是我们的工作,是应该的”。这与韩先生投诉的马慧的工作态度完全相反啊!
记者21日在人民网上找到了这段日发布的新闻视频,新闻背景是:日,大年三十,是农历蛇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郑州市工商局管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全员到岗,大家都站好了最后一班岗。新闻中接受采访的“马慧”也确实是3号窗口的工作人员。
(马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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