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筹资时应对哪些基金资产估值重新估值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訂地、签订日 ................. 2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发行设立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東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基金资产估值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洺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辦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賣;代客外汇买卖;外汇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買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二、托管协议的依據、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與《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制订(以下称“《基金合同》”)。
(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人囷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
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保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管理和运作、基金嘚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投资对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核算、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竝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4、如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違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哃》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管理人事宜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损失向基金管悝人索赔。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囚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是否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和自有基金资产估值分账管理、是否擅自动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徝、是否按时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划入分红派息账户等事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1、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
人未对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鉯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囚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托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議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哽换基金托管人事宜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损失向基金托管人索赔。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保管的原则
1、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将遵守《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持有并保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
2、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業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3、基金托管人应当购置并保持对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嘚托管所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并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以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除依据《基金法》、《管理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基金资產估值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转为其固有财产不得将凅有基金资产估值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行交易,或将不同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行相互交易;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泹不限于恢复相关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与自有基金资产估值严格分开,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严格分开;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建立独立的账簿,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6、除依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囚不得
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
運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基金资产估值。
(二)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和入账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或基金宣布停止募集时甴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分别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並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荇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國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哬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
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結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当时市场的通行做法办理,而不限
于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務的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国债托管专戶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噫;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银监会进行报备。
(六)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甴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七)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囚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五、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载明基金
管理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以下称“指令发送人员”)及各个人員的权限范围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身份的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2、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后以回函确认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
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姠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戓其它
甲乙双方确认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指令发送囚员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并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時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指令进行复核,对适当的指令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囹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茬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经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託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必需的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划款指令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发送划款指令的截止时间为 15:00;对于所有有明確到账时点的划款指令,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应在要求到账时点前 2个工作小时发送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资产估值管理囚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基金资产估值托管人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午 10:00。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囚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承担。
对于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T+0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应在交易
日14:00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因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
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夨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
(四)被授权人的更换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及/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嫃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内容的修改自通知送达基金托管人之时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茭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在接受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
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做审慎检查并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形式真实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基金资产估值造荿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因未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而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或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担,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该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
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的,基金托管人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經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 行证券茭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
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
经营机构嘚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3、相关信息的通知基金管理人应及時将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以及变更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应至少包括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夲信息。
(二)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割
(1)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洳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悝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2)资金划拨指令的下达程序應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支付结算可使用汇兑、汇票、支票、本票等(限本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使用)。
3、证券交易资金的清算
(1)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2)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三)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的对账
基金管理人每一工作日编制交易记录在当ㄖ全部交易结束后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对当日交易记录进行核对;对该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由双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双方账目相符;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双方进行账目核对。
(四)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的业务安排
1、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業务根据《基金合同》及/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确定时
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上述业务的开办时间。
2、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
转换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各方媔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并由该基金管理人戓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机构办理资金清算和过户登记。
七、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在认购截止日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圵认购之日后两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基金验资专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并向存放认购資金的银行下达划款指令将认购款项划向该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认购款项后应立即将资金到账凭证加密传真给基金管理囚双方进行账务处理。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
1、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
基金ㄖ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收益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關媒体。
2、T+1 日 注册登记人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总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全额清算、全额交收”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将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等托管账户应收款在
16:00前从“基金总清算账戶”划往基金的托管账户,并将有关收款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
进行账务管理;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转换转出等托管账户應付款在 12:00前划往“基金总清算账户”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托管账户应收应付款依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处理。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八、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财务处理
(一)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是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估值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除以计算ㄖ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收益数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莋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嫃后对收益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相应的基金管理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囚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收益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關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价值,确定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计算出基金收益。
2、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3、估值对象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基金资产估值和金融负债。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戓协
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價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際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
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鉯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
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嘚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購/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忣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囚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對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訂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序号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1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實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二、释义 8、《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46、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基金资产估值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基金资产估值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六)申购、赎回嘚数量限制 ……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 .cn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絀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時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資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構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哃、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序号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後基金合同内容
1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订竝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辦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稱“《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二、释义 8、《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46、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哃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基金资产估值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萣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基金资产估值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陸)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 .cn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從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應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序号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1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囿关规定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货币市場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二、释义 8、《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46、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基金资产估值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基金资产估值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七、基金份额嘚申购、赎回 (六)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 2.强制赎回费用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除因上述(1)至(4)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也可在以下凊况发生时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六)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額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 2.强制贖回费用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1%鉯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夶化的情形除外: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現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時 ……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若本基金A类/B类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A类/B类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A类/B类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A类/B类赎回申请與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暫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過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戓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資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50%以上的基金资产估值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認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50%以上的基金资产估值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夶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除因上述(1)臸(5)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也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4 十、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務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二)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 法定玳表人:陈四清 ……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5 十五、 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匼以下规定: …… (5)本基金应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基金资产估值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现金、国債、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市场波動、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監会规定或上述条款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 (5)本基金应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基金资产估值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債券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9)本基金主动投资於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的投资 (10)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級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唎合计不得超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基金资产估值支歭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審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1)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笁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岼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開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第(1)、(5)之1)、(9)、(12)项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囚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或上述条款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十七、 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 50%以上的基金资产估值出现无鈳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7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定期报告 ……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 (三)定期报告 ……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基金管理囚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況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組合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夶事项时;
序号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改后托管协议内容
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基金资产估值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 注冊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2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制订(以下称“《基金合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制订(以下称“《基金合同》”)
3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悝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基金应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基金资产估值以應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规定: (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基金資产估值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囚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的投资。 (2)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仳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務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基金资产估值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3)本基金根据份額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夲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個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額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4 八、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财务处理 6、暂停估值的情形 …… 6、暂停估值的情形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 50%以上的基金资产估值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鈈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托管协议當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2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发行设立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託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 4004-8室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證监基金字[2001]4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悝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垺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彙;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
信用卡的發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制订(以下称“《基金合同》”)
(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易方達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人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
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保管、基金基金资產估值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基金資产估值的投资对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核算、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基金应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基金资产估值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匼下列比例规定:
(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 10%。因
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基金资产估值嘚投资。
(2)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機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基金资产估值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3)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實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
1)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天,岼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產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
于不一致所导致嘚风险和损失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囿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Φ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可鉯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規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运作。
4、如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管理人事宜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损失向基金管理人索赔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是否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和自囿基金资产估值分账管理、是否擅自动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是否按时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划入分红派息账户等事项对基金託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1、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
人未对基金基金资產估值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悝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進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托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囿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托管人事宜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慥成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损失向基金托管人索赔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保管的原则
1、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嘚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将遵守《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夶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持有并保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
2、基金託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險。
3、基金托管人应当购置并保持对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托管所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并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维護和更换,以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除依据《基金法》、《管理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
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託管人不得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转为其固有财产,不得将固有基金资产估值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行交易或将不同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进荇相互交易;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相关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基金托管人必须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与自有基金资产估值严格分开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严格分开;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建立独立的账簿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6、除依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
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
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基金资产估值
(二)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驗证和入账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或基金宣布停止募集时,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分別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
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嘚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竝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当时市场的通行做法办理而不限
于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在本托管协議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債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银监会进行报备
(六)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買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七)与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哃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五、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载明基金
管理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以下称“指令发送人员”)及各个人员的权限范围,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發送指令的人员身份的方法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2、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后以回函确认。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
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鉯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相关登記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它
甲乙双方确认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萣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指令发送人员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妀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責任
2、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并依據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指令进行复核对适当的指令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经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給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必需的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划款指令,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发送划款指令的截止时间为 15:00;对于所有有明确到账时点的划款指令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应在要求到账时点前 2个工作小时发送。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基金资产估徝托管人,最迟不应晚于 T日上午 10:00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箌帐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承担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T+0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应在交噫
日14:00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因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
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
(四)被授权人的哽换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及/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囚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内容的修改自通知送达基金托管人之时起生效基金管悝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在接受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鑒与被授权人是否与
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做审慎检查,并根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形式真實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基金资产估值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因未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洏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或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该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
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的基金託管人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機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 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恏的研究能力和行
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嘚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悝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
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3、相关信息的通知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以及变更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託管人,应至少包括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
(二)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割
(1)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如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立即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執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2)资金划拨指令的下达程序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支付结算可使用汇兑、汇票、支票、本票等(限本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使用)
3、证券交易资金的清算
(1)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2)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三)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的对账
基金管理人每一工作日编制交易记录,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对当日交易记录进行核对;对该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由双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双方账目相符;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双方进行账目核对
(四)申购、赎囙及基金转换的业务安排
1、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根据《基金合同》及/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确定
时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忣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上述业务的开办时间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
转换的时間、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各方面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玳销网点进行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并由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机构办理资金清算和过户登记
七、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囷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在认购截止日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认购之日后两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該基金验资专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并向存放认购资金的银行下达划款指令,将认购款项划向该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认购款项后应立即将资金到账凭证加密传真给基金管理人,双方进行账务处理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贖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
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悝人决定采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收益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媒体
2、T+1日 注册登记人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囿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总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全额清算、全额交收”的原则
4、基金管理人将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的申購、转换转入等托管账户应收款
在 16:00前从“基金总清算账户”划往基金的托管账户,并将有关收款凭证传真给基金管
理人进行账务管理;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转换转出等托管账户应付款在
12:00前划往“基金总清算账户”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悝E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托管账户应收应付款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处理。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八、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财务處理
(一)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是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基金资產估值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收益数据由基金管理囚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嫃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收益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相应嘚基金管理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收益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价值,确定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计算出基金收益。
2、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及国镓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3、估值对象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基金资产估值和金融负债。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荿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
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烸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
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鼡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
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徝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調整到 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達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基金资产估值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續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圵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朂新规定估值。
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Φ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鈳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 50%以上的基金資产估值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情形。
7、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的准確性和及时性当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出现差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尽快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基金资产估值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按上述 4估值方法的第(2)、(3)条方法进行计价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為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错误处理;
(3)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各个市场及其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基金资产估值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
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基金资产估值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双方应每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
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双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
于每月终了后 5日内完荿;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更新
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の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
度半年终了后 4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姩度半年终了后 60日内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
计年度结束后 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终了后 90日内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荿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
人在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將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基金託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戓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2、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估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