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人家已住香河买房三年社保的房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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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出去,买房人住三年后要退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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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的名义买房的好处主要是下面几个方面:1、个人购入房产不足5年转让的,要交5.6%的营业税和附加,但是公司持有房产在没有差价的情况下,你就算是今天买过来一套200万的房子,我明天200万卖出去你是不用交这个营业税的,今天买明天卖都可以。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因为他没有盈利没有赚钱也不需要交,这个需要财务的一些知识做了。所以在公司选择购入房产的时候尽量选择成交价过户,就是你买过来的时候你可以跟对方说我要成交价过户,你要交什么税我帮你给多一点。房子再次转让的时候产生高额的差价和产生高额的税费。2、虽然公司在购入房产的时候,暂时来说有一些刚成立的公司是没有办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但是对于红本转让的一些房子可以找一些担保公司支付全额,全部买过来以后再向银行抵押房产取得一些经营性的贷款,一般可以贷到房产价值的7成,实业公司或者是去年10年、11年的时候实业公司是可以贷到房产的100%的,200万的房子我可以贷出200万给你。在国家对中小企业,不单是中小企业还有微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非常大,如果是一些经营信用良好的公司贷款,在未来的3—5年之内比个人贷款更容易取得。如果万一以后又出现贷款收紧限贷了,银行不放款的情况下,可能公司的房产去做一些抵押贷款,比你个人的房产做一些抵押更容易取得银行的贷款。3、公司名下如果只有一个房产而没有其他业务进行的话,打个比方如果我的公司买了一个100万房子,我过了十年这个房子涨到1000万了,中间有很大的差价我又要买这个房子怎么办呢?我可以通过转让这个公司的股权,股权的买卖只需要交一点点股权转让的税费,就避开了转让这个物业转让高额差价的一些税费了,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那些都可以免掉非常的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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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无理的人,法律管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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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共同生活,彩礼无需返还;所购的家电如是在领取结婚证后买的,则不论发票开的是谁的名字都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是婚前买的,谁能证明为自己所购,就是谁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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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彩礼是否消费 如果消费了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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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十年没住 邻居错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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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任女士10年前在纸坊买了一套房,一直没装修入住,今年打算装修时,却发现房里住进了别人,对方一家四口已生活3年。
原标题:买房十年没住 邻居错住三年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袁黎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龙文凤 通讯员徐育华一家是买房10年未入住,邻居家是住了3年进错房。江夏任女士10年前在纸坊买了一套房,一直没入住,今年打算装修时,却发现房里住进了别人,对方一家四口已生活3年。一开始,两方都坚持房子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报警后警方调解无效,任女士上法院打起官司,还找来当年的开发商核对。一圈折腾后发现,原来是对面邻居弄错了——本该住进701室,却错进了任女士的702室。经江夏法院调解,邻居同意7月18日前搬离。更巧的是,一场官司下来,任女士发现和住错房的邻居还是远房亲戚。自家阁楼已装修住进他人今年2月中旬,任女士来到自己位于江夏纸坊的一处房子探视,这套房是任女士10年前买的,但因生意忙碌且另有住房,任女士一直没有装修入住,今年才打算利用起来。这套房子比较特殊。任女士买的是6楼一套房,面积118平方米,开发商当时附送了楼顶一个同等面积的阁楼,相当于买一层送一层。当天任女士先是查看了6楼的房子,没有异样,可当她登上7楼的阁楼时却发现,阁楼装修得有模有样,里面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一家人正生活在里面。任女士惊讶不已,当即质问阁楼里的人为什么住进她的房子。不想阁楼里的男主人王师傅也瞪圆了眼睛,连声称这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已经住了3年多。两家都坚称房子是自己的双方争执不下,任女士打了110报警,称房子被他人侵占。任女士拿着购房协议向警方证明,房子是她于2004年花近8万元购买的,交房后她给阁楼上了锁。而王师傅则向警方解释,他侄子在这栋楼买了一套房子,也送了7楼的一间阁楼,2002年,在武汉打工的王师傅花2万元找侄子买下这间阁楼,后来一直没装修入住。直到3年前,他打算搬进去,侄子就叫人拿着钥匙带他到了现在这间阁楼,“若不是这套房,钥匙怎么能打开呢。”王师傅的侄子也出面作证,强调就是那间阁楼。“再说,我都住了3年,从来没人说这房子不是我的,怎么突然就不对了。”王师傅称,他和妻子带着一子一女在这里住了3年。因开发商的手续问题,双方都没有办理房产证,警方也一时难以决断这房子到底是谁的。邻居法庭上承认住错了房今年3月,任女士将王师傅告上江夏区法院,要求法院决断房子的归属,让王师傅腾退。让人没想到的是,开庭时,王师傅却一改之前的说法,一再表示会把房子还给任女士。原来,王师傅后来找到了当年的开发商核对,才发现真的是自己住错了房子。开发商告诉王师傅,他侄子买房送的应该是对面601室楼顶的阁楼701室,他现在住的阁楼702室是送给602室的,也就是说,他现在住的阁楼确实是任女士的。得知自己住错了后,王师傅当庭表示会尽早腾退,见王师傅如此,任女士也表示了谅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王师傅7月18日前搬离。两家人聊起来是远房亲戚昨日,记者来到事发居民楼。只见王师傅正在装修阁楼701室,“这次不会弄错了,是我的,专门找开发商核对后签了字。”说起住错房子的事,王师傅自己都觉得好笑。他说,3年前入住时,他来到702室门前,因钥匙能打开门,也就没有多想。至于为什么他的钥匙能打开任女士锁了的阁楼门,至今谁都没弄清楚。记者看到,王师傅住错了3年的702阁楼装修成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带一个杂物间,三个房间都铺了木地板,客厅没有装修。“702只有118平方米,701还大些,有138平方米。”王师傅说,他当年花了6万元装修702室,“房东要是愿意补偿我就给点,要是实在不愿意就算了,谁叫我住错了别人的房子。”王师傅告诉记者,到了法庭上,他和任女士发现彼此还是远房亲戚,“早知道就不打官司了”。记者看到,楼下任女士家的602房也正在热火朝天装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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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卖了房子老婆却不愿搬走 买主三年没法入住
原标题:老公卖了房子老婆却不愿搬走 买主三年没法入住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何书俊
  2011年,柳州市民刘某花62万元购买了位于柳南区和平路星园林居小区的一套住房。然而,该房产过户给刘都已经三年了,刘一家却不能入住。原来,原房主的妻子郭某认为购房合同无效,一直拒绝搬离,还将老公张某与刘某一起诉至法院但败诉。如今,刘某一家三口无奈之下只能与80多岁的老父拼居在一套50多平米的小房子里。
  购房后无法入住
  2011年3月,工作多年的刘某准备在柳南区购买一套住房,圆自己和家人的有房梦。之后,刘通过朋友联系上某房屋中介公司,在看中了位于星园林居小区的一套售价为62.8万元、面积为130多平米的住房后,于当年5月与房主张某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
  当年6月9日,在父母和亲友的帮助下,刘将61.5万元购房款凑齐并支付给张某,双方约定剩余1.3万元待交房后支付完毕。然而,房屋顺利过户后,刘和家人发现,房子根本无法入住,原来张的妻子郭某一直拒绝搬离上述住房。
  半个月后,刘竟然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正是郭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买卖双方成被告
  收到柳南法院传票,让刘某倍感惊讶的是,郭某起诉的不仅有他,还有郭的丈夫张某。原来,郭称星园林居是她与张婚后购买的,准备将来给女儿住,一直没有卖房打算,而现在房子不但被卖了,且卖价这么低,还未经过她的同意。因此,郭认为丈夫与刘某的购房合同无效,请求法院支持。
  对此,张在案件庭审时称,卖房的事郭是知道的,且郭和他一起去中介公司见过了刘某一家,他也明确告知郭,刘支付的6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与刘某的房屋买卖是依照法律进行,程序合法有效。
  刘辩称,他与张某是通过中介公司才相识的,且购买其房屋给出的房价为每平米4500余元,符合同期同地段房屋价格,并没有存在价格不公的情况,双方都是通过中介交易,并无任何违法合同行为,且双方已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购房合同有效,请求法院驳回郭某的诉求。
  法院判决合同有效
  柳南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和刘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属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郭与张在2008年以34.3万余元购买了这套星园林居的住房,2011年,张以62.8万元卖给刘,前后房价对比,相差28万余元,因此,张转让房屋的价格合理,并不存在郭所说的远低于市场价的情形。此外,法院查明,当年郭与张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时,只有张一人的名字,郭没有作为房屋共有人予以登记,张是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置房屋买卖。
  最终,法院认为,刘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是善意取得,郭认为合同无效却未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法院对郭的诉求不予支持。
  郭不服一审判决,先后上诉至柳州市中级法院和自治区高院,但两院均驳回了其上诉。之后,刘屡屡上门向郭协商交房事宜,郭却始终拒绝搬离。
  原房主妻子拒搬离
  日,刘某一纸诉状将郭某和张某夫妻俩诉至柳南区法院,请求判决对方停止侵害,搬离星园林居的这套住房并承担占用房屋所造成的各项损失。2012年8月和2013年10月,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该案。郭某始终认为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且对其中一份录音证据提出要申请鉴定,如今,法院还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我们一家三口挤一张床,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昨日下午,在柳铁中心医院,说起房子的事情,刘一脸愁容。刘称,因为买的房子不能住,他只好和老婆孩子都住在父母那套约50平米的小房子里,年过八旬的父亲还要替他承担困难,让他感到难过,而最让刘心生愧疚的是购房款大部分还是父母资助的。
  今年3月15日,他和家人再次来到星园林居找郭某协商交房,双方还是不欢而散。因为这个事,刘的父亲生气病倒住院,医院昨日还给他下了病危通知书。刘称,他现在只能期盼法院会为其主持公道,他希望能及早和父亲一同搬进星园林居那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让老人在有生之年跟着他享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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