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动不在编人员工作以来单位都有扣养老保险的钱,现在说改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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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备同意,并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这意味着,我省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告别养老“双轨制”。年底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可进行参保登记。实施范围划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此次参加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其待遇调整资金由原渠道解决,而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增设职业年金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云南对职业年金的缴费标准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并分别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变动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退休后则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出国(境)定居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在职期间死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样可以继承。除以上情形之外,职业年金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权威释疑1参保人员换工作怎么办?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实际缴费年限怎么计算?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将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3延退人员养老金如何算?日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并轨前在职期间不需要缴纳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参照两个因素:一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并轨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纳比例: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所不同,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龄津贴等)、绩效工资,但例如奖励性补贴之类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时间节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月应扣:养老保险费应扣金额=上年个人12个月的缴费工资总额÷12×8%我省规定:如果本人工资高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实行“300%封顶、60%托底”如何计发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更多资讯可登陆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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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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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备同意,并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这意味着,我省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告别养老“双轨制”。年底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可进行参保登记。
实施范围划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此次参加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其待遇调整资金由原渠道解决,而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增设职业年金
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4%
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
云南对职业年金的缴费标准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并分别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变动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退休后则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出国(境)定居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在职期间死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样可以继承。除以上情形之外,职业年金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
1 参保人员换工作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 实际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将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
3 延退人员养老金如何算?
日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在职期间不需要缴纳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参照两个因素:一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缴纳比例: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所不同,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龄津贴等)、绩效工资,但例如奖励性补贴之类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时间节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每月应扣:养老保险费应扣金额=上年个人12个月的缴费工资总额÷12×8%
我省规定:如果本人工资高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实行“300%封顶、60%托底”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每满1年,发给1%
春城晚报 记者 陆橙 文 美编 赵云萍 制表
本文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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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试图走近他们,会发现除了丧失子女的孤苦外,疾病、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也是横在失独家庭面前亟待关注解决的难题。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认为,国家从社会保障方面...
点击排行榜2015河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最新规定
2015河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最新规定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日起,我省近300万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以日为&界限&,河南实行养老金计发&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三类人三种办法。
  改革进展|养老金&双轨制&在豫结束
  范围:涉及河南近300万人,改革对象为三类人
  既然是一项新改革,为何从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
  10个月后,该《决定》的&河南方案&公布。目前,涉及河南的人员近300万。《办法》规定适用于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范围解读|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提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办法》中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目前有些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怎么办?答案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计发方法|养老金计发老人、新人、&中人&各不同
  解读:日是一个界限,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根据《办法》,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
  看看你属哪一类?
  对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具体办法按照国家规定制定。
  日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缴费方式|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人缴费工资的8%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工资基数。
  个人缴费金额最终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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