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现流程为什么要去两趟。

上海公积金提取来源: 摘要: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提取条件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一一为您解答。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三)租房提取条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推荐: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相关推荐:
【本市购房提取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异地购房提取材料】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温馨提示: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的金额为个人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租房提取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其他内容】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下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1、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2、死亡:住房龚建军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4、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5、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2、申请经济适用房在产证下发之前,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在拿到产证后可以再办理提取,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提取时间 租房类提取时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限:(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时限: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其他类提取时限: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到账时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您现在的位置:
2016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_查看2016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2016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_查看2016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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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  2015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个人提取公积金最新流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新的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操作细则于日起执行  。下面根据最新的2015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细则,介绍有关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一、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三、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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