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套新房签定了购房没签认购书定金能退吗,定金2万,我现在又不想要了,请问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签了《认购书》定金能不能退
&&& 市民张先生在浦口某房地产公司看中一套房子,交付了5000元定金后,又决定不购买此房,要求退还定金。但房地产公司以签订了《认购书》,而且是张先生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会。张先生与房地产公司僵持之下,投诉至浦口区工商局珠江工商所。工商部门认为《认购书》并不是正式买卖合同,因此双方的买卖关系是不成立的,房地产公司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退还张先生5000元定金。
  &优惠&时仓促下单买房
  今年六月,市民张先生经人介绍,来到浦口某房地产公司看房,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接待了他。看完房以后,陈某告诉他当天是优惠最后一天,只要先支付首付5万元中的5000元,剩下的可以以后补交,就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听说是优惠的最后一天,仓促之下,张先生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房地产公司给他打了一张收条,上面写明:今收到5000元用于购买某房地产公司某幢某号房。
  第二天,陈某用微信的方式,给张先生发来一份临时购房《认购书》,但签名处却由陈某为张先生代签。几日后,张先生经过考虑,又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于是向房地产公司电话申请退房。6月25日,房地产公司以EMS的方式给张先生发来了一张解除合同通知书。内容大致为:由于消费者违约,在6月24日之前没有补齐购房余款,违反了临时《认购书》的约定,先行支付的5000元定金不予返还,该房屋将另行销售。
  《认购书》算不算合同?
  然而,张先生却认为,他并没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唯一的凭证《认购书》还是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某代签的,根本不作数,因此,公司该退还5000元的定金。不过,张先生多次与该公司沟通,房地产公司只答复该款已经入账,没有办法进行返还。协商未果,张先生投诉至工商部门。
  浦口区工商局随即介入调查。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关于该公司商品房《认购书》中确实写着:&本认购书签订后7日内,认购人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的,认购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这在相关管理条例中是不予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给出的《认购书》只能作为商品房买卖双方关于初步购买意向的预约合同,而不能作为买卖合同。&执法人员说,所以张先生和房地产公司的买卖合同是不成立的。既然合同不能成立,双方都不能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定金需如数退还张先生。
  单方面作出的规定无效
  同时,《认购书》中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做出了&定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实际上是剥夺了买方商品房买卖进行磋商、选择的权利,加重了买方责任。同时,房地产销售公司陈某与张先生只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签订,而且是由陈某代签,不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无效合同。
  因此,执法人员给该房地产销售公司下发了一份关于该公司涉嫌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行政约谈文书,通过沟通和协调,房地产公司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公司的《认购书》进行了纠正,并返还了投诉人张先生的5千元定金。
  不过,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正式签订的合同中,如果写的是&定金&,一旦消费者违约,按约定&定金&不再退还,消费者签合同时必须谨慎。第A30版:房地产
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吕女士咨询:前不久我去看房子,觉得房子各方面都不错,就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交纳了定金,请问,如果我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我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包杰律师解答:商品房认购书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主要是确认购房者在将来某个时间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购房合同的预约。这种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广泛存在。其使用的名称也很不一,如称为认购合同、预订合同、预订书、确认书等。这些都造成了现实中出现了很多房屋认购书纠纷。  购房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里,包律师提醒广大购房的朋友,一定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前要深思熟虑,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而后悔不及。为了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损失,购房者应当花点时间了解相关的知识,也可以直接向律师咨询,毕竟律师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具有很多经验,能为您带来最大的帮助。  专刊记者丁宝杰买,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了。要是不想买了,定金还能拿回来吗?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合同,就可以退!但是开发商一般会刁难你!
一般情况下,你方不履行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赔偿或者卖方有权不返还定金。若能证明合同不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具体看情况,另外,定金数额以认...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约定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不成的,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
你买的是二手房子还是一手房 二手房要是通过中介就比较麻烦要看中介跟业主那边
要是跟开发商签的最好是协商原则是不给退的看大家协商结果 多少都会损失些钱
#青岛栈桥如家观海公寓#请问单人间可以住两个人吗?
答: 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
答: li660912同学:
您好!您有这样的想法非常好,说明您知道父母为了您成长的辛苦和劳累。呵呵,有这样的心理,我想您一定会在学习上下苦功夫,以优异的成...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签了认购书,交了2万订金,如果反悔,2万订金能退吗?
系统匿名用户
注册时间: -
注册时间: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签了认购书,交了2万订金,如果反悔,2万订金能退吗?
请高指教。谢谢!
☆系统消息☆
注册时间: -
注册时间:
回mm:这是我从网上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开发商扣定金合理吗?
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前而签订
一份《房屋认购书》的规定,其《房屋认购书》也不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必须要走的一
道程序。至于认购书中关于购房者违约被克扣的定金条款更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
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就商品房买卖而言,这里所说的主合同是指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从合同是指担保合同,即房屋定金合同(房屋认购
书)。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二者关系来看,没有《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主合同,
哪来《房屋认购书》这样的从合同。因此,房屋买卖中根本没有签订过《商品房预
(销)售合同》主合同,也就谈不上《房屋认购书》从合同。显然,定金合同或《房
屋认购书》是无效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其克扣定金更是非法的。
第二,从债权担保的对象来讲,购房定金缺乏真实有效的担保对象。我国《担保
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
购房定金是指购房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代价支付期限以前,由购房一方向开发商卖
方一方支付的金钱。显然,由于购房当事人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未正式签订
前而支付开发商定金,既缺乏真实有效的担保对象,又没有为什么东西而做的担保,
因而,克扣购房定金也是不合理的!
第三,从《房屋认购书》具体内容来说,认购书也是不尽合理的。目前开发商同
购房者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其内容一般都比较简单,仅仅涉及房屋的价格、楼层
楼号、面积、房屋定金的数额以及购房者违约的条款。而对房屋质量、权属保证、按
期支付等限制开发商的约定却很少提及。这就势必造成约定内容单一,定金比例过
高,给购房者考虑的时间过少。如不在双方约定的限期内签订预(销)售合同,开发
商往往克扣购房者的定金。如不想扣掉定金,只有老老实实在签订预(销)售合同
时,满足开发商的一些不合理条款,甚至只能签订开发商早已填好对其有利的合同,
购房者稍有不同意见,开发商两手一摆:“不买也可以,定金扣掉。”购房者失去主
动权,白白吃亏。由此不难看出,《房屋认购书》的有关条款严重违反了我国有关法
规关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以我国现有法律来讲,无论是国家《经济合同
法》、《房地产管理法》,还是国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
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和国家工商局、国家建设部共同监制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
文本等法规,不仅明白无误地把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条款一一列出,而且从
法律角度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各自利益,绝没有维护一方面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条款。当
然,克扣定金更是无从谈起。
版权所有(C)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设计制作:深圳颖源
☆系统消息☆
注册时间: -
注册时间:
内部认购行为从专门法的角度尚无具体条文规范,但从普通法的角度来讲:
1, 楼宇买卖行为与担保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两码事;
2,认购书符合“合同法”中关于经济合同成立的全部要件,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3,深圳市国土局早已发布通知,内部认购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从实践来看,所谓“不受法
律保护”是指不保护购房者;
4,从深圳之前已判决的司法案例来看,购房者的地位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签定“内部认购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实在要退,有三个办法:
1,找国土局的关系搞定发展商;
2,找一个下家买下这套房子,再要求发展商退定(事先与发展商讲好);
3,死缠乱磨,软硬兼施。(发展商一般怕人在售楼处搞事)
仅供参考。
☆系统消息☆
注册时间: -
注册时间:
房子的名称是什么?
此帖已被锁定,不能回复。
(新房业务)
(二手房业务)
(家居装修业务)
(亲子教育业务)
(家在商务合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房认购书定金不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