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股东减持后股票会涨吗,是否还有其他收益

平安员工A股全部减持后,是否还有其他收益【新豪时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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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员工A股全部减持后,是否还有其他收益收藏
截至日,平安内部员工A股已经全部减持完毕。是否还会有退税、证券股权等收益?公告上“平安员工投资权益通过平安工会持股公司持有的平安证券股权待处理后再进行分配”,什么意思啊?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因减持股份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如何调整合并报表
来源:中华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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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1.76万元买的原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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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 10多年前一笔价值1.76万元的股权交易,10多年后仅两年分红及减持收益就高达约65万元。在利益面前,有人忘了诚信,但法院帮助当事人找回了诚信。近日,市五中院判决了这样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
原标题:十多年前1.76万元买的原始股如今两年分红及减持收益就达65万元股价飞涨卖家后悔了,法院判他吐钱重庆晚报讯 10多年前一笔价值1.76万元的股权交易,10多年后仅两年分红及减持收益就高达约65万元。在利益面前,有人忘了诚信,但法院帮助当事人找回了诚信。近日,市五中院判决了这样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原告段某于1999年3月进入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与被告方某是同事。1997年,被告方某向平安公司认购了员工股共计1万股,在1999年缴纳了股款1.76万元,并取得股份成员证。原告段某也认购了平安公司的员工股。日,方某与段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购买的平安保险公司职工股1万股转让给段某,之后所有权利和义务都归段某所有。协议签订次日,段某将转让款17600元支付方某,方某出具收条。因方某的股份成员证遗失,正在补办中,双方未办理变更手续。但方某将股份交款收据、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与段某,并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身份证仅限于办理平安股票转让”,方某将补办的股份成员证原件交给段某。平安保险公司上市后,对员工持有股权实行减持,故股东在享有股份分红时又享有减持收益。因转让时双方未办理变更登记,分红及减持收益一直发放到方某账户上。直到2010年7月,方某从平安公司离职前,均将到账的平安员工股投资收益交与段某。此后,方某未再将相关收益交与段某。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共计有元的分红及减持收益发放到方某账户上,段某多次催要,方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段某遂起诉至江津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方某自愿将其股份转让与原告段某,是投资权益的转让,在发生转让时,原、被告双方均是平安保险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有效,协议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遂判令:被告方某将基于该已转让给段某的股份获得的分红收益及减持收益给付原告段某。一审判决后,被告方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五中院二审后维持了一审原判。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王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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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大小非公司减持A股收益需计入公司所得计缴所得税
大小非减持逃避税严重 渐成税务部门稽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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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深圳专稿/记者 符燕艳 王长勇】“大小非”减持所得巨额收益的纳税问题正在浮出水面。
  28日,深圳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透露,对“大小非”减持的纳税问题进行稽查,目前深圳先行一步,随后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可能成为今年税务稽查的一个重点。
  而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人员已抵深数天,专程了解深圳所做的探索。
  瞒天过海七大手段
  “大小非”的天量持股和可能存在的巨额减持收益,显然已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
  《财经》记者了解到,2009年3月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指引,深圳率先在罗湖区对十家发生减持的“大小非”进行稽查。
  稽查结果表明,十家公司减持量约1.3亿股,金额高达88亿,其中九家存在少报或瞒报税收的行为,涉及应纳税款高达2亿多元。
  一般而言,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并在次年4月之前进行汇算清缴。不过,“大小非”减持收益只是最近两年才发生,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并不主动和及时,令税务部门猝不及防。
  “大小非”减持的巨额收益如何瞒天过海?据深圳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16,1.26,8.55%)介绍,企业主要采取七种办法:
  一是减持后“玩失踪”以逃避纳税。如,某公司2007年减持获得净收益约7000多万元,应纳税款1000多万元,但该公司减持后便上演了“人间蒸发”。
  二是通过其他股权的高买低卖人为制造投资亏损,再将减持收益弥补其虚假亏损以逃税。如,某公司在2007年、2008年减持获得净收益3000多万元,后以极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它股权,制造虚假亏损2000多万元。
  三是虚列成本费用。如,某公司2008年减持获取净收益1.05亿元,该公司仅有两名员工,却列支了大量的交际应酬费,当年其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4000多万元。
  四是内地企业通过变更为深圳企业以享受低税率。如,某公司2000年于辽宁注册成立,2006年迁入深圳登记注册。次年该公司便三次减持,总收益高达11.4亿元,并在深圳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交税。
  五是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额进行分期摊销,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公司减持获得净收益4000多万元,但该公司此前曾将这部分股权重
新评估后入账并进行分期摊销,2005年和2006年共摊销了7000多万元。通过此种账务处理方法,虚增了股权投资成本,在账面上造成巨额亏损。
  六是未如实计算持股成本。由于不少“大小非”持股时间较长,经过多次分红、送股及股权分置改革,每股成本非常低。但是,公司申报所得税时,仅按照最初的每股成本计算,并因此少交税款。
  七是未代缴代扣异地所得税。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据李宁透露,目前已追回税款共计3000多万元。
  深圳下“紧箍咒”
  对“大小非”减持收益的征税,是税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据《财经》记者了解,深圳对此已做出一些探索。
  据了解,深圳地税局现已建立了“大小非”数据库,并自称其电脑系统可每天动态显示出“大小非”的解禁、减持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对于此前的违规现象,李宁明确警示:“税务部门已注意到存在漏洞,也作好了防范。”
  4月28日,深圳地税局将本地280多家“大小非”、80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持有IPO法定限售股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召集一堂,进行“‘大小非’减持纳税政策宣讲会”。
  会上,深圳地税局要求,“大小非”须在5月8日之前进行自查并提交报告。
  “是否自查后要补交税款?”一名来自福田区的“大非”财务人员,在从税务咨询人员那里得到否定答案时,仍显得忐忑不安。“他们可能也不清楚吧。不管了,回去让领导决定。”他的公司在去年几乎已将所有持股减持。
  不过,另一名“大非”财务负责人却向《财经》记者抱怨,纳税不是问题,但是计算持股成本太过复杂。“我们对有些公司的持股超过10年,要查账太麻烦。”
  或成全国稽查重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股改限售股份解禁减持的统计情况显示,截至2009年1月,因股改累计产生的限售股4685.35亿股中,有
3228.90亿股未到解禁期;累计已解禁1444.80亿股,占全部股改限售股份的30.84%。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大小非”减持而产生的巨额收益
面临纳税问题。这里尚未包括IPO限售部分。
  据《财经》记者了解,“大小非”减持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所以成为监管重点,除了其涉及金额巨大,2009年可能面临的征税压力应是原因之一。
  深圳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就曾表示,处于经济下行周期,该局当前正面临着完成指标和保护当地主体税源之间的矛盾。
  “如何处理这个矛盾,成为当前税收中需要研究和关注的要点。”章家寿指出,为了完成任务,必须加强税收管理的广度。■
深圳首笔“大小非”税款追缴入库
06:50深圳商报【大 中 小】&【】 已有评论0条
2009年4月上旬,深圳市某通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来到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申报了1279万元的预提所得税,标志着深圳市第一笔关于“大小非”减持的查补税款顺利入库。
市地税局在对这家通讯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减持的股份受让自一家境外注册企业A公司。A公司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L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
股东,2008年,已完成股改的L公司限售流通股相继解禁上市。但在此之前,A公司已将其持有的7388万股L股份全部转让给该通讯公司,转让价2.12
亿元,通讯公司在受让股份时并未代扣代缴税款。
进一步的调查结果显示,A公司是我国的非居民企业且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该通讯公司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应依法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在税务人员的悉心
辅导下,该通讯公司财务人员迅速意识到自己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多次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地税稽查部门工作,尽快筹集纳税准备金,并在4月上旬解缴了全部代
A公司相关税款的成功入库,是深圳地税部门加强对“大小非”税收管理工作一个成功的开端。据某权威证券研究机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1月
底,股改形成大小非共4669 亿股,其中已解禁的大小非为1238 亿股,累计减持279
亿股,减持股份数占已经解禁股份数量的22.52%。其中大非减持比例较低,为10.56%,小非减持比例高达44.38%。
目前市地税局已系统地建立了深圳本地“大小非”数据库。据资料显示,“大小非”持股单位性质、规模各异,既有上市公司,也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数量最多是数专门从事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投资公司。
数据显示有部分单位减持后有利用零申报、不申报、注销、甚至逃逸等手段,进行偷逃税的现象。
据悉,市地税局部门今后将通过“大小非”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对“大小非”的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
(余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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