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办理失业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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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包头市总工会《关于集中调整全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方案》的通知
现将包头市总工会《关于集中调整全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方案》&包总5&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标准,认真所属进行。石拐区总全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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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总工会关于集中调整全市工会
困难职工档案方案
各直属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集中调整全区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内工办发〔2015〕13号&有关要求,结合外省市的经验做法,市总工会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全市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所有困难职工档案开展集中调整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落实全区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精准帮扶、高效救助”思路,为有救助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建档,对建档的困难职工及时实施救助,确保年度内各地使用帮扶资金对在档困难职工实名制救助覆盖率至少达到90%,使用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帮扶资金帮扶在档困难职工比例应在70%以上,实现每年帮扶5%左右的困难职工脱困出档的目标。
&&&二、工作思路
&&&全市建立市本级、区旗县级、基层企业街道(社区)级三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体系,实行“逐级建档、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各负其责”。
&& (一)对于符合市本级建档标准,建立市本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使用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帮扶救助。
&&&(二)对于不符合市本级建档要求的,建立区旗县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各地区、大企业直属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与本地区、单位相适应的的帮扶标准,自行建档,自行管理。建档形式自定,档案不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帮扶救助使用各地区自筹资金。
&&&(三)对于不符合区旗县级建档要求的,建立基层企业街道(社区)工会级困难职工档案,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的帮扶标准,自行建档,自行管理。建档形式自定,档案不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帮扶救助使用自有资金。
&&& 三、档案调整范围(以下所指均为市级档案)
&& (一)建档对象及范围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党群机关等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为工会会员的在职生活困难职工(含农牧民工)。农牧民工需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区旗县及工业园区内非公企业申报困难职工须为市总工会基层部认定的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
&& (二)建档标准及类型
&&&&1、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纳入民政“低保”范围的生活困难职工。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50%以内的单亲家庭和残疾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1)子女上学致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因子女教育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当年考入大学未享受本市困难大学生教育救助的)。(2)意外灾难致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因发生意外灾难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职工。(3)大病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500%以内,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患大病,医疗费年度总支出2万元以上(个人自付部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4)法律援助困难职工:职工收入相对较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侵权案件需要法律援助的。(5)就业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需要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的下岗、失业人员。
&&& 要科学合理甄别职工家庭遇到的“意外”原因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意外致困户”建档比例控制在20%以内,逐步控制在10%左右。
&&&致困原因类型:每个申报建档职工只能选择1类,致困原因相互交叉的,以家庭收入为先,依次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选择。
&&&(三)完善档案附件
&&&&要对现有需保留的困难职工档案重新进行核实调查和回访摸底,将“系统”中档案内容补充完整,并补充与更新附件内容。附件内容应包括:*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4、*家庭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5、职工家庭身体健康且适龄就业而未就业成员,由相关机构提供无工资收入证明或失业证复印件;*6、申报人劳动合同复印件;7、特困职工(低保线下)未纳入政府“低保”的相关证明;8、申报人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具体开户行&;9、致困原因引起的支出证明&因病致困家庭提供医疗诊断书和整月或住院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拉取医药报销费用凭证;10、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家庭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1、因各种自然灾害和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伤残证明资料,由具备诊断资质的医院或人社、残联等部门提供或残疾证复印件;13、单亲困难职工提供离异、丧偶相关证明;*14、申报人单位公示证明等。(“*”为必选资料,其它为可选资料,建档困难职工涉及相关项目的,须附相关资料。)
要加强对注销档案库和脱困档案库的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库内信息。对于年度脱困档案,至少应在脱困档案库中连续保留一年以上;脱困档案库中的档案因具体事由返贫的,应作为新建档案,重新申请、审批,更新档案附件。
&&&(四)清理沉淀档案
此次集中调整困难职工档案行动,要在困难职工档案数量和结构上体现优化和调整成果,同时要必须清理沉淀档案,具体包括建档时间在2015年3月31日前的所有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清理重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2012年12月31日前建档但未有帮扶救助记录的档案予以删除;二是对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未有帮扶救助记录的档案,如果建档时间超过两年(即在2013年1月1日以前建档),予以删除处理;如果建档时间在两年之内(即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建档),经跟踪调整,符合现有建档标准的可继续保留,不符合建档标准的,予以删除处理;三是对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建档并已有帮扶救助记录的档案,需跟踪帮扶效果,及时更新档案附件。其中符合脱贫标准的困难职工档案及时做出脱贫处理,完成年度脱贫工作目标;需要继续帮扶的,要分类做出帮扶计划。
&& (五)工作程序
&&& 1、由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困难申请,并填写《包头市工会困难职工申报表》,并提困难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子女入学通知书、患病诊断、医疗结算单等相关纸质材料;2、所在最基层单位工会根据建档条件及要求认真甄别,调查核实,确认为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3、确认无疑议的,基层单位签字盖章,逐级上报到直属工会,逐级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并填报《包头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情况统计表》;4、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终审,签字盖章后将《包头市工会困难职工申报表》返回直属工会,并确认终审困难职工合格数;5、市职工服务中心将合格的数据汇总上传至自治区总工会,审核不符的退回直属工会做分级管理&。&
&& (六)集中调整档案时间
困难职工档案每年4月集中调整更新一次,实行相对固定,动态管理。其它时段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上报,做到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档案调整结束后,各级工会要针对困难职工档案合理制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并严格按照此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救助活动,即每年帮扶的困难职工中90%以上应为调整后的在档困难职工,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范帮扶救助标准
&&&按照区总给定的帮扶标准执行;日常帮扶工作中(仅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生活救助的标准应在500—1000元/户区间中确定,原则上规定只使用中央或自治区财政专项中的一项资金实施救助;医疗救助的标准应在1000—4000元/户区间中确定;助学救助的标准应1000—3000元/户区间中确定,原则上规定这两项救助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单项资金中标准应分别不高于2000元/户/年。遇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高帮扶标准的,可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但必须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并上报市总工会备案。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标准应以当地政府部门相关标准为准。
&&&五、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困难职工档案集中调整行动,认真理解档案调整方案,要集中组织力量,按期保质完成。市总将采取以会带训形式,集中讲解有关事宜。调整后的数据将作为下一阶段全市工会帮扶工作基础数据,为市总有关决策提供依据。全市档案集中调整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附件:&
&&&&&&&&&&&&&&&&&&&&&&&&&&&&&&&&&&&&&&&&&&&&&&&&&&&&&&&&&&&&&&&&&&&&&&&&&&&&&&&&&&&&&&&&&&&& &&&&&&&&&&&&&&&&&&&&&&&&&&&&&&&&&&&&&&&&&&&&&&&&&& 包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文章来源:工会〗〖责任编辑:包头石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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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办理流程
失业证办理流程一、开具证明。要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就业或未 就业证明。通常,劳动保障工作站设在社区居委会内。二、准备材料。(一)身 份证 原 件 和 复 印 件;(二)3张二寸 免 冠 照 片;(三)其他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准备不一样的材料:1.如果是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要有《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2.如果是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要有个体经营者的营 业执 照 原件和复印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则需到社区开具灵活就业证明。3.如果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还需以下几种材料,一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二是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本市城镇户籍提供提交户 口薄 原 件和复 印 件,其他人员需提供在本地就业满半年以上的证明。三、提交材料。需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核发、换发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审 核 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四、等待审批。大概需5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消息。领取证件。接到通知后,就可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去领取《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责任编辑: 小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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