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项下可以适用的股票有哪些

您浏览的页面不存在
我的图书馆
信息提示:
您要浏览的文章不存在,5秒后将自动跳转到“360doc个人图书馆”的首页,您可以继续浏览其它好文章,也可以&
&当前页面。【图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
上传于|0|0|文档简介
&&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规则,业务流程 开通注意事项 交易期限 交易时间 标的证券 适用对象 资金用途 融资利率 业务优势等内容介绍
大小:855.94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详解.doc 39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300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详解.doc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附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票质押回购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业务规模。上交所据此对其交易规模进行前端控制。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上交所及中国结算不对《业务协议》的内容及效力进行审查。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上交所依据本办法确认的成交结果,亦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及清算交收等业务。第二章证券公司交易权限管理上交所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公司实行交易权限管理。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业务申请书;(二)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明文件;(三)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四)《业务协议》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样本;(五)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六)负责股票质押回购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联络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申请材料完备的,上交所向其发出确认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的书面通知。证券公司可以向上交所提出申请,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但有待购回或尚未处置完成的股票质押回购的情形除外。证券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暂停其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本办法、其他交易、登记结算业务规则及规定;(二)未尽核查责任,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置;(四)上交所、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情形。证券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终止其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本办法、其他交易、登记结算业务规则及规定;(二)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置;(三)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四)上交所、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情形。证券公司可以在引起被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的情形消除后,向上交所申请恢复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证券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交业务处置报告。第三章适当性管理第一节融入方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入方资质审查制度,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内容包括资产规模、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证券公司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记载、留存融入方资质审查结果。证券公司应当向融入方全面介绍股票质押回购规则,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融入方签署《风险揭示书》。第二节融出方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证券公司应核查确认相应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明确可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二)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统称“管理人”)应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客户充分揭示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可能产生的风险;(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四)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为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深交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证券时报网()06月30日讯  深交所发布《股票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对有关交易申报、质押登记模式、司法冻结生效时点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证券时报?e公司)
责任编辑:Robot&RF13015
机会早知道
已有&0&条评论
最近访问股
以下为您的最近访问股
15人在赚钱
25人在赚钱
11人在赚钱
服务日期05月05日-05月05日
¥5000348人购买
服务日期03月24日-03月24日
¥1200191人购买
服务日期03月20日-03月20日
¥1888170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01日-06月01日
¥1268115人购买
服务日期05月01日-05月01日
¥158098人购买
服务日期03月16日-03月16日
¥168895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30日-07月31日
¥99895人购买
服务日期04月28日-04月28日
¥188888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08日-07月07日
¥108886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06日-06月06日
¥88874人购买
服务日期03月15日-03月15日
¥61860人购买
服务日期03月18日-03月18日
¥88842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22日-07月31日
¥100827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09日-06月09日
¥80027人购买
服务日期06月21日-07月31日
¥28823人购买
个股净流入
个股净流出
证券名称最新价格涨跌幅净流入金额(万)
22.2210.00%18.727.52%77312.895.688.81%67823.538.677.04%40708.94
<span class="mh-title"
style="color: #小时点击排行
目标涨幅最大
目标股票池
股票简称投资评级最新价目标价
买入8.1011.49买入8.6311.00买入22.69--买入18.0324.2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票质押式回购风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