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车保险费用多少2016年的各项费用为什么增加那么多

  新浪汽车讯 1月14日, 中国百人会论坛(2017)在举办,聚焦汽车发展的核心问题。其中财政部经济司副司长宋秋玲发表观点:
  财政部经济司副司长宋秋玲认为,2016年时汽车发展不平凡的一年,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进行了汽车专项核查,于去年年底提出了新的财政补贴方案。
  汽车在关键时期,在政策的引领下,在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汽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16年爆出快速增长,全年产销超过50万辆,增长超过50%,占比达到了1.8%。
  一些具备了国际竞争力。但是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遇到了问题。我们面临巨大的国际竞争力,很多汽车强国纷纷极大汽车力度。
  汽车一直面临很多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新问题又出现。汽车运行安全出现问题,过度依赖政策,甚至不能诚信经营,扰乱发展。优势少,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难以保持,还有可能前功尽弃。在财政政策上,我们共同努力,把引到健康发展路径。
  十三五期间,在补贴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推动汽车的发展。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的发展很重要,补贴政策不干涉路线;支持期限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变。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汽车能否走得稳,关键要看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接受能力,在征求多方意见后,从供给侧入口,制定了最新的补贴政策。在政策上坚持问题导向,净化发展环境,主要是对骗补进行查处。
  以下为宋秋玲发言实录:
  尊敬的万部长、苗部长、解主任、郑局长、陈清泰理事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再次参加百人会的年度论坛。一直以来,百人会密切关注汽车的发展动向,聚焦热点话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制定政策方案、评估政策效果、明确发展思路都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在这里,我谨代表财政部经建司对百人会表示衷心感谢,对论坛的召开也表示热烈祝贺。前面几位领导的发言内涵丰富、信息量很大,我受益良多。
  2016年是汽车发展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汽车再次成为全关注的重点,骗补、政策调整都受到了全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积极参加了汽车推广工作的专项督查,并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项核查。同时,对发展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于去年年底提出了新的财政补贴政策调整方案。这个方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今天借此机会我就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汽车发展健康、可持续发展谈几点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一,汽车发展处于关键时期。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补贴等扶持政策长期支持下,在界及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汽车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2009年-2015年,一直高速增长,销量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67%,2016年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生产、销售分别达到51.7万辆和50.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51.7%、53%。汽车年产销量占传统汽车比例已达到1.8%左右,保有量接近100万辆。发展质量也大幅提高,整车和动力电池明显提升。刚才前面几位领导,特别是万部长,对指标的提升、成本降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批产品陆续投放市场,获得了消费者认可。一些具备了国际竞争力,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但是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从外部看,我国汽车发展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近年来,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将汽车上升到国家高度,尤其是2016年以来,主要汽车强国纷纷加大支持力度,美国政府提供了45亿美元的贷款担保,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并投资开发车载高能量密度电池。德国政府和工业界为汽车提供总计12亿欧元补贴资金,实施购置补贴政策,他们也学中国。国际上主要汽车先后发布在华发展,意欲将我国发展为其汽车的主要市场。
  从外部看,我国汽车发展新老问题并存。汽车一直面临着动力电池核心缺乏、充电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虽然有很大的改善,但仍没有根本解决。近几年,随着快速发展,一些新问题又开始出现了,准入和监管体系还不完善,享受补贴的汽车和产品良莠不齐。汽车运行中,充电安全充满了隐患,部分过度依赖补贴政策,提质降价的动力不足。个别甚至不能诚信守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散乱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隐现。低端过剩,高端严重不足,优势和拳头产品少,在国际上缺乏整体竞争力。
  总体看,汽车发展成绩突出、问题也不少。如果不妥善解决好发展面临的这些突出问题,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将难以保持,还有可能前功尽弃,浪费大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这个关键节点,财政政策将与其他政策配套,我们各方面共同努力,引导和推动走上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第二,新的财政补贴政策制定的几点考虑,给大家做个介绍。
  去年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提出了调整完善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已经发布实施。基本思路是什么呢?就是在保持2016年-2020年,就是“十三五”期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方式,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及产品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系列措施,形成进一步扶优扶强的财政补贴机制,净化发展环境,促进健康快速发展。媒体和专家都有解读。下面我把制定新的财政补贴政策时重点考虑的几个方面也向大家做个介绍。大概是四点:
  一是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坚定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
  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平稳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完善政策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补贴的机制不变,只是重点提高门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支持方向保持不变。补贴政策不干预路线,只要进入推荐目录的产品,都可以进入中央财政补贴。
  2。支持期限保持不变。“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汽车给予支持。
  3。支持力度总体保持稳定。对所有支持的退坡比例保持不变。
  二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从供给侧推动又好、又快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汽车能否走得远、走得稳,关键要看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的接受度,核心是供给侧能否推出物美价廉的产品。为此,在充分征求行业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调整的补贴政策重点从供给侧入手,通过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金额与产品水平、产品质量挂钩,进一步强化补贴政策对促进进步的正向激励作用,使真正具有实力的和优势产品脱颖而出。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解决发展顽疾。
  1。净化发展环境。前期我们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已对“骗补”和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新的补贴政策中,我们着力完善制度设计,通过改进资金拨付方式,落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等措施,使非法不能骗、不敢骗,切实净化发展的环境。
  2。推动形成劣汰的发展机制。针对散乱、水平整体不高的问题,通过增加整车的动力性、经济性、的要求,提高门槛,淘汰落后和产品,使优势和产品获得补贴支持。
  3。强化对动力电池的支持。在乘、专中,专门增加了动力电池的指标,将客车补贴方式调整为以动力电池为核心、以电池容量和电池性能为标准,更加客观的反映车辆的生产成本和水平。
  4。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1)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生产是确保汽车推广应用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
  (2)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通过建立中央、地方和三级联网的监管平台,实现对辆推广应用情况的日常监管。
  (3)明确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对违规谋补、骗补的,已经存在骗补行为的地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关于汽车发展的几点建议。
  新的补贴政策已正式发布实施,经初步了解,各方面反映总体都很正面,这是对我们四部门工作的肯定,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推动落实。在全球汽车深度调整、国外汽车加快布局的关键节点,我想结合当前形势和问题提几点工作建议,供参考。
  一、要加快研发创新步伐。
  创新一直是我国的短板,尤其是动力电池至今未取得革命性突破,严重制约了汽车发展壮大。是创新的主体,要主动把精力放到研发创新上,不断提升,开发出质优价廉的汽车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当前补贴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已经建立,目的就是扶优扶强,推动形成劣汰的市场机制,今后落后的和产品将得不到政府补贴,不追求创新的将会被淘汰。
  二、要加强使用环境的建设。汽车的使用环境仍不完善,制约着汽车发展,需要尽快改进。
  1。汽车产品的检测、上牌验车、运营维护等环节法律法规滞后,车辆和充电设施标准还不统一,需要加快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2。存在重购置、轻运营情况。新的补贴政策对地方财政购置补贴设置了上限,这也有一个过程,原来想取消地方的补贴政策,后来各方面意见很不一致,所以我们现在对地区的补贴政策,一个是有了上限,一个是只补我们的50%。鼓励地方发挥本地优势,将支持重点从购置环节向使用环节倾斜,与中央政策相互补充,形成合力。需要强调的是,支持汽车,地方可以出台优惠政策,但决不能保护落后,不能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3。充电设施跟不上,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汽车发展的瓶颈。对此,财政部发布了“十三五”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地方要管好、用好中央的奖励资金,还要创新支持方式,采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尽快解决充电设施的困局。刚才郑局长讲话中对充电桩建设的最后一部分,就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也让我相信充电设施建设会在将来取得很大的成绩,会把这个瓶颈问题得到很大的缓解。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
  汽车存在散、基础薄、发展乱的问题。一方面,受传统汽车基础格局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重规模增长、轻创新,过度依赖补贴。甚至有个别不能诚信经营,企图违规谋补,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监管存在一定漏洞。为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布局指导,规范准入,尽快建成监管平台,动态掌握车辆生产、销售、运营、充电等情况。汽车也要推进自律,形成诚信经营、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快建立市场化的扶持机制。我国汽车还没有实现从政策拉动型向市场驱动型的转变,内生发展动力依然不足。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成效机制,即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未来政策调整的方向。对此,业界已达成共识,目前相关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思路方案。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加快建立实现与财政补贴退坡的平稳接续,确保补贴退出后扶持力度不断档。
  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在全共同努力下,我国汽车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形势喜人,但成绩来之不易,问题还有不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形成合力,扎实工作,争取早日实现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目标。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责任编辑:李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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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变化全解析
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变化全解析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市场导入期转向了快速成长期,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频频出台,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扶持等政策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一方面,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产品性能等要求更加全面化和严格化。另一方面,国家也将出台更严格的“补贴”监管流程,在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减少“补贴”。为了更好地把握市场走势,高工电动车网梳理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全新政策,并对此进行了解读,希望对业界人士有所帮助。详细政策解读且看下文: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对产品准入标准、检测标准、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进行了修订。高工电动车了解到,在企业准入方面,《新规》对生产能力和条件、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更加严格化和具体化。根据业内专家介绍,准入门槛的提高,未来新能源车企的总量将被控制,新建的新能源车企将不超过10家。而在产品准入方面,《新规》不仅要求企业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还要求新能源车企应掌握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等开发与制造方面的技术,同时具备整车、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其他自制部件的试验验证能力。另外,在产品检测标准方面,《新规》要求新能源汽车除应当符合有关常规汽车产品的检验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企业的监控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监管平台对接。二、《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6月8日,工信部发布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对电动客车的防水防尘防水性能、充电安全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总体来说,此次意见稿体现了以下几大亮点:?1、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在几十条标准中,其中的“4.10.1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的相关条款引发业内争议。一般而言,根据客车车身承受载荷程度的不同,客车车身可概括地分为半承载、非承载、全承载式三种类型。业界人士认为,一旦《条件》正式颁布,只有采用骨架车身结构和矩形钢管焊接工艺的客车,才能用作电动客车,采用其他技术的汽车企业则面临洗牌。?2、增程式混动客车没有列入标准之中根据《条件》显示,电动客车主要是大于等于6m的单层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电动客车。?3、电动客车的防水、防尘、防火、安全等性能做了明确规定电动客车的防水、防尘、防火、安全等性能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应安装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等。其中,关于防水方面的规定有:车辆应以小于等于10km/h的车速匀速通过水深大于等于300mm的涉水水池,且涉水距离应大于等于300m,完成涉水试验,时间约为2min,若水池长度不足300m,需要进行多次,总时间(包括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min。车辆涉水试验完成后10min内,按照GB/T 5中7.2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完成测量,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3M?三、补贴:门槛提高,并逐步退坡根据《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显示,补贴门槛提高,而除了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的补贴将逐步退坡。其中,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到2020年补贴标准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6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未来将有三方面调整:?1、研究建立与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等因素挂钩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当降低6-8米、8-10米等纯电动客车车型补贴标准,并改进补贴拨付方法。?2、工信部将提高进入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的条件,对现有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提高补贴产品的先进性水平。?3、推进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粍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同步管理办法的出台,建立企业平均油耗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挂钩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四、动力电池新国标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必须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其中,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GB/T和GB/T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详细要求且看下图:五、《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六、《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日,《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在兼容性方面,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同时,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5月26日,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由公共平台(包括国家监管平台和地方监管平台)、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组成。同时,意见稿指出,企业平台采集的数据应包括公共平台需要的参数,终端数据发送频率应不低于公共平台要求的数据采集频率。而公共平台对企业平台提供的车辆信息进行监管服务,并向车辆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八、《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1月20日,《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与此同时,通知设定了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补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补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补标准1.26亿元。九、《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政策》”于2016年初发布,主要运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分类、贮存、运输、梯级利用与再生利用。《技术政策》表明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其中,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安装在整车上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指系统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其销售给独立电池经销商(整车生产企业售后体系之外)的动力电池。另外,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应负责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在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设区市至少指定一家回收网点负责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更重要的是,《技术政策》明确企业应该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建立可追溯体系。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根据废旧动力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十、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于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7年正式试运营,2018年正式实施。具体来看,“碳配额”涉及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机构、核查机构、交易机构、车企等相关方,参与方较多,且信息公开、途径明晰,有利于提升实施可行性。此外,政府还可以参与实时的碳配额交易价格调控,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速度。十一、即将出台政策?1、电池管理系统国家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透露,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动力电池的编码、规格尺寸等标准正在编制、修订,将尽快出台。?2、新能源汽车产业全新的扶持政策日前,国家财政部表示,财政部将携手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同时,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标签:&nbsp&nbsp&nbsp&nbsp&nbsp《国家电网公司促进新能源发展白皮书(2016)》发布(附全文)
核心提示:2015年,我国新能源持续快速增长,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双创新高,风电装机容量连续四年世界第一,光伏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德国跃居2015年,我国新能源持续快速增长,风电、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双创新高,风电装机容量连续四年世界第一,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在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我国新能源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一、 新能源发展现状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国新能源发展走在了世界前列,截至2015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7 亿千瓦,超过全球的四分之一。国家电网调度范围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1664万千瓦、3973万千瓦,国家电网是全球范围内接入新能源规模最大的电网。
2015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144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672万千瓦,连续四年世界第一。截至2015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830万千瓦,81%分布在&三北&地区,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山东、辽宁、宁夏、山西等8个省份装机容量超过600万千瓦。其中,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风电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158万千瓦,其中,西部省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占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的二分之一。甘肃、新疆、青海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均超过500万千瓦。江苏、浙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分别超过100万千瓦。全国14个省份的新能源成为第二大电源,均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其中甘肃、宁夏、新疆新能源装机占本地电源装机比例超过30%。&十二五&,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分别为34%、178%。
新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15年,我国风电发电量18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太阳能发电量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新能源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基本保持平稳,全国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728小时,9个省份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超过2000小时,其中7个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164小时,6个省份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超过1500小时,均在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新能源运行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新能源发电保持安全稳定运行,连续4年未发生大规模风机脱网事故。&十二五&,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年均增速分别为30%、219%。
二、国家电网公司支持服务新能源发展举措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支持和服务新能源发展,认真贯彻国家新能源战略决策部署,落实改革发展要求,围绕电网建设、运行消纳、并网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力度,创新服务,开展了大量工作。
电网建设方面。项目并网工程: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新能源并网及送出工程投资96亿元,新增新能源并网及送出线路3797千米,满足了新增313个风电项目、1708个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并网需要。省内输电工程:建成投运河北张家口&三站四线&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吉林通榆风电送出工程等一批省内配套电网工程,新增省内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线路1071千米。跨省跨区通道:加快推进锡盟&山东特高压交流工程、宁东&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以及酒泉&湖南、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提供支撑。&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新能源并网及送出工程累计投资849亿元,新增新能源并网及送出线路3.7万千米;先后建成吉林、甘肃、青海、蒙东、新疆等地区新能源基地并网送出配套工程,建成省内新能源配套输变电工程线路5084千米、变电容量4443万千伏安;先后投运东北华北直流背靠背扩建工程、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累计建成新能源配套跨省跨区输电通道4681千米。
调度运行方面。完善调度支持系统。2015 年,建立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和信息监测系统,覆盖500余座光伏电站,预报精度85%以上;扩大风电场自动发电控制系统(AGC)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系统消纳空间;拓展升级数值天气预报系统功能,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优化系统运行方式。2015年,西北电网优化水电及梯级水库运行,统筹安排水火电机组配合新能源运行;充分利用辽宁蒲石河、吉林白山、北京十三陵等抽水蓄能电站,累计消纳风电电量33.5亿千瓦时;通过省间电网调峰互济,多消纳新能源电量49亿千瓦时;挖掘供热机组调峰潜力,在征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保证供热前提下调整最小供热开机方式。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2015年,提高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规模,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电量29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4%。实施清洁替代,消纳新能源电量27亿千瓦时;实施电能替代,替代电量760亿千瓦时,促进新能源消纳。
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方面。2015年,持续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并网手续、及时转付补贴资金,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分布式光伏并网户数快速增长,新增15691户、208万千瓦,累计并网22627户、同比增长226%,累计并网容量473万千瓦、同比增长78%。积极支持国家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具备并网条件的3.77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及时并网,覆盖300余个村。加快县域电网建设和改造,2015年光伏扶贫配套电网工程投资1.52亿元。积极支持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满足新增分布式光伏75万千瓦并网需求。积极做好&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新型分布式光伏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
技术创新方面。持续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2015年,投入新能源技术研发3.01亿元,同比增长5.5%。开展71项课题研发,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推进示范工程建设。2015年国家风光储输示范二期工程投运风电35万千瓦、光伏发电6万千瓦;建成投运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真双极接线的厦门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为大规模新能源送出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继续推动新能源标准体系建设。2015年,新增修订新能源相关企业标准4项,参与编制完成行业标准9项、国家标准7项,主导编制完成国际标准1项。加强国际合作。2015年,组织全球能源互联网中欧技术装备研讨会;与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美国阿贡实验室、伯明翰大学等知名研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深化全球能源互联网和新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多家国际气象研究机构合作,研发实时四维同化数值模拟技术,提升新能源发电预测预报水平。
三、目前新能源发展制约瓶颈及对策
目前部分地区出现的弃风弃光现象,根本原因是新能源开发与市场不匹配、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电源结构不合理、政策机制不健全。
新能源开发与市场不匹配,部分地区消纳空间不足。我国新能源装机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而用电负荷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三北&地区负荷需求小,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容量有限。加之近年来,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持续快速增长,总体呈现电力供大于求局面。目前,全国新能源装机占最高用电负荷和总装机的比例分别为21%、11%,而新能源集中开发地区远高于全国水平,蒙东新能源装机占最高用电负荷和总装机的比例分别为171%、35%,甘肃新能源装机占最高用电负荷和总装机的比例分别为143%、40%。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难以实现在更大范围消纳新能源。现有输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只有1400万千瓦,占新能源装机比重不足10%。&三北&地区7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目前仅建成了&800千伏哈密-郑州特高压直流工程。&800千伏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准开工,计划2017年投产,比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滞后2~3年。
电源结构不合理,系统调峰能力严重不足。我国&三北&地区火电占比达到70%,而抽蓄、燃气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不足4%,东北仅为1.5%。东北地区火电机组中,供热机组占比高,吉林供热机组比例达到78%,冬季采暖季,保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非常突出。据统计,2015年67%的弃风发生在供暖期,低谷弃风电量又占总弃风的80%。
政策机制不健全,影响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我国电力长期以来按省域平衡,跨省跨区输送需要国家层面规划明确。大型水电基地一般在建设之初就明确了外送方向和消纳份额,保障了电能的消纳,但目前我国缺乏针对大型新能源基地消纳送出的规划,也尚未建立促进跨省跨区消纳新能源的市场化机制。在目前用电需求不足,装机过剩的情况下,各省消纳外省新能源的意愿不强。
针对目前新能源发展存在的制约,亟需进一步加快特高压跨区输电通道建设,加快构建中国能源互联网,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一是加快跨区输电通道建设。同步规划新能源基地开发和配套电网工程,落实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方案,抓紧建设一批条件成熟、新能源基地送出需求十分迫切的跨区输电通道。二是加强统筹规划。统筹资源与市场、电源与电网,改变目前各类电源分别开展专项规划的做法,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统一规划,科学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建立有利于新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的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四、未来发展
按照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工作总体部署,国家电网公司编制完成《国家电网公司&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建议稿)》,研究提出2020年建成东部、西部两个同步电网,形成送、受端结构清晰,交、直流协调发展的骨干网架,实现更大范围水火互济、风光互补,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
开发布局。预计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4.1亿千瓦,其中风电2.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5亿千瓦。风电开发仍集中在&三北&地区,占全国的75%;太阳能发电开发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达80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青海、甘肃、新疆、蒙西等西部地区;分布式光伏达70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等东中部地区。
同步电网格局。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布局,扩大同步电网规模,建设跨流域、跨区域的互联大电网,实现更大范围水火互济、风光互补、大规模输送和优化配置。2020年,国家电网形成东部、西部2个同步电网格局,西部电网将西南水电,西北风电、太阳能、煤电等不同资源类型的电网进行互联,解决新能源并网发电间歇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等问题,改善新能源外送电力品质;东部电网将长三角、京津冀鲁、华中东部等主要受电地区电网进行互联,充分利用大电网调峰能力,扩大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范围。&十三五&末,国家电网&西电东送&电力规模从目前的1.1亿千瓦提高到3.1亿千瓦,&三北&地区通过特高压电网向东中部负荷中心输送新能源约1.48亿千瓦。
配电网建设改造。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年)的通知》要求,加强智能配电网建设,加快突破储能技术,提高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接纳能力,实现分布式新能源即插即用及与大电网的协调运行,满足东中部负荷中心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
五、行动与倡议
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将继续努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五大行动&,提出&三大倡议&,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们的行动:一是加大新能源项目配套电网投资,加快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保障2020年前年均新增风电25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0万千瓦装机的并网和送出。二是加快新能源配套跨区输电通道建设。2016年,加快《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以及酒泉&湖南、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力争再核准建设张北外送特高压交流、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直流等一批特高压工程。三是加快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16年,建成投产浙江仙居、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陕西镇安、新疆阜康、江苏句容、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四是建设4个新能源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送出与消纳示范工程、深冷液化空气储能等大容量储能示范工程、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并网需求的智能电网工程、覆盖全网的高精度电力气象数据集成和预报预警平台。五是开展阳光扶贫行动。投资367亿元,三年解决3.91万个自然村未通动力电、8.67万个自然村动力电改造问题,建设经营区扶贫光伏发电接网工程,完成公司承担的五县(区)31.9万人定点扶贫任务。
我们的倡议:对政府的倡议,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新能源与其它电源、新能源与电网发展,科学制定&十三五&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加快市场化建设,合理确定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户等各方主体在新能源消纳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合理控制供热机组和自备电厂发展规模,明确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的相关要求。对行业的倡议,共商推动新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大计,共谋保障新能源安全、可靠、高效并网利用的良策,更加积极、更加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用户的倡议,全民践行绿色发展、热心参与新能源事业,为我国新能源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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