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与原房屋实测面积误差的面积结构差是多少

请问拆迁安置房屋面面积和原来房屋测量面积是相抵还是怎么算?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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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当地拆迁补偿的正常。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详情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拆迁办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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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组配分类:补偿标准
关&键&词: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生成日期:
有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服务对象:公民
信息格式:DOC
语&&&&言:简体中文
在线链接地址:http://zwgk./web/XxgkNewsHtml/44-04-260106.html
《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本轮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哪些?
答:本轮棚户区改造范围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以及城市规划区外独立工矿区范围内,目前尚未改造的简易或砖木结构平房、筒子楼、城中村等区域。其中两类棚户区优先改造,一是经房屋安全鉴定需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平房、筒子楼,二是主城区干道(如:长江路、淮河大道、铜都大道、滨江大道、金山路、铜官大道等)两侧的棚户区。
二、什么是筒子楼?
答:筒子楼是指楼梯一般设在两端,中间贯穿一条狭长楼阁如筒子状,房间紧密排列在楼道一侧或两侧,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的老式楼房。
三、本轮棚户区改造计划怎么安排?
答:本轮棚户区改造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计划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
本意见印发后,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定每个棚户区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棚户区进行公示,发放《棚户区搬迁改造征求意见表》(附件1),全面征询居民意愿,产权单位协助。就棚户区居民是否愿意按照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分片逐户征求居民意见,由棚户区公房产权单位及承租人、私房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获得本棚户区90%以上居民同意后进行公示,启动项目搬迁改造程序。
2015年3月底前,棚户区居民同意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3年内不再安排改造。
四、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城市规划区外独立工矿棚户区由工矿企业负责实施改造,如:凤矿、铜山矿、新桥矿等;其他棚户区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改造。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改造的棚户区,改造后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无偿收回,若企业不同意无偿交回土地使用权,棚户区由企业自行组织改造。责任主体以下称为搬迁人。
五、本意见中的政策性住房是指什么?
答:本意见中所称的政策性住房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承租的公房已获得安置补偿的。
六、棚户区改造执行什么搬迁补偿安置政策?
答:城中村改造按照本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执行,目前执行《铜陵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
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除通过组织集资方式实施外,按照本市现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执行,目前执行《铜陵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铜政办[号)。本解读以下所涉及的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均针对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房屋。
七、在现有征收安置政策基础上,对棚户区改造还给哪些优惠政策?
答:鉴于棚户区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征收安置政策基础上,对棚户区改造还给以下4项优惠政策:
1.棚户区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前无其他住房,按政策安置后,安置面积仍不足50平方米的,可增购到50平方米;增购面积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结算。超过政策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
2.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因安置房源面积较大原因,导致购房人难以全额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可以按照不低于售价80%的比例,选择与政府实行“共有产权”,全额缴纳住宅维修基金。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棚户区居民,可优先按规定购买保障房,按照个人出资不低于“房票”额且不低于售价60%比例与政府(或产权人)实行共有产权,全额缴纳住宅维修基金。
安置房和保障房政府产权部分,3年内棚户区居民免缴租金,3年后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保障房政府产权部分,3年内按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约定价格购买,3年后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取得全部产权;安置房政府产权部分,棚户区居民经济条件改善后,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取得全部产权。棚户区居民取得全部产权后可按规定上市转让。
3.选择已建成的政府投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或选择“房票”方式安置的,一次性给付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所安置房屋为期房的,仍按现行征收政策执行。
4.公有房屋承租人已享受过1套政策性住房的,在本意见实施前将该住房转让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子女等直系亲属,2011年10月1日之前已在棚户区公有房屋居住并持续居住至搬迁时,且本人及房屋受让人无其他住房的,视同合法承租人给予安置。在棚户区公有房屋实际居住年限,由所在社区按照“谁认定、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出具证明,并在本棚户区内公示。
八、本轮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采取哪些方式?
答:本轮棚户区改造除采取现行的货币化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外,就地或就近没有政府投资安置房安置的,采取虚拟实物安置(即“房票”)方式,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选择。
本意见中“已建成”的房屋是通过单体验收,小区室外道路、绿化等工程全部完工,已通水、通电、通气,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
九、什么是货币化补偿?如何计算?
答:货币化补偿是指对棚户区原房屋按照货币方式进行补偿。货币化补偿包括原房屋补偿、房屋装潢和附属物补偿。
目前按照158号文,计算公式如下:
货币化补偿=棚户区原房屋市场评估价格*(1.25+8/原房屋面积)+房屋装潢和附属物补偿。
原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以房屋搬迁公告之日为时点,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例】假如有1户棚户区平房,面积30平方米,原房屋评估价按3000元/平方米,装潢和附属物补偿按5000元/户测算。该户可获得的货币化补偿为:
30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1.25+8/30)+元。
十、什么是产权调换?
答:房屋产权调换是由搬迁人提供实物安置房,对原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本轮棚户区改造,仅对就近有或就地有政府投资安置房的棚户区,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
十一、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应安置的面积是多少?
答:目前按照158号文,计算公式如下:
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可得到的安置面积=原房屋合法面积+无偿增加的面积+可增购的面积。
无偿增加的面积,平房安置到多层或楼房安置到高层的,无偿增加原住房面积的10%;平房安置到高层的,无偿增加20%面积。
可增购面积,指按158号文可增购10平方米以内,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的,可增购到50平方米。
【例】同上例,例如安置到高层,按政策应安置的面积为:
30平方米+30平方米*20%+10平方米=46平方米,由于不足50平方米,可再增购4平方米,补足到50平方米。
十二、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应承担的安置房款如何计算?
答:目前按照158号文,计算公式如下:
棚户区居民按照政策应承担的安置房款=安置房与原房屋等面积结构差价+按政策增购面积房款。
按政策增购面积房款按1800元/平方米结算。
【例】同上例,假如安置到高层,按政策应承担的安置房款为:
30平方米*300元/平方米+(50平方米-30平方米*1.2)*1800元/平方米=34200元。
十三、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可获得的各项奖励补助是多少?
答:按照158号文,被征收人按政策可获得的奖励补助包括:一次性奖励、搬迁费
临时安置过渡费、原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1.一次性奖励。按户(套)给付,最高奖励每户(套)不超过1万元。&&&
2.搬迁费。按800元/户给付。
3.临时安置费。一类地区15元/平方米·月,二类地区12元/平方米·月,三类地区10元/平方米·月,四类地区8元/平方米·月。不在土地定级划分区域内的,临时安置费比照四类地区执行。具体划分范围见附件2.
安置在已建成的政府投资安置房的,统一给6个月装潢过渡费;安置在期房的,按照实际过渡期限支付;多层楼房临时过渡期超过18个月、高层楼房临时过渡期超过24个月的,从超出之月起,临时安置费按2倍执行。
过渡期自交出原房屋之日起安置房通知交付之日止。
4.原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见附件3.
【例】同上例,例如该棚户区处于三类地段,安置到高层,实际过渡期8个月,一次性奖励按最高10000元计算,装修和附属物补偿按5000元计算,按政策可获得奖励补助为:
10000元+800元+10元/平方米·月*30平方米+5000元=18200元。
十四、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实际承担的费用是多少?
答: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实际承担的费用=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应承担的安置房款–可获得的奖励补助。
【例】同上例,棚户区居民按政策实际承担的费用为:
34200元–18200元=16000元
十五、“房票”安置方式指什么?
答:“房票”安置方式指:棚户区就地或就近没有政府投资安置房的,棚户区房屋搬迁后,假设在就地或就近建设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将安置房政策安置面积部分的市场价款、减去棚户区居民实际需承担的费用后的余额转化为货币,由搬迁人出具“房票”。
十六、“房票”如何计算?
答:目前按照158号文,“房票”计算公式如下:
“房票”=政策安置面积市场评估价款-棚户区居民实际需承担的费用。
政策安置面积市场评估价款比照就地或就近建设的安置房,以房屋搬迁公告之日为时点,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例】同上例,若就地或就近建设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按3500元/平方米计算。该户可获得的“房票”计算如下:
1.假如就地或就近建设安置房的价格:50平方米*3500元/平方米=175000元;
2.棚户区居民实际承担的费用为16000元;
“房票”=175000元–16000元=159000元。
十七、棚户区居民取得“房票”后,如何选购房屋?
答:棚户区居民取得“房票”后,可以选择下列房源之一:
(一)选购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具体市建投公司及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
(二)购买政府团购的安置房;
(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还可以按规定购买保障房,具体由市保投公司提供。
十八、购买政府投资安置房的,如何与政府实行共有产权?
答:棚户区居民取得“房票”后,若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政府投资安置房,购房人难以全额支付房款的,可以按规定支付不低于80%的安置房款,剩余部分,购房人可选择比例与政府实行共有产权。
【例】同上例,居民取得159000元的“房票”后,若购买90平方米的政府投资安置房,安置房价格假设为3500元/平方米,安置售价为315000元。居民至少应支付80%的房款,即:%=252000元,除“房票”外,居民还应支付房款(315000–000元),取得完全产权。
若该居民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性支付房款,可以按照不低于售价80%的比例,选择与政府实行“共有产权”。即:棚户区居民至少按售价80%结算房款(%–00元),剩余63000元(折算成面积为18平方米)由政府持有产权。也就是说,该居民除支付“房票”外,再支付93000元房款,可以实际居住90平方米住房,并按90平方米缴纳住宅维修基金。另18平方米产权暂由政府持有,该居民3年内免缴租金,3年后按市场租金标准向政府缴纳租金,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可以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取得完全产权。
十九、“房票”能不能兑换现金?
答:“房票”仅作为购房时的支付凭证,不能兑换现金。
二十、货币化补偿金或“房票”如何发放?
答:在棚户区居民交出原房屋1周内,由搬迁人一次性发放货币化补偿金,或出具“房票”。
二十一、“房票”如何使用?
答:棚户区居民领取“房票”选择购买房屋时,向售房人提交“房票”。所选房屋价款与“房票”标明房款等值的部分由搬迁人与售房人结算;超出“房票”部分,由棚户区居民支付给售房人;低于“房票”部分,由搬迁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棚户区居民。
【例】(1)同上例,棚户区居民取得“房票”后。若购买面积60平方米、价格3800元/平方米的房屋,“房票”结算如下:
现购买住房总价为60平方米*3800元/平方米,即228000元;超出了159000元的“房票”额,棚户区居民还应支付给售房人房款为:
228000元–159000元=69000元。
棚户区居民从棚户区搬到所购买的住房,实际承担的款项69000元。
(2)同上例,棚户区居民取得房票后,若购买面积50平方米,价格3000元/平方米的住房,“房票”结算如下:
现购买住房总价为50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即150000元;低于“房票”额,由搬迁人支付给棚户区居民现款为:
159000元–150000元=9000元。
棚户区居民从棚户区搬到所购买的住房,不需要承担房款,还可以获得9000元现款。
二十二、评估机构如何产生?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先由评估机构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由搬迁人向棚户区居民逐户发放选票,由棚户区居民在规定投票期限内投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得票最多的,由搬迁人委托作为该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评估机构。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投票数未达到棚户区居民户数50%的,由搬迁人现场抽签或摇号确定,公证机关全程公证。产生的结果当场公布。评估结果由搬迁人组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现场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由评估人员现场作出解释说明。
2.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机构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3.对评估复核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复核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二十三、棚户区房屋如何交接?
答:棚户区居民在预签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交出原房屋,由搬迁人进行验收。搬迁人在棚户区原房屋整栋居民搬迁后,1周内拆除该房屋。
二十四、对在棚户区改造中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答:棚户区居民隐瞒家庭住房状况、虚报住房面积、人口,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骗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补偿款或“房票”的,由搬迁人负责追回,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五、房屋产权和性质如何认定?
答:首先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证确认房屋权属及房屋面积;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证的私人房屋,根据提交的零星建筑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记载认定;合法承租公有房屋的,以产权单位证明材料认定。
二十六、违法建筑如何认定?
答: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证的私人房屋,也没有零星建筑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按照《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铜政办[2013]36号)进行认定处理。
二十七、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答:棚户区原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棚户区居民应当将房屋搬迁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并协商处理抵押事项。抵押权解除的,按规定进行搬迁补偿安置。棚户区居民与抵押权人达成以货币化补偿款偿还债务书面协议的,棚户区居民有义务协助将补偿款项转拨到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
&&信息来源:市住建委拆迁安置房交房时面积超出要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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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交房时面积超出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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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就面积大小约定,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3%以溺多退少部,超出3%部份的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另外,顶楼露台是不允许出售的,因为该露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你只是享有使用权.
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有烟无火80&回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2010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2010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2010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2010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2010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叁拾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壹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陆拾_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玖拾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壹拾%_利率付给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叁拾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5、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6、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3、鉴于_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_______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置户中有未成年人时使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2010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0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0年___月___日
  附件1: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现因房屋买卖需要特确定以下事实:
  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 为其实际共同所有人。该房原房产所有人为 ,现实际所有人确认从其处所购房产无任何权利和效力瑕疵,该转让行为为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
  本次买卖房价为一口价,以后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由拒绝该合同交易,实际所有人放弃以后溢涨房价的主张权利。
  实际所有人及其共有人有权处分该房产及其内部设施,实际所有人与原权利人的纠纷不得损害购买人的利益。
  实际所有人不得以合同的无效来对抗购买人,购买人享有房产上市交易时的优先购买权,除非购买人书面放弃该权利并通知实际所有人,该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其他:
  原房产人:
  实际所有人:
  购买人:
  见证人:
  时间:2010年 月 日
  附件2: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今收到购买人 用于购买 的首付款(定金) 元,大写 。符合合同的约定,并确认收悉。
  收条人:
  2010年 月 日
  附件3: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1、本确认书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同主合同一并生效。
  3、清单疏于确定的但在实际所有人迁出后仍保留在屋内的财物归购买者所有。
  清单列表:
  家电类:
  家具、厨卫类:
  装饰件类:
  其他物件类:
  确认签字处:
  确认签字处:
  时间:2010年 月 日
可爱的橙子&回答: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居住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附属场地_____平方米及附属围墙、水、电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 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甲方承诺,本人出售上述房产事宜已告知所有相关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及其他权利人,其已全部知道并完全同意本人出售本房屋。如本房屋的任何相关权利人对该房产交易提出异议,不同意出售该房产的,本人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伍万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
  1、返还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
  2、返还解除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中介费、搬迁等损失。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4、甲方向乙方承诺本房屋可以在3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办或无法办理,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付违约金为购房款的70%.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未过户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给乙方,并办理抵押手续。
  2.本房屋转让时甲方需出据房屋所在地镇政府或村委会认可的书面说明。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Ambition_6663&回答:据我所知,拆迁安置房以前政府叫经济适用房,听开发商说是有标准的,各地可能不同,一般是谈真能达标就是不错的了,开发商不呆,不会去主动超标。我们这里就是几个批次的经济适用房社区集中地,质量后经业主自行比较差别还是明显的,但没有人鉴定说那个不合格不予安住。
hll&回答: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有位于
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
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120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选房和安置。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120____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12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有位于
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
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120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选房和安置。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120____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12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选房后三日内付
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钥匙付
元;第三期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日内付
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
。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证办理选房。待通知交房后五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5元,由乙方享有,从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5元,由乙方享有,从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瞎激动51&回答: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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