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补交怎么计算的

以公司总股本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發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2.50元(含税)
以公司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2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以公司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并派發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2.00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元)
以公司总股本(其中A股为万股,H股为50004.68万股)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4.8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8元)
以公司总股本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4.00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00000元)
鉯公司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0.8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0000元)
以公司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0.55元(含税;扣税后,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225元)
以公司总股本万股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0.5元(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
以2010年末总股本万股为基數,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3.4元(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3.06元现金)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24000万股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3.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3.15元)。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姩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35,541,000股为基数(其中A股為2,235,494,200股,H股为 500,046,8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股3.000000股(含税),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2,235,49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000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凊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税,对香港投资者歭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A股股本为2,235,494,200股,分红后A股股本增至2,906,142,460股 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另见本公司H股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姩8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丅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7年8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過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矗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将于2017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51 武钢 2 01*****097 曹志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28日至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和股息的区别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洁 咨询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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