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根据粮食入库凭证核算国家储备粮数量量

来自:山东费县鲁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发布日期: 浏览统计:1176
仓储科工作职责
1.1.1 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规范仓储管理、落实保粮责任制,确保储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1.1.2 按照公司下达的调拨计划,安排好粮油出入库、检验、保管等环节的工作。严把粮油质量关,出入库磅码单等手续完备齐全。
1.1.3 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指导日常储粮保管工作,大力推广先进储粮技术、开展科学保粮,在“四无”粮仓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努力降低储粮成本。
1.1.4 抓好防保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队伍专业技能,全面提高工作质量,降低粮食损失、损耗,避免污染公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5 负责粮油设施、机械设备、保管器材、消防设施、化学药剂的管理工作
1.1.6 按时填报上级规定的各类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1.1.7 熟练掌握并应用信息化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填报。
1.1.8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和防汛工作的落实。
仓储科科长工作职责
&&& 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主持仓储科的全面工作。
1.2.1 负责仓储科各项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2.2 负责仓储科管理体系运行,制定仓储科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3 负责组织仓储科的人力资源配置和业务培训,负责对仓储科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1.2.4 按照上级下达的轮换计划,协调好粮、油出入库、保管和检验等环节的工作。
1.2.5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落实保粮责任制,确保储粮安全。
1.2.6 负责落实储粮新技术的使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科学保粮建议和实施方案。
1.2.7 负责仓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械设备的采购、日常保养、维修和保管等工作。
1.2.8 完成仓储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保管员工作职责
1.3.1 掌握国家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3.2 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确保储粮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1.3.3 努力学习信息化系统、储粮新技术,熟练掌握清仓消毒、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操作技术。积极实施储粮新技术,努力探索绿色储粮新方法,不断提高科学储粮水平。
1.3.4 严格执行粮油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现场管理,负责本人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正确使用粮仓机械,保证人机安全;把好质量和数量关,做到入有凭、出有据,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并做好保密工作。
1.3.5 对所分管的仓房情况、粮食品种、数量、质量及粮情变化等情况做到“一口清”,做好储粮原始记录,台帐等资料的管理,达到“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的要求。
1.3.6 负责保管责任仓所储存的粮食安全工作,协助做好责任仓粮食的例行检验抽样任务。认真执行粮情检查、报告制度,做到检测准确、记录齐全、字迹工整,正确分析、预测、判断粮情变化趋势和储粮安危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储粮安全。
1.3.7 正确、熟练使用查仓工具、测量器具和出入库器械等,对所管理的器材做到精心使用、及时维修、合理摆放。
1.3.8 掌握主要储粮害虫的特征及防治方法,并做到准确、快速识别。掌握各种储粮害虫防治药剂的使用方法。
1.3.9 坚持清洁卫生制度,及时打扫仓内卫生,常年达到仓内“手摸无灰,口吹无尘”,仓外“三不留(杂草、垃圾、污水)”,保持仓内粮面“田字格、镜子面”,粮面密闭达到“平、紧、密、实”的要求。
1.3.10 每天下班前,要切断仓内电源,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其它设施,不留任何隐患。
1.3.1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粮油质量检验员工作职责
1.4.1 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1.4.2 严格执行检验操作标准和程序,精确操作检验,检验结果要真实、准确。
1.4.3 严把粮食出入库质量关,确保入库粮食质量良好,正确反映出库粮食质量,为依质论价,商务处理提供准确依据。
1.4.4 及时做好粮食入库后的综合粮质检验工作,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库存粮油质量档案。
1.4.5 按时完成每年两次的库存粮油定期品质鉴定工作,鉴定结果要准确、真实。
1.4.6 加强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推广应用各项粮油检验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和检测质量。
1.4.7 做好所有检、化验设备的定期校检、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4.8 配合保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虫、查水工作以及粮情异常点的排查工作,为处理异常粮情提供理论技术数据。
1.4.9 保持好化验室的卫生,使检化验仪器、设备、工作台,常年达到“手摸无灰,口吹无尘”的要求。
1.4.10 根据库存和预计检化验耗材用量,及时提报采购计划。
药品管理员工作职责
1.5.1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丰富的保管药品知识,认真做好药库“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储药安全。
1.5.2 努力学习储药知识,熟练掌握各种药剂的杀虫原理、用药剂量、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
1.5.3 对所保管的药品种类、数量、质量及变化情况都建立档案,并输入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一口清”,达到帐实相符。
1.5.4 认真执行药库检查、报告制度,判断分析储药安危状况,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安全。做好风、雨、雪天气的检查,确保药库上不漏、下不潮。
1.5.5 根据药品特性进行合理摆放,做好每周一次的通风散气工作。
1.5.6 按时打扫药品库内外卫生,库内常年达到“手摸无灰,口吹无尘”,库外“三不留”。
1.5.7 严格执行药品出库手续制度,没有分管主任签字不得发放,规范填写《药品领取登记薄》,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1.5.8 根据库存和预计用药量,及时提报采购计划。
机械管理员工作职责
1.6.1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丰富的仓储机械保管知识,熟练操作各种常用机械。
1.6.2 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登记工作,对设备进行编号,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并记录到省粮食管理信息系统,妥善保管好维修工具,做到帐实相符。
1.6.3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如有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或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1.6.4 严格执行器材设备出入库管理规定,做到入有凭,出有据,机械设备未使用而在库外放置1个月以上的,有权追缴。
1.6.5 详细记录机械的使用次数、时间等情况及维修、保养情况。
1.6.6 根据器材设备数量、使用状况,提报购置计划、维修方案,对达到报废的机械,认真履行报废报批手续。
1.6.7 认真做好机械库的防水、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不准在库内吸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械库,确保安全无事故。
1.6.8 做好机械库的卫生清扫工作,机械设备达到“手摸无灰,口吹无尘”的标准。
微机粮情检测员工工作职责
1.7.1 熟悉并掌握粮情测控的硬、软件系统及储粮粮情变化的有关基础业务知识。
1.7.2 负责定期微机检测,七天检测一次,及时打印,并将数据导入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1.7.3 负责粮情检测的维护工作,并据测控系统的功能找出周、月、年变化规律。
1.7.4 负责把打印好的粮情检测记录表及时发给保管员,以保证储粮安全。
1.7.5 负责与保管员配合检查异常点,并负责与系统提供商联系测温电缆的维修、更换事宜。
1.7.6 负责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微机清洁,保证微机的正常运转。
统计与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8.1 掌握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照《统计法》开展工作;
1.8.2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统计文件,对所从事统计工作质量负责;
1.8.3 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统计粮食出入库数据,记录并保管好各种帐目及单据,做到进有收据、出有凭证;
1.8.4 检查监督各种原始记录,协助其他部门制定各种原始凭证;
1.8.5 按规定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及归档工作;
1.8.6 及时准确的向省公司和库领导提供粮食出入库进度数;
1.8.7 认真负责地记录并保管好仓储档案工作,以备随时检查;
1.8.9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仓房管理制度
2.1.1仓房条件
(1)仓房地坪要坚实耐磨,能承受粮堆的压力和适应粮食装卸机械作业的要求,易清洁、不易藏虫,面层应有一定的吸湿性。地坪整体结构完好、平滑,无裂缝。每次装粮前及出粮后要对地坪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2)墙壁要完好、坚固、内侧平滑,防潮层不透潮。内墙装粮线以上10厘米至仓底必须采取防潮处理。每次装粮前及出粮后要对仓墙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3)仓顶屋面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要通畅,屋面蓄水24小时以上不应该发生渗漏。
(4)门、窗材质为钢质骨架,内置具有阻燃性质的保温隔热材料,外包钢质蓝色彩板。所有仓房门、窗必须安装防鼠、雀、虫装置。
(5)高大平房仓要安装避雷装置,应达到二类防雷标准,每年雨季前必须经过气象等有资质的部门检测,达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标准。
2.1.2仓房环境
(1)储备粮应储存在质量完好的标准仓房内,不用简易仓储存或露天储存。不与其他性质粮食混存。储粮仓房达到“四无”粮仓标准。
(2)仓房内地面、顶棚、四壁清洁,门窗完好,上不漏,下不潮,通风、密闭性能良好,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杂物、无虫尸、无四害、无卫生死角。
(3)保持仓内外清洁卫生,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4)仓房要悬挂统一制作的仓号牌和专仓牌。
(5)仓内工具管理:
1)仓内制作工具箱,统一材质、规格。
2)每个单位将工具箱统一放置在仓门一侧,高度与看板的底面水平一致,距门尺寸与看板一致。
3)工具放置要排列整齐美观,保持工具和工具箱的清洁卫生。
4)仓内工具要在仓内粮情检查记录簿上及时进行出入登记,妥善保管和使用。
储备粮油轮换制度
2.2.1 储备粮油轮换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中央储备粮执行《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地方储备粮油执行《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2.2.2 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对库存各类储备粮油质量进行全面检测,依据《粮食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确定是否轮换。
2.2.3 根据粮食品质鉴定结果,结合储存年限及市场行情,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轮换计划书面申请。
2.2.4 上级主管部门轮换计划下达后可组织储备粮油轮换。要按照轮换计划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轮换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2.2.5 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市场调查小组,研究粮油市场行情,向库领导班子提供粮油信息,准确把握轮换商机。
2.2.6 轮换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国家粮食法律法规,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和有利于保质保量、高抛低收、节约费用、规避风险”的原则,采取“先销后购、先购后销、边销边购”等形式,采用直购直销,竞买竞卖以及电子商务等多种手段进行轮换。
2.2.7 储备粮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收购入库的粮食为国家中等以上的新粮,油脂为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新油,并符合粮油卫生标准。
2.2.8 “轮换补库”工作应在粮食出库后的4个月内完成。确因客观原因需延长“空库”时间的,须按储备粮管理权限报相应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2.9 充分发挥储备库信誉好的优势,建立健全适合本库实际的科学有效的轮换经营机制,实现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2.10 按规定建立储备粮油轮换台账,按期、如实上报轮换进度,严禁弄虚作假。企业负责人对轮换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2.2.11 轮换的价格、资金、费用及损失损耗分别按中央储备粮油或地方储备粮油相关规定处理。
2.2.12 轮换结束后,及时调整好储备粮账、卡、牌、表,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并将轮换完成报告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2.2.13 对轮换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积极整改,并将根据储备粮油性质,分别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或《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粮食出入库制度
粮食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依照《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和《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和完善粮食出、入库管理程序,来更好地实施质量管理,确保进粮过程有序,数量真实准确。
2.3.1粮食入库管理制度
粮食入库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去皮→结算→清理。
(1)仓房器材等准备工作
1)根据需入库的粮油,合理安排仓房、器材。
2)对准备好的仓房器材进行彻底清扫消毒,杜绝虫源。
3)称重、验质需用的仪器应事先进行校对验正。
4)做好分工,组织义务培训等工作,防止出现差错。
检查送粮车辆,核对发货明细表,使用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
(3)验质检查
&&& 1)分管领导联系调好粮,送好粮,协调解决出现的质量争议,保证入库进度及质量。
2)对入库的粮油,检化验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建立档案,并将检测结果输入到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发生品质等级与对方检验不符时,保留样品,通知对方来人复检。
由两名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打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入库检斤单。
&&& 1)保管人员对入库的粮油都必须复验,准确计量,并对入库的粮油数量、质量负责,填制好入库单及保管卡片。
2)分类储存
a 按种类、品名严格分开,防止混存。
b 按入库粮油水分高低分开储存,高水分粮入库结束后,要及时处理。
c 按粮油新陈分开,便于推陈储新。
d 有虫粮和无虫粮要分开,以防虫害蔓延。
e 好次粮油要分开存放。
检斤员查验保管员签收情况后,核对入库检斤单,无误后称皮重,系统自动生成《粮食收购入库结算联单》,将单据交售粮人、保管员、财务结算员等。
(7)核对数字,建立帐卡
1)保管、统计、会计等人员要经常核对入库数字,做到日清月结,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入库任务完成后,统计员与保管员核对粮食分仓数和入库总数全面核对一次,保证“三帐相符”所有入库粮油,必须及时建立账、卡。
(8)全面检查,清理现场
1)入库工作结束后,要对粮油的质量、安全、器材用具有无丢失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要整平粮面,清理地脚粮,收好器材,并从仓内到仓外彻底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2.3.2 粮食出库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粮食出库管理程序,来更好地实施质量管理,确保出库过程有序、数量准确。粮食出库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收款→登记→检验→出仓检斤→结算。
(1)出库准备
1)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出库通知书要求,制订出库方案,落实好出库及运输等协调接洽工作。
2)仓储科根据公司及库主任的安排,做好出库仓房通风系统、微机测温系统和环流熏蒸系统的整理与保管工作,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资金、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校正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
3)要求保管员收集好仓房内各种卡、薄并存档。
4)落实各岗位人员,并将粮食出库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
按照合同约定,财务部门收取定金或售粮款后,及时安排书面通知仓储科安排出库数量。
购粮车辆到库。业务部门的登记人员验证已支付的定金或售粮款票据后,填写出库登记检验检斤单,并在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对购粮企业或个人、运输工具、承运人等情况进行登记。
按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标准,检验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1)两名以上的检斤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打印出库检斤单。待独立的运输设备装完后,根据检斤结果和检斤单,开具发货明细表和质量检验证书,随货通行。
2)粮食出库时,要核对运输车号、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核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3)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作业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及时清理铺垫器材,打扫仓房货位,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6)结算统计
1)粮食出完仓后,结算储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2)分单位汇总发货明细表,以发运和接受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费用进行结算。
3)统计员、保管员、会计员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粮食数量,调整账卡。
粮油储存管理制度
2.4.1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法规制度、储粮技术规范规程,手续制度严密,管住管好库存粮油,做到储存安全、数量准确、品质良好。
2.4.2 库存粮油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和入库后质量检测记录,及时建立仓、垛(囤)、池保管帐和保管卡片。保管卡片要标明货位号码、粮油品种、数量、等级、水分、杂质、害虫情况、粮油来源、入库时间以及保管人员姓名等。油脂要标明酸价。货位变动时,要重新建立卡片。保管人员和会计、统计人员,要认真核对粮油数量,以及保证账、卡、物数字相符。
2.4.3 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一符四无”和“规范化储粮单位建设”活动,四无粮仓、四无油罐达到100%。
2.4.4 中央储备粮权属国务院,省级储备粮权属省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动用。储备粮油实行专仓挂牌储存,达到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帐记载;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2.4.5 粮库内外的卫生要按分管的区域由保管人员负责,仓内粮面要平整,堆码要整齐,密闭做到严、紧、密、实,各部位为无灰尘、蜘蛛网,达到“仓内面面光”的要求。库区清洁整齐,排水沟畅通,无杂草、垃圾、土粮、污水,储油区地面无油迹。
2.4.6 做好仓库消毒刷白工作。仓房外刷白率达到100%,并常年保持刷白效果。各种标语、标志牌等书写、张挂整齐划一,清晰醒目。储粮区无家畜、家禽。
2.4.7 实行“三级”保粮制度,即保管员日检查、科室周检查、库里月检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认真做好粮情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8 根据库存粮油品质检测指标和储存年限,及时提出轮换计划建议,批准后制定轮换方案,结合市场行情适时组织轮换,获取最佳效益,保持库存粮油品质始终为“宜存”。
2.4.9 储粮仓库要配备完善的防鼠板、防雀网、防水雨搭子、防虫线、系留装置,高大平房仓需配备避雷针,仓内不得存放有异味、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粮油。
2.4.10 大力开展科学保粮活动,成立科学储粮小组,积极探索绿色储粮、无药保粮技术。
2.4.11 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发现不安全粮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需药物处理的粮食进行熏蒸,熏蒸前后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粮情检查制度
2.5.1 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和《山东省规范化储粮单位标准管理规定》,按时检查粮温、水分和虫害等情况,发现不安全粮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5.2 坚持“三级”检查制度,即保管员日检查、科室周检查、库里月检查,坚持做到持之以恒。
2.5.3 严格执行保管员每日查仓制度,每天对分管的责任仓进行一次粮情及保粮措施的安全检查,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每天坚持进仓查看:粮面是否有凝结层;粮面是否有害虫;仓库是否渗漏雨,是否达到净、平、光的要求等情况,同时每天坚持绕仓四周查看;是否有垃圾、杂草和污水;是否有鼠迹;排水沟是否畅通;配电箱、门锁、阀门等是否有损坏的情况。
2.5.4 认真开展粮情定期检查、全面普查、突击检查,定期落实“一、三、七”检查制度。即危险粮1天查一次,半安全粮3天查一次,安全粮7天查一次。每次检查一定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
2.5.5 要采用保管员进仓实地检查与微机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微机进行粮情检测,打印出粮情检测表,仓储科要根据检查反映的情况每周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2.5.6 注意观察和分析粮仓“三温”变化和干湿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天气和粮情的变化情况,为安全保粮提供依据。
2.5.7 凡遇大风大雨天气,必须按要求、听指挥,随时巡看,以防雨水威胁仓房及粮食。每次雨后要及时进仓检查,清除积水。
2.5.8 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时,要认真检查通风前后粮食的水分、温度以及气温、气湿;熏蒸前后要认真检查粮食的温度、水分、虫害情况等;并做好记录。通风、常规熏蒸期间要有专人值班,定期查看,以防发生事故。
2.5.9 每次查仓都要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种情况清楚、全面详细地记录,定期进行分析,为科学保粮积累经验。
2.5.10 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检查记录簿上签署意见。
粮油质量管理制度
2.6.1 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粮油储藏品质判定规则》等有关质量、卫生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管理工作。
2.6.2 按仓容计算,粮库专职粮油质量检验员不少于2人。专职检化验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6.3 储备粮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收购入库的粮油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油,并符合粮油卫生标准。库存粮油品质控制指标保持在“宜存”范围内。
2.6.4 储备粮油出入库时,对质量等级及品质控制指标进行全面检测。粮食入库结束后,对全仓进行综合检验,并与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粮食综合质量指标进行比对,降低因为取样不均匀造成的误差,将检测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油专卡。
2.6.5 定期检测粮油质量,每年4月、10月份分别对库存储备粮油进行一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检测,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对判定不宜储存的粮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理由,并按要求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6.5 质量管理工作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情,任何人不得干涉检验工作,影响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不合格的粮油要坚决拒收。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污染或带有检疫对象的病虫等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6.7 每次检测结束后,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交到保管员手中,同时做好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归类、存档,确保检验资料完整,齐全。
2.6.8 粮油扦样布点要规范,严格按照《粮油、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扦样、分样,保证检验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2.6.9 不经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为单位或个人分析、检验粮食产品。
2.6.10 化验室是鉴定粮油质量和品质的专用场所,除业务需要外,非质检人员不得入内。
2.6.11 质量管理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度规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2.7.1 物资器材管理人员对各种物资器材要分类、分等建立账、卡和领用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准确掌握各类物资的数量,保持账、卡、物相符,并及时上报清点报告。对短少、损坏,要查明原因,认真处理。
2.7.2 对所有器材,提出的意见,有计划性的进行购置,防止短少或多而浪费和影响工作、生产。
2.7.3 对新购置的各种器材要及时入账、登记,对出库使用的药建立临时账,记清领用部门、时间、用途和数量。
2.7.4 配合消防人员、设备人员对消防器材和各类设备进行管理。
2.7.5 对装具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做到账物相符,出入库手续齐全。
2.7.6 严格领用手续,按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领用计划,开具出库单,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方可出库。严格按照审批数量付货,做到准确无误。
2.7.7 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器材一律履行借用手续,经库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借用人开具欠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借,并负责定期催要。
2.7.8 对使用中出现问题的物资器材,应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以便组织维修和保养。
2.7.9 对各类包装器材要分类堆放,要求垛位整齐,层次清楚,数字准确。
2.7.10 器材库内应保持卫生,做到整洁、有序,必要时应用药物防鼠。
仓储设施管理制度
2.8.1 认真执行《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办法》、《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粮库内仓储设施管理。
2.8.2 按照规定要求配置齐全完好的粮仓机械设备,安排专兼职仓储设施管理员,负责仓储设施的保养维修。
2.8.3 保管员和仓储设施管理员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严格执行储粮技术标准和粮仓机械操作规程,在保证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
2.8.4 机械设备与仓储器材管理员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设备器材管理档案,粘帖分类标签,注明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接受接收日期和使用日期、接收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目前放置的地点、损坏故障和修理等原始记录。
2.8.5 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六个月一次),对检查出的情况提出维修改造方案报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及时组织维修,确保仓储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禁止带病运作。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腐蚀处理。
2.8.6 仓储设施管理员要求按规定组织好粮仓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操作人员在接班前和作业结束后,或在操作间歇时间内,对使用的机械要进行清洁、检查润滑为主的例行保养作业;在机械、设备计划停机时,要进行以润滑、调整、紧固制动为主的一级保养作业;在机械设备计划停机时,除进行一级保养作业外,还应对机械的主要部分进行以拆检、校正部件为主的二级保养作业;一般每两年内进行一次大修理,对机械全部拆检、包括电器设备的检修,磨损件进行更新;对所有机械、设备,要定期涂刷油漆,防止受潮生锈。要利用空闲仓棚或修建的简易仓棚存放,或采取其他办法苫盖,防止日晒雨淋。
2.8.7 按规定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8.8 机械设备和仓储器材原则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报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外借发放手续,报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要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
2.8.9 在满足单位使用的前提下,可对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化学药品管理及防护制度
2.9.1 化学药剂必须到国家规定的厂家采购,并做到专仓存放,专人管理,不得与粮食、包装物等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库。
2.9.2 化学药剂应建立保管账,药剂进出库时要及时登记,做到收有账、付有据,并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无主管领导、仓储科长和熏蒸负责人三方签字不得擅自出库,用剩的药剂应及时收回、严禁随处乱放。
2.9.3 药品库应达到地势高,上不漏、下不潮,防火防盗,通风畅通的要求,距办公、居住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烟火,确保储药安全。药品库里应配有干粉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2.9.4 药品库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双人双锁管理,离开时随时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每周定时通风2次,每次通风时间不低于2小时,确保储药安全;进入药品库前须先充分进行通风散气不低于10分钟,以防发生因毒气泄漏中毒事件。
2.9.5 储粮化学药剂要合理摆放,做到三分开存放:不同性质的药剂要分开放置,不同品种的药剂要分开放置,生产日期不同的药剂要分开放置。对过期、作废的药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9.6 搬运化学药剂应轻拿轻放,搬运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撞击、滑落。药剂装具不得倒放。如发现药剂装具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9.7 化学药剂的使用,必须遵守《化学药剂使用操作技术规范》,严格操作规程。粮食熏蒸工作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由仓储科指挥。熏蒸作业负责人应由高级及以上资格的粮油保管员担任,熏蒸操作人员应由中级及以上资格的粮油保管员担任。参加熏蒸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肝炎等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触毒气的人员不应参加施药,或接触毒气。
2.9.8 熏蒸人员在施药、放药及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长袖工作服,戴胶皮手套,穿无铁钉鞋;处理残渣必须集中深埋,严禁乱丢乱放。接触毒气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人每天累计不超过一小时。如发现有不正常感觉时应停止工作,不准在有毒现场勉强工作。
2.9.9 施药时,开启磷化铝容器应在室外下风口,进行分药、投药、检查、处理残渣、放气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清点人数,严禁一人操作。
2.9.10 熏蒸前后禁止饮酒,吃牛奶、鸡蛋及其他含油脂食物。
2.9.11 在熏蒸完毕要设立醒目的剧毒标志,在熏蒸现场20米范围内设警戒线,并有专人值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人员进入。
2.9.12 熏蒸过程中如发生磷化铝燃烧冒烟时,要用干沙覆盖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浇;如发生人员中毒时,应立即请医生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库领导。
2.9.13 严禁在夜间、大风大雨中进行熏蒸或散气。用磷化铝熏蒸,要严防仓库漏雨或帐幕内结露,以免水滴入药内引起火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0.1 坚决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方针,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国家财产和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
2.10.2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操作合格后,方能进入操作岗位。
2.10.3 粮库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消除,不留隐患。
2.10.4 仓库内存粮堆高度不能超过安全警戒线高度。
2.10.5 保管员每日检查粮情、爬梯上库,要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开门后要及时挂号防风钩,保证安全。
2.10.6 机械设施要设专人定期检修、维护、消除隐患。确保性能良好,随时能用,未经检修或存有故障不准投入生产。
2.10.7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防火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设备启动前,必须检查传动装置有无杂物,并环视四周,当确认安全时,才能启动。设备做到“轴头有冒,防护有罩”。出现故障时应停机维修。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在设备下站立,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2.10.8 电器设备和通电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机械设备要安装触电保护器,开关、插座严禁裸露使用,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检修设备及电器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好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电、气焊工、车辆驾驶员要有操作证书及上岗证,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类机械设备,专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2.10.9 登高作业时,必须系紧安全带,在登高前应首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梯子不得缺档,应有扶梯,下端要有防滑措施。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或搬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的,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原状。2.10.10 仓储人员应严格按照《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从事保管工作,严禁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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