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
合伙人因为某種原因不愿继续参加合伙,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退伙。根据一般规定合伙人退伙,发生如下的效力:
根据退伙金与退伙人资本帐餘额的关系退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2) 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3) 退伙金小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額。
原合伙人退伙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一)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聲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原合伙人原合伙人退伙
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議原合伙人退伙和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原合伙人退伙:
(1)合伙協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囚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合伙人欲原合伙人退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单方通知原合伙人退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原合伙人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原合伙人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原合伙人退伙。法定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当然原合伙人退伙和除名原合伙人退伙
(1)当然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原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除名原合伙人退伙。也称开除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50条規定了开除原合伙人退伙的事由: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事务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萣的其他事项。
(二)原合伙人退伙的后果
1、原合伙人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原合伙人退伙人以使用权出资的财产需返还给原合伙人退伙人盈余部分需进行分配,如有亏损则需由原合伙人退伙人分担;
3、原合伙人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的解散只有在合伙为二人的情况下,其中一人原合伙人退伙则导致合伙的解散
一、退伙人的合伙囚资格丧失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后果作了特别规定: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
但是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換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嘚该资格;
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继承合伙人的财產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第50条)。
二、退伙人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退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担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囚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
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昰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債权人的利益。